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導拒絕婚前性行為:不完整又性別不平等的健康教育
回想學生時期,對於性我們有許多想像。那時我們或多或少聽說過性給人們帶來愉悅、活力或可怕、危險等感受,並且有些人在本能或好奇心驅使下很想知道如何體驗到性帶來的快樂。具體來說,我們想知道如何獲得想要的性、避免不想要的性。所以,性健康教育其實很簡單。
然而,台灣的文化中希望學生不要接觸感情、性的觀念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致於反映傳統社會文化的教育也傾向用禁慾的方法來教導學生如何看待性。在國/高中的健康教科書以及教師手冊中,都存在著「性行為要留給真愛,而真愛的必要條件就是結婚」的價值,此種禁慾式性價值觀不僅忽略了近年離婚率及不婚族比例趨高的事實,也忽視了目前同志婚姻未合法化,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教材需呈現多元性別觀點之精神。
此外,我們擔心單一且帶有強迫性地強調拒絕婚前性行為的價值,會讓國/高中學生無法獲得完整的性健康知識,進而承受不必要的健康風險。以當前使用的健康領域教科書為例,國中生的性教育僅著重避免感染愛滋病、性病的重要知識,卻未介紹避孕的觀念、方法,甚至目前十二年國教健康與體育領域課綱草案仍舊從高中才開始教避孕的方法。再者,教育界過度強調婚姻是性行為的門檻時,容易導致學生過度美化婚姻並忽略安全性行為不論婚前婚後的重要性。我們尊重拒絕婚前性行為的性價值觀,但是我們反對這種單一且帶有強迫性的教學方式。
目前健康教育課綱是「以學生為主體、全人的健康為理念」,但諷刺的是教育界卻未考量傳統價值在當代社會的適宜性,不僅導致學生無法獲得完整的性健康知識,教材內容亦無法滿足所有學生的需求。試問,如此具排他性的內容何來「以學生為主體」?無法完整介紹性健康知識的情況,又要如何讓學生做到「全人的健康管理」?我們認為教科書以及教師手冊應充分傳遞安全性行為的知識與多元的性價值觀,讓學生學習到完整的性知識、負責的性態度並包容多元的性價值,這才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教材內容應呈現多元之性別觀點」精神。
+ read more

「課綱變調!教材荒謬!檢視國/高中健康教育課綱與教...
立法委員林淑芬國會辦公室、台灣女人連線
課綱變調!教材荒謬!
檢視國/高中健康教育課綱與教材
新聞稿
台灣女人連線長期關心性別與健康議題,目前國家教育研究院將於10月研修十二年國教健康與體育/護理領域課程綱要,因此,我們檢視了當前國/高中的健康教育,結果發現無論是課綱、教科書或教師手冊出現違反性別教育平等精神,甚至錯誤的內容,而且在自我健康管理也缺乏完整的教學。我們呼籲教育部應重新思考國/高中健康教育課綱,相關出版業者亦應修正教科書與教師手冊內容,以提供國/高中學生與生活接軌的完整、正確之教學內容。
課綱、教材、教師手冊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8條:「教材內容應平衡反映不同性別之歷史貢獻及生活經驗,並呈現多元之性別觀點」,但我們的健康教育卻違反條文精神。首先,國/高中課綱在定訂交往原則時,僅規範要討論異性戀關係,以致於教科書不但缺乏其他性傾向之生活經驗內容,而且還出現將同志定義為「超過18歲,曾和自己同樣性別的伴侶有過多次肉體上接觸並達到性高潮的人」[1]以及將「有罪惡感」、「有孤獨感」[2]列為同志之指標等汙名化內容。其次,教材裡充滿了性別刻板形象,如:教科書討論自慰時,僅談及男性會有自慰行為[3],不提及女性的自慰;而教師手冊,則出現「女性較柔順甜美、輕聲細語,所以比男性適於從事服務業」[4]等,非但未能教導老師如何破除性別刻板印象,反而強化性別刻板印象的內容。
