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會委員應維持原有功能 監督健保政策 (2013/01/23...
健保會委員應維持原有功能 監督健保政策
針對本週五(25日)上午衛生署即將召開之全民健康保險健保會,民間健保會於今日(23日)邀集前健保局總經理朱澤民、中研院法律專家吳全峰與諸多民間團體提前共同召開,針對官方之議程,提出討論與建議。
健保會委員在熙熙攘攘中產生,並將於本月25日上午召開第一次會議,由於健保會之委員組成日前已經風波不斷,因此本次會議召開備受矚目。根據衛生署已經上網公開之議程,預計討論四個提案,多與健保會運作有關,包含健保會內部議事規範、會議時程、推派「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研商議事會議」及「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之健保會代表案及醫事服務機構提供財務報告辦法等。「民間健保會」對健保會的建議議程,提出下列三點建言,並同時函送衛生署。
一、委員會提案權不應受到限制
已經無法討論費率的健保會,已經先天不良,而健保會組成及議事辦法中,規範委員三不一出(『三不』:不能對外轉述會議、不能對外提供議程、不能對外代表發言,『一出』:不遵從三不即出會)更使健保會後天失調,然而在本次會議中討論之健保會會議規範更進一步限制委員提案權,並由幕僚對委員之提案加以包含提案優先權或重要性、急迫性之審核,民間健保會表示,『健保會委員之提案權不應受限,提案是否成立,應交健保會會議確認,以免損及委員之提案權利。』,因此建議所有健保會委員切勿自廢武功,提案之適切性與程序應由委員會自決。
二、健保會應基於對等與擴大參與原則,不應推派代表參與有關推派「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研商議事會議」及「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
首先根據全民健保法之規定,健保會之職權為包含健保費率、給付範圍及醫療費用對等協議與分配等五項,且在為醫療給付與藥物標準訂定時,應擴大被保險人參與,然本次議程中所推派之被保險人代表與雇主代表,在總額協商之人數僅為4人,相對各醫療總額部門動輒二、三十人,尚難謂『對等』,如何進行總額之協商?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為健保會下級機關、隸屬健保局之審查組織,受健保會監督,而上級機關之代表參與下級機關之審查組織,除容易導致球員兼裁判、同一張招牌卻做兩個服務外,其推派之代表究竟代表健保會或以個別付費者身份(包含雇主與被保險人)代表出席,並不明確,有角色混淆之疑慮,並且容易導致健保會否決擬定會議之結論或參與擬定會議之結論提案由自己查的荒謬現象。
因此民間健保會強烈建議健保會應退回本次議案,並基於擴大參與原則,應建請衛生署與健保局另行對外徵求付費者代表參與相關會議。
三、醫療院所財報公開不應以技術延遲,逾越母法規定
健保法第73條規定『當年度領取一定數額之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均應公開財報』,而健保局所提報之財務公開之規定,以『六年三階段、金額以六億至二億』方式,逐年公開,顯然已經逾越母法中『只授權保險人得定一定數額』之規定,醫療院所財報公開能使被保險人了解醫療機構之金額分配與流向,並於總額分配與費率調整時作為依據,進而改善血汗醫院現象。然草案中第一年至第三年僅公布年收健保六億以上之醫院,仍有醫學中心免於公布,如何取得社會理解?若健保局執意分階段實施,期限應縮短至三年,且其數額必須以二億元為基礎,才符合資訊公開之立法意旨。
新制健保實施至今各項問題不斷,特別是補充保費的荒謬現象環生,我們呼籲健保會委員應重視並加以解決,民間健保會也會在每次官方會議前,同時召開民間健保會,做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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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4「補洞」?!還是「ㄔㄨㄥˋ康」?越補越大...
「補洞」?!還是「ㄔㄨㄥˋ康」?
