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

由於台灣人口快速老化與家庭功能日漸薄弱,傳統養兒防老的觀念已難以保障老人經濟生活,然而以職業為基礎建構的社會安全網,因我國女性勞動參與率偏低,以致於多數女性無法受到國家制度的保障。再者,女性平均薪資低於男性,即使參與社會保險,其老年經濟生活亦有保障不周之問題。因此,台灣老年女性經濟處境堪慮,亟需國家建構符合女性需求之國民年金制度,以保障老年女性經濟安全。

為回應社會需要,1995年起即有國民年金制度之規劃。然歷經5年,期間每逢大選逼近,政府為爭取選票,即被提出。然而規劃內容不但忽略公平正義原則而且恐將造成國庫沈重負擔,因此引發各方反對,以致於國民年金始終停留在規劃階段。

台灣女人連線於2000年成立後,對國民年金遲未有進度,加入由社福及婦女團體組成「搶救國民年金聯盟」。針對行政院規劃中的國民年金制度不符合人民期待與進度遲滯多所批評。2000至2004年間,台灣女人連線持續參與研商國民年金之相關會議。2004年立法院欲強行通過國民年金,台女連與社福團體召開反對強行通過記者會,立法院受到各界強力反對,最後未通過國民年金法草案。

由於行政院版本未納入性別思考,且對其它族群未有完善之考量,因此自2005年起,台女連和其他民間團體開始規劃民間團體版本,將國民年金保險體系規劃成兩層:第一層保障每位國民享有基礎年金,符合資格民眾每月可領取5000元;第二層採取附加年金方式,如配偶為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則家庭主婦依配偶月投保薪資加入勞保,透過兩層年金保障,除加強對婦女老年保障,同時體現家務有給之精神。2005年到2007年間,台灣女人連線到各地舉辦國民年金民間版本說明會。2007年民間團體版國民年金法草案、勞工保險法草案,由王榮璋、黃淑英兩位立法委員提案。同年7月2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民年金,民間團體版本後雖未能為立法院採納,但為保障婦女權益,通過之國民年金法將配偶互負繳納義務納入條文並制訂罰則,以確保婦女持續參加年金保險。2008年起,為使甫通過之國民年金法廣為基層女性瞭解,台灣女人連線共舉辦1場國民年金講師培訓課程以及10場國民年金法宣導會(含原住民場)。

2009年起,台灣女人連線將各地收集對國民年金之意見,彙整成國民年金之修法建議,並於黃淑英立法委員辦公室合作,針對夫妻無力繳納保費或夫妻因分居、家暴未繳納保費;國民年金計算保費等問題,與黃淑英委員一起提出修法版本。除此之外,由於國保與勞保給付項目有落差,為使國保中最主要的被保險人—家庭主婦享有生育保障,2010年由立法委員黃淑英提案修正國民年金法,增列生育給付,並於2011年6月13日順利三讀。

國民年金實施將近4年,台灣女人連線將持續關注制度發展,並推動建立符合女性需求之社會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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