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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預防接種修法 受害救濟精神不再
【投稿】預防接種修法 受害救濟精神不再
作者:台灣受試者保護協會理事長林綠紅、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   衛福部之前公告修法,將預防接種與受害情形關聯「無法確定」的類別全打入「無關」,亦即擴大「無關」判定的範圍,遭質疑接種疫苗民眾若受害,將落入求助無門的困境。   適值國人對接種COVID-19疫苗信心不足之際,衛福部2月18日公告「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審議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第13條的修正,恐將使接種疫苗的風險大幅度地轉由民眾自己承擔,致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的社會補償功能蕩然無存,有待商榷。   現行「審議辦法」為《傳染病防治法》第30條第4項所授權,查第13條於1999年6月增訂之立法理由,建置補償救濟之目的,在於「以監測預防接種副作用發生之情形」;成立基金,由廠商提繳相關費用之原因在於「廠商負有提供安全疫苗之責,縱非疫苗品質因素造成後遺症,廠商亦應負責,為分擔風險……」,亦即預防接種救濟制度的目的在於補償因接種疫苗而受有傷害之民眾,性質上與藥害救濟相同。   根據大法官第767號解釋將藥害救濟定性為「社會補償」,大法官黃昭元於協同意見書中進一步闡釋「我國現行藥害救濟制度是一種社會補償,其性質可說是特別的社會福利救濟措施。」性質上,「屬無責性的事後補償,而非有責性的賠償……藥害救濟制度之立法目的顯然是在『減少』人民在社會生活中所遭受『可能發生但無可歸責的剩餘風險』。」由此亦可援引適用於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上。   尤其是在疫苗接種上,更具有公共衛生目的,透過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承擔無可歸責的風險,讓民眾放心接種疫苗而發揮傳染病防治之效,主管機關亦得藉此監測疫苗之安全性。   至於如何承擔無可歸責的剩餘風險,實踐社會補償的目的,則是透過不同程度的金錢補償。現行「審議辦法」第13條是疫苗傷害得否救濟之最主要規定,將預防接種之受害情形分為無關、相關與無法確定3種分類,除非疫苗受害事件的鑑定結果為「無關」,否則都有金額不一的補償。進一步說,整個預防接種事故受害救濟的精神是儘量擴大承接不可預知、無可歸責風險的範圍,儘量減少落在補償範圍外的受害事件,讓民眾因為自己健康之利己目標與公共衛生、傳染病防治等利他目標得以平衡。   掏空社會補償核心價值 若非如此,如民眾每每擔心預防接種疫苗遭遇風險將求助無門,而不願接種疫苗,人數一多將使得傳染病防治功虧一簣。這樣的情形,特別是面對新的疫苗,例如COVID-19疫苗尤其如此。   然而,這次修法將第13條第1項「審議小組鑑定預防接種與受害情形關聯性之分類」,關於「無關」的判斷上,於現行「醫學實證證實為無關聯性」,增訂「醫學實證未支持其關聯性」,並說明是參照世界衛生組織(WHO)2018年評估準則。在此準則裡,疫苗與不良事件發生的關聯分為有關、無關及無法確定等3類。「有關」指有文獻指出其有相關性、疫苗的品質有問題、施打時出錯或接種壓力反應;「無關」係指「有堅實的證據指出事出有其他原因」或「有堅實的證據反對其間的因果關係」;「無法確定」是指時序上吻合,但並沒有足夠確定的證據(可能是因為新的疫苗)」或「因果關係有兩派衝突的說法」。   檢視此份文件,WHO對於疫苗不良事件「無關」的判定上,並無「醫學實證未支持其關聯性」或類似的文字。進一步分析,世界衛生組織的「無關」判定中「有堅實的證據反對其間的因果關係」,是將舉證責任歸於政府,政府必須提出積極的反證,以證明不良事件與疫苗無關。亦即,儘量減少與疫苗無關的範圍,如此方能掌握疫苗潛在風險。而衛福部修法──「醫學實證未支持其關聯性」是將舉證責任加諸於民眾,只要醫學研究對不良事件的症狀未研究者,即被歸於此類,也就是將醫學領域的「無知識」責任讓人民承擔。   這對於沒有醫療知識的民眾而言,極為不公,特別是在新疫苗的接種上。以COVID-19疫苗為例,血栓的不良事件究竟和疫苗有沒有關係?明明是因為研究不足,尚未定論,而依目前的審議辦法規定,則會因「醫學實證未支持其關聯性」,就落入「無關」的類別。這樣的審議辦法,實質上是將「無法確定」的類別全打入「無關」,讓救濟的精神只剩下「有關」及「無關」兩種,亦即擴大「無關」判定的範圍,恐掏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社會補償的核心價值,對接種疫苗民眾若受害,更將落入求助無門的困境!   本篇刊於蘋果日報(202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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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我們】台灣女人連線誠徵多名工作人員
【加入我們】台灣女人連線誠徵多名工作人員
如果你/妳想改變性別不平等; 如果你/妳在乎健康; 如果你/妳重視國家政策對人民權益與生活的影響; 如果你/妳與我們一樣從女性及性別角度出發關心健康議題與法案政策發展; 台灣女人連線需要你/妳,共同為性別平等夢想與爭取婦女健康權益來努力!   【工作內容】 專案企畫與執行 社群平台經營管理 議題研究與發展(婦女/性別議題,以健康為主) 組織經營與聯絡 行政管理與規劃 (依經歷、專長討論具體工作內容)   【工作條件】 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8:00 薪資:大學畢業28,000起,依學經歷調整 勞健保:按勞基法規定   【專長、特質】 大學畢,社會學、護理、公衛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與Power point),文筆流利者尤佳 具女性自主意識者   【應徵方式】 請將個人履歷、自傳、文字作品以e-mail傳寄至本會,本會將於書面審查通過後安排面試時間。  電子信箱:twloffice555@gmail.com     聯絡窗口:陳秘書長 電話:02-2392-9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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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三八婦女節 立委民團齊心三箭射怪物」
