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美國最高法院意見草案外流,再度引發對人工流產議題的討論。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接受TaiwanPlus的線上採訪,談及對台灣人工流產議題的觀察與看法。
理事長指出,目前台灣規定已婚婦女欲施行人工流產需有配偶同意是不合理的,主要可以從三個面向來看:
第一,優生保健法規定,女性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可依其意願施行人工流產。女性最瞭解自己的身體,不是配偶。
第二、女性是懷孕的個體,自有權利主張自己身體要如何運作,不是配偶。
第三、懷孕生產是有風險的,女性有拒絕風險的權利。
但若要透過優生保健法修法來刪除配偶同意 ,可能發生保守派(主要是宗教團體)藉修法過程對人工流產提出更嚴格的規定。
黃淑英理事長認為,若在台灣啟動優生保健法修法,人工流產應該不會被禁止、配偶同意也應該會刪除,但沒有把握會不會在其他方面讓人工流產變的更不利、更困難。因為雖然有年輕族群及女性的支持,但宗教團體有龐大的金錢、人力及社會資源來運作,可能會提高人工流產的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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