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健康政策論述

「醫療社會責任明確化—醫界社會承諾」論壇 (發言稿)
「醫療社會責任明確化—醫界社會承諾」論壇 (發言稿)
  「醫療社會責任明確化─醫界社會承諾」論壇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  發言稿   當3、4年前醫界開始遊說醫師「除罪化」、除刑化時,我多次提出醫界應有內部自我檢討,釋出這樣的誠意,以得到民眾的支持。今天的舉辦這樣的論壇,我非常肯定。但是主題的設定,讓我及許多的同事不解。   因為,在台灣醫療身負社會公益的意涵,是一個非營利的事業,醫療的社會責任在醫學倫理及醫師或醫事人員的誓詞裡,就已經很明確地表達出。所以就醫療使用者的立場,此刻討論社會責任應該是「實踐」的問題,而不是「合理化」或「明確化」的問題。從對論壇主題的醫病認知差異,我們就可以知道醫病和諧的困難,因為在溝通上,不僅有情緒障礙、專業落差的問題,在語言上更是有「雞同鴨講」的困境。    因為醫療糾紛而有這樣的論壇,我就從醫療糾紛來檢視醫療社會責任的落實。   醫療糾紛根本的因子在「醫病互不信任」,醫師不願意道歉,因為怕因此會被認為承認犯錯;病人則認為「醫醫相護」──從病例竄改到調節偏坦到醫事審議徇私──病人都充滿了質疑。我接到一個投訴,其中病人申請用來起訴依據的「診斷證明書」,要了5個月,一直要求,才勉強有「疑有因果關係」的字眼;其接手治療的醫師在偵查庭,只對接手後的病情說明,不願觸及是否與前醫師的醫療行為有關連性;而在場護理師也不說實話,甚而幾天後就離職。許多醫師告訴我,因為他們都是被如此教導的──不要去評論其它醫師的醫療行為。如果是這樣,那麼,醫事審議也好,鑑定也好,會有真相嗎?   醫療倫理的養成,建立醫界公平正義的形象,是醫療專業教育的一環,「醫醫相護」、「作假」的存在,是教育不良,而不是沒有明確化。    醫療糾紛的發生可能是病人心情的問題、一場誤會,或是醫師疏失、過錯。病人的經驗是──醫師的反應常識,我作了應當的處置、醫療有不確定性。然醫師會不會因「錯誤處置」而引起醫療傷害?   醫師執照是60分及格,以平均80分計,有20分答錯。我並不是要求醫師百分百,只是要說,醫師其實是可能因知能不夠「弄錯」而造成醫療糾紛,不是醫療不確定性、疏失或過失。為了促進醫師專業知識的提升,國家要求醫事人員有一定時間的職繼續教育,才能換照。我們觀察到,在醫師接受職繼續教育並不積極。很少人全程聽課,很多人簽了名就走,甚而有代簽名的;一些網路的課程也無法知道是否真正接受。   接受繼續教育是對醫事人員明確的的法律規範。充實新的知識是醫事人員應盡的本分,有實踐、落實嗎?   最後──   很多時候醫療糾紛的原因不是醫事人員的問題,而是醫療體制、系統、環境的問題引起的。機構硬軟體設置或系統不完備會導致醫療事故,某教學醫院,在病患需要時,才發現有葉克膜,但沒有會使用的醫事人員!法令、制度缺失造成過勞、待遇低、流動性高等,嚴重影響醫療的安全及品質,如:台大愛滋器官移植錯誤事件是體制的問題,衛生署是關鍵,而不是一個醫師;醫療機構因為成本、盈餘的考量,實施不合理的醫師輪班制度,要求衝業績的門診量,假造醫院評鑑需要的不實醫療人力配置;更遊說政府,將部分醫事人員被納入勞基法84-1,即奴工條款,工時不受勞基法的保障(至今仍未完全落日);凡此種種,造成醫師、護理師過勞,護理人員的流動率高,而近兩、三年年輕醫師猝死、中風癱瘓的事件更是時有所聞;還有,機構對於醫事人員的剝削:因應某些科別人力的流失,健保提高給付,卻沒有合理反映在醫事人員的所得,門診費提高17%,有些醫院的醫師才拿到一元!   