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與健康

【會議】「大性別小女人? 婦團的下一哩路!」婦女論壇
【會議】「大性別小女人? 婦團的下一哩路!」婦女論...
台灣女人連線 大性別小女人? 婦團的下一哩路! 婦女論壇 🔸會議緣起 婦女運動為台灣社會帶來了許多變化,透過推動各種性平政策與法案生成,致力於消除性別歧視,保障婦女基本權益,包括教育、就業、健康和安全等。同時,也努力提高社會對婦女權益與性別平等議題的關注和認識,促進社會觀念的進步。但女性仍然面臨著許多困境和挑戰,例如性別健康差異被忽視、懷孕歧視、薪資差距、性騷擾、性暴力等各類問題依舊存在。此外,新興科技和社會發展也帶來新的性別不平等問題,例如私密影像外洩、受到性別偏見影響的AI程式等。這些問題持續對女性造成傷害,需要婦女團體繼續努力,促進實質的性別平等。   然而,近年來有些婦團姊妹感受到性別議題似乎逐漸超過婦女議題,婦女議題在性別的討論中似乎逐漸被邊緣化,在政策和資源分配的關注度越來越低!婦女團體對此現況多有焦慮,於未來路線方向及運作模式也深覺不安。   為了釐清此一情況,台灣女人連線邀請政策規劃者及婦女、性別團體代表共同討論,分享經驗與觀察,期望找到合作的機會,形成更緊密的聯盟,追求性別平等的實現。   🔸會議時間:2024年8月3日(星期六) 上午9:30 🔸會議地點: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203會議室(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號) 🔸參加對象:關心性別議題的團體代表、學生、民眾,以及婦女健康行動網絡成員等(每團體以2人為限;曾合辦528相關活動之網絡成員優先) 🔸報名方式:於7月26日前填寫線上報名表 🔸會議流程 時間 主題 主持人/發言人 9:00-9:30 報到   9:30-9:40 主持人引言 林綠紅(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 9:40-10:20 婦女政策推動與展望 吳秀貞(行政院性別平等處處長) 杜慈容(桃園市婦幼發展局局長) 10:20-11:20 婦女、性別團體倡議、經營策略以及現況分享 黃鈴翔(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副執行長) 彭渰雯(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魏淑珠(台中市婦女發展協會創會會長) 王介言(高雄市彩色頁女性願景協會總監) 呂欣潔(國際立即行動亞洲區方案主任) 11:20-11:30 校園性別運動的經驗及觀察 校園性別社團代表 11:30-12:30 綜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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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前線】國中男生要不要納入公費施打HPV疫苗?
【議題前線】國中男生要不要納入公費施打HPV疫苗?
在商機的炒作下,國中男生要不要納入公費施打HPV(人類乳突病毒)疫苗一直是一個時而浮上社會的議題。近日報載,衛生福利部部長表示,最快在2025年開始實施。國家照護人民的健康值得肯定,但我們希望這樣的決策不是建立在立法委員質詢的「有58個國家已經施行」,或「落實男女平等」的說法,而是有完整的政策評估,如:施打的目的、效益及預算的編列等。   在這個政策施行前,我們有幾點建議:   請善盡告知義務,不要讓男性誤為可以防治性病 2006年,HPV疫苗在台灣上市時,很多男人要去中國前,都去打此疫苗,以為可以預防性病。另,亦有男人得了性病去打此疫苗,以為可以治療。   事實上,男孩施打HPV疫苗的目的,根據其仿單,可以預防人類乳突病毒引起的肛門癌及生殖器疣(菜花)。至於可以預防口咽或其他頭頸部位之聲稱,還需要更多試驗證明其臨床效益(註1),也就是說其科學實證尚不足夠。   