再者,雖然國/高中課綱明訂須「教導安全性行為及對婚前性行為負責任『作決定』之生活技能」,然大多數的國/高中教科書或教師手冊均以「拒絕婚前性行為」為主,以婚前性行為會導致未婚懷孕、性病、婚後性冷感[5]之內容等負面資訊企圖恫嚇青少年。此舉不但過度美化婚姻關係,導致同志的性被問題化,更弱化了「安全性行為」無論在婚前或婚後的重要性。令人相當錯愕的是,在教師手冊中出現諸如:「曾有過婚前性行為的人較容易發生婚外情,因為他們是較任性、不能自制的」[6]、「教導安全性行為是失敗的性教育的內容」[7]等內容,甚而大量引用某宗教的出版物作為教學參考。
性的美好確實建立在穩定的感情與負責的態度之上,但是結婚卻不一定與穩定的感情與負責的態度畫上等號,在多元選擇的價值下,國家應尊重婚姻是個人生涯規劃的選擇方式之一,國家教育不應再把拒絕婚前性行為作為教導性觀念的核心,而應在尊重多元價值及生活經驗下,更重視安全性行為之教導與實踐,以避免國人曝露於健康風險中。
國/高中教材未建立完整之基本健康知能
國/高中之健康教育是要教導青少年完整之全人健康知識,讓學生具備自我健康管理能力。然目前國/高中健康教育課綱並沒有完整的規劃。例如:在慢性病防治的課綱中,僅要求「以代謝症候群或癌症任一為例」。然無論癌症或是代謝症候群均是國人重大的疾病,國家也有相關預防政策,如大腸癌、乳癌、口腔癌等篩檢或部分縣市已開始給國中生公費施打HPV疫苗等,因此,每個人都應該要學習並養成這些疾病預防的生活習慣,這是健康教育的根本。再者,老人骨質疏鬆是嚴重的問題,因為骨質隨著老化的流失是一不可逆的過程,因此,必須建立年輕時期「存骨本」的觀念,但在現有之教材版本中,卻僅有1個版本提及。
健康促進我們知道預防勝於治療,從小做好健康習慣可以減少很多醫療資源。
錯誤、荒謬的內容恐誤導學生
令人更遺憾的是教科書及教師手冊中充斥錯誤資訊,例如:「35歲以上不能服用避孕藥」[8]、「菜花的併發症是子宮頸癌」[9]、不存在的法案名稱「生育保健法」、「愛情是當好感和吸引力都喪失時,自己還願意和對方在一起」[10](國中教科書)「每年陰曆七月許多女性憂鬱症發作及各寺廟的嬰靈都與墮胎後遺症有關」[11]、「即使有固定使用保險套,仍有10%─43%的機會感染病毒,而且保險套無法防止其他病毒(如披衣菌)的入侵..」[12](教師手冊)等。然而,教育青少年健康知識應有科學或醫學上的根據,不應出現錯誤或涉及道德、宗教意識型態的內容,因此我們認為健康教育應以更客觀的方式陳述,避免灌輸青少年特定宗教的觀念。
雖然,107年十二年課綱草案並沒有出現目前課綱中偏頗的核心價值,但是,從本會檢視結果來看,由於教育部對於教科書及教師手冊的審查不夠嚴謹,就算課綱條目沒有問題,教材內容仍會出現錯誤及荒謬的狀況,甚而有出現違反課綱之現象。因此,未來直接影響教學的教科書及教師手冊的內容將如何呈現,是我們最擔心的。有鑑於此,本會要求:
1.
課綱之擬定及教材之審查,應邀請女性或具性別敏感度之代表參與,以建立性別平等且多元之健康觀念。
2.
課綱應教導預防癌症及重要慢性病的知識,並落實於生活中,以建立青少年全人的自我健康管理。
3.