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以「減少醫師被告」為改善醫療執業環境的作為,其實是本末倒置的。營造良好的執業環境,減少醫療事故才是正確的方向。   醫療機構作為醫界的一份子,應該恪守醫療倫理,對相關利害人,如:病人、員工負責,檢討醫事人員合理的工作條件、建立醫療安全系統,營造良好的執業環境營造,善盡它的社會責任!   **文中照片版權所有者為台北醫學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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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5/12 母嬰親善?饒了媽媽吧!(新聞稿)
2013/05/12 母嬰親善?饒了媽媽吧!(新聞稿)
  台灣女人連線 台北市女權會 林淑芬、吳宜臻立委辦公室 「母嬰親善?饒了媽媽吧!」 新聞稿 2013/05/12   今天是母親節,但對於孕產婦而言,孕產婦照顧護給付不合理,婦產科醫師凋零,讓她們沒有得到完善的照護,同時,名不符實的「母嬰親善」醫院忽略她們的需求、自主性,使得她們早在成為母親的第一刻已經不幸福,母親節又如何能快樂得起來! 孕產婦照護不完善 生產相關給付低,影響照護品質   產前檢查是準媽媽照護最重要的一環,然目前給付規範產前檢查次數不夠、檢驗給付費用不足,如:產檢給付比健保給付低(附件一)、超音波檢查只有一次(國際給付兩次)、B型鏈球菌檢驗部分補助;此外,健保給付剖腹產還比盲腸切除手術低,對產婦及胎兒健康的保障明顯不足,也剝削婦產科醫師,使醫學生不願選擇婦產科。目前全台368個鄉鎮中有156個沒有婦產科醫師,偏遠地區該比例更高達83.3%,吳宜臻委員表示,台灣目前每十萬孕產婦人口只有9.3位婦產科醫師提供服務,婦產科醫師非常不足,造成日前新竹發生孕婦漏夜排隊掛號產檢情形,已嚴重影響準媽媽的生產照護服務與品質。 高齡產婦產前檢查配套與衛教不足   近十幾年來,台灣已呈現產婦高齡化趨勢,35歲以上高齡產婦的比例,從70年1.9%攀升至93年的9.8%、100年的17.8%(附件二)。高齡產婦是高風險產婦,身心負擔比一般產婦來得大,如早產、妊娠糖尿病、高血壓與孕期焦慮等。然而目前並沒有因應的配套措施及衛教,預防高齡產婦風險的發生,政府對於台灣母親的照護明顯不足。 名不符實的母嬰親善   依據國健局資料,台灣目前平均每4個寶寶就有3個是在母嬰親善院所誕生,母嬰親善政策看似相當成功,但實際上這項政策完全依照世衛愛嬰醫院「成功哺餵母乳措施」而訂定,以致於為了達到成功哺餵母乳目的,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評鑑規定與實際執行情形都對新手媽媽非常不友善,侵犯媽媽自主、選擇的權利。 親子同室立意良好,問題多   台灣女人連線黃淑英理事長表示,24小時親子同室原意為快速建立親子間的親密感,然而,醫院提供這項服務時,實務上產生許多問題,造成產婦諸多困擾及不便,並且經常執行過當,形如強制,如:今年在某醫學中心就發生兩起母嬰同房中寶寶猝死的事故;護士夜間多次巡房、寶寶哭鬧,打擾媽媽及同房其他產婦的休息;媽媽累了想將寶寶送回護理站卻遭拒絕等。   林淑芬委員表示,自己第二胎是在母嬰親善醫院剖腹生產,當初選擇了24小時母嬰同室,原本應該住在醫院五天,但因不堪其擾,自己在第四天就打包出院,因為同房時根本讓她產後虛弱的身體完全無法休息,親子同室反讓媽媽變成過勞看護。