女性與健康

【會議】理事長黃淑英出席衛生福利部辦理「人工生殖法修法議題公聽會」
【會議】理事長黃淑英出席衛生福利部辦理「人工生殖法...
黃淑英理事長於2024年2月27日受邀出席衛生福利部辦理「人工生殖法修法議題公聽會」,代表團體發言。   會中針對「開放女同婚配偶使用人工生殖技術」、「單身之婚育脫鉤者與是否指定生殖細胞」、「代理孕母生殖之使用對象」、「子女最佳利益之保障」四大議題表達意見。   國民健康署「人工生殖法修法議題公聽會」直播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hpagov/videos/377707318454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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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台灣女人連線與國際廢除代孕聯盟 (ICASM)視訊交流代理孕母議題
【會議】台灣女人連線與國際廢除代孕聯盟 (ICASM)視訊...
日前台灣女人連線收到國際廢除代孕聯盟 (ICASM)來信,表達希望能就代理孕母議題與團體進行交流。   經過信件往來,黃淑英理事長及陳書芳秘書長於2024年2月26日與國際廢除代孕聯盟 (ICASM)主席Marie Josèphe Devillers及東京電機大學柳原良江教授,針對台灣代理孕母議題現狀及國際情勢進行視訊會議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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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前線】產婦權益注意:腹膜外剖腹產違法加收費用可退費!
【議題前線】產婦權益注意:腹膜外剖腹產違法加收費用...
台灣女人連線去年(2023)10月與林淑芬委員辦公室召開「腹膜外剖腹產向產婦加收費用 合理嗎?合法嗎?」記者會,揭露部分醫療機構違法以腹膜外剖腹產名目向產婦加收費用。會中醫事司及健保署承諾將積極辦理。   經過本會4個月的追蹤,台北市衛生局查辦結果出爐,於台北市19家提供分娩服務之婦產科診所,查有3家X馨診所違反醫療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向腹膜外剖腹產產婦收取「第二主治醫師手術技術費」及「醫師手術費」,業依醫療法第103條規定裁處,並依醫療法第108條規定,限期完成退費。   台灣女人連線肯定台北市衛生局的主動出擊保障產婦權益,也呼籲其他縣市衛生局應同步查核,同時提醒產婦若曾被以「腹膜外剖腹產」、「第二主治醫師手術技術費」或「醫師手術費」等名目收取費用者,可主動向當地衛生局檢舉並要求醫療機構退費。   另針對記者會時要求衛生福利部應訂定包含腹膜內、外剖腹產利弊及風險的「剖腹產手術同意說明書」,以及進行我國「腹膜內、外剖腹產」生產事故及併發症的調查及研究,目前衛生福利部尚未有具體回應,本會將持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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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團體聯合聲明】先行開放單身女性與女同志配偶使用人工生殖技術 代理孕母不應急就章
【社會團體聯合聲明】先行開放單身女性與女同志配偶使...
社會團體聯合聲明 先行開放單身女性與女同志配偶使用人工生殖技術 代理孕母不應急就章 2024.2.21 因為總統及立法委員的選舉,《人工生殖法》修法引起熱議。人工生殖技術適用對象要不要開放?代理孕母應否建立制度?是新政府及國會立即面臨及需要處理的議題。經過討論及溝通,社會團體對此議題有以下共識:   人工生殖技術適用對象應涵蓋單身及同婚女性 《人工生殖法》於2008年制訂時,社會尚為保守,為保障人工生殖子女權益,將立法目的放在解決夫妻間的不孕症,因而規定只有異性戀夫妻可以使用人工生殖技術。10多年來,台灣社會有諸多變遷,不僅同志婚姻合法,也營造了多元家庭的友善環境,當年的考量多已不復存在。《人工生殖法》應重新修訂,將「婚」及「育」脫鉤,消除歧視,讓想要生育的女性,不論單身或同婚者,都可使用此項技術,以保障女性生育自主,落實健康公平。   代理孕母議題應和人工生殖修法脫鉤處理,優先進行人工生殖法修法 在台灣,「代理孕母」是否應該合法,爭議了20多年。「代理孕母」的討論常被包裹在《人工生殖法》的討論當中,然而,《人工生殖法》規範的是生殖技術使用對象、程序及相關機構的管理等,「代理孕母」則是涉及委託者、代孕母及代孕子女的權益,以及親子關係的建立等。代孕影響孕母的健康、生命及家庭生活,也與代孕子女的處遇、委託者的需求等層面有關,更與人的價值及社會倫理息息相關,且與多項現存法律有所扞格。代孕雖同樣使用人工生殖技術,但其重要的爭論多與此技術無關,兩者有完全不同的面向及層次。若將代孕議題置入《人工生殖法》修法討論中,是過於便宜行事的作法,且顯然嚴重輕忽代孕議題對現行法制與價值觀的衝擊。台灣社會還需要對代孕議題進行更多研議及討論,以形成共識。   相較於代孕議題更為複雜、需要更長的討論時間,人工生殖擴大適用對象幾無爭議。若將兩項議題綁在一起,將延誤修法。因此,代理孕母應和《人工生殖法》脫鉤處理,優先進行人工生殖修法。   