越補越大洞、越修越落漆的補充保費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 新聞稿
2013.01.14
無視災難預警又玩法弄權
新制健保補充保費在一片爭議中上路,也如各界預期引發了各界的討伐與批判。在新制健保修法三讀之前,無論是督保盟或參與規劃二代健保的學者,甚至於前幾任健保局總經理就曾多次召開記者會,警告政府補充保費絕對是一個災難性的設計,將衍生更多結構性不公平問題及更多的行政浪費,更可能因收不到保費而危及健保的正常營運。而在今年一月一日正式實施以前,補充保費在各利益團體的壓力之下,衛生署一再「從善如流」的任意曲解健保法,先有補充保費下限從2,000元提高到5,000元;後有在銀行公會的壓力之下,利息所得就源扣繳提高至20,000元;以及18歲以下兒少、大學生等兼職所得補充保費下限提高至基本工資等;無獨有偶,1月12日,又在研究生及部分立委的質疑之下再度擴權解釋,自打嘴巴推翻了日前衛生署邱文達署長「研究生已是成年人,應參與這項互助自助的制度」的見解,政策大轉彎的又比照大學生,並回溯至一月一日實施。已核發兼職薪資的單位,須將預扣保費退還學生。而依法要對身心障礙者、中低收老人應進行的補充保費補助卻又失職自行免除義務,行政部門不去正本清源面對補充保費的不公,卻自己朝令夕改、法隨心證,玩法弄權莫此為甚!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特與台灣勞工陣線、中華民國殘障聯盟共同召開記者會,為弱勢者請命!
玩法弄權又增一例,補充保費不是社會保險費?
殘障聯盟表示,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與老人福利法規定,政府應該補助身心障礙者與中低收老人社會保險費,然而因為補充保費的不確定性,及行政部門怠惰,政府竟私自解釋『補充保費』不是『社會保險費』,難道『補充保費』不是『健保費』?此一行政解釋,導致百萬身心障礙者與中低收老人依法應受補助之補充保費,將被迫違法被徵收,荒謬至極!行政部門再度因為行政效能低落,而讓人民權利受損。
火大人民遍地開花,無法補洞又「ㄔㄨㄥˋ康」
督保盟表示,由於補充保費設計的缺陷,類似不公平的爭議將層出不窮,也突顯了補充保費荒謬性,以及行政凌駕立法,任意解釋法律的憲政危機。然而,補充保費從規劃到上路,原本的設計卻一改再改,除下限提高、差額下限及優免對象不一等,更擴大了補充保費的不公平性,試問,難道失業勞工、沒有所得的家庭照顧者,以及背負高額學貸壓力的青年勞工,就不算弱族群勢嗎?越來越多遭受不公的火大人民將會傾巢而出遍地開花,改革不走「家戶總所得」的正軌,以這種不倫不類而又漏洞百出的補充保費設計,也將使得健保財務的不確性提高,補充保費到底是「補洞」,還是「銃康」?
被政府虛擬為有錢的失業者不弱勢?
督保盟重申,補充保費的荒謬設計不僅獨步全球,造成被保險費有同樣的所得,卻因身份別,現在更擴及年齡別而被課於不同的保費義務,以至造成公平性蕩然無存。根據主計處公佈2012年11月的失業率為4.27%,失業勞工人數為48.7萬人,失業勞工因為沒有發聲,所以並沒有被衛生署視為「弱勢者」,諷刺的是,48.7萬名失業勞工每月被虛擬所得逾126億台幣(失業勞工在一代健保每月必須被政府虛擬所得26000元),保費相當於月薪48000元的受僱者外,現況倘若因必須生活而到處打零工,其零工每筆所得超過5,000元,就要繳交2%補充保費。難道,失業勞工就會比研究生、博士生更好過嗎?難道失業勞工經濟不困難嗎?
政府根本是柿子挑軟的吃!
同樣的不公平現象發生在沒有所得的家庭主婦身上,尤其許多家庭照顧者除了辛苦的無酬家庭照顧責任之外,需要兼差以貼補家用,卻無法享受兼職所得優免課徵待遇。督保盟表示,這就是補充保費荒謬的所在,原本擴大的費基被挑三檢四,再加上衛生署隨心所欲的任意解釋法律,已形成全民健保制度更多結構性不公的現象,傷害健保精神,也傷害被保險人的權益。
要求失業者與被保險人眷屬一律納入經濟困難優免要件
有鑑於衛生署違法任意解釋法律所造成的更多不公,既然衛生署執行法律有如此大的彈性,督保盟要為失業者及被保險人眷屬請命,要求政府將失業者與被保險人眷屬一律納入經濟困難優免要件,兼職所得基本工資以下均免徵補充保費。有職業者均以被保險人身分納保,而以眷屬身分納保者,無論是兒少、老人、身心障礙或是學生,均屬無業,督保盟要求立法院及衛生署,立即同樣比照經濟困難族群,其兼職所得基本工資以下免徵補充保費,並回溯至一月一日實施。並依法編列預算補助身心障礙者、中低收入老人補充保費!
