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變「失業部」?!輕度失能用外勞 弱勢女性沒工...
勞動部變「失業部」?!—輕度失能用外勞弱勢女性沒工作
普及照顧政策聯盟聲明稿
日前(7/9)勞動部已完成放寬85歲以上輕度失能開放外籍看護工修正案預告,雖社會多有反對意見,並認為將嚴重影響本國從事照顧工作之女性就業,然而勞動部似乎不為所動,仍執意開放。普及照顧政策聯盟及一百多位從事照顧與家事服務的中高齡女性今日(7/28)於勞動部前陳情,呼籲勞動部對此政策懸崖勒馬,留一份養家活口的工作給弱勢女性!
勞動部默許外籍看護工從事非法業務
普照政策聯盟指出,過去外籍看護工的申請對象仍謹守「有嚴重依賴照護需要」的失能老人,而此次則大舉放寬至極輕度的85歲老人,政策一旦開放,看護工實質上將成為24小時的「家庭幫傭」。依目前勞動部公告之「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二十二條修正草案」,勞動部所稱的「輕度失能」指的是巴氏量表有一項未滿分,亦即85歲以上只要在上下樓梯、行走等項目上功能較弱,即具備申請資格。
如此低度的照顧需求,需要看護的時間不多,由此可以推知,此政策將大開方便門,誘導眾多家庭藉此名義雇用外勞從事看顧幼兒、家庭雜務等工作,使外籍看護工成為實質的家庭幫傭。外籍幫傭應否引進?各界對此素有疑慮,認為會嚴重影響本國基層女性就業,因此目前政策上多所限制,且規定雇主所需繳交之就業安定費,外籍幫傭為外籍看護之2.5倍。然此本次法規修正,藉開放外籍看護工之名,行「放任雇用外籍幫傭」之實,至為可議。
對於上述疑慮,勞動部聲稱將加強查察,各界無須憂慮。此說純屬口惠,並無實施的可能。滿街外勞趴趴走溜狗、抱小孩、拎雜物,證明阿帕契案絕非特例。勞動部對此現象如何辯駁?又還有什麼公信力去保證進一步放寬不會使情況惡化?
外籍看護工幫傭化,本土弱勢女性喝西北風
進一步分析顯示,目前從事照顧老人、家事服務或家庭托育的女性勞工,多屬中高齡者。以台北市社區服務人員職業工會為例,會員皆為居家服務員、家事服務員與保母等二度就業的女性勞工,其中50歲以上者佔七成,45歲以上者佔九成。多數會員是家計的主要負擔者,甚至是唯一負擔者,一旦工作被替代、收入不穩定,一家老小生活即刻陷入困境。而現實上,多數從事家事或照顧的女性,因為年齡與其他條件的限制,已難以透過任何職業訓練,轉職至其他行業而仍可賺取一家溫飽的收入。行政院主計總處102年「人力運用調查」結果顯示,45-64歲之中高齡失業者,尋職時所遭遇之最大障礙就是「年齡限制」,占52%。
根據勞動部對照顧服務員的調查分析,有「5成1全體受訪者認為『放寬85歲以上輕度失能者聘僱外籍看護工會影響工作機會』,其中以『有從事照顧服務工作』者比率5成8較高」。且「目前從事照顧服務工作者,對『放寬85歲以上輕度失能者聘僱外籍看護工會影響工作機會』政策看法,以『自行接案』者、『曾遭遇因照顧對象轉換其他資源或方式有影響收入』者認為會受影響比率達7成4以上」。在在顯示輕度失能開放外勞確實衝擊本國中高齡弱勢女性就業與現有照顧人力的工作機會,勞動部不應睜著眼睛說瞎話!
除了中高齡婦女之外,另有為數不少的女性,包括小孩未滿12歲的單親,和家中有失能長輩者,為了兼顧家中老小的照顧,而從事這類工時較為彈性的工作。這些工作待遇高於一般打工,讓弱勢女性勞工得以賺取足以養家的收入,可以說是社會留給背負著家計重擔的眾多底層女性的唯一庇護所;以一個脫離職場多年的女性而言,無論過去學歷、經歷如何,現實上有彈性的工作多是時薪工,一小時120元的薪資幾乎不可能養家。目前不論是經由NPO的協助就業、社區鄰里的互相介紹或小型公司的訓練推介,眾多的弱勢女性正在從事照顧或家事雜務的工作,然而勞動部對此類工作的從業人數、工作所得等等毫無所悉,就輕率推出新政策,完全輕忽此政策將斷絕眾多弱勢女性的生路,使她們及其家人陷入「貧賤家庭百事哀」的人間煉獄。「政策殺人」,莫此為甚!