吳宜臻委員也以自己親身經驗表達認同,表示母嬰親善讓自己差點快要產後憂鬱,也呼籲政策的推動不要讓新手媽媽因過於疲累而不敢再生第二胎。 母乳哺餵配套不友善   再者,為徹底執行母乳哺餵,母嬰親善院所規定不得提供奶瓶、安撫奶嘴及配方奶粉,這樣的規定等同於強制媽媽的意願與需求,使得當媽媽母乳不足、因身體狀況無法哺餵母乳或選擇不哺餵母乳時,無法得到應有的服務。台灣女人連線黃淑英理事長表示,醫院不應該創造需求,但應該滿足媽媽的需求,且依照家人經驗,寶寶吃奶嘴並不會影響寶寶繼續喝母乳。林淑芬委員則表示,建立媽媽的哺乳權很好,但不代表一定要求媽媽非得餵母乳,執意強推反倒只會讓新手媽媽更累、更挫折!   此外,在母嬰親善院所認證題庫中更出現完全忽視媽媽感受的「正確」答案(附件三),如:產後若媽媽發生乳房脹痛,護理人員第一時間關心的是媽媽是否有正確哺乳,卻不是立即先舒緩媽媽的疼痛。   推動母嬰親善立意良善,但評鑑規範不合理,且醫療院所為了通過評鑑,執行又過於僵化無視個別媽媽的需求,反而對母親是不親善的。   迎接母親節的到來,給媽媽一個友善的孕產婦照護才是最好的母親節禮物,因此我們呼籲政府: 1、應增加編列生產相關之預算。 2、研擬合理的產檢、生產制度,包含次數、規格及給付。 3、在同時尊重母親自主的前提下,重新訂定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認證基準。 允媽媽們這一份遲來的禮物。     附件一、國健局與健保給付比一比   國健局   健保局 產檢診療費 230 一般診療費 269 衛教 20(母嬰親善醫院才有) 家庭醫師衛教費 500 德國麻疹免疫球蛋白G檢查(EIA) 200 德國麻疹免疫球蛋白G檢查(EIA) 240 超音波檢查 350 產科超音波 550     幼兒腹部超音波 1400  附件二、 1981-2011年台灣35歲以上產婦比例    附件三、 101年度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認證題庫    題號 答案 題目 42 B 有關母嬰親善醫院應採取的措施,何者為誤? (A). 所有會照顧到母親與嬰兒的醫護人員都應接受至少8小時的母乳哺育課程 (B). 母親要求時,醫院可提供8小時的親子同室 (C). 醫院,包括爸媽教室,不應有配方奶公司的廣告,或衛教單張 (D). 哺育母乳的嬰兒,不應使用安撫奶嘴或奶瓶 62 C 張太太產後第一天,哺餵母奶,她很害怕過兩天會有乳房脹痛的情形,詢問護理人員該怎麼辦?最好的護理指導是: (A). 教導做乳房熱敷、按摩 (B). 教導餵完奶後把餘奶擠出 (C). 教導依照嬰兒的需求餵奶 (D). 教導母親少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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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亂象 沒有安全保證 何來品質認證
醫美亂象 沒有安全保證 何來品質認證