國/高中教材中應正視青少年情慾發展,加強安全性行為的教育以及對性負責任的態度。
-------------------------
[1] 高中幼獅版下冊
[2] 高中泰宇版下冊
[3] 高中幼獅版下冊
[4] 高中教師手冊新文京版
[5] 高中教師手冊育達版
[6] 高中教師手冊智業版
[7] 國中教師手冊翰林版
[8] 高中育達版
[9] 國中翰林版二下
[10] 國中翰林版二上
[11] 高中教師手冊智業版
[12] 國中教師手冊翰林版
+ read more

國際哺乳周的省思:當「好媽媽」好難
國際哺乳周的省思:當「好媽媽」好難
上個禮拜是國際母乳哺育周,今年主題為「母乳哺育與工作,讓其順利可行」,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也舉辦了「國際哺乳周記者會」來響應。我們樂見政府重視女性母乳哺育的需求,但長年不斷強調下,讓母乳哺育變成了「好媽媽」唯一的選擇。對於那些無法以母乳哺育或母乳量不夠的女性來說,儼然是一種心理折磨。
母乳哺育是母親最自然的選擇也符合嬰兒的體質,且初乳的好處也是大家的共識,但母乳是不是唯一或最好的選擇則視母親和新生兒的狀況而定。支持母乳哺育的團體們,經常引用特定的研究來支持他們認為母乳是最好的立場,如:研究認為母乳能降低嬰兒長大以後肥胖、氣喘、糖尿病甚至癌症的風險。但是有更多研究指出影響健康的因素是「生活型態」、「遺傳」與「環境」等,因此推廣母乳的研究如何排除這些因素的影響,而把降低疾病的因素歸功於母乳,這是大家有所質疑的。
長期下來,支持母乳哺育的團體用各種行動與口號推廣母乳哺育,但求好心切下卻忽略了母乳哺育的現實難處,如:以口號「母乳哺育是兒童之基本權利」強調母親的責任,或將無法提供母乳的情況歸咎於媽媽不夠努力或醫療人員指導錯誤,形成新手媽媽們的心理壓力。再者,台灣政府為了提供友善的母乳哺育環境,訂定了許多立意良善的政策,但卻為了追逐母乳哺育率而矯枉過正。以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認證為例,母嬰親善醫療院所為取得認證,以近乎強制的方式執行母乳哺育;此外,政府為增加母乳哺育率,要求醫療院所加強母嬰同室的政策,卻讓正要從產後恢復體力的媽媽成為過勞看護。據台北市衛生局2014年統計,光台北市就有半數以上的媽媽無法提供母乳或母乳量太少,他們因為社會環境不斷強調母乳哺育,讓原本期待的親子幸福時光變成沉重的心理負擔,也讓他們因此沒有母乳以外的相關資訊與支持。
過度強調母乳哺育的結果,將導致有一群為數不少的女性的需求無法被看見。然而,若回想初衷,大家所在乎只是想確保嬰兒能健康地長大,至於是否要餵母乳應屬個人選擇,而非政府或民間團體強加在「好媽媽」身上的責任。為了建立友善婦女哺育的環境,政府的責任應是協助媽媽們做出既能提供足夠營養給嬰兒又能考慮到母親身心狀況的選擇。
+ read more

PRP盛行 政府擺爛 全民當白老鼠
立法委員林淑芬國會辦公室、台灣女人連線聯合記者會
PRP盛行 政府擺爛 全民當白老鼠
新聞稿
2015/07/28
PRP是富含血小板的血漿,因含有多種生長因子,被認為能促進身體組織修復或再生。近幾年來在台灣,PRP不斷出現在醫療廣告及媒體報導中,在醫美,宣稱讓皮膚再生、修補、撫平皺紋;在骨科,可以治療退化性關節炎或幫助運動傷害修復;甚至還可施打在陰莖讓性能力回春!PRP儼然成為醫學界的新興治療之星。其實,PRP療法的療效在目前仍在驗證中,我們擔心,民眾花了大錢,卻變成白老鼠,得到的可能是無效醫療,甚而可能徒增醫療風險!
