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會】腹膜外剖腹產向產婦加收費用 合理嗎?合法嗎?

台灣女人連線 立法委員林淑芬辦公室 聯合記者會

腹膜外剖腹產向產婦加收費用

合理嗎?合法嗎?

新聞稿

2023.10.05

    近年來網路上有媽媽分享加價施行「腹膜外剖腹產」的生產經驗,各大生育論壇或平台上也有不少討論的聲音。女性歡迎有多一種分娩方式的選擇,但它是否優於目前常規的剖腹產方式(腹膜內剖腹產)?產婦做選擇時是否瞭解兩者的利弊?是不是適用於每一個產婦?加收生產費用是否合理、合法?這些答案攸關婦女的生育健康及權益。透過今天的記者會,我們希望能讓社會大眾認識這議題,並要求主管機關有積極的作為。

 

腹膜外剖腹產與常規剖腹產的差異?

    「腹膜外剖腹產」為剖腹產手術的一種方式,與目前的常規剖腹產─腹膜內剖腹產的差異是剖腹時不切開腹膜進入腹腔,而是繞過腹膜,由其外進入子宮(圖示詳見參考資料1)。這是早期為減少感染及沾粘而發展出避開進入腹腔的剖腹產術式。現今在麻醉、抗生素及手術安全性的提升下,腹膜內剖腹產成為主要的剖腹產方式。

 

加收腹膜外剖腹產費用於法無據!

    這兩年來,有醫療院所積極推出「腹膜外剖腹產」。同時,以此名目加收20,000元不等之費用。「腹膜外剖腹產」就是一種剖腹產的術式,應依全民健保法規定剖腹產的給付標準申請支付,不能擅立醫療項目向民眾加收費用(健保法第68條)。此外,醫療法第21及22條(參考資料2)規定,醫療院所如有必要加收費用,必須經過地方衛生局核准。目前,根據台女連的察查,並沒有醫療院所向衛生局申請腹膜外剖腹產加收費用的核可。是以醫療院所向產婦額外加收費用應是違法。

 

加收腹膜外剖腹產費用是否合理?

    如果腹膜外剖腹產手術的好處多、且技術難度較高而要求加收費用可以理解及接受。但是根據目前國內外文獻,腹膜內、外剖腹產各有優劣利弊;且腹膜外剖腹產案例相對的少,因此,不論在台灣或國際間,醫療界對於腹膜外或腹膜內剖腹產的評比似無共識。因此,目前實無加收費用的實證基礎。然而,如果未來有實證腹膜外剖腹產優於腹膜內剖腹產,則健保應將之列為常規給付項目,以保障女人有更好的生產方式,而非由女性自行負擔費用。

 

應善盡告知義務

    腹膜內、外剖腹產各有優劣利弊。然,提供「腹膜外剖腹產」的醫療院所或網路上的資訊多只強調比腹膜內剖腹產「少腹腔沾黏、少疼痛、可馬上進食」,未提及可能的併發症或風險,如:膀胱沾黏、大出血、泌尿系統後遺症等,如此未善盡告知,不但違反醫療倫理,更會誤導產婦的選擇。因此,剖腹產的手術同意書或衛教應提供腹膜內、外剖腹產的利弊及風險。

 

重大生產事故案件頻傳?衛福部應正視

    網路上有許多部落文、影片等產婦成功及美好的經驗,似有鼓吹腹膜外剖腹產之嫌。然近一、二年來,頻傳腹膜外剖腹產的重大生產事故案件不成比例地增加。究竟是否屬實?其發生事故的原因為何?此事攸關女人生產的安全,衛生福利部應進行調查與釐清。

 

為保障女性生產的安全及權益,我們要求:

一、有施作「腹膜外剖腹產」的醫療院所應在其「剖腹產手術同意說明書」內涵蓋腹膜內、外剖腹產的利弊及風險的資訊,以協助產婦做分娩方式的選擇。

二、健保署應該訂定「腹膜外剖腹產」及「腹膜內剖腹產」的適應症及其收費的一致性。

三、為保障產婦健康及安全,衛福部應進行有關我國「腹膜內、外剖腹產」生產事故及併發症的調查及研究,並公布結果,以避免產婦落入非預期的生產風險之中。

 

 

 

參考資料:

◆醫療法

第21條:

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之標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

第22條第2項:

醫療機構不得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或擅立收費項目收費。

 

◆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68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對本保險所提供之醫療給付,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得自立名目向保險對象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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