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屆528台灣婦女健康行動會議—代理孕母行不行

第二十四屆528台灣婦女健康行動會議

代理孕母行不行

行動宣言

2021.05.28

台灣婦女健康行動會議長期關注女性健康議題。因應2020年〈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於立法院完成一讀程序,2021年的會議主題訂為「代理孕母行不行」。「代理孕母」對女性健康及價值等層面影響甚鉅,除了物化、商品化等爭議,更可能讓女性深陷於傳宗接代、性別刻板等父權觀點的束縛中,加上對法律與倫理可能造成的衝擊等考量,「代理孕母」是否合法還需要更廣泛的討論與權衡,釐清可能造成的影響。

 

一、代理孕母是健康風險的轉嫁

懷孕和生產有風險。研究指出,妊娠時的併發症會讓婦女留下日後的健康風險;生產可能造成產婦身心障礙、甚至死亡。人工生殖也有流產、減胎感染及卵巢過度刺激等風險。代孕始於人工生殖,因此不僅要承受孕產及人工生殖雙重的健康風險,更要接受人工生殖成功率大約33%的煎熬,重複醫療對女性的身心皆有害。

 

因此,代理孕母不僅只是代理懷孕,更代為承擔這些健康風險。將健康風險由委託者轉嫁給孕母,這不符合醫療倫理。

 

二、代孕不只是一個人的事

代孕不只是女人自己的事,孕母有小孩、先生、父母及公婆等,這些人的生活、作息都會受到長時間的影響。如果孕母有工作,則雇主及職場同事也會牽涉在內。

 

此外,因為要制訂代理孕母制度,社會倫理、既有規範也要重新調整,如:民法、優生保健法、勞基法等。

 

三、「無償」、「利他」並非解方,甚至加重對女性的剝削

為了化解「代理孕母」商業化、子宮商品化等爭議,支持者提出「無償」、「利他」等概念。在「無償」、「利他」的概念下,代理孕母的善心將以「成本」計算費用。但是,「成本」該如何計算,這是一大難題。特別是考慮到懷孕是日以繼夜的時間與身體付出,加上未來健康風險的承擔等面向,情況更是複雜。

 

在前述代理懷孕極大健康及家庭付出考量下,所謂「利他」的動機應多為經濟弱勢。以「無償」、「利他」來包裝,將健康風險轉嫁給經濟弱勢者,是對她們的健康剝削;又為了避免商業化,對「成本費」設上限,是對她們另一層的經濟剝削。

 

因此,「無償」和「利他」並非解方,是雙重加重對女性剝削的糖衣!

 

四、難以周全的兒童最佳利益

代孕制度衝擊了民法的規定:分娩者為母。代孕子女的母親應該是誰,也是一個難解的問題。

 

代孕所懷/生子女之預設母親,涉及許多價值觀與權益。「誰是媽媽」直接影響了懷孕過程中誰對有胎兒有主導權(例如醫療檢查)、委託者可以對孕母身體介入到什麼程度等等。如果將委託者視為母親,除了有違民法,更完全地剝奪了孕母自主性,徹底物化孕母。此外,如果委託者有狀況(例如離婚或發生意外),將不利於胎兒/新生兒。而若依據民法現行規定,孕母為代孕子女之母親,在面臨胎兒/新生兒醫療狀況或其他突發情形時,可能做出與委託夫妻不一樣的決策,其中的衝突該如何解決,是另一個難題。

 

代理孕母之子女亦是可能受到影響的孩子,孕母的孩子可能面對什麼樣的情境?可能產生什麼影響?如何保障這些孩子的權益?

 

 

綜上所述,代理孕母並非不孕者的解方,更可能讓弱勢女性及孩子成為犧牲者。我們提出以下訴求:

 

  • 一、政府不應以過時、沒有經過檢驗的公民共識會議及具誤導性的民調作為修法的依據。
  • 二、目前的討論顯示代理孕母立法是不宜的。

 

 

連署團體

中華民國子宮內膜異位症協會、中華民國早產兒基金會、中華民國助產師助產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思樂醫之友協會、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台北市晚晴婦女協會、台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台南市婦女會、台南市護理師護士公會、台灣助產學會、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乳癌病友協會、社團法人台中市春天女性成長協會、社團法人台灣安心家庭關懷協會、社團法人台灣新住民權益關懷協會、社團法人台灣新移民協會、社團法人金門縣婦女權益促進會、社團法人南投縣家庭照顧者關懷協會、社團法人南投縣新南投婦女之友會、社團法人屏東縣水噹噹關懷協會、社團法人高雄市彩色頁女性願景協會、社團法人臺灣產業促進會、花蓮縣助產師助產士公會、花蓮縣洄瀾婦女權益發展協會、南投縣家長關懷教育協會、南投縣愛鄉文教協會、屏東縣原住民水噹噹關懷協會、財團法人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財團法人德光文教基金會、高雄市原住民婦女永續發展協會、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高雄市新住民文創藝能協會、雲林縣助產師助產士公會、新竹市親子親善促進會、德光中學文化大使工作團、澎湖縣水噹噹婦女會 (按團體/單位名稱筆畫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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