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前線】醫美比較影像禁令十年未落實 誰在縱容?

醫美廣告亂象層出不窮,社群媒體與網路平台上,各式醫美診所的「術前術後比較影像」隨處可見。然,此類圖片容易透過視覺效果、修圖或選擇性呈現而誇大或謊稱療效,導致民眾誤判醫療效果,進而影響就醫決定。

 

故早在105年11月17日,衛生福利部即發布「衛部醫字第10516667434A號令」,明確規定「術前術後比較影像」不得出現在醫療廣告中。目的就是避免醫療被過度包裝為商品行銷,並防止不實或誤導資訊。然而禁令已施行十年,違規情形卻依然普遍。

 

台灣女人連線(台女連)長期關注醫美醫療安全。114年5月,台女連檢舉某連鎖醫美診所於網路刊登「術前術後影像」的廣告。在涉及的7個縣市衛生局中,僅高雄市政府做出裁處,其餘多以管轄權為由轉予台北市,規避推諉監督責任,而台北市則在歷經10個月調查後,最終僅以「行政指導」輕輕放下,沒有依法裁罰。對於明顯違法的醫療廣告,影響力擴及跨縣市,違規結果卻只是被要求修正,令人不解!這樣的行政作為,對業者而言幾乎沒有付出任何成本,實難形成嚇阻。

 

隨著醫美產業快速成長,市場競爭愈發激烈。在高度商業化的環境下,如果缺乏持續且明確的執法,守法者反而可能在競爭中處於劣勢。最終受損的不只是對醫療專業的信任,也包括民眾獲取正確醫療資訊的權利。

 

更重要的是,醫美服務的主要接受者多為女性。當市場不斷以強烈視覺對比與「快速變美」的敘事吸引消費時,女性往往承受更大的外貌壓力與醫療決策風險。因此,落實醫療廣告管理,不只是行政管理問題,更是女性健康與醫療安全的重要議題。

 

台灣女人連線呼籲,醫美廣告禁令已經十年,政府必須正視問題:違規是否真正被查處?裁罰是否具有嚇阻力?如果政府長期以行政指導取代裁罰,不僅削弱法規權威,也可能讓社會誤以為違規行為被默許。唯有建立透明且一致的執法機制,法規才能真正發揮保護民眾的作用,而不是淪為紙上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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