【記者會】「三八婦女節 立委民團齊心三箭射怪物」
「三八婦女節 立委民團齊心三箭射怪物」 三大優先法案保障女性權益 記者會   今日國際婦女節立法委員范雲邀集跨世代、跨區域、跨族群、不分性別超過10位立委,以及眾多婦女及性平團體和重要推動者,提出「女性權益三支箭」,即立委及民團推動已久的「女性權益三大優先法案」,包括跟蹤騷擾防制法、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針對雇主為性騷擾行為人的處理機制、強化對受害者的及時協助等)。   會中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陳書芳表示:「台女連多年來持續關注性騷/性侵議題,幾年前在me too運動風起雲湧時,為了支持打破沈默的受害者,不讓她們孤立無援,我們更成立了專線,提供支持。」   「在這些滿身傷痕的的受害者中,我們看到目前體制的不足與失能。特別要呼應性工法應盡快修法,因為雇主為性騷/性侵行為人時,被害人很難有申訴管道,更容易受到打壓,幾乎無法得到及時協助。」   「此外,司法人員的訓練也應加強對性騷/性侵受害人的同理與尊重,我們接觸到的受害人,尤其是遭到約會強暴者,司法系統幾乎無法理解,當事人在過程中不斷遭到誤解、污名跟傷害,令人痛心。」   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陳書芳於記者會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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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看不見「其情可憫」 背後是母職刻板印象
【投稿】看不見「其情可憫」 背後是母職刻板印象
作者: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 陳書芳 單親媽媽勒斃兩名子女後輕生獲救的案件,引發各界議論。吳姓女子一審遭判死刑,經上訴,二審於本週首次開庭。在這過程中,許多現象值得進一步思考。   沒被看見的「其情可憫」 一名缺乏支持系統的單親媽媽,在求職與勞動過程中面對的壓力與排斥並不難想像,長期累積的無力和絕望,引發了憾事。   一審判決書中充滿了訓斥批判的語氣,但對單親媽媽獨自撫養兩名子女的現實困境,卻以「…為單親家庭,被告本應善盡其為人母之職責,悉心扶養照護長大成人為是…」此類對母職的刻板印象帶過。法官沒有對缺乏支持系統的理解,無視父親責任的缺席,以對母職的刻板印象嚴格地懲罰吳姓女子。   在其他殺人案件判決中常見的「其情可憫」陳述及判刑量度,在此案中法官完全沒有這樣的思慮。吳姓女子所表達7年獨自撫養2個小孩的困難,法官將之解讀為沒有反省之意、反社會人格,一句「為人母」漠視了女人個人所承受的重擔。「僅因一時生活不順遂…」「僅因生活壓力」(就犯行)此等字句,顯見法官無法體察巨大的生活壓力如何壓垮個人,更未能看見在弱勢處境中掙扎的個人需要耗費多大的力氣,這可能是一個生活在水平之上的法官無法理解或他的偏見。   社會對女人的嚴格檢視 案件發生後,出現了對單親媽媽生活情況的爆料文,且不論大眾為何對這樣的內容毫無質疑。然每當社會要檢討女性,多從其感情生活切入,類似的檢討眼光與力道卻甚少在男性身上發生。尤其被嚴格地檢視是否為「合格」的、「堅毅」的母親,給小孩吃泡麵、工作不認真此類不符合「完美媽媽」的行為都被去脈絡化地嚴苛檢討。   養育孩子從來都不簡單,也不該只是女人自己的事,但一審判決書卻滿是這樣的邏輯。社會不斷檢討少子女化,若此等將母親視為「天職」的態度沒有轉變,認為母親該為子女奉獻一切的想法沒有鬆動,只會讓更多女性排拒「母親」這個角色。   任何理由都不該成為殺害子女的藉口,吳姓女子當然必須為其作為付出代價,但在這過程中的討論是否持續加重對母職刻板印象、是否帶著雙重標準看待不同性別,亟需反省。   本篇刊於《自由廣場》(2021.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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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紀實】台灣女人連線20週年感恩茶會
【活動紀實】台灣女人連線20週年感恩茶會
圖為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 黃淑英   台灣女人連線於2000年創會,在今年邁入第20個年頭,多年來有許多伙伴陪著我們一起走過。為了表達對各界朋友的感謝,台女連於10月24日舉辦了感恩茶會,活動當天有來自衛福部、行政院、及社運、社福界伙伴們參與。大伙回憶著這20年來與台女連走過的點點滴滴,更對未來有無限的展望,現場氣氛熱絡溫馨。   感謝各界伙伴多年來的陪伴與支持,台女連將繼續努力,邁向下一個20年。       衛生福利部部長 陳時中   財團法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劉毓秀   台灣女人連線創會秘書長 徐佳青     20周年紀念影片   20周年感恩茶會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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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我們做的比他國好,為什麼還要借鏡他們?