督保盟呼籲,即將召開的新制健保「健保會」,必須要將最近補充保費所衍生的總總亂象列入議程,並檢討衛生署違法曲解母法的責任。而督保盟將於第一次召開之「民間健保會」,全面檢討甫上路新制健保的種種缺失,以監督政府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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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洞」?!還是「ㄔㄨㄥˋ康」?越補越大洞、越修越...
「補洞」?!還是「ㄔㄨㄥˋ康」?
越補越大洞、越修越落漆的補充保費
2013.01.14
無視災難預警又玩法弄權
新制健保補充保費在一片爭議中上路,也如各界預期引發了各界的討伐與批判。在新制健保修法三讀之前,無論是督保盟或參與規劃二代健保的學者,甚至於前幾任健保局總經理就曾多次召開記者會,警告政府補充保費絕對是一個災難性的設計,將衍生更多結構性不公平問題及更多的行政浪費,更可能因收不到保費而危及健保的正常營運。而在今年一月一日正式實施以前,補充保費在各利益團體的壓力之下,衛生署一再「從善如流」的任意曲解健保法,先有補充保費下限從2,000元提高到5,000元;後有在銀行公會的壓力之下,利息所得就源扣繳提高至20,000元;以及18歲以下兒少、大學生等兼職所得補充保費下限提高至基本工資等;無獨有偶,1月12日,又在研究生及部分立委的質疑之下再度擴權解釋,自打嘴巴推翻了日前衛生署邱文達署長「研究生已是成年人,應參與這項互助自助的制度」的見解,政策大轉彎的又比照大學生,並回溯至一月一日實施。已核發兼職薪資的單位,須將預扣保費退還學生。而依法要對身心障礙者、中低收老人應進行的補充保費補助卻又失職自行免除義務,行政部門不去正本清源面對補充保費的不公,卻自己朝令夕改、法隨心證,玩法弄權莫此為甚!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特與台灣勞工陣線、中華民國殘障聯盟共同召開記者會,為弱勢者請命!
玩法弄權又增一例,補充保費不是社會保險費?
殘障聯盟表示,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與老人福利法規定,政府應該補助身心障礙者與中低收老人社會保險費,然而因為補充保費的不確定性,及行政部門怠惰,政府竟私自解釋『補充保費』不是『社會保險費』,難道『補充保費』不是『健保費』?此一行政解釋,導致百萬身心障礙者與中低收老人依法應受補助之補充保費,將被迫違法被徵收,荒謬至極!行政部門再度因為行政效能低落,而讓人民權利受損。
火大人民遍地開花,無法補洞又「ㄔㄨㄥˋ康」
督保盟表示,由於補充保費設計的缺陷,類似不公平的爭議將層出不窮,也突顯了補充保費荒謬性,以及行政凌駕立法,任意解釋法律的憲政危機。然而,補充保費從規劃到上路,原本的設計卻一改再改,除下限提高、差額下限及優免對象不一等,更擴大了補充保費的不公平性,試問,難道失業勞工、沒有所得的家庭照顧者,以及背負高額學貸壓力的青年勞工,就不算弱族群勢嗎?越來越多遭受不公的火大人民將會傾巢而出遍地開花,改革不走「家戶總所得」的正軌,以這種不倫不類而又漏洞百出的補充保費設計,也將使得健保財務的不確性提高,補充保費到底是「補洞」,還是「銃康」?
被政府虛擬為有錢的失業者不弱勢?
督保盟重申,補充保費的荒謬設計不僅獨步全球,造成被保險費有同樣的所得,卻因身份別,現在更擴及年齡別而被課於不同的保費義務,以至造成公平性蕩然無存。根據主計處公佈2012年11月的失業率為4.27%,失業勞工人數為48.7萬人,失業勞工因為沒有發聲,所以並沒有被衛生署視為「弱勢者」,諷刺的是,48.7萬名失業勞工每月被虛擬所得逾126億台幣(失業勞工在一代健保每月必須被政府虛擬所得26000元),保費相當於月薪48000元的受僱者外,現況倘若因必須生活而到處打零工,其零工每筆所得超過5,000元,就要繳交2%補充保費。難道,失業勞工就會比研究生、博士生更好過嗎?難道失業勞工經濟不困難嗎?
政府根本是柿子挑軟的吃!
