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費補助要給對人 (2014/06/26)

  

護理費補助要給對人

民間健保會針對護理費補助要給對人對即將於27日召開之103年第六次健保會議案,提出建言。其中最引發國人關切的便是補助已逾百億,103年編列20億之『提升住院護理品質方案』,由於屢遭各界詬病,指醫院未能將護理費補助用於改善護理勞動環境,因此該方案如何『給錢』,引發各界關注。民間健保會呼籲改善護理品質,『錢要給對人』!  

應將12億用於三班照護比

健保署於健保會提出甲、乙兩案,大同小異,均以五項指標做為支付依據,分別為:品質指標報告、通過醫院人力評鑑標準、補助新增護理人員數、偏鄉醫院住院護理費點數加成與一般急性病房每月三班平均照護人數等,其中12億用於通過醫院人力評鑑標準,一般急性病房每月三班平均照護人數甲、乙兩案各為4億與3.5億元,民間健保會建議,『費用應該給對人』,應將12億用於『一般急性病房每月三班平均照護人數』,而非『通過醫院人力評鑑標準』。

無論甲、乙兩案或醫護各界之共識,均認為改善護理人力最有效的方式為三班護病比的改善,醫院符合評鑑標準C級,是醫院經營的基本要求,當三班護病比改善或提升之後,在非以五大科減床做為手段之下,醫院自然能夠符合較高之評鑑標準,並且容易有淨增加之護理人員,醫療品質亦能獲得改善,自然能夠符合五大指標的要求,然該等方案卻將六成的錢用於醫院最容易達到的目標,而這目標可能不必聘用任何護理人員即可達到,此舉等同送錢給醫院。

因此,我們建議應將12億經費用於『一般急性病房每月三班平均照護人數』,而非『通過醫院人力評鑑標準』。另,為鼓勵與支持偏鄉醫院,『偏鄉醫院住院護理費點數加成』所費0.5億元,不宜採浮動點值計算,以強化偏鄉聘人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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