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健康相關政策

2012/03/21趴代健保系列(一)--「4.91%無力護航 補充保費趴代無章」記者會(新聞稿)
2012/03/21趴代健保系列(一)--「4.91%無力護航 補充保...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新聞稿   趴代健保系列記者會(一) 4.91%無力護航  補充保費趴代無章 日前行政院衛生署宣布新制健保預定於七月上路,引發朝野議論紛紛,當時因為政治因素而倉促通過的健保法修正案,完全背離二代健保精神,簡直就是『趴代健保』。民間監督健保聯盟今(3月21日)日邀集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公平稅改聯盟召集人王榮璋、工作貧窮工作室主任洪敬舒召開記者會,揭露4.91%不可能費率的醜陋真相,而充滿不公平、不正義又欠缺效率的補充保費不但無法填補健保缺口,補充保費的負擔竟有貴賤之別,使近貧者保費負擔不降反升!   4.91%是健保不能碰的毒蘋果 當媒體戳破4.91%是跳票費率時,執政團隊為此一跳票費率頻頻護航之際,日前火熱出爐的衛生署全民健保費率精算報告立刻賞了執政團隊一耳光,再一次證明4.91%是健保不能碰的毒蘋果,是一個無力護航的破產費率!依據衛生署精算報告指出,若以現制計算,自101年起健保費率應為5.59%才得以平衡,而若要符合馬總統所提五年不漲保費承諾的平衡費率更高達5.63%,若將新制補充保險費納入收入(執政團隊充滿樂觀的一年可收取200億的最高上限),每年預估能夠降低民眾的一般保險費費率約0.16%左右,亦即新制健保開辦時的費率至少應為5.01%,而五年的平衡費率更是高達5.47%,不幸的是,這個費率還是必須在能夠『順利且最樂觀可收取最多補充保費』的前提下,才會發生。 執政團隊不斷告訴民眾會有八成三的民眾降低保費,但由於健保將保費依不同階級設定費基的錯誤政策,使得軍公教保費費基十七年來皆未能以百分之百薪資納保,現行軍公教人員費基乃為全薪之93.52%,因此新制健保實施後,為導正錯誤,軍公教改為全薪納保,將使得上百萬軍公教費基上升6.95%,何降之有? 因此,4.91%的跳票費率,只是短暫討好民眾,之後人民依然要在健保破產或年年調漲費率當中被挾持,它更背負著使健保即將拉大虧損、醫界面臨給付緊縮,而民眾卻必須承受自費增加的惡果,是什麼樣的政府團隊能夠說出4.91%是開辦費率,且五年不調漲的可怕謊言?!   補充保費是以政治便利,犧牲人民權益 雜亂無章又漏洞百出的補充保費制度是趴代健保的原形,不但無法實現健保改革的『公平、效率與品質』,更無法實現健保永續的願景,是典型的年前騙選票、年後騙鈔票的趴代政策。新制健保不但無法解決一代健保投保分類的不公平,更進一步使保費繳納出現天壤之別。 補充保費之費基項目非但沒有在母法中定義,於收取與扣繳辦法中,更創造出與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所沒有的『具獎勵性質』之獎金外,亦未列出『薪資所得』之各項內涵,從最近衛生署與健保局越描越黑的津貼與補助是否納入扣繳,就可以知道健保局將面臨無法界定所得的困境,各類薪資所得均以『50』開立扣繳憑單,因此也就無法區分何謂津貼、具獎勵性質之獎金、紅利、補助、超出範圍之加班費等等,因此擔心放過一個,只能錯殺一百! 補充保費的荒腔走板還反應在同樣是兼職薪資所得或是執行業務收入,形成有人要繳,而有人不需要繳納的荒誕現象;更有同一個被保險人,都是賺新台幣,保費義務卻不同的無理現象,形成兼職收入與正常收入的保費費率差距33%(2%與5.17%X30%=1.55%);而單筆計算上限一千萬元的補充保費,更因未採年度累計,使得保費義務與費率可以相差五倍,甚至可能出現必須繳納上百萬保費的離奇案例(請見附件案例說明)。各種不同類別之投保對象,因不同的投保身分與所得來源,竟出現不同的保費繳納義務與費率,也使一部分民眾的補充保費實質費率並非2%,這些不公平的現象,都僅是修法當時的政治便利,使我們有了全球僅見的補充保費趴代制度,最可笑的是,行政效率下降、稽徵成本增加、民怨沸騰的補充保費,犧牲了全民權益,但其所收取的的金額,竟然連菸捐的收入都比不上!   失業勞工將雪上加霜,無以為濟 目前失業勞工以第六類每月平均投保金額24000元左右加保,在補充保費實施之後,竟使得這些失業勞工雪上加霜,保費不減反增!很多失業勞工家庭,一個人一天都吃不到四十元的便當,然而當失業勞工努力打著零工賺取不穩定又微薄的收入以維持基本生計時,連職業工會會費都無法負擔的失業者,卻每筆2000元以上的零工收入,必須都負擔2%的補充保費,叫這些失業勞工情何以堪?     我們呼籲執政黨應立即懸崖勒馬,廢除補充保費制度的趴代健保!