同樣的不公平現象發生在沒有所得的家庭主婦身上,尤其許多家庭照顧者除了辛苦的無酬家庭照顧責任之外,需要兼差以貼補家用,卻無法享受兼職所得優免課徵待遇。督保盟表示,這就是補充保費荒謬的所在,原本擴大的費基被挑三檢四,再加上衛生署隨心所欲的任意解釋法律,已形成全民健保制度更多結構性不公的現象,傷害健保精神,也傷害被保險人的權益。
要求失業者與被保險人眷屬一律納入經濟困難優免要件
有鑑於衛生署違法任意解釋法律所造成的更多不公,既然衛生署執行法律有如此大的彈性,督保盟要為失業者及被保險人眷屬請命,要求政府將失業者與被保險人眷屬一律納入經濟困難優免要件,兼職所得基本工資以下均免徵補充保費。有職業者均以被保險人身分納保,而以眷屬身分納保者,無論是兒少、老人、身心障礙或是學生,均屬無業,督保盟要求立法院及衛生署,立即同樣比照經濟困難族群,其兼職所得基本工資以下免徵補充保費,並回溯至一月一日實施。並依法編列預算補助身心障礙者、中低收入老人補充保費!
督保盟呼籲,即將召開的新制健保「健保會」,必須要將最近補充保費所衍生的總總亂象列入議程,並檢討衛生署違法曲解母法的責任。而督保盟將於第一次召開之「民間健保會」,全面檢討甫上路新制健保的種種缺失,以監督政府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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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9 政府見利忘義,長照鋌而走「險」 抗議行...
台灣女人連線 黃淑英理事長 發言稿
長期照護不應先營利化
政府在尚未提出長照服務法及保險法之前,讓人壽保險的財團進入長照的投資及經營,將是社會的災難。
2011年內政部部業務報告指出,因為國人偏好外勞,長照服務體系使用率低,所以預算編列減少。事實上以台灣的人民經濟狀況,外勞是誰的選擇?2011年全國平均薪資是4萬4千元,70%的勞工低於平均薪資;就家戶所得來看,年收入低於40萬的家戶約40%。所以,對這些經濟弱勢的家庭及族群,國家應提供平價、可近性、合宜的長照服務,而不是打開價錢昂貴的「營利」長照產業市場,讓窮人無法取得,最後就出現在新聞的社會版:某60歲老翁每日背著母親工作討活、某人帶著身障的家人自殺等。
人壽保險的財團進入長照經營,女人將是最大的輸家!因為女性是長照的照護工作者,而且女性比男性長壽,是長照最多的使用者。財團經營以「獲利」為目標,因此在經營上為降低成本,照護者的工作條件勢必苛嚴,女性將被剝削,最後,更可能引進外勞,排擠這些弱勢婦女的就業機會。同時,它提供的服務也會很貴,經濟弱勢的女人無法購買。
政府不正視這些問題,逃避責任地任由「自由經濟」搶食老人微薄的年金,讓最需要長照服務的弱勢家庭無所依靠。
不但如此,在保險業者的遊說下,政府竟然欲「比照健保」,研議給私人長照保險的保費作定額免稅,以鼓勵國人買私人長照保險,圖利財團之心昭然。全民健保是社會福利的一環,收入多者多繳保費,是「量能負擔」利他的精神,所以扣抵減稅說得過去,但是買私人保險,是為自己,並沒有「社福或利他」概念,所以定額免稅是不合理的!
其實,如果私人長照保險的保費免稅,將導致我國的稅收大量流失,這些損失,拿來開辦長照系統,應該是綽綽有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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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9 透明與監督 健保解碼器 『民間健保會』成...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 新聞稿
透明與監督
健保解碼器 『民間健保會』成立
新制健保在補充保費沸沸揚揚之際,今年一月一日正式實施,而攸關健保費率審議、保險給付範圍、總額費用協商及相關健保政策的『全民健康保險會』(下稱健保會),委員名單至今卻遲遲未能公布,而根據健保會組成及議事辦法中,高達9項要求委員必須『保密』或『限制發言』的白色恐怖規範(第7條、第14條),甚至出現『秘密議程』(第12條)的現象,讓我們擔心將來的健保會不僅僅是無牙的老虎,還會淪為有名無實的『橡皮圖章』,功能令人擔憂。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邀集11個團體於1月9日上午舉行記者會,基於透明化是最好的全民參與,宣布社福團體將與多個公衛、藥物、法律等專家顧問,共同組成『民間健保會』,定期監督『健保會』決策效能,並要求官方健保會必須全程開放媒體旁聽,絕不容許密室討論、搓湯圓!