         台灣女人連線與立法委員林淑芬今日聯合召開記者會表示,美容醫學在商業利益掛帥下,產生許多亂象,違法廣告充斥、醫療資訊被隱藏、醫療安全不足,都嚴重傷害民眾就醫安全。今年1月到4月在媒體上已有4件嚴重醫美醫療事故,其中一件甚至造成死亡。衛生署於今年初大張旗鼓地推動「美容醫學品質認證」,對整體醫美環境的不安全視若無睹,更大談提升美容醫學品質,根本就是本末倒置。不僅如此,外界視為「官方認證」的美容醫學品質認證,其實是由醫策會自營辦理的,該會並未接受衛生署委託,完全不是衛生署的「國家保證」!現在更有醫師表示要自組醫學會自辦認證,跟醫策會互別苗頭。衛生署不做安全保障卻奢談品質認證,是另一種醫美亂象。 醫美不安全一:違法廣告氾濫   林淑芬委員指出,違法的醫美廣告行銷到處充斥,診所大打促銷折扣、買療程送贈品等優惠吸引民眾,還大力宣傳非適應症療效的儀器及產品,甚至連非醫療機構的購物網站都在廣告販售醫療業務,還有部分診所遊走在灰色地帶規避法令。在政府對醫美廣告的消極管理之下,民眾易被誤導去施行不必要的手術,讓健康的身體暴露在可能無效且有風險的醫療處置中。 醫美不安全二:醫療資訊偏頗、不足   曾至醫美診所諮詢的辛同學也提到,她到三家醫美診所諮詢皮膚狀況,都是由諮詢師在幫看她的膚質狀況並建議該用什麼療程,但每間推薦的療程都不一樣,最後她還是不清楚自己需要甚麼樣的治療,她也質疑,這些諮詢師是否有足夠的專業替她診斷。而醫美診所由諮詢師或顧問提供醫療資訊及診斷,不但已經違反醫療法,且諮詢師提供的醫療資訊多為不足,並刻意忽略醫療風險與副作用,即使是由醫師提供,也常未善盡告知義務。民眾在簽訂契約或手術同意書時,也常會被診所人員的行銷話術誘導,而捨棄審閱期之行使,使得花錢卻反陷入未知的風險中。民眾因無法獲得充分資訊,導致術後效果常與期待有落差而產生糾紛,甚至造成身心的傷害。 醫美不安全三:醫美技術、產品問題不斷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同時指出,醫美技術或是整形產品的安全性常缺乏足夠的研究證據,例如:自體脂肪移植有極高的感染及失敗率;PRP自體回春療程尚無完整堅實之文獻證明;微晶瓷及雅得媚超過一年的長期安全性或有效性未知;玻尿酸、肉毒桿菌等針劑有因保存不當而變質、感染等問題;長期、頻繁注射填充物後的副作用或後遺症也缺乏追蹤研究;而衛生署從未核准任何美白療效的針劑,但美白針卻充斥醫美市場。 沒有基本安全 哪有上位品質   對於種種的醫美安全問題,黃淑英表示,當前,對急速興起的醫美產業,歐美國家都提出全面嚴謹管理的政策。在英國,要求醫美業者自律的政策失敗,衛生部公布了研議一年多的醫美規範的立法框架建議,而我們的政府在面對醫美環境的不安全,沒有提出檢討及改善的規範,卻推行「自律性」、「鼓勵性」的品質認證,實為捨本逐末,更何況還是民間自辦的認證!黃淑英也質疑,若有民間醫學團體也效尤自辦認證,衛生署要採取何種態度面對?   針對上述醫美安全問題,衛生署醫事處許銘能處長回應,醫策會辦理的認證是與衛生署合辦,但對取得認證能否確定安全、有效則無法保證。針對諮詢師提供醫療建議及診斷的部分,已屬密醫之行為,留容密醫的醫療院所與密醫必須移送法辦。   但黃淑英理事長表示,醫策會的認證非衛生署委辦,認證標章也沒有衛生署字樣,認證標準與程序都缺乏公信力與公權力,根本無法落實,且最基本的安全沒有確保,奢談品質認證只是緣木求魚。   因此,台灣女人連線呼籲:面對國內醫美環境的不安全,衛生署應制訂全體醫美院所都要遵循的管理/監督規範,而不是任由醫美院所選擇要不要作品質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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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6/07 不應以子宮頸癌之罕見個案製造恐慌、行銷疫苗
2010/06/07 不應以子宮頸癌之罕見個案製造恐慌、行銷...