因此,HPV疫苗不會預防菜花以外的任何性病,更不會治療疾病。為了避免誤解及影響安全性行為的落實,國中男孩施打的同意書或衛教應善盡告知疫苗的適應症。   參考WHO建議:男孩可以施打一劑 九價HPV疫苗一劑約5千─6千元。如全面公費施打國中男生,現在每年約7萬名國中男生,保守估計約需7億元。雖然衛福部會分攤部分費用,對於地方縣市政府可能還是一筆大的負擔,也可能會排擠到其他需求。   2022年12月WHO更新了HPV疫苗的指引,建議單劑量方案(稱為適應症外使用單劑量替代方案,註4),指出此方案與兩劑方案提供相當的功效和持久性保護。國際間已經有許多國家已經採取此打一劑的方案。   在台灣男性肛門癌的病例很少,約佔腸胃道癌症的1-2%(註2、3)。依此看來,男孩施打的效益應較多在預防生殖器疣上,而防癌的效益較小。由此來評估,加上WHO的新建議,男孩施打一劑,應屬足夠,可以減少政府負擔。目前國中女孩施打兩劑。如果也採取新的建議,公費施打女孩、男孩各打一劑,那麼就更不會增加中央及地方政府的負擔了。   健康照顧要有性別思考,有「差別對待」並不代表「不平等」 男性女性因為生/心理差異及社會文化影響,在健康的照護及維護上會有不同的對待。這不是不平等。   若要疫苗補助擴及男孩,前提不應是為了落實男女健康平權,而是有足夠的科學證據支持它的效力及效益評估,否則只是假象及浪費。   台灣女人連線樂見民代呼籲疫苗政策保障國人健康,然而,疫苗接種涉及國家資源分配,政府回應民代的要求時,應考量科學證據、疾病負擔與成本效益,才能使其政策效益最大化。     註1、根據HPV疫苗仿單: 預防口咽或其他頭頸部位之適應症是「依據預防HPV相關肛門、生殖器部位疾病的有效性及其他證據」加速核准,還需要更多試驗證明其臨床效益。 註2、台灣癌症登錄數據2021年「結腸、直腸、乙狀結腸連結部及肛門」總共發生率為每10萬人38.42及死亡率為14.46。沒有僅就肛門癌的相關數據。 註3、參考美國NIH的數據,肛門癌發生率與死亡率分別為每10萬人1.9及0.3。 註4、世界衛生組織現在建議: * 9-14 歲女孩:一劑或兩劑 * 15-20 歲女孩和女性: 一劑或兩劑 * 21 歲以上女性:兩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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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駁斥立法委員陳昭姿對本會之不實指控
【聲明】駁斥立法委員陳昭姿對本會之不實指控
台灣女人連線 聲明   有關立法委員陳昭姿於2024/06/07院會總質詢中指涉本會「對外公開徵求美名為小編實為網軍」之不實指控,本會聲明如下:   一、本會為倡議型非營利團體,長期關心女性及性別健康相關議題。我們秉持社會倡議精神,監督政府政策的制訂及執行並提出論述及觀點,以保障人民的權益。本會招募社群小編於網路平台推動理念,乃是社團組織的倡議方式,並無所謂付費養網軍之情事。   二、本會基於政府在「代理孕母」議題多有疑義且未能達到社會共識之下,便擬透過人工生殖法修法強推代孕感到不妥,故而積極透過各項平台提出民間意見及看法,所有管道及意見皆公開透明且內容可受公評。同時再次強調本會是一個關心社會的民間團體,並無任何凌駕政府組織之權力或能力。   三、陳委員針對本會之指控既不實亦不合理。本會對於陳委員在國會殿堂上做出如此非理性非事實之個人情緒發言甚表遺憾,更呼籲立法委員應是站在公共利益角度保護民眾為民眾發聲的角色,不應在言論免責權的保護下恣意發表對特定單位及個人之不實言論。   台灣女人連線 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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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屆528台灣婦女健康行動會議—幸福更年期 超前部署!
第二十七屆528台灣婦女健康行動會議—幸福更年期 超前...
