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與健康

【聲明稿】人工流產除罪是全球趨勢,台灣法務部竟逆向而行
【聲明稿】人工流產除罪是全球趨勢,台灣法務部竟逆向...
法務部日前(10/29)預告中華民國刑法有關墮胎(以下用「人工流產」)罪的修正草案。其修法竟是以符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相關規定及一般性建議之要求,並調和刑法各罪間有關罰金數額一致性為由。事實上,根據2022年CEDAW臺灣第4次國家報告的審查委員會結論第62條,審查委員會建議將懷孕女孩和婦女的人工流產除罪化。然而,法務部竟然曲解與違反CEDAW的精神,捨本逐末地將有關違反人工流產罪的罰金提高!   國際趨勢 近30年來,人工流產除罪及鬆綁是全球的趨勢,即使是在宗教保守的國家。只有四個國家─尼加拉瓜、波蘭、薩爾瓦多和美國─推動了新的國家限制。 * 2018年5月愛爾蘭已對人工流產進行公投,以壓倒性的多數通過廢除憲法禁止人工流產的規定。除罪化有兩個主要理由:第一、女性有權拒絕懷孕的健康風險;第二、人工流產在是否有道德上的問題目前仍是沒有共識的僵局。 * 201【記者會】法務部無視性別平等!刑法墮胎罪早該廢了!9年4月南韓憲法法庭做出歷史性判決裁定該國施行66年的人工流產罪是違憲的。它侵犯了孕婦的自主權。 * 2020年12月阿根廷通過人工流產法案,未來阿根廷女性懷孕14周內可以合法進行人工流產,推翻了1921年以來的嚴格規定。阿根廷總統 A. Fernández說:「我是一名天主教徒,但我必須為所有人立法」。 * 2021年6月歐盟於通過決議,呼籲歐盟27個成員國確保合法和安全人工流產的權利,以改善女性的性健康和生殖健康。 * 2021年 9 月,墨西哥最高法院做出了裁決判定「從受孕開始保護生命」及「人工流產訂為刑事犯罪」是違憲的。 * 2024年3月法國成為全球第一個將女性自由選擇人工流產視為憲法保障權利的國家。   台灣應有跨部會的修法 人工流產的選擇是屬於女性身體自主權的行使,它可以被規範或限制,但是不應該列為刑事罪。人工流產罪僅處罰意外懷孕而需進行人工流產的女性,卻不去處罰與此女性發生性關係而造成意外懷孕的男性,明顯的是對女性的差別對待,這也是為何CEDAW無論在一般性意見或國際委員審查意見指出應該廢除以國家刑罰對待人工流產女性的理由之一。法務部不思考廢除刑法人工流產罪,反而加重罰金,根本是走回頭路。法務部與衛生福利部應一起研議,落實CEDAW的精神,將人工流產罪在刑法中去除,而將人工流產相關的事誼在優生保健法中一併規範。      後續行動 【記者會】法務部無視性別平等!刑法墮胎罪早該廢了!(2024.11.05) 【發言稿】「法務部無視性別平等!刑法墮胎罪早該廢了!」民間團體聯合記者會(2024.11.05) 【法務部撤回公告】本部經蒐集各界意見,撤回墮胎罪草案預告(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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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台灣女人連線代理孕母制度立場
【聲明】台灣女人連線代理孕母制度立場
台灣女人連線 代理孕母制度立場 2024.10 代理孕母議題再度引發社會討論,不孕者悲情的處境及傾訴,讓我們難以回絕他們「要求代孕母」的訴求。但是,作為一個長期的婦運團體,我們又很難不看到代理孕母會受到身心傷害、剝削;女性因此被歧視、物化、且更深陷傳統文化的束縛、無法扭轉的命運。   在長時間的慎思下,我們認為台灣不應建立代理孕母制度,理由如下:   一、代孕不只是出借子宮,也不能窄化成個人的事 子宮無法獨立於母體之外運作孕育胎兒。事實上它是孕母10個月,一天24小時無休地運作,供給養分、氧氣、全部身心的投入。不僅如此,她的家庭生活,包含先生、孩子、父母及公婆也一起介入,家庭的生活及家人的關係因此深受影響;如果她有工作,同事及雇主也都要配合她的懷孕及生產而調整作業。   