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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強震 老舊核電堪憂—馬政府踐踏除役承諾 延役僅為核工利益
北部強震 老舊核電堪憂—馬政府踐踏除役承諾 延役僅為...
【北部強震 老舊核電堪憂—馬政府踐踏除役承諾 延役僅為核工利益】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抗議行動   週三(2/12)凌晨,北台灣一陣天搖地動嚇壞了所有人,許多地質專家都提醒必須正視這起不尋常強震和台灣先天的地質風險。然而,經濟部卻始終刻意忽視這些風險警訊。 2011年福島核災發生後,馬政府發佈能源政策,指出「既有核電廠不延役,並依規定展開核電廠除役計劃」,公開承諾核一到三廠不會延役。然2014年初伊始,經濟部就不斷放出風聲表示「若核四無法順利運轉,將面臨缺電危機,不排除核一到核三延役可能」!這種將核四運轉與老舊電廠除役掛勾的說法,凸顯官方企圖混淆視聽、違背政治承諾,更無視運轉中老舊核電均已位處活動斷層的高風險地帶與人口稠密地區,並進入易發生事故的老化期,延役絕對是禍非福,將台灣置於極高核災風險之下! 老舊核電準時除役應是既定政策 2011年11月3日,行政院公佈新能源政策,承諾核一二三廠不延役。但令人憤怒的是,經濟部從去年(2013)底就不斷曖昧鋪陳延役訊息,表示延役評估「一直以來都在做」,台電也承認核一延役計畫書雖因福島核災曾暫停審查,但已請原能會重新恢復審查。此般作為等於宣告核一二三四「全部都要」,馬政府自打嘴巴、推翻既定除役政策。 台灣老舊電廠,走在核安鋼索上 老舊核電廠的安全問題,是核工界不能、也不願說的秘密。美國憂思科學家聯盟(Union of Concerned Scientists)以浴缸曲線(Bathtub Curve)描述核電廠的年齡風險趨勢:核電廠在最開始運轉時歷經磨合期,發生意外的風險最高;在運轉一段時間後開始穩定,風險漸低;然而在機組老化時期,核電廠進入耗損階段,反應爐內的結構因此產生磨損和故障,老化階段的風險又回升到最高值。 簡言之,核電廠在剛開始運轉及最後的老化階段,面臨的安全風險是最高的,在這兩階段中,意想不到的安全問題將層出不窮。例如車諾比、三哩島事故便是發生在電廠剛運轉時期,而福島核災則在電廠老化階段出事,恰恰正坐落在浴缸曲線中的風險最高峰。核一廠從民國67年運轉至今,已邁入第36個年頭,正位處的機組老化期,也遠遠高過全球核電廠28歲的平均年齡。事實上,這兩年老舊電廠的跳機和事故頻率遠超過以往(見後方附表),政府和此一推論,因此,讓老舊核電廠延役,絕對是讓國人面對最高核災風險的錯誤決定。 老舊電廠都臨近斷層帶,安全堪慮 根據台大地質科學研究所教授陳文山的研究,台灣三座運轉中電廠均位在斷層帶附近,全部不符合國際上電廠需與活斷層至少 8公里的規定,其中核二廠在山腳斷層孕震帶上方,若發生規模7的地震,所產生威力將遠超過核二廠的0.4G最大防震能力;而核三廠正下方有2個孕震帶,斷層帶甚至通過大門,反應爐離斷層帶僅800公尺到1公里,若發生強烈地震,後果將不堪設想! 然而,科學界發現山腳斷層的實際長度遠超過過去的調查認知,也就是地震強度的威脅將遠超過過去認知,但最高核安管制機關原能會面對此一核安警訊,卻放任台電不斷拖遲提交緊鄰核一二廠山腳斷層的地質調查報告,屢屢延宕核電廠耐震係數改善措施,除了『拍桌斥責台電荒唐』以外,便無積極作為,我們還能怎麼期待原能會為國人把持最高核安標準,相信核安無虞? 事實上,我們更想質問經濟部,台電連新的斷層調查報告都提不出,究竟要如何評估核一、二的延役計劃呢? 廢核不缺電,延役是為了核工業利益 國際能源與核電政策專家麥可施耐德(Mycle Schneider)2012年來台時分析:福島核災後,國際上對核電廠的安全問題有更嚴格的檢驗標準,使得新興核電廠計畫在建造時間及金錢上都需付出鉅額成本,因此全球的核工業為了維持行業的持續生存,只剩下一種生存策略:讓既有老舊核電廠延役,延多久是多久,以延續核工業鏈的利益。 