綜上所述,我們共同呼籲,將「代理孕母」與《人工生殖法》脫鉤。先解開人工生殖技術使用對象的限制,並完善相關監管規範,讓願意生育的女性使用生殖技術。對於代孕,則還需要進行更多的社會溝通與意見蒐集,以確定是否要形成政策或制訂何種政策內容!   連署團體 台灣女人連線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 中華民國助產師助產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台大人口與性別研究中心婦女與性別研究室 台灣生育改革行動聯盟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 台灣性別運動之家 台灣非二元酷兒浪子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 台灣勞工陣線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 社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 社團法人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社團法人台灣彩虹平權大平台協會 社團法人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 社團法人高雄市彩色頁女性願景協會 社團法人新媳婦關懷拹會 花蓮縣助產師助產士公會 花蓮縣洄瀾婦女權益發展協會 高雄市晚晴協會 婦女救援基金會 婦女新知基金會 康寧大學多元性別關懷小組 彩飄性別權益推動聯盟 彭婉如文教基金會 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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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紀實】台灣女人連線拜會嘉義縣政府衛生局交流女性健康相關議題
【活動紀實】台灣女人連線拜會嘉義縣政府衛生局交流女...
台灣女人連線黃淑英理事長及陳書芳秘書長於今日1/2)拜會嘉義縣政府衛生局,與趙紋華局長及衛生局同仁交流HPV疫苗、凍卵及女性心血管健康的性別差異等健康相關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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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請總統候選人解開父權緊箍咒!人工流產不需配偶同意!
【記者會】請總統候選人解開父權緊箍咒!人工流產不需...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今(29)日受邀出席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舉行之「請總統候選人解開父權緊箍咒!人工流產不需配偶同意!」記者會,與王婉諭委員及江盛醫師 一同呼籲應儘速通過《優生保健法》修法,刪除人工流產的配偶同意權,並請各黨總統候選人表態承諾。 王婉諭委員首先表示,選舉不是權力的分贓,而是對國家政策和理念價值的比拚。今天時代力量要為台灣的女性發聲,要求三位總統候選人針對攸關女性生育自主權的「刪除人工流產配偶同意權」,承諾推動《優生保健法》修法,讓人工流產不再需要配偶同意,讓女性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為自己的身體做決定,還給他們身體的自主權。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 表示,《優生保健法》雖然讓女生有人工流產的權利,但是卻同時賦予配偶同意權,顯然把女人看成是沒有行為能力的人,需要先生來行使同意權,非常歧視女性,更侵害了女性的生育自主。這樣一個由男性思維主導的立法荒腔走板,應該要回歸女性的身心健康與自主決定。 黃淑英理事長提及,有些人會認為懷孕是兩人的事,為何由女性決定即可?但是女性作為懷孕的個體,懷孕與生產的風險都是由女性承擔,因此應該由女性擁有決定權。而且,近年的世界潮流更關心女性健康權,包括阿根廷、墨西哥等天主教國家皆已允許女性人工流產,甚至提供國家補助。此外,美國密蘇里州過去有關人工流產配偶同意權的規定,更已於 1976 年由最高法院宣告違憲。 黃淑英理事長指出,配偶同意權已經違反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並強調在保障人權的時代,女性更了解自己身體,作為風險的承擔者,應該是女性才有權利來做決定。因此,國家不應該允許讓其他限制加諸於女性的身體之上,而是要將女性的身體自主權,真正地還給女性。 江盛醫師亦表示,「男人只貢獻一隻精子,卻擁有女人子宮的權利,這合理嗎?」作為執業三十多年的婦產科醫師,不時可以看到懷孕並非婦女個人最佳利益的情形,比如說遭到家暴、長期離異,甚至是非自願懷孕的情況,這時更可顯示出配偶同意權的荒謬,過時的法律必須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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