因此,代孕不僅是代孕母自己子宮、身體的全部,連家庭、職場都是代孕的一環,集體的付出。   二、代孕還代理健康風險的轉嫁,不能簡化成僅代理懷孕生子 代孕是以人工生殖技術進行,目前,35歲以下女性使用此技術的活產率約為35%。所以代孕母平均要經過2.5到3次的懷孕週期才能成功,對身心健康有很大的影響。而懷孕到生產都有一定的風險。在台灣,妊娠性糖尿病發生率17%、妊娠性高血壓10%,更有子癲前症、產後大出血、羊水栓塞、剖腹產、子宮切除、胎兒/新生兒/產婦死亡或身心障礙等。近年來又有研究指出,試管嬰兒的併發症高於自然產,而代孕比非代孕的風險又更高,且憂鬱症、心理的壓力也有較高比例。亦有研究顯示,懷孕或生產時有併發症的女性其未來發生心血管疾病或糖尿病的風險更高。   因此,代孕不僅是替人懷孕生子,更是承接委託者的孕/產風險,甚而死亡的可能。   三、利他代孕的本質是歧視與剝削 為了避免工具化及商業化的批評,「無償利他」的代孕隨之而生。但無償並不是完全沒有金錢的涉入,而是以「必要的成本費用」作為代孕的無償給付。必要成本包含營養費、必要之檢查、諮詢、醫療、照護、委任律師、保險、心理諮商、交通、工時損失、產後護理及其它等,但是有關懷孕本身24時運作付出以及孕產的健康、死亡風險及產後的健康影響完全不被視為必要成本。把女人懷孕視為無物,要求女性實現父權社會犧牲奉獻的期待,這是歧視女性!   利他代孕是長期付出,又有難以避免的風險,因此決定要代孕的人多為有經濟壓力的弱勢。對於弱勢者的高度付出,給予最低的費用,這就是剝削。   此外,認定委託者為父母,產後必須交出孩子的一刻,就是將女人的身體工具化。「利他」終究只是一個幌子,無法抹滅這樣的事實。   四、代孕生小孩不是身體自主權的展現,反而會傷害身體的自主性 自主性的展現不是可以無限上綱的,也就是說,當它的行使危害到自己、別人或侵蝕社會價值及倫理時,國家就會介入加以限制。當它的行使是因為受到威脅、利誘或被制約時,這不是自主性的展現。   民主社會不允許奴隸制度的存在,即使你「自願」當奴隸,也不可以,因為它踐踏人性的尊嚴。而且,這個「自願」的背後通常是貧窮,為了生存不得已的選擇。所以,這樣的自主性是不被認可的。自願活體捐贈器官,法律不一定允許,因為移植手術有一定的風險,且捐贈者未來生活機能會有損傷,影響存活。要不是至親摯友,誰會願意冒這樣的危險去捐贈?因為崇高的善心?貧窮?還是被威脅?為了對於捐贈者健康及生命的重視,以及防止藉「善心之名」,行「買賣之實」的剝削行為,通常活體捐贈是被限制或不允許的。但是,考慮到至親的愛心,在台灣活體捐贈被限制在五等親內,以成全病患求生的需求,並兼顧了相當程度尊重個人的意願及選擇。   所以,當有些人以身體自主性的訴求來合理化代理孕母時,我們的態度是保留的。首先,就社會衝擊的層面來看:代理孕母制度不論是有償或無償都是將代孕簡化成「出借子宮」或「試管嬰兒外加一個別人子宮的天然保溫箱」,將女人工具化、商品化。   而代孕的經濟誘因,也將導致代孕制度成為一個為有錢人建立的制度,有錢人出錢購買會傷害健康或死亡的服務,甚而買斷提供者的身體自主性,將女人變成「生小孩」的工具,透過金錢誘因侵蝕經濟弱勢者的人性尊嚴!   五、沒有可以保護代孕三方的立法、契約及配套 代孕立法和契約牽涉到複雜的新生命、代理孕母的自主性、不可預期的孕產風險及委託者的需求,更挑戰了社會倫理。因為它的本質是回應需求面而制訂的,旨在確保交付健康的代孕子女。所以,雖然法案起草者強調會重視兒童及代孕母的權益,但很難兼顧而必須有所妥協。立法規定代孕子女的母親是委託者,已經是將女性身體工具化。代孕契約涉及難以預期的孕產,當違約或違法的情事發生時,例如生出的孩子為身障,委託者難以接受時,最大受害者就會是孩子及代孕母,契約此時淪為一張紙。此外,所謂的配套也不能預防或消除不幸的發生,以買保險作為生產死亡或重大事故的配套為例,事實上不能解決不可逆的代孕家庭中沒有母親或一輩子照護的悲劇,只是買斷了委託者的罪惡感。   六、代理孕母是父權文化壓迫女性的產物 不孕的婦女無法為夫家傳宗接代遭受奚落或歧視,要求有代理孕母以解除她們的壓力。其實這些壓力的根源是「重男輕女」、「無後為大」的父權文化。