PRP療效尚未證實 依法須申請人體試驗
歐美國家將PRP視為血液製劑,若使用在非血液相關的治療,必須做人體試驗。根據國外的臨床及回顧研究,PRP療法不論用在醫美或關節都尚屬實驗階段,無法確定療效,仍屬發展階段的新醫療技術。
依據我國醫療法施行細則第2條及人體試驗管理辦法第2條規定,新醫療技術或藥物在列入常規醫療處置項目前,應施行人體試驗研究。因此,PRP療法應要進行人體試驗才能在台灣宣稱療效及廣泛使用。早在101年衛生福利部就已針對PRP的醫美療效發文給各地衛生局,表示目前尚無完整堅實之文獻證明PRP具有回春效果。今年5月,衛生福利部召開專家會議也認定,PRP療法效果尚無定論,不論醫美或其他科別若有對外宣稱療效者,一定要申請臨床試驗,進一步將原先對醫美的解釋擴大至所有的PRP治療行為。但是這個國內、外都尚未證實的PRP療法卻已在台灣各醫療院所廣泛的使用,甚而在廣告中宣稱PRP在醫學學術上及臨床上都已達到爐火純青的水準!
違法PRP盛行 廣告氾濫 政府卻擺爛視而不見
醫美使用PRP之情況並沒有因為衛福部101年的宣示而改善,本會雖多次檢舉,但地方衛生局行政效率緩慢、對PRP療法能否使用或廣告認知不足,無法遏止PRP的濫用。例如:桃園市政府針對PRP療法廣告竟僅要求不得使用高療效或高存活率等字眼宣傳,完全無視於衛福部已宣告PRP不得宣稱療效之規定。
而PRP注射在膝關節的治療上,可能因為已經行之有年,衛福部怕醫院反彈,竟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毫無管理,放任醫療院所不但公然違法廣告PRP,更明目張膽地向民眾收取昂貴的治療費用。根據本會調查,至今年5月底,有近7成家醫學中心中(13/19家)、3成區域醫院(26/81家),宣傳該醫療機構有PRP注射治療,並收取昂貴的自費費用,其價格從15,000元至50,000元不等。一個未經人體試驗證實的違法醫療行為,竟然大辣辣的地在各大醫院施行,其中不乏隸屬於衛生福利部立的醫院!甚至有些醫療機構的自費標準還是經由當地衛生局核准!
政府的擺爛與無作為,讓人民不但當了冤大頭,又淪為白老鼠!為保障民眾安全及醫療權益,本會要求:
一、衛福部應立即公告禁止在醫美或骨骼上任何宣稱療效的PRP使用,並訂定PRP使用之管理規範。任何PRP療法應經過人體試驗及主管機關核准,方可常規使用。
二、
衛福部應加強取締並嚴處PRP療法之非法廣告,以避免民眾被誤導而受害。
備註:
一、高濃度血小板血漿Platelet Rich Plasma(簡稱PRP)簡介:
PRP是指人體血液去除紅血球和血漿,留下血小板層即稱之。PRP製作過程為:抽取少量新鮮靜脈血液,放入試管中離心後,血液會分為三層,最上層是血漿(plasma),中間層是白膜層(buffy
coat),含有血小板和白血球,最下層是紅血球。抽取中間含有血小板的那層就是PRP,使用方式為注射於治療部位、或是直接塗敷在治療部位、或是再製成凝膠或放入海棉等載體再用於治療部位。
(資料來源:當代醫藥法規月刊2015-05-06 第55期)
+ read more

婦團性別健康政策大檢視
台灣女人連線於5月29日在台大國際會議中心舉辦「第十八屆528台灣婦女健康行動會議」,以「性別健康政策的檢視」為會議的行動主軸,與來自台北、台中、南投、高雄、台南、花蓮的25個婦女團體以及專家學者們共同檢視4項婦女重要健康議題:醫學領域性別主流化、友善生產政策、子宮頸癌防治政策以及醫學美容,並向衛生福利部相關單位表達建言。
在醫學領域性別主流化方面,醫學教育的性別課程雖已朝多元性發展,但仍應有更多關於健康議題的內容,並且目前政府單位補助的以人為對象的研究仍缺乏性別分析。
在友善生產環境方面,政府已實行多項試辦計畫與研究計畫,卻將計畫結果束之高閣。此外,現行的孕婦健康手冊嚴重缺乏與「生產」相關的資訊。生產風險補償試辦計畫則因沒有「法律的授權」,補償財源不穩定,無法實現計畫初衷。
在子宮頸癌防治政策上,政府提供的子宮頸癌資訊片段甚至錯誤,容易使婦女陷入健康危機中。而目前缺乏追蹤施打疫苗的縣市的資料庫,無法評估施打之成效亦無法追蹤施打婦女的後續狀況。
在醫學美容方面,目前雖有受術者的手術同意/說明書,但卻無審閱期。此外,關於訂定規範,不只未成年人使用醫美之規範亦未臻完善,電視購物等多元廣告行為亦無法可管,且府對新興的醫美技術遲遲未有明確的規範及管理。而衛福部推動之「美容醫學品質認證」失敗,使醫美缺乏保障。
下午在黃淑英理事長、林淑芬立委及吳宜臻立委帶領下,婦女團體前往衛生福利部本拜會
蔣部長並與部長等長官針對上午婦團提出的12項宣言逐條討論。會中
