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年金改革方案預計將於今年一月底出爐,日前據媒體報導指出,有關公務員退休制度預計將改為90制(服務年資加年齡),同時將擬訂「排除條款」,除排除軍人、警消等勞務危險的職業別外,還包括國小及幼兒園教師,都不會強制納入90制。然而,排除國小及幼兒園教師的理由,竟是因為「學生家長,不希望小孩給年紀太大的老師教」,行政機關帶頭年齡歧視,已嚴重違法人權價值的精神!
教師的適任與否不應以年齡判定
針對不適任教師應有其一定的淘汰退場機制,但以年齡作為不適任的條件,完全無任何根據,事實上,教師是否能有進步的價值觀,應在於是否能不斷吸取新知,而無關年齡的大小,行政院此種年金改革制度無疑是在建立與加強「年紀大的人就無法跟上時代」的荒謬刻板印象。若「學生家長,不希望小孩給年紀太大的老師教」的價值一旦被政府認可,那民間企業是否也能主張不希望年紀太大的員工任職或應徵?客戶不希望被年紀太大的員工服務?
老年婦女遭汙名與歧視
再進一步觀察,依教育部統計資料顯示,101學年度國小教師人數:男性29,628人,女性67,905人,女性比例達7成;100學年度幼稚園教師人數:男性130人,女性14,788人,女性比例高達9成以上,行政院此項改革方案,除明顯年齡歧視外,由於遭受歧視的對象多數為女性,儼然造成變相的性別歧視!令人遺憾的是身為前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委員會執行長及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董事長的江宜樺副院長,更公開於媒體上贊同此種價值,完全無視女性所將面臨的處境。
為確保人權的保障,避免老年婦女遭汙名與歧視,立法委員吳宜臻與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要求行政院年金改革小組應重新檢討此種嚴重年齡、性別歧視的退休改革制度,同時對即將出爐的年金改革制度進行性別影響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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