在核一二三不延役的既定政策下,台電從未放棄延役大夢因此不難理解:核電廠延役,既可推遲除役工作的燙手山芋,又可延續核工業的產業利益,鞏固核工幫在台電的權力,甚至為無法在六月落幕的核四安檢大戲尋求備案,一舉數得,好個算計! 政府應檢討電力規劃降低用電需求不應以延役搪塞 馬政府既已宣布核一二三不延役,作為能源政策的基調,幕僚單位實應積極投入相關政策制定及配套措施,重新檢討電力成長規劃,依據能源政策中「積極降低電力需求」的目標,拿出電力管理的政策工具出來,而不是如現充耳不聞政府內外對電力需求重新檢討的龐大聲浪,反而動輒恐嚇民眾缺電風險,藉此偷渡自身核工電業利益,實在是為政府的失職卸責。 出席團體: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廢核行腳團、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媽媽監督核電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女人連線、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人本教育基金會、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綠色消費者基金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捍衛苗栗青年聯盟、不要核四五六運動、台灣教授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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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通過 女性勞工每年增加三天生理假 不併入病假
立院三讀通過 女性勞工每年增加三天生理假 不併入病假
立院三讀通過 女性勞工每年增加三天生理假 不併入病假   立法院於11/26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案,未來女性勞工每年請滿三十天半薪病假外,另有三天不計入病假的無薪生理假。依現行規定,女性勞工每月得請一日生理假,併入病假計算,另依勞基法規定,半薪病假一年不得超過三十日,為避免女性生理假壓縮病假天數,因此立委提出修法並三讀通過。   勞委會表示,新法通過後,女性勞工除每年有三十日病假外,還多出三天生理假,只要病假不超過三十日,請假當日薪資都折半計算,如果三十日病假全數請完,女性勞工還有3天生理假的額度,但這3天就不支薪。勞委會勞動條件處官員表示,過去三年針對十五歲到五十歲的女性勞工進行調查,女性平均一年請三天生理假,因此修法也以三天為主,預估約三百萬女性勞工可適用。   然而,歧視生理假案例層出不窮,根據勞委會的調查,101年全國提供生理假的事業只有45.6%,不到半數,女性請生理假的比率更只有11.8%,生理假對大多數女性勞工只是「看得到吃不到」的福利,即使多三天不併入病假計算,對改善職場性別友善環境仍無實質幫助。   因此,台灣女人連線認為政府應致力於破除職場性別迷思,營造具性別友善且健康的職場環境,讓女性勞工在沒有歧視與偏見的工作環境中,獲得健康照顧,才能達到實質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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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堵日交!揭穿日本政府假面具嗆還慰安婦公道!」記者會
「百人堵日交!揭穿日本政府假面具嗆還慰安婦公道!」...