代孕無論是商業或利他的形式都僅能是經濟優勢的人才用得到,間接又合理化、深化傳宗接代的思維,讓經濟弱勢的女人因此更陷入其中而無法解脫。   種族的繁衍是大自然延續的方式,不是以男性為中心的傳宗接代!科技無法解決文化的問題。要免女人於苦、辱,只有改變女人共同不合理的命運才是根本之策!   代理孕母制度滿足個人想要有自己孩子的想望,但讓代孕母付出巨大的代價,侵犯人的尊嚴及完整性,衝擊社會的倫理,且製造更多的社會問題。台灣是一個重視人權、民主的國家,不應該存在這樣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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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黃淑英常務理事出席國民健康署「更年期健康『泌』碼 5招向漏尿Say No」記者會
【記者會】黃淑英常務理事出席國民健康署「更年期健康...
今(10/9)日國民健康署響應每年10月世界更年期關懷日,召開「更年期健康『泌』碼 5招向漏尿Say No」記者會,針對更年期尿失禁問題提供5招幫助更年期女性擺脫漏尿不適,提升生活品質,重拾健康自信。   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黃淑英代表婦女團體出席記者會表示,尿失禁並不是更年期必然的產物,但它的盛行率隨著進入中老年而增加,中老年和女性更年期重疊,所以就很自然落入更年期健康必談的議題。   目前有關女性尿失禁防治(原因及處理)的討論都聚焦在泌尿生理結構、懷孕、生產、更年期及生活行為上,比較沒有談到心理及社會文化的層面。事實上,許多國外的研究指出,心理壓力、焦慮、憂鬱是尿失禁的危險因子;也有研究顯示,婚姻及就業狀態,也會影響女性尿失禁的發生。   所以,我們期待,醫療保健提供者在為尿失禁患者治療時可以考慮解決這些心理及社會文化的因素,同時,應有一個跨科別的共照團隊,其成員除了婦產/泌尿科醫生外,也納入將骨盆底物理治療師、心理健康治療師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幫助的專家。   今年3月醫學期刊THE LANCET刊出一系列更年期研究。其中一個重磅研究指出,更年期的管理應翻轉傳統作法,以「賦能女性」的方式。「賦能模式」強調讓女性獲得知識、建立信心和擁有自我決定的能力,以對健康照護和生活方式做出適當的選擇及規劃。   目前,政府已委託婦產科醫學制作提供中立客觀、正確、容易理解的尿失禁相關資訊。今天在此召開記者會做相關的衛教宣導。這都是「賦能女性」重要的一環。   除了賦能女性,還有一個重要的觀念,就是「超前部署」。「幸福更年期,超前部署」也是今年台女連528健康行動會議的主題。所謂的「超前部署」是指更年期健康的維護及促進,都要提前,早於更年期。   就尿失禁的防治而言,尿失禁主要並不是更年期引起的。我們談到很多的風險因子,不論是生理上的,還是生活習性、行為都是在年輕時發生的。例如:懷孕、自然生產等可能造成的漏尿問題,習慣性憋尿,容易因膀胱功能失調,所以,個人而言,超前部署就是,在年輕時要有認知及採取行動,就可以減緩或防止更年期時健康不可逆的發展。例如:產後勤於骨盆底肌肉的訓練,防老來尿失禁;所以不要常憋尿,防止老來漏尿的狀況等。   就政府而言,超前部署就是更年期政策宣導超前擴及年輕族群。   今天的記者會是打通任督二脈:「賦能女性」及「超前部署」,讓我們的女性及年輕人得到相關的資訊,引發他們對尿失禁的關注及力行,讓尿失禁不再是女人更年期困擾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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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紀實】「2024第24屆婦女健康行動網絡會議暨研習營」圓滿落幕!
