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人連線 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 聯合新聞稿
胸大就漂亮?!我要跟姊姊一樣?!
抗議青木瓜廣告為商業利益扭曲兒童價值!
2014.06.24
近日某優格品牌推出「青木瓜」口味電視廣告,在廣告中,一位3-4歲的小女孩童言童語說要跟姊姊一樣漂亮,小女孩開心地模仿姊姊的動作,想成為心目中的完美女孩,但下一刻,鏡頭放在姊姊的胸部上,小女孩因為發現自己和姊姊看起來不一樣而不開心,直到姊姊告訴她,只要天天吃該品牌的青木瓜優格,就可以和姊姊一樣漂亮,小女孩才再度展開笑顏……
長久以來,女性身體被物化為商業行銷的工具,某品牌的青木瓜四物飲就以喝了可豐胸作為行銷主力,該廠商為了商業利益不但不斷傳遞胸大就是美、胸大才有自信、胸大才會吸引人…等偏頗價值觀,甚至還以發育中的少女做為主要行銷對象,其行銷手法已多有爭議,不料現在竟又有業者將行銷的手往下伸到兒童身上,在此我們必須提出強烈的抗議及譴責。
胸大才美的扭曲價值觀 影響兒少身心健康
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常務理事簡舒培表示,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0條規定,電視廣告內容不得有「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之情形,且電視廣告製播標準例示亦明確指出,上述之情形包含「影響兒童或少年生理、心理健康者」、「養成不良生活習慣或產生不良模仿作用者」及「廣告內容以是否擁有廣告商品作為判斷受尊重或受輕視之標準者」等。
而該廣告內容把女性漂亮的標準定義在「胸部」上,影射商品具有豐胸的附帶價值,並利用兒童對於喜愛事物會仿效的行為,進而誘使其使用該產品以達到廣告所宣稱的漂亮。在電視媒體的強力播放下,該廣告將使兒童在生長過程中,一味地仿效追求媒體塑造的美貌標準,或是因無法符合標準化的美而缺乏自信,此種胸大就是美並會受到崇拜的扭曲價值,已嚴重影響兒童身心健康,殘害兒童身心發展,違反上述電視廣告之規定。
台灣展翅協會秘書長李麗芬亦表示,國內聯合國兒童權利協議公約已通過且即將實行,內容對兒童的平等、歧視皆有原則規範,包括身材、人格尊嚴、身心,都不應該受到危害。
青木瓜豐胸無根據 廣告誇張不實已違法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認為,一直以來,坊間雖流傳青木瓜可以豐胸,但實際上目前並無足夠之科學研究證實吃青木瓜有豐胸的效果。《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明文禁止食品之標示、宣傳或廣告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該廣告雖未直接以豐胸作為宣傳詞句,但廣告內容之影射已足使消費者產生食用該產品有助胸部成長的聯想及誤解,違反法條所禁止之情形。
因此,對於該廣告內容有影響兒童身心發展、扭曲兒童價值觀以及廣告誇張不實等情況,我們要求:
一、 業者應即刻將廣告下架!
二、 國家通訊委員會及衛生福利部應依法究辦!
三、 政府應加強多元外觀價值之宣導,並積極查察並裁罰有害兒少身心健康之節目及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