第二十七屆528台灣婦女健康行動會議 —幸福更年期 超前部署!— 行動宣言 2024.5.28 台灣婦女健康行動網絡長期關心女性健康,推動女性/性別健康相關法案與政策。2024年第二十七屆528台灣婦女健康行動會議以「幸福更年期 超前部署!」為題,關注女性更年期需求,因為更年期是女性生命歷程中重要且複雜的階段,伴隨著賀爾蒙變化、老化及生活形態轉變等身心挑戰,這不只是生理變化的過程,更是重要的人生轉折階段。   一、疏於關注的更年期女性需求 在台灣,因為90年代有荷爾蒙替代療法(HRT)商業利益的操作,更年期被醫療化,成了社會關注的議題。此期間,台灣政府對更年期沒有積極的政策。2002年美國大型研究WHI指出HRT「弊大於利」,衛福部在婦團要求下訂定HRT衛教手冊,此後商業的炒作消失,更年期議題也漸漸被遺忘。   近年來,英美國會議員相繼提出更年期相關法案,期刊發表大量更年期研究。而在台灣,20年來,衛福部更年期預算編列不足,設置作用不大的更年期諮詢專線、有限地辦理更年期成長營及醫事人員教育訓練等,並沒有更多、更及時更新的作為。而此行動會議會前的直播及座談在在顯示台灣女性對瞭解更年期與新資訊的渴望,衛福部應該要瞭解社會變遷下更年期女性的需求並制訂對應的政策。   二、身體健康的維護 更年期健康的改善及促進主要在更年期現象(如潮紅、失眠等)、心血管疾病、骨質疏鬆、尿失禁等,對此期間肌肉流失及骨骼的問題較少著墨。事實上,肌肉骨骼的健康關係著中老年人的活動及行動的自由,是健康老化的基礎。然而,大多數的人並不瞭解。   從行動會議會前的座談會中,參與者瞭解其重要性,表達對肌力訓練學習的熱切;而講師有不同的強調面向,包括人體結構、骨鬆預防、日常姿勢與核心肌群的訓練等,突顯了肌力訓練的範圍寬廣,需要有整合性的內容。政府應提供更年期女性肌力訓練基礎指引,完整涵蓋更年期女性健康需求。   三、重新調整未來生命的經營 從台灣女性平均餘命來看,女人更年期後的存活時間可能長達30年。這對於無論有無婚育的女性來說,都是卸下社會對女性「生子育女」的期待,走向新的人生階段。如何面對及因應空巢、不再被需要、孤獨、生死、人際關係的改變以及如何規劃以自己為中心的生活、人生清單等都是新的課題。   政府應制訂政策,促進女性之間的經驗分享以及與社會的對話,以做出適合自己未來的生命規劃。   四、超前部署─賦能女性EMPOWER 最新研究指出更年期管理應以「賦能」的方式。「賦能模式」強調讓女性獲得知識、建立信心和擁有自我決定的能力,以對健康照護和生活方式做出適當的選擇及規劃。政府應提供中立客觀、正確、容易理解的更年期相關資訊,並營造友善的社會及職場環境,促進更年期女性賦能模式的建立,讓女性更理性、更正向地面對更年期階段的變化與挑戰。   超前部署不應只始於更年期,有些健康問題如能在年輕時就有認知及採取行動,就可以阻止或減緩不可逆的發展,如:年輕時存骨本防老來骨質疏鬆;產後骨盆底肌群的訓練防尿失禁;以及懷孕生產不良事件增加心血管疾病風險的追蹤等。因此,政府政策宣導應更超前擴及年輕族群。   五、正面看待更年期 更年期是提醒女性身體、生命歷程轉變的生理信號。然而,它被疾病化、污名為喪失生育力、年老貌醜,使女性失去自信。現在,社會應翻轉對更年期的看法,我們應重新審視女性的價值及定位,肯定更年期婦女在有酬和無酬勞動力中的技能及付出。更重要的是,她們長年累積的經驗及智慧對於下一代是無可取代的傳承。   綜上所述,為了讓女性更年期更幸福更健康,我們提出以下訴求:   一、衛生福利部應對本土中高齡女性健康研究投注更多資源,包括大型的更年期現況調查,以瞭解台灣中高齡女性的健康現況及需求。 二、建請政府研擬以「女性賦能」為基礎的更年期超前部署政策,以利「認知行為治療(CBT)」及「共同決策(SDM)」的推動。超前部署並應提前至年輕世代。 三、建請衛生福利部提出更年期肌力訓練方案,包含訓練內容及相關的補助及措施。 四、建請衛生福利部研擬提供40-45歲女性骨鬆高風險族群骨質密度檢測補助,以防到老年發生骨折才就診,延誤及早介入改善的時機。 五、政府應提倡正面看待更年期,去除更年期的污名及過度醫療,正向引導社會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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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前線】代理孕母合法!?衛福部你在急什麼?
【議題前線】代理孕母合法!?衛福部你在急什麼?