【活動紀實】「2024第24屆婦女健康行動網絡會議暨研習...
台灣女人連線10月4-5日於台中舉辦「第24屆婦女健康行動網絡會議暨研習營」,感謝各位夥伴的參與,在山陀兒颱風打亂眾多行程後,仍從各地前往台中相聚!   本次活動共有26個單位團體及關心女性健康的個人共51人參與,今年婦女健康行動網絡關心了「2024性別健康熱門議題」、「幸福更年期—女人的健康老後」、「乳癌已經變成流行病了嗎?!乳癌治療現況與觀察」及「怎麼吃最健康?女性生命階段營養需求」等議題,並共同討論了網絡的未來走向,及研議2025年 「528台灣婦女健康行動會議」主題,同時也進行了第二場次的「大性別小女人?婦團的下一哩路!」婦女論壇。   感謝在倡議性別健康的路上有大家一路相伴,希望未來我們能一同繼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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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性別失衡 何來健康?」婦團抗議後續迴響
【行動】「性別失衡 何來健康?」婦團抗議後續迴響
今年8月,因總統府「健康台灣」委員會嚴重性別失衡,台灣女人連線、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及婦女新知基金會發起「性別失衡_何來健康?」婦團抗議「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女性代表性過低連署,引起廣大迴響,超過70個團體參與連署。   台灣女人連線隨後將此連署聲明寄送至總統府,表達婦女團體及社會團體的訴求。總統府於9月3日回覆,表示「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委員涵蓋兒童健康、婦女醫療、精神心理、原民醫療及全民健康等專業領域,充分展現成員多元性,兼容當前重要健康課題」。針對委員性別失衡問題,總統府回應「所提寶貴建言將留供未來遴聘委員會成員參考」。   日前,總統府公布「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委員名單,當中女性比例是32.3%。台灣女人連線樂見總統府善意回應民間團體的訴求,肯認女性之性別代表的重要性。同時,呼籲總統府不應自外於性別主流化的推動,並積極落實性別平等。         連署聲明請見:【連署聲明】「性別失衡,何來健康?」婦團抗議「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女性代表性過低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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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聲明】「性別失衡,何來健康?」婦團抗議「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女性代表性過低
【連署聲明】「性別失衡,何來健康?」婦團抗議「健康...
總統府於8月21日公布「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成員名單,由總統擔任召集人,但20位委員當中僅有4位女性,比例僅五分之一;而9位顧問更是近年來公部門諮詢平台罕見的「零女性」名單。這份名單充分暴露了總統府對於國家性別平等政策的刻意忽略,令人高度遺憾。我們呼籲此委員會組成應有至少三分之ㄧ的女性委員與顧問,讓民眾看到賴總統貫徹性別平等的決心。   為推動性別平等,行政院自2011年函頒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並於2021年5月再次修正,其中「促進決策參與的性別平等」一直是綱領的重要策略,也是行政院管考的「性別平等重要議題」。事實上因應性別主流化趨勢,行政院更早自2004年起,開始由人事行政總處管考各部會所屬委員會、政府捐助或出資超過 50%之財團法人及國營事業董監事,須符合任一性別不少於三分之一性別比例政策目標,並且定期管考,以確保女性參與的比例、不同性別間的參與落差有逐年落實。近年有鑑於國際趨勢以及國內委員會之女性比例逐年改善,政府委員會有96.21%、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董事有72.87%、國營事業董(理)事有66.67%女性比例達1/3以上,更開始將1/3的性別比例一舉提升至40%。簡言之,性別平衡的比例原則是我國政府行之有年、且證實有助於保障女性公共參與的方式之一,也是目前國家重要的性別平等政策。   為何總統府無視行政院持續推動的重要性平政策,連最基本的性別平衡也做不到?實在令人詫異。賴總統上任後宣布成立「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三大委員會,其中「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日前已公布委員名單,28名委員中有8名女性,佔比28.57%,成員多元性雖較「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高,但仍未達三分之一性別比例,而2位顧問皆為男性。難道僅因為總統府不在行政院管考之列,就能無視政府對促進性別平等決策參與的承諾?   其次,就健康領域而言,性別平等更是重要原則。