台灣女人連線 2010年6月2日,台灣癌症基金會發表一關於子宮頸癌之紀錄短片「身邊的妳」,片中以一名從未有過性行為卻罹患子宮頸癌之個案為例,呼籲民眾施打HPV疫苗(俗稱子宮頸癌疫苗)以自保。台灣女人連線認為此種將罕見個案放大的行為,不但未能達到衛教宣導之目的,甚而有製造婦女恐慌以行銷子宮頸癌疫苗之疑慮,令人感到憂心。 日前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副院長曾志仁於媒體表示,「僅有極少數的女性沒有性行為卻罹患子宮頸癌,全世界也不到20例,她們有可能是因為全身都會出現的淋巴瘤、肉瘤及神經瘤,剛好長在子宮頸,被認為是子宮頸癌。事實上,目前在醫界上認定,沒有性行為是不會罹患子宮頸癌,公益廣告用極罕見的病例去做訴求相當不妥。」台大婦產科醫師鄭文芳亦強調,「99.9%的子宮頸癌病例為感染人類乳突病毒(HPV),此病毒主要透過性行為傳染,過去雖然也曾碰過沒有性行為卻感染的特殊案例,經檢測為基因問題,但仍屬極少數的個案。也不建議沒有性行為的婦女做子宮頸抹片檢查。」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n/5/today-health1.htm ) 綜上所言,可見即便施打子宮頸癌疫苗,也無法預防此種非性行為傳染之子宮頸癌,因此廣告呼籲施打疫苗是混淆視聽之行為。 台灣女人連線長期追蹤此一疫苗,多次透過媒體強調民眾「知的權利」,並要求政府提供完整及正確之資訊,以讓婦女做出符合自身權益之選擇。然此次「佳姿」紀錄短片所傳遞之不實資訊,國民健康局僅表示「無法可管」,台灣女人連線認為此乃衛生主管機關卸責之行為,呼籲衛生署應盡快向國人提出說明,以免民眾因錯誤資訊誤導出現不必要之擔憂。此外,台灣女人連線也呼籲台灣癌症基金會應停止播放此記錄短片,以避免民眾產生其與藥廠有利益輸送之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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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蘋果》探底 醫美諮詢師「看診」形同密醫」一文
回應「《蘋果》探底 醫美諮詢師「看診」形同密醫」一...
蘋果日報於2013.10.20刊載一名女性至醫美診所進行溶脂,但診所只由諮詢師說明療程,醫師僅在手術當天簡單看診隨即手術,未料術後腹部及雙腿變得皮鬆肉垮、凹凸不平。該報記者於是喬裝客人到各醫美診所,發現各家都由諮詢師「看診」,並建議手術項目。   針對諮詢師違法看診執行醫療業務之情事,台灣女人連線於2013年5月25日曾召開記者會質疑,當時醫事處長表示,諮詢師提供療程建議已形同密醫行為,依法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醫事處並承諾針對諮詢師違法行為會嚴加裁罰。然經過近5個月的時間,諮詢師違法情況依然氾濫,透過蘋果日報的報導可知,其查訪的8家醫美診所,每家都由諮詢師解說、建議手術項目,其中更有4家表示於手術當天才會見到醫師。報導中的年輕女性便是在諮詢師建議下決定溶脂,在未獲完整資訊及醫師詳細診斷後即進行手術,導致術後發生不良反應,與原本期待落差太大而產生糾紛。   台灣女人連線表示,因社會普遍將醫美視為個人選擇,對醫美受害者較無同理心,網友對於新聞的評論更是極盡毒舌、傷人不淺,在此種不友善的社會環境下,要將自身經驗曝光需要極大的勇氣及強大的心理建設,才能面對如此被社會評價、檢視的二度傷害。而社會大眾卻能因為她的勇敢,開始關注與重視這個問題,同時也讓未來選擇使用醫美的民眾,獲得保障自己權益的知識。因此,台灣女人連線呼籲社會大眾應給予這些受害者更友善的對待,才能真正使問題浮出檯面,進而檢視並改善醫美醫療環境。   此外,針對醫美診所聘請諮詢師行銷以降低成本的現象,台灣女人連線黃淑英理事長接受蘋果採訪時亦表示,在商業利益掛帥下,醫美已被當成商品在販售,雖然醫美的醫療行為目前已受到醫療法的規範,但對於非醫療疏失、醫療傷害以外的眾多消費爭議卻難以適用,因此呼籲政府對於醫美是否應納入消保法精神進行規範,應儘速召開公聽會凝聚社會共識,以保障民眾醫美的就醫及消費權益。   相關新聞如下: http://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1020/35377440/要S曲線女溶脂變鬆皮嬤 http://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1020/35377448/諮詢師像客服員沒證照不提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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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1/02 其實是醫院不想付加班費!