輕度得到24小時照顧,重度變成沒人顧?
另一個值得注意現象是,兩年前外籍看護工引進資格放寬至中度失能80歲以上者,即已導致仲介與外勞挑案,而開始出現失能程度較重者等候時間較久、外勞不願久待等情況。一旦輕度失能也開放之後,恐將出現輕度失能者排擠重度失能者的後果,反而使最需要照顧的人成為向隅者。可見勞動部的開放外勞政策根本邏輯矛盾,顧此失彼、顧『輕』失『重』。
勞動部新政策斷絕長照制度生路,衛福部輕鬆卸責
勞動部表示,此政策是「為回應85歲以上輕度失能者預防照顧之需要」。然而,讓輕度失能者接受一對一的二十四小時服務,容易取代其現有能力,導致高齡者身心狀態快速退化,遑論欲達到「預防照顧」之功能。其次,何種照顧方式得以達成預防照顧之目的,本是衛福部之職權,勞動部此舉除有越俎代庖之虞,恐將進一步衝擊衛福部所欲建制之整體長照與預防照顧措施,導致後者全盤崩毀。
以現行長照服務體系來說,本政策衝擊最大的是日間照顧、居家服務,尤以居家服務首當其衝。依衛福部2014年底統計,目前從事居家服務的照顧服務員共有7,675人,其中女性有7,089人,共服務43,584人(個案)。其中輕度失能者大約佔1/3,85歲者以上者約為1/4,因此可推估一旦開放85歲輕度失能老人申請外勞,現有的服務案件將少掉近4,000個服務使用者。服務個案量減少則服務總時數將隨之減少,以時薪計薪之居家照顧服務員收入也將減少,恐導致原已招募困難的居家服務職場現有人力嚴重流失。再者,輕度失能個案一旦流失,對於照顧服務員而言,案件減少又多僅剩中重度案件,交通奔波與體力負擔加重之下,恐將進一步促使其離開長照領域,造成已經不足的長照人力更加不足。
台灣的人口老化速度世界第一,已使得長照制度的建立刻不容緩。5月甫通過長照服務法,預計兩年後上路,此外,行政院版長照保險法草案已送進立法院,衛福部信誓旦旦力推下半年通過。然而,台灣長照的癥結基本上就是人力與財源的問題,其中人力無法速成,困難度遠較財源為大。而在長照的領域裡,沒有人力,幾乎就等同沒有服務。政策、法規制訂得再好,沒有人力則都將流於空話。然而,勞動部開放輕度用外勞政策足以讓長照體系既有之照服員流失,新增人力不願加入長照領域,進一步也將使長照服務法所要推動的社區型長照服務長不出來。沒人力、沒服務,長照保險何需急著立法?甚至,何需開辦?如果連輕度失能都開放可聘外籍看護工,等於宣告台灣未來不會有長照服務制度,正式進入「長照=外勞」時代!政府所規畫的長照保險,根本就是「繳保費,領外勞」!亦即,85歲輕度失能開放外勞,將一舉突破了長久以來以「中重度失能+嚴重照顧依賴」的外籍看護工引進限制,未來勢必嚴重影響台灣長照人力與制度的建立。衛福部必須出來說清楚、講明白,到底長照雙法是玩真的還是玩假的?!
普及照顧政策聯盟的訴求:
一、反對開放輕度失能老人申請外籍看護工。引進外籍家庭看護工政策應以嚴重照顧依賴為要件。
二、勞動部應謹慎評估本次修法對於從事家事服務、清潔、照顧、保母等工作之本土基層女性勞工之就業衝擊與影響。
三、輕度失能老人之長照服務應由衛福部主責,勞動部政策不應介入長照服務的實質內容,否則會形成政府整合的大漏洞,貽害甚鉅。
四、勞動部應針對此修正案召開聽證會,充分討論並廣徵各方意見,不應不顧社會質疑聲浪,持續黑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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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款副院長 歧視老年婦女!教師適任與否不應以年齡判...