這除了因為健康照顧的責任壓力經常不成比例地落在女性身上,使得與健康照顧相關的政策措施甚至技術產品會對女性造成更大的影響之外,也因女性和性別少數者所面臨的不同醫療風險與健康需求,常被忽視。醫療實踐經常以男性為標準病人,相關研究與人體試驗女性受試者代表性不足,女性健康被簡化為生育健康,導致女性於醫療上難以獲得適切的照顧,無法與男性同等享受醫學進步的成果,而有健康不平等的情況。因此,歐盟、美國、加拿大等先進國家,紛紛以國家政策或法規促進醫學研究納入性別觀點。台灣在行政院性平會的要求下,也促成衛福部於2022年公告「藥品臨床試驗納入性別考量指引」,這是醫療領域第一個與性別相關指引,卻已經落後其他國家近30年了!   然而,本次「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除女性委員、顧問的比例不及格,也少有女性健康專長、公共衛生、社會照顧、健康與性別議題的學者專家或團體代表,僅見的婦女健康專家是婦產科醫學會的代表。是否總統府對於「推動健康台灣」的議題認知,仍將女性健康限縮為生育醫療,而看不到健康領域性別差異和性別與多元弱勢處境交織,所導致的健康不平等的現況?不論是身體、心理健康和照顧、障礙領域,都有非常多女性或弱勢群體健康的團體代表,可以增加此委員會的多元代表性和周延性,為何不能納入?   綜此,婦女團體呼籲賴清德總統,貫徹推動性別平等,公共決策上確保女性參與和納入性別觀點。因此「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應有充分的女性委員的比例,並且應有相關專業且具性別敏感度的學者專家。最後,新成立的三個委員會中,「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尚未公布委員名單,而這個目的在「強化國防、民生、災防、民主四大韌性」的委員會,也十分需要性別與多元的參與及觀點。呼籲總統府展現決心,所有委員會皆應符合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不再自外於政府推動性別平等的承諾! 發起團體:台灣女人連線、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婦女新知基金會 連署團體:(依團體/單位名稱筆劃排序)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女科技人學會、女醫師協會、中央研究院自由學社、中華民國助產師助產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中華民國精神衛生護理學會、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不會教小孩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中分會、台北市婦女救援基金會、台灣女建築家學會、台灣女書文化協會、台灣女醫師協會、台灣早產兒基金會、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台灣性產業勞動者權益推動協會、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台灣健康人權行動協會、台灣婦女展業協會、台灣勞工陣線、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台灣腫瘤護理學會、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醫改會)、卓越發展協會、奇美醫院護理部、宜蘭縣助產師(士)公會、宜蘭縣婦幼協會公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美容醫學醫學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聽障人協會、社團法人台中市婦女發展協會、社團法人台中縣木棉花愛縣關懷協會、社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社團法人台灣居家護理暨服務協會、社團法人台灣性諮商學會、社團法人台灣南方社會力聯盟、社團法人台灣基地協會、社團法人台灣陪產員發展協會、社團法人台灣陽光婦女協會、社團法人台灣新住民權益關懷協會、社團法人全球小紅帽協會、社團法人南投縣新媳婦關懷協會、社團法人高雄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社團法人高雄市全人教育家長協會、社團法人高雄市多元家庭關愛協會、社團法人高雄市原住民婦女永續發展協會(女窩)、社團法人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社團法人高雄市彩色頁女性願景協會、社團法人高雄市晚晴協會、社團法人臺灣女性生涯發展協會、花蓮縣助產師(士)公會、花蓮縣洄瀾婦女權益發展協會、財團法人信心護理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勵韾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高雄市性別公民行動協會、高雄市性健康協會、連江縣護理師護士公會、彭婉如文教基金會、雲林縣護理師護士公會、新北市護理師護士公會、嘉基體系戴德森醫療財團法人關係企業工會、臺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臺灣照顧學會(含3個發起團體,共71個團體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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