健保會不應成為政府橡皮圖章
健保會於健保法之位階,屬於衛生署下設一個擴大民間參與之『諮詢性質』的委員會議,並無實質政策決策權,然在先天上已經是紙老虎的健保會,卻被進一步要求百分百的裝聾作啞。在健保會組成及議事辦法中,規範參與代表必須遵循『三不』:不能對外轉述會議、不能對外提供議程、不能對外代表發言等三個違反民主參與的荒謬要求,違反者將被『請出』健保會,另,更進一步規範會議中決議是『秘密議案』的,就可以違反健保法,不對外公開會議實錄,簡直是另一個『健保黑洞』,二十一世紀的民主台灣,竟有如此白色恐怖與密室條款,開民主之倒車,令人無法苟同!
健保會的功能旨在維繫健保永續,且期望透過各界參與,協商、分配每年超過五千億之健保總額,其重要性不可言喻,當馬總統已經決定105年不調漲保費的前提下,健保會職權已被削減,然若與會的委員被迫遵從裝聾做啞條款,甚至進行秘密會議,除了被少數有心人士操弄外,只淪為『橡皮圖章』!
健保解碼器『民間健保會』成立
17年來,一代健保之監理會與費協會諸多委員中,未曾發言或提案之委員多有所聞,而民間團體在健保政策制定過程中,深感政府決策早已失靈,雜亂無章更難以回應社會需求,因此,為避免健保會成為另一個『健保黑洞』與『橡皮圖章』,督保盟等12個民間團體,將與多個公衛、藥物、法律等專家顧問,成立『民間健保會』,每月於官方健保會會議前討論其議程,並於每季邀集相關團體、專家共同檢視其決議及執行成果。相關會議均開放媒體參與,作為有效的影子監督機制,有效解讀健保政策,擔任健保解碼器。
健保會應全程開放媒體旁聽並製作VOD
以求透明、全民參與
健保猶如其名,是與『全民』有關的重大民生議題,2300萬人中僅有35人被政府『遴選』出來,以代議政治方式,代表政府、付費者與醫界共同商議健保政策,分配健保資源,然而,在健保會委員遴選過程中,耳語不斷,遴選之公平性早已飽受各界質疑,名單至今亦遲遲未能公布。全球以美國總統與歐盟總理等重要國家元首,莫不以推動政府資訊公開為首要之務,故,為求健保決策公開透明,非淪為健保分贓,同時確保資訊不是經過包裝與潤飾,才呈現給大眾,民間團體強烈要求健保會比照國會議事,議程依法於會議前七天公布,會議當日並全程開放媒體旁聽,且製作會議VOD,於網路上供全民檢視,真正達到全民參與!
出席團體: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台灣女人連線、台灣勞工陣線、中華民國殘障聯盟、台灣社會福利總盟、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中華民國乳癌病友協會、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台灣社會心理復健協會…等12個民間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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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9 政府見利忘義,長照鋌而走「險」 抗議行...
政府見利忘義,長照鋌而走「險」
抗議行政院、金管會不顧人民權益,偷渡保險業財團進入長照
聯合記者會
今日(1月9日)上午,婦女新知基金會、普及照顧政策聯盟、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台灣女人連線、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台灣勞工陣線等民間團體,與立法委員林世嘉、尤美女、李應元,共同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抗議金管會在陳內閣的授意下,修了一個低階的法規明令「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便大幅開放保險業投資、營運長照服務,完全違反老人福利法明定不得營利之精神,還刻意規避輿論及民意代表監督,讓人民迫切的長照需求成為業者刀俎上的魚肉,將惡化服務使用者、家庭照顧者、女性、勞工的處境。
民間團體與立委們趁今天(1月9日)修正草案預告到期日,召開記者會聯合提出三點訴求:
一、開放財團╱保險業營運長照服務將嚴重衝擊公共服務體系,請金管會懸崖勒馬,不要送出 該法規命令的修正版本。
二、如金管會送出該辦法,立法院應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規定審查並要求金管會更正或廢止。
三、政府應優先普及長照公共服務,健全保障使用者及照顧勞動者權益的長照系統,再考慮私人保險進場的必要性和時間點。
普及照顧政策聯盟召集人劉毓秀說,「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的修正草案,將保險業投資社會福利事業的額度從10%大幅提高到35%,保險業者還可以同時投資證券化商品10%,也就是35%加上10%,讓保險業可以完全掌控社會福利事業,政府到時候根本管不動這些大怪獸。而且,萬一保險業先掌控了社會福利事業,就會在長照服務營利化,窮的人用不起,或者越用越窮,拉大貧富差距,最後逼家庭放棄照顧老人家,到時候政府卻無計可施,難道這是我們想要的社會?