百人堵日交!揭穿日本政府假面具嗆還慰安婦公道! 記者會    針對日本政府至今不願承認二戰期間曾強徵慰安婦的暴行,且更縱容大阪府知事橋下徹等極右派政客,發表如「慰安婦制度為戰時必要措施」等扭曲史實、貶損慰安婦及全體女性尊嚴的荒謬言論,台灣女人連線參與婦女救援基金會於今(14)天「國際慰安婦紀念日」在日本交流協會前舉辦的「百人堵日交!揭穿日本政府假面具 嗆還慰安婦公道!」記者會,以最強烈的抗議嗆聲揭穿日本的假面具,並要求日本政府對慰安婦事件正式道歉,還給慰安婦阿嬤們一個公道!   與會團體及民意代表共同提出三大訴求如下:   一、要求日本首相代表其政府,經日本國會正式批准,給予慰安婦受害者公開、真誠且明確的道歉,並提出正式賠償;   二、要求日本政府承認二次大戰期間強徵婦女充當慰安婦之史實,並且不得反覆其立場;   三、要求日本政府立法禁止所有扭曲慰安婦史實之公開言論。   台灣女人連線黃淑英理事長也於記者會中表示,日本政府過去對慰安婦的虐待與欺騙,絕對不是一種暫時的必要措施,而是戰時的犯罪行為,且對於女性的性剝削與歧視,不能拿任何理由當作合理化的藉口,戰爭更不可以。每一年我們來到這裡,看到的都是傲慢的日本政府,台灣慰安婦現在只剩下6位,許多沒有得到應有的公道與正義已離開人世,但是不公道與不正義不會跟著他們的長眠而一起埋葬,我們都是阿媽的女兒、孫女,只要我們活著一天,我們就會繼續抗爭、爭取,直到日本承認過錯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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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個迴避、十個膨風」記者會
「五個迴避、十個膨風」記者會
「五個迴避、十個膨風」  記者會新聞稿   6月21日馬政府與中國簽訂〈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開放從食衣住行到生老病死的64大項產業讓中資來台經營,面對各界反黑箱服貿的抗議聲浪,馬總統和江院長近日展開地方開講,印製精美文宣表示服貿協議「五個沒有」和「十個壯大」,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民主陣線)於7月29日邀請學者陳吉仲(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教授)、文化界導演李志薔(《候鳥來的季節》導演)、青年學生代表林郁璇(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一同站出來,於立法院前以街頭劇場踢爆馬政府的惡劣謊言!並舉行記者會說明如下: 一、五個迴避: 台灣勞工陣線孫友聯秘書長指出,馬政府的五個沒有,其實是避重就輕,迴避重要開放項目對台灣的衝擊: 1. 馬政府說沒有開放「大陸勞工」,但馬政府沒有告訴人民隨著中資來台的董事、監察人(大陸地區經貿專業人士庚類)、經理、主管、技術人員(大陸地區經貿專業人士辛類),都可能取代台灣勞工的工作。馬政府更沒有告訴人民這些中國籍人士並不適用就業服務法聘僱外國白領最低薪資四萬七千元的限制,無法確保來台者均為高階職務,不影響基層工作權。 2. 馬政府說沒有開放投資移民,但馬政府沒有告訴人民,移民署副署長25日在立法院公聽會表示:只要中資投資的那二十萬元美金不撤資,公司不解散,兩個中國籍董事(加上其配偶及子女),可以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一輩子住在台灣,除了投票權以外,享有一般居民的權利。 3. 馬政府說沒有開放計程車業、小黃不會變成小紅,但馬政府沒有告訴人民小客車租賃(附駕駛或無駕駛租車行)、貨物運輸(搬家公司、宅急便、小貨車、大卡車、聯結車、油罐車)、快遞、倉儲,都在開放項目,陸上運輸業與司機將大受影響 4. 馬政府說沒有開放中藥材零售,但馬政府沒有告訴人民全國所有的零售業,除了藥局以外,全部開放中資經營,全國所有批發業,除了政府與農會經營的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外,全部開放中資經營,此部分的總從業人口高達近兩百萬人。 5. 馬政府說沒有開放出版業,但馬政府沒有告訴人民書報雜誌的印刷、排版、批發、零售全部開放中資經營。 二、十個膨風: 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陳吉仲教授指出: 1. 過去執政者為了配合重大經濟政策,委託研究單位提出評估報告常誇大不實,三年前的ECFA評估就是一例。