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日(12/5)排審朝野立委提出的16個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其中藍白立委有5個提案版本都納入開放代理孕母。為表達抗議,台灣反代孕行動小組發起公民行動,要求退回代孕法案,將代孕與「人工生殖法」脫鉤處理,並持續召開公聽會擴大討論傾聽⺠意。
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陳書芳亦來到現場支持並表達意見如下:
台灣女人連線反對代理孕母時間很長了,可能已經有20多年,在這麼長時間中,我們常常覺得好像只有我們在反對,非常孤單。但在最近這波行動中,認識了非常多的朋友、得到許多支持,真的很振奮。
台灣女人連線明年要滿25歲了,我們是一個走過四分之一世紀的婦女團體。我們是雞婆的團體,跟女人有關係的議題我們都關心,但在這麼多題目中,女人的健康議題是我們最最關心的。
台灣有一個法案,叫做「生產事故救濟條例」,是台灣女人連線推動了13年才通過。這個法是在保障女人生孩子的風險,今天如果有個女人在生產過程中發生事故,產婦或者孩子發生狀況,可能死亡、或是重殘了,不論在醫院、助產所或是在交通過程中,國家就會給予救濟。因為我們認為,生產不只是女人或家庭自己的事,而是國家社會的事。
台灣女人連線會用這麼久的時間推這個法,就是知道在生產過程中充滿了風險,而且很多是不可預測的,我們這麼的關心女人懷孕、生產,知道這個過程中有各種風險,所以當然不會同意代理孕母的存在。
因為代理孕母不只是代理懷孕,還承擔了這些懷孕跟生產的風險,而且越來越多研究告訴我們,懷孕生產的健康風險,會在這個女人身上很長的時間,甚至是一輩子。代理孕母是要承擔這些風險一輩子的!
那怎麼樣的人會去當代理孕母?怎麼樣的人會去承擔這些風險?經濟困境的女人、無法拒絕情感勒索或壓力的女人,這些女人都是弱勢!弱勢的女人才會去當代理孕母!
那什麼樣的人可以成為委託者?即使是現在討論的「利他型」代孕,所謂支付給代理孕母的「成本」費用,動輒也要數百萬起跳,所有需求的人都能使用嗎?只有經濟優勢的人才有辦法,有錢的人才有辦法。這就很清楚了,代理孕母就是經濟優勢者去買弱勢女人的子宮!
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現在討論的「利他型」代孕。因為婦女團體或是反對者一直批評代理孕母會發展成商業化,所以說要「利他」,也就是要女人好心去做這件事,拿到的費用就是基本的吃、喝、穿等等。一個女人10個月24小時無休的身心付出,是可以這樣計價的嗎?利他型代孕是一種謊言,是在保障經濟優勢的人用最低的價格買到弱勢女人的子宮,這就是階級剝削、對弱勢女人的多重剝削!
我們去跟很多委員談過這個議題,希望他們瞭解代理孕母背後的問題,而當我跟蘇清泉委員辦公室人員談到代理孕母立法會帶來的不公平時,他竟然回應,所有的法都會造成不公平啊,這沒辦法!立法委員可以說這種話嗎?為什麼要弱勢女人來承受這種不公平?
身為這麼久的婦女團體,長期在對抗、反抗父權體制,我們知道不孕婦女在這個社會中是非常非常辛苦的,承受無法傳宗接代的壓力,可能遭受許多批評、非議。但這些壓力的根源來自「無後為大」、「血緣為大」的父權文化,代孕制度根本上是合理化、深化傳宗接代的思維,所有這些觀念這不是去傷害另一個女人的理由,我們應該要看到、應該要反抗。
也有很多人說,只是想要有自己的小孩。這種說法,更是把女人當成生育工具,傷害女人的存在價值。
今天,台灣女人連線,再次強調,我們反對代理孕母、反對代理孕母立法!如果大家想要瞭解更多,很歡迎大家來跟我們分享你的想法!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