蔣部長在理解婦團的初衷下,承諾將積極針對宣言進行研議。
資料來源:台灣女人連線
+ read more
![[活動]2015破除美麗迷思-創意影片徵件活動徵件辦法](https://twl.twh.org.tw/uploads/20160920104738_555.jpg)
[活動]2015破除美麗迷思-創意影片徵件活動徵件辦法
2015破除美麗迷思—創意短片徵件活動
徵件辦法
壹、活動說明
長久以來,大眾媒體不斷在塑造標準化的美貌,社會大眾也因受到美麗迷思的價值觀影響,而汲汲營營追求著被媒體及時尚產業塑造的單一美,包括服裝、髮妝、身材、容貌等各種被定義的美麗。但其實美麗是多元的,因此台灣女人連線將以「破除美麗迷思」為主題舉辦創意短片徵件活動,邀請大家發揮創意,一起打破美麗標準的框架,展現多元美的自信。參賽影片未來也將規劃應用於相關主題之公益推廣使用。
貳、徵件主題
以「破除美麗迷思」為徵件主題,打破現行社會普遍認定的單一美麗標準,鼓勵欣賞每個人獨一無二的身體形象,建立非以外貌為標準的健康多元美麗價值觀。
參、主辦單位
台灣女人連線
肆、指導及贊助單位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財團法人全聯慶祥慈善事業基金會
伍、報名資格及時程
一、報名資格
(一)
凡喜好影像創作或對性別議題有興趣之民眾皆可參與,不限年齡、性別與職業。
(二) 每位參賽者以1件參賽作品為限。
(三)
參賽者需事先詳閱本辦法第玖條「作品播放授權事宜」,並簽署「作品播放授權同意書」。
二、活動時程:
(一)報名收件:即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四)止。
(二)入圍名單公告:2015年9月14日(一)
(三)網路票選時間:2015年9月22日(二) 中午12:00起
至2015年10月13日(二)中午12:00止
(四)得獎公告時間:2015年11月2日(一)
(五)頒獎時間:得獎名單確認後將另行通知得獎者。
*以上報名及比賽時間,主辦單位有異動之權利,時間若有調整,將於官方網站及粉絲專頁公告,請參賽者密切注意。
陸、作品格式
一、作品主題:破除美麗迷思
二、作品長度:片長5分鐘內。
三、作品規格與規範:
(一)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拍攝皆可,檔案格式以MPG、AVI、WMV、MOV為限,影片解析度最低要求1280
× 720 像素以上。
(二)作品不限語言,須含中文字幕。
(三)參賽作品之畫面需有「作品名稱」,並請於片尾加入「2015破除美麗迷思:創意影片徵件活動」之字幕及本會名稱、LOGO。
※
本會LOGO下載位置:http://www.twh.org.tw/download.asp。
(四)徵件屬公益性質,作品內容之呈現請以主題概念性之推廣,避免刻意露出或打擊特定醫療機構或商家。
(五)參賽者必須保留1280 ×
720像素以上原始未壓縮之檔案或素材,以利得獎作品繳交送件,供本會其他非營利性目的之相關權利使用。
四、投寄規定:作品請以DVD光碟一式2份繳交,連同所填寫的「參賽報名表」(如附件1)及「短片播放授權同意書」(如附件2),以掛號方式郵寄至「100,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102號2樓,台灣女人連線影片徵件小組」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柒、評審方式
一、
第一階段:由評審代表依主題掌握與表現形式(60%)、創意呈現(20%)、製作技巧及品質(20%),預計選出20件入圍作品。
二、
第二階段:入圍之作品將於網路平台進行投票,最後與專家評審之分數加總後,依總分高低選出三名優勝獎及兩名佳作。
三、
評分標準:專家評審佔總分70%,網路票選佔總分30%。
四、
評審代表:擬聘請性別、影像製作等專家學者及機關代表,組成評審委員會就上列評分標準進行評審。
五、
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會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柒、獎勵方式
一、獎勵名額:
1. 優勝獎:
(1)第一名:1名,頒發獎金3萬元、獎座一只。
(2)第二名:1名,頒發獎金2萬元、獎座一只。
(3)第三名:1名,頒發獎金1萬元、獎座一只。
(4)佳作:2名,頒發獎座一只。
2.