而這次中經院評估「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會使得GDP增加0.025至0.034%(即9700萬至1.34億美元),而就業人數增加至11,380至11,923人(0.15至0.16%)。這是第一次看到評估效益如此之低,因此可合理懷疑此服貿協議的真正效益是低於成本(即弊多於利)。 2. 由於兩岸語言及文化的近似,中資來台灣投資服務業很可能產生「取代」效果(中資廣東菜vs台資廣東菜),而非「替代」效果(馬政府所舉麥當勞來台灣)。 3. 一般在零售、批發或美髮等服務業,其從業人口教育程度相對較低,這些工作者將較易被取代。模擬分成兩種情境,以國中以下或高中(職)以下各有10%的就業人數被取代,則就批發及零售業,將有34,651人至100,920人可能失業。 4. 受影響產業的勞動市場被取代將導致勞動市場工資水準下降下,假設只針對批發、零售、住宿及餐飲的服務產業有10%的就業人數被取代,模擬結果會讓就業人口減少4.4% , GDP會減少2.42%。此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總體經濟影響是弊多於利 。 5. 所謂「十個壯大」告訴我們受益者是少數的企業家,受害者卻是大多數的服務就業人口,千人得利v.s百萬人受損的影響,「十個狀大」對國內經濟無正面影響,它並無法增加國內的就業人數、增加國內的工資水準、經濟成長(真實的GDP)無法被全民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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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基尼之夜」看似免費反被消費
「比基尼之夜」看似免費反被消費
  「比基尼之夜」看似免費反被消費  會後新聞稿   進入炎熱酷暑的夏天,各地大游泳池、水上樂園開始紛紛推出各種優惠以吸引民眾,如馬拉灣水上樂園推出7-8月女性在指定時間穿著標準比基尼泳裝可以優惠價入園;台北市青年公園游泳池推出暑期每週三下午五點之後穿著比基尼女性可免費入場,歡迎女性不吝秀出好身材。推出優惠促銷本身並非問題,但我們卻看到這些優惠強調女性一定得穿著比基尼,甚至須符合嚴格的「三片三角形」規定,才能有優惠價或免費入場,廠商擺明著利用人們對女體的偷窺慾望來進行行銷宣傳,已違反公平合理的收費原則,影響民眾權益,更是歧視女性。而台北市政府讓政府委外的廠商以此噱頭作為促銷青年公園游泳池手段,顯見台北市政府並未積極消除社會對女性形象的刻版印象,反而強化對女性身體的物化,更沒有盡到主管機關的監督責任!   為什麼是「女性比基尼之夜」,而不是「男性丁字褲之夜」?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表示,游泳池、水上樂園是民眾運動、遊憩的場所,而不是一個對女性衣著進行嚴格限制、展露與比較女性身體的舞台。這些「穿著比基尼免費入場」的噱頭,是對女性的歧視。它表面上看似是給女性的特別優惠,但實際目的卻是藉物化與消費女性身體,以吸引特定族群入園。不然,他們為什麼不辦一個「丁字褲男性免費入場」?!再者,一般會穿著比基尼的多是身材姣好的年輕女性,這樣的免費措施顯然對身材不符合主流審美觀、不喜展露身體以及年長的女性非常不友善,形成對不同的女性使用者有差別待遇,也再次又強化單一僵化的美貌標準。 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理事陳怡君表示,用比基尼之夜來行銷游泳池,是一種想像力的匱乏與行銷的怠惰、便宜行事。政府一直在提城市行銷,要給人民幸福感,但是在政府的公立游泳池,卻帶頭做「泳池夜店化」的活動,好像要行銷只能用女人的身體吸引特定的族群。     台北市府應落實性別主流化並維護市民的權益 黃淑英理事長表示,民國101年我國已通過施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施行法」,要求各級政府機關致力消除性別歧視及落實性別主流化。首善之都的台北市政府更應帶頭示範,但今天台北市政府卻任由政府委外的廠商辦理一項完全違反CEDAW精神的活動,加深社會的性別刻板印象。此外,為了鼓勵市民多利用公共設施及鼓勵休閒、運動,政府委外的廠商所推出的優惠促銷應具有普及、合理及公平性,讓不同族群都能享受到的多元優惠方案,如親子之夜、全家老小同行門票降價等。陳怡君理事也認為,全民健康休閒的資源,應該用在全民男女老幼的身上!行銷可以是親子之夜,小孩免費,或是夫妻之夜,讓小小的銅板創造家人同樂、夫妻約會的機會,這也是用優惠找幸福的方法之一。但是,「比基尼之夜」的優惠,不但沒有讓男女老幼均受惠,既使是女性,也得靠暴露大部分的身體去換取,不但不公平,嚴重侵犯市民的權益,更有剝削女性之嫌。