政府的年金改革方案預計將於今年一月底出爐,日前據媒體報導指出,有關公務員退休制度預計將改為90制(服務年資加年齡),同時將擬訂「排除條款」,除排除軍人、警消等勞務危險的職業別外,還包括國小及幼兒園教師,都不會強制納入90制。然而,排除國小及幼兒園教師的理由,竟是因為「學生家長,不希望小孩給年紀太大的老師教」,行政機關帶頭年齡歧視,已嚴重違法人權價值的精神!
教師的適任與否不應以年齡判定
針對不適任教師應有其一定的淘汰退場機制,但以年齡作為不適任的條件,完全無任何根據,事實上,教師是否能有進步的價值觀,應在於是否能不斷吸取新知,而無關年齡的大小,行政院此種年金改革制度無疑是在建立與加強「年紀大的人就無法跟上時代」的荒謬刻板印象。若「學生家長,不希望小孩給年紀太大的老師教」的價值一旦被政府認可,那民間企業是否也能主張不希望年紀太大的員工任職或應徵?客戶不希望被年紀太大的員工服務?
老年婦女遭汙名與歧視
再進一步觀察,依教育部統計資料顯示,101學年度國小教師人數:男性29,628人,女性67,905人,女性比例達7成;100學年度幼稚園教師人數:男性130人,女性14,788人,女性比例高達9成以上,行政院此項改革方案,除明顯年齡歧視外,由於遭受歧視的對象多數為女性,儼然造成變相的性別歧視!令人遺憾的是身為前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委員會執行長及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董事長的江宜樺副院長,更公開於媒體上贊同此種價值,完全無視女性所將面臨的處境。
為確保人權的保障,避免老年婦女遭汙名與歧視,立法委員吳宜臻與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要求行政院年金改革小組應重新檢討此種嚴重年齡、性別歧視的退休改革制度,同時對即將出爐的年金改革制度進行性別影響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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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保費率一錯又要再錯--政府違法 強取弱勢
政府自民國100年4月1日愚人節起,將國民年金費率由6.5%調高為7%,被保險人每月自付額由先前674元調整為726元。部長李鴻源昨日立法院接受訪問表示,國民年金按法令規定需要再調整,會挑一個較好時機……。
國保費率調整是依據國民年金保險法第10條的規定,但有一但書:「…,但保險基金餘額足以支付未來二十年保險給付時,不予調高」(註)。根據國民年金九十九年精算報告表之推估(1),若計入「未來各年度保費收入」,以政府相對提撥並考慮民眾補繳的情況下,預估至131年保險基金餘額仍有1,039億元,未來三十年都不會發生基金不足以支付保險給付情況;表之推估(2)若「不計算未來保費收入之現金流量」則在107年基金就會不足。
然而,100年時政府採「不將未來各年度保費納入精算」的方式,告訴社會說,「目前的基金餘額不足以支付未來二十年保險給付」,所以,違法逕自100年4月1日起調高國保費率為7%。
前述差異在於:保險基金精算是否計入「未來各年度保費收入」。若依會計收支配合原則與一般精算實務慣例,計算保險基金是否能永續,理應包含「未來各年度保費收入」,國保若依精算未來三十年都不會產生保險基金不足之情況,自不應調高費率。再者,依據立法的意旨,國年年金法第10條內容的意涵為:「未來20年,每年年底的保險基金餘額,加上次年的保險收入,皆足以支應該次年的保險給付;如未來20年內,某一年度有可能發生負的餘額時,即應調整費率」。亦即,精算時應將未來各年保費收入納入計算,否則,在長期人口穩定時,基金餘額將會龐大到年給付金額的20倍!如今政府採不計入「未來保費收入」作為解釋,明顯曲解法令、邏輯錯誤。
因此,不論依法令立意、會計原則或精算慣例,國保費率在100年及102都不該調漲。在此萬物皆漲、經濟困頓之時,內政部應做的是虛心地檢討曲解法令的謬誤,避免增加經濟弱勢者無謂的負擔;而不是自行解釋積非成是,投機地擇黃道吉日調漲,強恣從無收入的失業者、身心障礙者、家庭主婦及25歲以上在學學生口袋再掏錢。
註:國民年金法第10條:本保險之保險費率,於本法施行第一年為六.五%;於第三年調高○.五%,以後每二年調高○.五%至上限十二%。但保險基金餘額足以支付未來二十年保險給付時,不予調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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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
由於台灣人口快速老化與家庭功能日漸薄弱,傳統養兒防老的觀念已難以保障老人經濟生活,然而以職業為基礎建構的社會安全網,因我國女性勞動參與率偏低,以致於多數女性無法受到國家制度的保障。再者,女性平均薪資低於男性,即使參與社會保險,其老年經濟生活亦有保障不周之問題。因此,台灣老年女性經濟處境堪慮,亟需國家建構符合女性需求之國民年金制度,以保障老年女性經濟安全。
