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稿】「法務部無視性別平等!刑法墮胎罪早該廢了...
今日(11/5)台灣女人連線、婦女新知基金會與關心性別平等的民間團體、立法委員
范雲 FAN,
Yun、黃捷、郭昱晴、吳沛憶、陳培瑜、林淑芬、張雅琳
Ngalim Tiunn、王正旭、洪申翰 Sun-Han
委員等召開「法務部無視性別平等!刑法墮胎罪早該廢了!」記者會,會中理事長林綠紅發言如下:
為何我們反對法務部提高墮胎罪罰金的修法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林綠紅2024.11.05)
一、這次修法不僅是罰金金額配合調整這麼簡單,根本上是不適當地加重對意外懷孕女性的刑罰
法務部於日前(10/29)預告刑法第288條以下墮胎罪的修法,不是順應CEDAW第四次國家報告國際委員審查意見的建議,廢除墮胎罪,而是反其道而行,大幅提高墮胎罪的罰金。根據法務部面對民眾質疑的說法是「本次修法並未變動最高刑度,僅係配合刑法罰金級距標準調整罰金金額」意思是,罰金的調整是順應時代變遷的調整,由於最高刑度沒有變動,對於墮胎罪的處罰並沒有加重。但是,事實並非如此。近30年來,人工流產除罪化及鬆綁是全球的趨勢,近年來只有四個國家——尼加拉瓜、波蘭、薩爾瓦多和美國增加了新的國家法規用以加嚴限制女人人工流產的權利。而鄰近的韓國,2019年4月南韓憲法法庭做出歷史性判決裁定該國施行66年的人工流產罪是違憲的,因為墮胎罪的存在侵犯了孕婦的自主權。在不以刑罰對待懷孕女性的國際趨勢下,法務部不思考廢除刑法的墮胎罪,反而調高罰金,根本上就是加重對懷孕女性的處罰!
二、為何法務部不研擬墮胎除罪化?
根據今年4月,CEDAW 第四次國家報告行動回應表 112
年度辦理情形會議資料,法務部說明不打算墮胎罪除罪化的原因:提到「刑法第
288
條墮胎罪係處罰不合法之墮胎,並非處罰所有墮胎行為,且墮胎罪係保護特定法益..」所謂的特定法益,包含了「非法墮胎有害民族繁衍,對於國家未來之競爭力及發展有重大影響,此亦為目前政府政策係採取鼓勵生育之原因。」
我們要指出的是,法務部所稱的「不合法墮胎」,其中有許多因為優生保健法修法延宕多年,而無法刪除已婚懷孕女性的配偶同意權,導致因婚姻關係不良卻無法離婚、有家庭暴力不敢離婚等等弱勢女性,因意外懷孕無法取得配偶同意鋌而走險的人工流產。法務部提高罰金,想要處罰的是這群弱勢女性嗎?!
其次,所謂「非法墮胎有害民族繁衍,對於國家未來之競爭力及發展有重大影響」,姑且不論法務部不是經濟部如何證明「非法人工流產對國家的競爭力有重大影響」?而法務部於職權範圍內,為何需要越俎代庖擔憂國家的經濟發展?台灣少子女化延續多年,每年出生率都吊車尾,政府不去思考正向的促進年輕人願生、能養的環境,不積極建構讓育齡女性友善生育的環境,以鼓勵生育。還想方設法、除堅持不廢除墮胎罪,還提高罰金,是認為限縮人工流產可以提高生育率嗎?我們必須提醒法務部,以侵害女性生育自主權為代價,並不會鼓勵生育,或提升生育率,只會惡化女性的性別處境,讓女人更不願生育。
三、為什麼我們反對法務部對墮胎罪增加罰金的修法
婦運前輩劉仲冬教授在「國家政策下的女性身體」一文(收錄於女性醫療社會學,女書文化出版)提到「對女性及生育行為的控制是性別地位的最佳指標。一個女人是否能掌握自己的身體、有自由生養自己想要的孩子?有權決定生幾個孩子?是否能自由取用避孕器材調節生育?是否能以手術方式終結意外的懷孕?等等,都代表且反應女性地位。沒有自由掌控自己的身體,女性其他的自由都是空談」
這幾十年來,台灣一直以優生保健法的架構下,阻卻刑法墮胎罪,假裝我們有完整的生育自主權,但千瘡百孔的優生保健法,並無法讓所有的女人免於墮胎罪的追訴,而現在法務部又提案修法提高墮胎罪的罰金。這是否意味著我們的國家對女性身體自主權的不尊重?女性地位的倒退?
我們必須重申,人工流產的選擇是屬於女性身體自主權的行使,它可以被規範或限制。但是女人意外懷孕無可奈何必須進行人工流產,不是犯罪行為。墮胎罪不應該被提高罰金,而是這個罪應該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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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稿】人工流產除罪是全球趨勢,台灣法務部竟逆向...