文: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 黃淑英2024.05.15 國民健康署(國健署)在13日預告「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除了鬆綁人工生殖技術適用者,也納入「代理孕母」。國健署此舉令人震驚且不解。   首先,預告「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違反了政治常規。一個負責任的看守內閣在新舊政權即將交接時,不會也不應去推動一個重大或有爭議的政策或法令。這是基於對新政府的尊重,因為新政府的國家治理理念及立場和舊政府不一定一致。   然而,再7天就是新政府上任,國健署卻在此刻急急忙忙推出20幾年來無法形成共識的代理孕母制度,這是因為有「業績」壓力?還是將新政府一軍,趕鴨子上架?真是令人難以理解。   其次,將代理孕母納入此次「人工生殖法修法」是罔顧社會對「脫鉤」的要求。在此次的修法有兩種討論,一為此次修法先處理人工生殖技術的適用對象,之後再討論代孕的問題;二為代孕納入修法。   代孕涉及委託者、代孕母及代孕子女的權益以及親子關係的建立,更影響人的價值、社會倫理,且與現行的法律多有扞格。議題的複雜性加上這20年來社會有諸多變遷,我們需要更多時間來討論、對話及研議,以形成是否要有代孕的共識。而擴大人工生殖技術適用對象對少子女化有正面的影響,且幾無爭議。若將兩個議題綁在一起,將延誤修法。因此,近30個婦女、勞工及社福等社團於年初連署召開記者會,要求將這兩者脫鉤,修法優先處理「人工生殖技術的適用對象」。在衛福部及立法院的公聽會中大多數發言也是支持脫鈎處理。   在這樣的情況下,國健署至少應同時提出兩種草案版本—不納入或納入代孕—來回應社會。然而我們的國健署卻僅提出納入代孕的草案,完全無視社會對脫鉤處理的呼籲,豪不避諱地彰顯了行政的官僚與傲慢。   最後,代理孕母在國際間也一直是具高度爭議的議題。台灣要不要建立這樣的制度,必須是社會有充分理解,形成共識。一個負責的政府,應該提出「代理孕母」整體的評估報告,說明對當事者權益、性別、人權及社會倫理的影響,分析利弊,讓社會有充分的瞭解,再由立法機制做出最後的抉擇。   但是,近幾年來,國健署除了找學者專家閉門討論,開了兩次有預設立場的公聽會外,沒有提出任何相關的實證研究及政策評估報告,也不見和社會充分對話及溝通,然後就有了這樣的草案內容,真是不負責任!!   我們呼籲國健署回應民意提出沒有代理孕母章節的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讓有需要的女性都能早日使用人工生殖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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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理事長林綠紅出席立法院「人工生殖法條文修正草案」公聽會
【會議】理事長林綠紅出席立法院「人工生殖法條文修正...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林綠紅今(4/3)出席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舉辦之「人工生殖法條文修正草案」公聽會,表達台灣女人連線對法案之立場。   人工生殖法脫鉤代理孕母 避免延宕修法 關於人工生殖法修正,婦女團體與性別團體於今年2月21日召開聯合記者會,共有近30個社會團體連署呼籲將代理孕母 與人工生殖法脫鉤。先解開人工生殖技術使用對象的限制,並完善相關管理規範,讓願意生育的女性使用生殖技術,以免讓代孕議題複雜的討論延宕人工生殖法的修法。   代理孕母不只是出借子宮 人工生殖法規範的是生殖技術使用對象、程序及相關機構的管理等,「代理孕母」則是涉及委託者、代孕母及代孕子女的權益,以及親子關係的建立等。代孕影響孕母的健康、生命及家庭生活,也與代孕子女的處遇、委託者的需求等層面有關,更與人的價值及社會倫理息息相關,且與多項現存法律有所扞格。代孕雖同樣使用人工生殖技術,但其重要的爭論多與此技術無關,兩者有完全不同的面向及層次。若將代孕議題置入《人工生殖法》修法討論中,是過於便宜行事的作法,且顯然嚴重輕忽代孕議題對現行法制與價值觀的衝擊。