為回應社會需要,1995年起即有國民年金制度之規劃。然歷經5年,期間每逢大選逼近,政府為爭取選票,即被提出。然而規劃內容不但忽略公平正義原則而且恐將造成國庫沈重負擔,因此引發各方反對,以致於國民年金始終停留在規劃階段。
台灣女人連線於2000年成立後,對國民年金遲未有進度,加入由社福及婦女團體組成「搶救國民年金聯盟」。針對行政院規劃中的國民年金制度不符合人民期待與進度遲滯多所批評。2000至2004年間,台灣女人連線持續參與研商國民年金之相關會議。2004年立法院欲強行通過國民年金,台女連與社福團體召開反對強行通過記者會,立法院受到各界強力反對,最後未通過國民年金法草案。
由於行政院版本未納入性別思考,且對其它族群未有完善之考量,因此自2005年起,台女連和其他民間團體開始規劃民間團體版本,將國民年金保險體系規劃成兩層:第一層保障每位國民享有基礎年金,符合資格民眾每月可領取5000元;第二層採取附加年金方式,如配偶為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則家庭主婦依配偶月投保薪資加入勞保,透過兩層年金保障,除加強對婦女老年保障,同時體現家務有給之精神。2005年到2007年間,台灣女人連線到各地舉辦國民年金民間版本說明會。2007年民間團體版國民年金法草案、勞工保險法草案,由王榮璋、黃淑英兩位立法委員提案。同年7月2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民年金,民間團體版本後雖未能為立法院採納,但為保障婦女權益,通過之國民年金法將配偶互負繳納義務納入條文並制訂罰則,以確保婦女持續參加年金保險。2008年起,為使甫通過之國民年金法廣為基層女性瞭解,台灣女人連線共舉辦1場國民年金講師培訓課程以及10場國民年金法宣導會(含原住民場)。
2009年起,台灣女人連線將各地收集對國民年金之意見,彙整成國民年金之修法建議,並於黃淑英立法委員辦公室合作,針對夫妻無力繳納保費或夫妻因分居、家暴未繳納保費;國民年金計算保費等問題,與黃淑英委員一起提出修法版本。除此之外,由於國保與勞保給付項目有落差,為使國保中最主要的被保險人—家庭主婦享有生育保障,2010年由立法委員黃淑英提案修正國民年金法,增列生育給付,並於2011年6月13日順利三讀。
國民年金實施將近4年,台灣女人連線將持續關注制度發展,並推動建立符合女性需求之社會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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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讀書會
緣起
正如國際勞工組織(ILO)所形容,全球化是一把「雙刃劍」。在資本家自由地於世界各地投資貿易與消費者擁有多元選擇的同時,隨之而來的公共服務私營化、勞動彈性化等現象,卻也讓廣大的勞動人口,失去對於自己工作權益的議價能力。婦女目前仍處於經濟弱勢,存在著歧視待遇、職技訓練不敷實際需要、家庭照護角色等困難;尤其台灣即將於明年正式加入WTO,面對經濟環境與勞動條件的巨大轉變;試圖理解這把威利強大的兩面刀,帶給國內婦女的威脅與轉機,無疑是相當重要的。
許多重要的國際組織都相當重視全球化為婦女處境帶來的衝擊,以APEC為例,加強女性的能力建構以因應各種機會與挑戰、消除女性參與經濟事務之障礙等,皆為APEC在此主題相關推動工作之重心。相較之下,儘管加入WTO迫在眉睫,國內卻仍缺乏以女性觀點出發,考量女性面對全球化的處境之政策與相關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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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2 女人要有錢--講座
經濟是生存之本,女性如果要活得有尊嚴,擁有獨立的經濟權相當重要!台灣女人連線邀請到理財專家來為大家檢視理財觀念是否正確,並回答常見問題,同時邀請長期推動「國民年金」的社福代表深入淺出說明無收入之家庭主婦的經濟安全。
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上課時間:2011年5月12日(四)19:00-21:30
上課地點:景美國中第一視聽教室(台北市文山區景中街27號)
※此堂課程是台灣女人連線與文山社區大學合作,現場酌收工本費25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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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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