法務部日前(10/29)預告中華民國刑法有關墮胎(以下用「人工流產」)罪的修正草案。其修法竟是以符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相關規定及一般性建議之要求,並調和刑法各罪間有關罰金數額一致性為由。事實上,根據2022年CEDAW臺灣第4次國家報告的審查委員會結論第62條,審查委員會建議將懷孕女孩和婦女的人工流產除罪化。然而,法務部竟然曲解與違反CEDAW的精神,捨本逐末地將有關違反人工流產罪的罰金提高!
國際趨勢
近30年來,人工流產除罪及鬆綁是全球的趨勢,即使是在宗教保守的國家。只有四個國家─尼加拉瓜、波蘭、薩爾瓦多和美國─推動了新的國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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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愛爾蘭已對人工流產進行公投,以壓倒性的多數通過廢除憲法禁止人工流產的規定。除罪化有兩個主要理由:第一、女性有權拒絕懷孕的健康風險;第二、人工流產在是否有道德上的問題目前仍是沒有共識的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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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南韓憲法法庭做出歷史性判決裁定該國施行66年的人工流產罪是違憲的。它侵犯了孕婦的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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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阿根廷通過人工流產法案,未來阿根廷女性懷孕14周內可以合法進行人工流產,推翻了1921年以來的嚴格規定。阿根廷總統 A.
Fernández說:「我是一名天主教徒,但我必須為所有人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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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歐盟於通過決議,呼籲歐盟27個成員國確保合法和安全人工流產的權利,以改善女性的性健康和生殖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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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 月,墨西哥最高法院做出了裁決判定「從受孕開始保護生命」及「人工流產訂為刑事犯罪」是違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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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法國成為全球第一個將女性自由選擇人工流產視為憲法保障權利的國家。
台灣應有跨部會的修法
人工流產的選擇是屬於女性身體自主權的行使,它可以被規範或限制,但是不應該列為刑事罪。人工流產罪僅處罰意外懷孕而需進行人工流產的女性,卻不去處罰與此女性發生性關係而造成意外懷孕的男性,明顯的是對女性的差別對待,這也是為何CEDAW無論在一般性意見或國際委員審查意見指出應該廢除以國家刑罰對待人工流產女性的理由之一。法務部不思考廢除刑法人工流產罪,反而加重罰金,根本是走回頭路。法務部與衛生福利部應一起研議,落實CEDAW的精神,將人工流產罪在刑法中去除,而將人工流產相關的事誼在優生保健法中一併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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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台灣女人連線代理孕母制度立場
台灣女人連線
代理孕母制度立場
2024.10
代理孕母議題再度引發社會討論,不孕者悲情的處境及傾訴,讓我們難以回絕他們「要求代孕母」的訴求。但是,作為一個長期的婦運團體,我們又很難不看到代理孕母會受到身心傷害、剝削;女性因此被歧視、物化、且更深陷傳統文化的束縛、無法扭轉的命運。
在長時間的慎思下,我們認為台灣不應建立代理孕母制度,理由如下:
一、代孕不只是出借子宮,也不能窄化成個人的事
子宮無法獨立於母體之外運作孕育胎兒。事實上它是孕母10個月,一天24小時無休地運作,供給養分、氧氣、全部身心的投入。不僅如此,她的家庭生活,包含先生、孩子、父母及公婆也一起介入,家庭的生活及家人的關係因此深受影響;如果她有工作,同事及雇主也都要配合她的懷孕及生產而調整作業。
因此,代孕不僅是代孕母自己子宮、身體的全部,連家庭、職場都是代孕的一環,集體的付出。
二、代孕還代理健康風險的轉嫁,不能簡化成僅代理懷孕生子
代孕是以人工生殖技術進行,目前,35歲以下女性使用此技術的活產率約為35%。所以代孕母平均要經過2.5到3次的懷孕週期才能成功,對身心健康有很大的影響。而懷孕到生產都有一定的風險。在台灣,妊娠性糖尿病發生率17%、妊娠性高血壓10%,更有子癲前症、產後大出血、羊水栓塞、剖腹產、子宮切除、胎兒/新生兒/產婦死亡或身心障礙等。近年來又有研究指出,試管嬰兒的併發症高於自然產,而代孕比非代孕的風險又更高,且憂鬱症、心理的壓力也有較高比例。亦有研究顯示,懷孕或生產時有併發症的女性其未來發生心血管疾病或糖尿病的風險更高。
因此,代孕不僅是替人懷孕生子,更是承接委託者的孕/產風險,甚而死亡的可能。
三、利他代孕的本質是歧視與剝削
為了避免工具化及商業化的批評,「無償利他」的代孕隨之而生。但無償並不是完全沒有金錢的涉入,而是以「必要的成本費用」作為代孕的無償給付。必要成本包含營養費、必要之檢查、諮詢、醫療、照護、委任律師、保險、心理諮商、交通、工時損失、產後護理及其它等,但是有關懷孕本身24時運作付出以及孕產的健康、死亡風險及產後的健康影響完全不被視為必要成本。把女人懷孕視為無物,要求女性實現父權社會犧牲奉獻的期待,這是歧視女性!