2014/01/02 其實是醫院不想付加班費!
  因為最後一批的護理人員回歸勞基法的正常工時,引起醫療院所的反彈,嗆取消夜間、假日門診。某報還報導有11萬護理人員受益,影響3千萬就醫人次。   其實,大多數護理人員,原來就已在87年納入勞基法。而急診、加護病房、手術房、產房等的護理人員則被納入勞基法的84條之一,不同於一般勞工,也就是不受正常工時「兩週工時84小時」的規定;延長工時,沒有加班費等。我當立委時,認為這是剝削勞工,圖利雇主的條款,就是在這樣的條款下,月薪24K的保全人員被要求一個月工作高達360個小時,還沒有加班費!成就了3家保全業者名列全台灣前10大營利事業。我召開公聽會討論勞基法修法,欲廢除84條之一。雖然最後84條之一沒有廢掉,但是多次的協商及壓力下,勞委會同意這些被納入84之一的護理人員分成兩階段落日,兩年內回歸一般勞工的待遇。所以,第二階段的落日,就是明天!影響面並不如某報所言。   在檢討勞基法84條之一的同時,因為護理人員的工作條件惡劣,我屢次在立法院質詢、和透過與勞工/護理師團體開記者會,要求政府改善及督查。99年健保基金編列8億給護理人員,沒想到這個專款並沒有用在護理人員身上,而被醫療機構用在買沙發、電腦上、護士服等。100年健保基金專款提高到10億,我繼續強烈要求衛生署要查核該專款的使用情形,以確保護理人員權益。101年專款提高到25億,102年為20億,明訂用在護理人力上。   醫療機構在有兩年的緩衝期、又有專款補助的狀況下,不作妥善的準備與因應,如今竟然還放話綁架、恫嚇人民、威脅政府,真是不可思議!其中一類最似是而非的說法:萬一手術房開刀開到一半時,碰到醫護人員要下班怎麼辦?醫護交接頻率高有一定風險;醫院安排人力恐失去彈性空間。其實,在新的規定下,開刀開到一半,護理人員不一定要交班,可以「加班」的方式繼續工作,和以前不一樣的是,以前以「責任制」包裝「加班」,不用付加班費,現在「加班」就是「加班」,要支付加班費!如果醫療機構為了賺錢,不想給付加班費而要求「下班交接」,造成醫療風險,是醫療院所的道德、倫理出了問題,而不是護理人員回歸勞基法的問題!如果護理人員堅持下班交接,醫院就要有一定完善的交接程序,避免風險的發生,留一個不願意加班的護理人員在手術房,決不是病人的福祉。醫療機構只要有心給醫護人員合理的工作條件,不用擔心沒有彈性的空間!   日前,一群爺們在慶賀「國際醫療中心」成立,大大吹捧「發展國際醫療產業,將促成經濟成長」時,醫療院所的老闆、各級醫院協會的理事長都歡聲附和、共襄盛舉,沒有人擔心大大開放國際醫療對國內醫療護理人力造成的衝擊,想繼續以「剝削護理人力」以創造國際醫療產業的發達,真是台灣的「經濟奇蹟」!! (本文刊登於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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