入圍獎:獲得入圍之參加者,頒發入圍證書一只。
3. 學習獎:未獲獎之參加者,頒發學習證書一只。
二、得獎公布:
得獎作品預計2015年11月於台灣女人連線官網(http://twl.ngo.org.tw)公布,並另通知得獎者領獎日期、地點。
捌、作品播放授權事宜:
參賽者於送件同時,應簽立「作品播放授權同意書」,同意將作品供本案件於活動推廣及公開展示播放、公布、上網等及有為其他一切著作權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使用,參選者不得提出異議。
一、 作品創作智慧財產權注意事項:
(一) 音樂素材:自行創作或合法取得授權之音樂。
(二) 人物素材:需獲當事人肖像權之授權。
(三)
影像素材:如使用他人(單位)作品之影像畫面,需獲當事人(單位)之授權。
二、 得獎後著作授權:
(一)參賽者於作品得獎後,需簽署(附件3)專屬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同意參賽作品授權條款釋出影片,併同繳交原始未壓縮之檔案或素材,並永久無償授權台灣女人連線使用,範圍如下:參賽者應授權台灣女人連線利用參賽作品於國內外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二)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同意其著作或權利於參賽作品中,依授權條款授權,並提供台灣女人連線宣傳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於國內外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三)主辦單位認為參賽者違反本須知第捌條「著作財產權事宜」、第一款「著作授權」之(一)、(二)、(三)項規定者,得逕取消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自平台移除其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金、獎座、獎狀及相關證明。
玖、注意事項
一、凡參賽者即視同接受本辦法之各項規定,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者,不列入評審。
二、得獎作品不得重複投稿其他相關活動徵件比賽,若發現違反上述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已領取之獎勵(含獎金、獎座、獎狀)則將予以追回。
三、得獎作品如經檢舉不法屬實,取消該獎位,並追回已領取之獎勵(含獎金、獎座、獎狀)。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四、活動參賽作品應符合本次活動精神及作品格式規範,且內容不得違善良風俗。
五、參賽作品及文件可親送至台灣女人連線,亦可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送交。所有運送費用請參賽者自行負擔,繳交作品需連同報名表及著作權授權同意書應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時未繳交即取消資格。
六、得獎作品除頒發獎金外,不另支付稿費或版稅等酬勞;獎金須依稅法相關規定預扣繳所得稅,依稅法規定,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台灣女人連線應於得獎者競賽給付總獎金超過20,000元者需按給付獎金總全額代扣10%稅金。獎金採賽後電匯方式頒發,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領據(並併同提供得獎者個人存簿影本封面,供電匯資料登錄使用)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或無法於2015年11月30日前繳齊相關資料,則視為自動棄權。
七、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暫停或終止本活動辦法及修正獎項數量之權利。
八、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填寫錯誤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得獎者所寄出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得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拾、聯絡方式:
台灣女人連線
地址:100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102號2樓
電話:(02)3322-1340,影片徵件小組 劉小姐
傳真:(02)2392-9165 E-mail信箱:TWL555@yahoo.com.tw
官方網站:台灣女人連線(http://twl.ngo.org.tw/)
FB粉絲專頁:2015破除美麗迷思-創意影片徵件活動
拾壹、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