利他代孕是長期付出,又有難以避免的風險,因此決定要代孕的人多為有經濟壓力的弱勢。對於弱勢者的高度付出,給予最低的費用,這就是剝削。
此外,認定委託者為父母,產後必須交出孩子的一刻,就是將女人的身體工具化。「利他」終究只是一個幌子,無法抹滅這樣的事實。
四、代孕生小孩不是身體自主權的展現,反而會傷害身體的自主性
自主性的展現不是可以無限上綱的,也就是說,當它的行使危害到自己、別人或侵蝕社會價值及倫理時,國家就會介入加以限制。當它的行使是因為受到威脅、利誘或被制約時,這不是自主性的展現。
民主社會不允許奴隸制度的存在,即使你「自願」當奴隸,也不可以,因為它踐踏人性的尊嚴。而且,這個「自願」的背後通常是貧窮,為了生存不得已的選擇。所以,這樣的自主性是不被認可的。自願活體捐贈器官,法律不一定允許,因為移植手術有一定的風險,且捐贈者未來生活機能會有損傷,影響存活。要不是至親摯友,誰會願意冒這樣的危險去捐贈?因為崇高的善心?貧窮?還是被威脅?為了對於捐贈者健康及生命的重視,以及防止藉「善心之名」,行「買賣之實」的剝削行為,通常活體捐贈是被限制或不允許的。但是,考慮到至親的愛心,在台灣活體捐贈被限制在五等親內,以成全病患求生的需求,並兼顧了相當程度尊重個人的意願及選擇。
所以,當有些人以身體自主性的訴求來合理化代理孕母時,我們的態度是保留的。首先,就社會衝擊的層面來看:代理孕母制度不論是有償或無償都是將代孕簡化成「出借子宮」或「試管嬰兒外加一個別人子宮的天然保溫箱」,將女人工具化、商品化。
而代孕的經濟誘因,也將導致代孕制度成為一個為有錢人建立的制度,有錢人出錢購買會傷害健康或死亡的服務,甚而買斷提供者的身體自主性,將女人變成「生小孩」的工具,透過金錢誘因侵蝕經濟弱勢者的人性尊嚴!
五、沒有可以保護代孕三方的立法、契約及配套
代孕立法和契約牽涉到複雜的新生命、代理孕母的自主性、不可預期的孕產風險及委託者的需求,更挑戰了社會倫理。因為它的本質是回應需求面而制訂的,旨在確保交付健康的代孕子女。所以,雖然法案起草者強調會重視兒童及代孕母的權益,但很難兼顧而必須有所妥協。立法規定代孕子女的母親是委託者,已經是將女性身體工具化。代孕契約涉及難以預期的孕產,當違約或違法的情事發生時,例如生出的孩子為身障,委託者難以接受時,最大受害者就會是孩子及代孕母,契約此時淪為一張紙。此外,所謂的配套也不能預防或消除不幸的發生,以買保險作為生產死亡或重大事故的配套為例,事實上不能解決不可逆的代孕家庭中沒有母親或一輩子照護的悲劇,只是買斷了委託者的罪惡感。
六、代理孕母是父權文化壓迫女性的產物
不孕的婦女無法為夫家傳宗接代遭受奚落或歧視,要求有代理孕母以解除她們的壓力。其實這些壓力的根源是「重男輕女」、「無後為大」的父權文化。代孕無論是商業或利他的形式都僅能是經濟優勢的人才用得到,間接又合理化、深化傳宗接代的思維,讓經濟弱勢的女人因此更陷入其中而無法解脫。
種族的繁衍是大自然延續的方式,不是以男性為中心的傳宗接代!科技無法解決文化的問題。要免女人於苦、辱,只有改變女人共同不合理的命運才是根本之策!
代理孕母制度滿足個人想要有自己孩子的想望,但讓代孕母付出巨大的代價,侵犯人的尊嚴及完整性,衝擊社會的倫理,且製造更多的社會問題。台灣是一個重視人權、民主的國家,不應該存在這樣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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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黃淑英常務理事出席國民健康署「更年期健康...