+ read more
等待12年了 不要再讓母親希望落空--請盡速通過生產風險補償條例(2015/05/05)
等待12年了 不要再讓母親希望落空--請盡速通過生產風...
台灣女人連線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   等待12年了不要再讓母親希望落空 ----請盡速通過生產風險補償條例   新聞稿     近日「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醫糾法)草案遭到醫界大動作的反對,此法未來立法路途坎坷,而婦女團體長期所推動並希望獨立立法的生產風險補償機制,因為被併入此法也變得遙遙無期。   事實上,生產事故補償機制應獨立於一般醫療事故的處理,因為:生產和生病不同。女人生產不但是個人的事,更是社會、國家的事,它和國家的人力、國民的健康與國家未來的發展息息相關。然而女性於生產過程中不是沒有風險的,當女人背負這樣的使命而冒風險及付出時,國家應該要承擔這個風險;再加上因生產面臨的是兩個生命,因此比起其它科別,產科更容易造成醫療糾紛。產科醫生因此不願意接生或採取防禦性醫療,造成生產時有過度醫療化及浪費健保資源的現象。因此婦女團體自2003年起即要求政府編列預算設置「生產風險補償基金」,當發生生產事故時,即予婦女補償,以舒緩傷痛,降低與醫師的對立,避免婦女及其家人承受糾紛或訴訟之二度傷害。   在婦女團體多年的推動下,2012年衛福部推出「鼓勵醫療機構辦理生育事故爭議事件試辦計畫」(簡稱「補償試辦計畫」)。截至2014年10月底,試辦計畫成果如下:   1、核予補償案件數共計174件次,佔申請數的83%,沒有審核通過的事故皆與生產無關。 2、補償總金額為1億7000萬元,平均每年補償金額約為6千萬元,遠低於預期每年3-4億的預算規模。 3、產科醫療鑑定案件數下降70%,沒有檢察官提起公訴,而已補償案件僅有兩件再提出告訴。 4、婦產科醫師招募亦從101年招收比例72%上升到103年94%   然目前試辦計畫仍有下列的不足: 1.  計畫無法涵蓋所有婦女 受制於經費來源,申請與受償的主體是參與試辦計畫的醫療院所,而非婦女,導致某些狀況下發生的生產事故,婦女無法得到補償,尤其是偏鄉婦女,例如:在醫療院所以外的場所生產、就診的醫療機構未加入試辦計畫,或是醫療院所無意願與產婦/家屬調解等。此有違國家對於全體婦女生產風險保障的初衷。 2.  審議會不作有無過失的認定與鑑定,無法達到改善醫療品質之目的 由於擔心審議會之審查報告被當作法院裁判之基礎,審議會僅作是否「與生產有關」的給付認定,不作生產事故有無過失的認定或鑑定,因此無法由事故經驗來除錯,以達成「有效改善、促使醫療品質提升」之計畫目的。 3.  無法源基礎,試辦計畫財源不穩定 目前試辦計畫乃由「醫療發展基金」支應,然在政府財政困難下,多項原應公務預算之計畫改由基金支出,如:醫事人員教學訓練費用,排擠其他既定計畫的預算,也導致醫療發展基金將首次出現赤字的窘境。未來 無法源依據之「補償機制試辦計畫」,恐將面臨隨時停擺之不確定性。 綜上可見「補償機制」確有達到及時補償、降低醫病對立,減少訴訟,避免民眾免於訴訟之苦的目的,且對於解決婦產科醫師招募不足之情況亦有幫助。然因為沒有「法律的授權」,補償財源不穩定,且對於審議的內容無保密的保障,無法發揮「要真相,不責難」的精神及「惠及所有母親」的初衷。因此,應予與法源基礎,真正落實保障婦女的健康權益。   近幾年來,「少子女化」已成為國安問題,而產科醫師凋零、生產過度醫療化等問題亟待解決。目前生產風險補償機制已試辦三年,各界對於運作方式已有共識,因此,在「醫糾法」草案還缺乏社會共識時,我們呼籲這個等了12年的生產風險補償機制應分開單獨立法,並作為未來其他醫療事故補償機制立法之先驅政策!     附件一   依事故案發生日期 年度 件次 101 116 102 77 103 52 合計 245   附件二 核予救濟案之類別分析 (至103年底10月底)     死亡 極重度障礙 重度障礙 中度障礙 未鑑定 累計 產婦 49 7 3 1 0 60 胎兒 25 0 0 0 0 25 新生兒 58 7 9 13 2 89 總計 132 14 12 14 1 174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