【投稿】我們做的比他國好,為什麼還要借鏡他們?
作者: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 黃淑英 公衛專家撰文「我們的敵人是病毒不是人」投書媒體,舉出冰島及德國的防疫政策來批評我國目前的政策;以韓國的作法主張「主動病毒篩檢」是正道。乍看之下,似乎有理,事實上是有許多盲點。   今年4月美媒CNN將台灣、冰島、德國及韓國的防疫列為模範生。現在,除了台灣,其他的模範生都再次陷入第二波的疫情。就這樣來看,我們為什麼要向其他的模範生看齊?就以他引用的冰島為例,他說:「國際間可以借鏡的個案如冰島,今年6月冰島全國約有21%民眾已接受過核酸鹼測,確診個案死亡人數僅10人,他們從6月15日開始測試「入境檢測替代14天隔離檢疫」   但是,他只告訴我們一半。   冰島的人口36.4萬人。既使100%的人篩檢在財力或醫療能量可能都可以負擔,但是台灣不一樣,台灣是2千3百萬人。他所推崇的「入境檢測替代14天隔離檢疫」,並沒有有效抑制疫情,反而造成冰島國內第二波的疫情漸嚴重,入境檢疫的能量已開始吃緊,正被考慮要限制入境人數、5天的隔離期等。   冰島首席傳染病學家指出,目前冰島的疫情又回到和3月第一波一樣的情況。他很擔心再下去可能會被其他歐洲國家列為紅色警戒國。   請問,我們還要借鏡冰島的哪一部份?   防疫政策可以很多方法,可以源頭管理、主動普篩或任其自然。這是各國政府依其國情置宜。韓國一開始已經爆發多處群聚感染,很難以只以源頭管理來進行,於是必須採取主動篩檢。台灣很幸運地有島國、很早發現、瞭解中國、經歷過SARS及人民守法的優勢,才可以「源頭管理」來進行有效的防疫。幾個月下來在普篩倡議者不斷的唱衰聲浪中並沒有境內的案例。零星出境的陽性案例後來多證實為偽陽性或出境後感染。有一兩個案例,雖然還不知道源頭,但也已過了好幾個14天,境內也沒有個案出現。   所以,超前佈署的意義是什麼?精準檢測在隔離中的民眾?隔離本身就是一種檢測方式,以實證的「14天沒有發病為不具感染力」為檢測標準。所以,我們為什麼要多花資源去驗證已經在以隔離方式檢測的人?   倡議普篩的人其實多沒有整體概念:國外為何採普篩?是自願還是強制?篩出來的陽性案例配套措施是什麼?此次確診陰性,就一直陰性嗎?偽陰性及偽陽性的可能及影響?經費的規模多大?人力及醫療資源的能量夠嗎?   現在幾乎所有的國家,不是第一波的野火還在延燒、就是有破口進入了第二波。「和病毒一起過日子」已經漸漸成為大家不得已的現實。因此,全世界都在搶購醫療物資,特別是研發中的疫苗及治療藥物。對台灣而言,超前佈署已不是討論所謂的「精準檢測」或「普篩」,而是在大多數國人沒有感染,因此沒有抗體的情況下,疫苗及藥品的取得的規劃和安排。   公衛專家說得好,「病毒才是我們的敵人,不是人」。但,他跳過了一個思考,就是:人可能會拿病毒施政作為政爭的工具;人可能會以篩檢病毒圖謀商業的利益;人也可能會以荒腔走板的病毒研究成就其學術的企圖。這是我國的社會存在的事實。   所以,不要以這樣的喊話模糊焦點。整個事件只有釐清事實,才不會變成政治口水,才不會落人口實,才不會有人被委屈了!   本篇刊於《自由廣場》(2020.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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