今(10/9)日國民健康署響應每年10月世界更年期關懷日,召開「更年期健康『泌』碼
5招向漏尿Say
No」記者會,針對更年期尿失禁問題提供5招幫助更年期女性擺脫漏尿不適,提升生活品質,重拾健康自信。
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黃淑英代表婦女團體出席記者會表示,尿失禁並不是更年期必然的產物,但它的盛行率隨著進入中老年而增加,中老年和女性更年期重疊,所以就很自然落入更年期健康必談的議題。
目前有關女性尿失禁防治(原因及處理)的討論都聚焦在泌尿生理結構、懷孕、生產、更年期及生活行為上,比較沒有談到心理及社會文化的層面。事實上,許多國外的研究指出,心理壓力、焦慮、憂鬱是尿失禁的危險因子;也有研究顯示,婚姻及就業狀態,也會影響女性尿失禁的發生。
所以,我們期待,醫療保健提供者在為尿失禁患者治療時可以考慮解決這些心理及社會文化的因素,同時,應有一個跨科別的共照團隊,其成員除了婦產/泌尿科醫生外,也納入將骨盆底物理治療師、心理健康治療師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幫助的專家。
今年3月醫學期刊THE
LANCET刊出一系列更年期研究。其中一個重磅研究指出,更年期的管理應翻轉傳統作法,以「賦能女性」的方式。「賦能模式」強調讓女性獲得知識、建立信心和擁有自我決定的能力,以對健康照護和生活方式做出適當的選擇及規劃。
目前,政府已委託婦產科醫學制作提供中立客觀、正確、容易理解的尿失禁相關資訊。今天在此召開記者會做相關的衛教宣導。這都是「賦能女性」重要的一環。
除了賦能女性,還有一個重要的觀念,就是「超前部署」。「幸福更年期,超前部署」也是今年台女連528健康行動會議的主題。所謂的「超前部署」是指更年期健康的維護及促進,都要提前,早於更年期。
就尿失禁的防治而言,尿失禁主要並不是更年期引起的。我們談到很多的風險因子,不論是生理上的,還是生活習性、行為都是在年輕時發生的。例如:懷孕、自然生產等可能造成的漏尿問題,習慣性憋尿,容易因膀胱功能失調,所以,個人而言,超前部署就是,在年輕時要有認知及採取行動,就可以減緩或防止更年期時健康不可逆的發展。例如:產後勤於骨盆底肌肉的訓練,防老來尿失禁;所以不要常憋尿,防止老來漏尿的狀況等。
就政府而言,超前部署就是更年期政策宣導超前擴及年輕族群。
今天的記者會是打通任督二脈:「賦能女性」及「超前部署」,讓我們的女性及年輕人得到相關的資訊,引發他們對尿失禁的關注及力行,讓尿失禁不再是女人更年期困擾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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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性別失衡 何來健康?」婦團抗議後續迴響
今年8月,因總統府「健康台灣」委員會嚴重性別失衡,台灣女人連線、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及婦女新知基金會發起「性別失衡_何來健康?」婦團抗議「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女性代表性過低連署,引起廣大迴響,超過70個團體參與連署。
台灣女人連線隨後將此連署聲明寄送至總統府,表達婦女團體及社會團體的訴求。總統府於9月3日回覆,表示「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委員涵蓋兒童健康、婦女醫療、精神心理、原民醫療及全民健康等專業領域,充分展現成員多元性,兼容當前重要健康課題」。針對委員性別失衡問題,總統府回應「所提寶貴建言將留供未來遴聘委員會成員參考」。
日前,總統府公布「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委員名單,當中女性比例是32.3%。台灣女人連線樂見總統府善意回應民間團體的訴求,肯認女性之性別代表的重要性。同時,呼籲總統府不應自外於性別主流化的推動,並積極落實性別平等。
連署聲明請見:【連署聲明】「性別失衡,何來健康?」婦團抗議「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女性代表性過低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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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紀實】「2024第24屆婦女健康行動網絡會議暨研習...
台灣女人連線10月4-5日於台中舉辦「第24屆婦女健康行動網絡會議暨研習營」,感謝各位夥伴的參與,在山陀兒颱風打亂眾多行程後,仍從各地前往台中相聚!
本次活動共有26個單位團體及關心女性健康的個人共51人參與,今年婦女健康行動網絡關心了「2024性別健康熱門議題」、「幸福更年期—女人的健康老後」、「乳癌已經變成流行病了嗎?!乳癌治療現況與觀察」及「怎麼吃最健康?女性生命階段營養需求」等議題,並共同討論了網絡的未來走向,及研議2025年
「528台灣婦女健康行動會議」主題,同時也進行了第二場次的「大性別小女人?婦團的下一哩路!」婦女論壇。
感謝在倡議性別健康的路上有大家一路相伴,希望未來我們能一同繼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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