而台北市政府身為主管機關未立即提出糾正並要求取消活動,明顯有失責之處,更突顯市府相關行政人員仍缺乏性別意識。 陳怡君理事表示,公務員必須接受性別主流化的訓練,在其擔任北市府女性權益委員會委員期間,發現北市府的員工有受訓的都有一定的性別意識,期待這些公務員在委外的標案時,也能盡到監督、引導的職責,要求廠商的各種方案活動,要符合性別平等的要件,不要再府內府外不同調。   最後,我們要求台北市政府應立即取消具性別歧視的青年公園游泳池暑期「比基尼之夜」優惠,提供符合公平合理原則的優惠給市民。我們也呼籲馬拉灣水上樂園應停止歧視、剝削女性的行銷,讓水上樂園是家庭的、健康的暑期休閒及娛樂去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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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違反性別平等的公視董事名單
嚴重違反性別平等的公視董事名單
嚴重違反性別平等的公視董事名單 -行政院應立即補提名女性董事名額   歷經波折公視董事候選人雖於25日通過審查,使公視董事會終於達最低組成法定人數17人,然而檢視該董事會組成,女性董事僅有5名,僅佔全體董事名額十七分之五,未達三分之一比例,顯未顧及性別平等的實現,且有違法之虞。由此更顯見,主事者在整個提名的過程,並未有性別主流化的思考。   過去父權社會多以男性為權力中心,居決策地位者主要為男性,進入公共事務相關組成的決策機制也是男性居多。為了改變性別在公共事務決策領域的嚴重不平等,行政院婦權會議於93年決議,行政院所屬各部會委員會都應符合單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比例之原則。再者,民國101年起也通過施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以下簡稱CEDAW施行法),要求各級政府機關行使職權,「應符合公約有關性別人權保障之規定,消除性別歧視,並積極促進性別平等之實現」。CEDAW公約第7條要求國家應保證婦女在與男子平等的條件下參加政府政策的制訂及其執行,並擔任各級政府公職,執行一切公務;以及參加有關本國公共和政治生活的非政府組織和協會。CEDAW委員會並於第23號建議要求國家應使婦女有權充分參與決策,以促進性別議題融入主流,並有助促使公共決策採納性別平等觀點。政府於近日出爐的CEDAW國家報告初稿尚信誓旦旦,要積極落實單一性別比例三分之一的政策目標。我們卻在公視董事會這件事上見到政府只是口惠而實不至,欠缺性別平等意識。 公共電視法第 13 條規定:「選任董事時應顧及性別及族群之代表性,並考量教育、藝文、學術、傳播及其他專業代表之均衡。」如何才是符合性別均衡?可以確定的是,女性未達三分之一,絕對不是「均衡」。公視董事會名單的組成性別比例如此懸殊,恐有違法之虞。 不論依據公共電視法規定、CEDAW規定或是行政院決議,政府應使女性有權充分參與決策,且「三分之一」,是臨界的相當標準,也是實現決策參與過程中性別平等的重要門檻。無奈,公視董事會最後組成結果,所有十七位董事中,僅五位是女性,性別比例嚴重失衡,明顯違反公共電視法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的內容。     龍應台部長應補提女性董事名單,並應修訂公視法 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及台灣女人連線認為,檢視整個董事的提名過程,主事者恐仍受過去以男性為權力中心的想法所拘束,選出一個男多女少的董事會。其實今日各領域都有許多優秀女性,在文化、教育及傳播領域更是如此,何以公視董事會提名及審查的結果,女性竟仍未超過三分之一?何以不是男女各半,或是男性僅佔三分之一,甚至十七位中僅有五位男性? 由於公共電視是屬於國民全體的資產,也是重要的為公眾服務之大眾傳播媒體,它更應帶頭消除歧視、落實性別主流化。我們要求龍應台部長至少應再補提名2位以上的女性董事人選以亡羊補牢,不落入違法窘境。同時為免重蹈覆轍,也呼籲未來應修訂公共電視法,將董監事會的組成,具體將性別人數均衡的內涵予以明確化,規定單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以符合性別平等精神。   作者為臺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劉嘉怡   (本文刊登於102年6月28日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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