並不是如同本次公聽會討論題綱四所說的「代孕生殖技術與現有人工生殖實施過程技術上高度重疊,前者為後者之技術衍生」,代理孕母議題與現行人工生殖法重疊的部分,只有使用人工生殖技術的部分,技術使用是這個議題中最不複雜的部分。   事實上,代理孕母並不是如一般人所說的出借子宮這麼簡單,代孕是孕母10個月,一天24小時無休地工作,供給養分、氧氣,全部身心的投入。不僅如此,她的家庭生活,包含先生、孩子、父母、公婆或其他家庭成員也一起投入;如果她有工作,可能因為工作調整、代班、產檢、生產等需要同事及雇主的配合。因此,不僅是自己的子宮、身體、還有家庭、公司都成了代孕的一環,集體的付出。   代理孕母、委託者與代孕子女的親子關係也與現行民法親屬編的規範全然不同,其複雜程度都不適合寄居在現行人工生殖法當中。這也就是為何婦女團體、性別團體倡議脫鉤處理的原因。   代理孕母完整配套根本不存在 在討論代理孕母的議題時,最常見的迷思之一是「完整的配套措施」,好像只有有完整的配套措施就可以保障一切,但是,對代理孕母言,完善的配套,甚至一個對代理孕母良善的制度並不存在。   代理孕母制度無論如何設計,其最終目的都是為了讓委託者有一個自己基因的子女,對於代孕母並沒有任何益處。代孕母於從頭到尾都只有風險而已,無論是懷孕的過程,或者是生產的過程。對於孕母而言,都是不必要的風險,而且是純粹的風險而無任何好處可言。一般我們在探討醫療行為是否進行,其中一個倫理法則是「不傷害」,必須評估風險(risk)與利益(benefit),至少利益必須與風險平衡才能進行,而從事代理孕母的行為,對代孕的女性而言,遭遇的是純粹的風險,好處都是他人獲得,這種不具有公平性的的行為,怎麼會是有配套就能進行?   就風險來說,代孕以人工生殖的技術進行,目前,此技術35歲以下的活產率約為35%。所以代孕母平均要經過2.5到3次的懷孕週期才能成功,對身心健康有很大的影響。懷孕或生產都有一定的風險:妊娠性糖尿病17%、妊娠性高血壓10%、子顛前症2-5%、產後大出血、羊水拴塞、剖腹產、子宮切除、以及胎兒、新生兒、產婦死亡或身心障礙等。   近年來有研究指出,試管嬰兒的孕期及生產併發症高於自然產,而代孕比非代孕的生、心理健康風險又更高。亦有研究顯示,懷孕或生產時有併發症的女性其未來發生心血管疾病或糖尿病的風險更高。總結而言,代理孕母制度,就是將原本不需要承擔的健康風險,轉嫁至孕母身上。而相較於委託夫妻,孕母通常是社會、經濟地位相較低的一群人,在代孕的過程中,孕母只得到完全的健康風險,沒有身心上的益處。就社會階級而言,往較弱勢女性移轉風險,也是不公平的風險移轉。   再者,所謂的配套,配的是什麼制度?代理孕母有兩種:商業型代孕及利他無償型代孕。在台灣,目前倡議者討論的完善制度是「利他型無償代孕」。所謂無償不是完全免費,而是「以成本計費」。事實上,利他無償在我們的社會上是普遍存在的,如:義工、志工。但在代理孕母議題上,在現實發生的可能性很低,因為「利他不利己」!主要的原因有三:1、因為那是10個月每天24小時日以繼夜生活及生命的付出。2、代孕必須承受懷孕及生產的風險,包含身心障礙及死亡;3、在代孕期間家庭生活、婚姻及職場可能因此發生意外的變化。   在這樣的狀況下,委託夫妻與代理孕母通常存在社會貧富階級的不對等,這套制度在「利他」的光環下,包裹的是,利他不利己的階級剝削。這個制度是要讓較為弱勢的女性去當社會階級較高家庭的孕母,沒日沒夜二十四小時工作,投入身心與自己的家庭、工作,當十個月的志工,這種不公平的事真的合理嗎?一旦立法通過利他無償代孕,就是保障有錢人以最低的成本買到窮人的服務。這樣公平嗎?   因此,我們必須要說代理孕母制度不是有配套就可以合法化的行為,因為所謂的有完善的立法與配套並不存在。   單一個案真實性存疑且易產生誤導 最後要提醒與呼籲,之前的公聽會以單一代孕個案經驗分享,沒有背景、沒有脈絡,未說明自己參與的代孕制度到底是商業型的代孕或無酬利他型的代孕,對於探討政策制度與否的公聽會並無幫助,且對民眾產生誤導。既使是美國,近年來被媒體披露代理孕母死亡的案件就有三起,都是因為家屬要求損害賠償而被披露,三位代理孕母都遺留下自己年幼的子女。婦女團體呼籲,探討代理孕母議題,無論是行政機關或民意機構,都能揭露完整的事實,而不要過度美化,讓民眾誤解。   其次,代理孕母涉及的法律、倫理、性別的諸多爭議,應進行性別影響評估,且根據兩公約應進行人權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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