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直美醫師」是制度漏洞——醫美修法勢在必行

文/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 黃淑英

近年來台灣醫美市場更加蓬勃發展,但在華麗包裝與商業話術背後,卻潛藏一項極少被一般民眾知道的核心風險——未經臨床訓練、未具備急救能力的「直美醫師」正大量投入醫美行業。此一現象並非正常的醫療人力流動,而是台灣醫師培育制度在醫學教育改革後產生的重大漏洞,若不及時修法補正,將繼續危及使用者安全、侵蝕醫療專業,造成全體社會付出代價。

 

台灣醫學教育制度於102年自7年制改為6年制,原有的第7年臨床實習則改由畢業後兩年的PGY(畢業後綜合臨床醫學訓練)制度替代。然而,由於當時法規並未明確要求未完成PGY訓練的醫師不得執行醫療行為,導致只要取得醫師執照即可直接受聘於醫療院所。108年第一批六年制畢業生出現後,有一些從未接受PGY臨床訓練的醫師就迅速投入醫美領域,因而出現許多所謂的「直美醫師」——直奔醫美。

 

直美醫師的問題不在於他們是否具備醫學知識,而在於他們從未真正站在臨床第一線。他們沒有在急診辨識危險徵象、沒有處理出血與感染、沒有面對麻醉風險及應對突發狀況等的訓練與力行;也未曾在婦兒科、外科或內科建立跨專科的臨床基本能力。換言之,他們對醫療運作的複雜性缺乏實際經驗,卻被允許執行注射、抽脂、光電治療等具侵入性、可能導致休克或重傷的醫療行為,陷醫療的安全及品質於極大的風險中。

 

不僅如此,這些未完成PGY的醫師被醫美院所以高薪吸引,使原本就缺乏人力的婦產科、兒科、內科與偏鄉醫療更加萎縮,形成不正常的人力虹吸現象,侵蝕整體醫療生態。

 

因此,直美現象不是職業自由的自然衍生,而是制度未完善所造成的醫療體系異態。在這樣的背景下,目前政府正提修《特管法》(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要求醫美醫師要如其他的專科醫師一樣完成PGY,本質上並非懲罰,而是補正醫學教育改革留下的漏洞。

 

醫美是醫療行為,醫師「能做」與「能負責」之間的差距就在PGY所建立的臨床能力。唯有確保每位進入醫美的醫師都具備完整臨床訓練,台灣的醫美產業才能真正回歸醫療本質,而非持續滑向商業化與高風險並行的失控狀態。

 

我們支持修《特管法》補正制度漏洞,相信這是保護使用者、維護醫療專業及恢復制度正義的必要一步。

 

 

 

★本文刊登於自由時報自由廣場〈「直美醫師」是制度漏洞/醫美修法勢在必行〉(2025.11.29),此為投書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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