老人福利聯盟秘書長吳玉琴認為,金管會推這個政策,舉日本為例,說日本的長照也允許營利部門進入,台灣也可比照辦理,根本是亂講;日本政府先清楚界定誰可以得到服務、訂好給付水準、建立完整配套,才在政府把關之下開放營利部門進入社區及照顧服務,且因為機構服務更容易壓低服務品質,獲取暴利,至今還是不開放營利,以保障人民權益。現在行政院卻讓金管會和工程會,壓著主管長照的內政部和衛生署配合修法,想把保險業的熱錢當做人民養老的基礎,只會把長照公共服務,推向市場化、私有化,行政院根本大開倒車、帶頭作亂。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說,台灣家戶總所得,一年40萬的家庭佔了40%,長照公共服務沒建置、長照雙法未過,就先引進財團哄抬長照服務價格,將來要這些家庭怎麼辦?難道還是要逼女性辭掉工作,回家照顧家人?不但本國婦女就業大受影響,這些家庭又少一份薪水,豈不是害人民更窮!接下來政府還要推動買私人長照保險免稅,買得起私人保險的都是比較有錢的人,國家為什麼還要特別給他們免稅優惠?根本不合理。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說,最近遇到一名勞工個案,因為過勞中風,太太剛生產,其他小孩都還小,他的老母親不忍心媳婦辛苦照顧老公、照顧小孩,竟跟媳婦說,想帶兒子走。長照對勞工家庭已經是沈重的負擔,政府應該去減輕負擔,沒想到現在卻反其道而行,引入財團經營長照,讓大家用更多錢去買服務,只會讓勞工處境更艱難,整個社會集體過勞。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簡璽如指出,台灣的家庭照顧者目前可選擇的公共服務根本不夠,政府若只想發展以營利為目的的長照事業,將來只有消費能力強的人用得到服務,根本無法分擔龐大的家庭照顧壓力,台灣的長照悲劇已經太多,希望政府好好建置公共服務,不要再逼家屬以激烈的手段尋求「解脫」。
立法委員林世嘉質疑,國華人壽併購政府就要賠八百多億,保險公司乾坤大挪移,在立法院引起軒然大波,今天移政府的錢,明天就移人民養老的錢。而且政府此門一開,將來就只有高所得的人才用得起長照服務,其他人自己靠自己,為了阻擋福利市場化,未來會在立法院集結更多立委,避免台灣人民年老後無所依歸。
立法委員尤美女指出,政府修訂「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這樣的低階法規命令,就打算將整體長照政策推向私有化、財團化,非常不合理。今天是「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修正草案預告期的最後一天,這個法規命令即將送到立法院備查,一定會在立院好好監督。
立法委員李應元說,去年曾到日本富山縣考察,看到日本政府提供非常社區化的老人日托,兒女下班後就把長輩接回家,非常方便、人性。台灣若還沒建立起這樣社區化的服務,就開放營利業者進來投資大型化、財團化的機構,根本沒辦法給人民好品質的服務,將來會在立院持續關注,維護人民的利益。
婦女新知基金會常務董事黃長玲批評,照顧牽涉到人民的生活品質,是國家的重大基礎建設,不管是民進黨執政時期,或是馬政府執政初期,都是以公共思維來規劃長照,雖然最後沒有做出來,不過至少還是往保障照顧者、受照顧者的方向思考。現在政府卻用低階的行政命令想偷天換日,為保險業開大門,金管會若不是對照顧的重要性十分無知,就是對社會不平等無動於衷,從這件事就可看出,政府的決策品質有多低落。
聯合主辦單位:婦女新知基金會、普及照顧政策聯盟、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台灣女人連線、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台灣勞工陣線、林世嘉立法委員辦公室、尤美女立法委員辦公室、李應元立法委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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