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與健康

別以「母愛」壓迫女性
別以「母愛」壓迫女性
台灣女人連線年初進行了「二○一七生育議題問卷調查」,其中的「母嬰同室」這兩日引起討論。過程中看到許多媽媽的血淚經驗,更加證實了親子同室政策有檢討改進之必要。    七十%以上的女性認為產後於醫療院所中,「母嬰同室」的時間應該由產婦自己決定,顯示女性想要決定自己與新生兒的共處時間,而不是被硬性規定。    然而,政府為提倡母乳哺育,推動母嬰親善醫療院所的認證。這看似成功、溫馨的政策,實際操作上卻出現醫療院所為求良好認證成績,以幾近強迫的方式要求母親配合的現象。不少產婦都抱怨,醫院強推親子同室,讓甫生產完的媽媽根本無法休息。忽視母親的需求與自主性,對母親並不親善。更營造出不哺餵母乳就不是好媽媽的氛圍,帶給母親巨大身心壓力。    同時,在衛教訊息中,鮮少哺餵母乳之外的選擇、說明與輔導,讓有哺餵困難或選擇不哺餵母乳的母親僅能自己摸索。例如,在目前的孕婦健康手冊中,哺餵資訊僅有母乳親餵,更以「最貼心的哺育方式」敘述。但,哺餵嬰兒不只母乳一種方式,提供的資訊不應偏重,更不應帶有價值判斷。    近年來,多有研究指出促進哺餵母乳帶給女性壓力與焦慮,國際間針對母乳哺育議題亦有諸多反省與修正,主要方向為:友善母親照護,尊重哺育方式是女性自主的選擇。政府應給予母親及大眾充分且正確的嬰兒哺育資訊,以利選擇。並以「支持」母乳哺育,代替「促進」母乳哺育。    討論這個議題,並非否認母乳的益處,更不是反對親子同室。而是呼籲政府重視執行過程中對母親選擇的尊重,給予母親專業支援,而不是將媽媽當作追求數據達標的工具。更要提倡支持女性哺育選擇的態度,避免形塑「母乳哺育」為尊、「母乳等於母愛」此等價值觀,以「母愛」二字壓迫女性。     原文刊登於自由時報106年10月20日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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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嬰同室沒得休息 國健署將檢討政策
母嬰同室沒得休息 國健署將檢討政策
親子同室政策可望調整。為提高母乳哺育率,衛福部國健署以增加產檢給付為誘因,鼓勵母嬰親善醫療院所促進產婦親子同室;但國內最新調查發現,近75%育齡女性主張應由產婦決定,或根本不需親子同室,剛生產完的媽媽坦言:「產後親子同室恐沒時間休息。」國健署回應,近期將開會檢討親子同室政策,使其更人性化。   國健署2001年起推動「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認證制度,迄今已187家醫療院所獲認證,其中一項認證指標為24小時親子同室率,獲認證醫院收治的孕婦每次產檢可多補助20元。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指,不少產婦都抱怨生產完很累,醫院為達認證強推親子同室,讓媽媽根本無法休息。   台女連今年四月針對近2千名20到40歲育齡女性,問卷調查產後住院期間每天適合的親子同室時間,結果71%認為應由產婦自行決定,另有3.1%主張根本不需要親子同室,顯示約四分之三不滿該政策,僅約25%贊同親子同室。   黃淑英指,不少推廣母乳哺育的國家,近年來已從積極促進改為支持,反觀國健署印製的「母乳哺育教戰手冊」,不僅「教戰」用詞太過強烈,一翻開就提到母乳是媽媽與寶寶愛的約定,暗示不餵母乳就是不愛小孩,且未教導產婦應如何讓嬰兒離乳等,對產婦造成太大壓力,甚至加劇產後憂鬱症,例如她曾聽聞有產婦因產後憂鬱症,且本身無法哺育母乳,承受太大壓力、身心俱疲而萌生輕生念頭,差點釀成悲劇,該手冊用字、內容早該調整。   台灣母胎醫學會常務理事鄭博仁認為,哺育母乳好處多,但是否親子同室或餵母乳,應尊重女性自主權。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說,有些產婦本身就不宜餵母乳,若寶寶患乳糖不耐症也不適合喝母乳,鼓勵餵母乳政策應更友善。   台大醫院婦產部產科主任徐明洸表示,親子同室對產婦是否友善可討論,此政策除促進母乳哺育,護理人員也可教導產婦如何觀察、照顧寶寶,仍有其必要。剛生完第二胎的產婦呂小姐坦言,產後真的很累,若體力不支還硬要親子同室,根本無法休息,應視情況彈性調整。   國健署簡任技正施靜儀回應,近期將召開專家會議檢討親子同室政策,使其更人性化,該署規劃中的全新餵養寶寶衛教素材,內容會增加配方奶資訊,且不會刻意強調應餵母乳,母乳手冊內容也將一併檢討。(蔡明樺/台北報導)   報導轉載自2017年10月17日19:26《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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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權老將】黃淑英倡墮胎自主  盼跟宗教界「對話取代對槓」
【婦權老將】黃淑英倡墮胎自主  盼跟宗教界「對話取...
 李昭安 2017年10月05日 09:38:00   婦女團體多年來建議應修改《優生保健法》,讓女性享有墮胎自主權,但宗教界持不同看法。   女性墮胎自主權論戰又被搬上檯面,學者有意打釋憲戰、爭取女性權益。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民進黨前立委黃淑英接受《上報》訪問時說,她10多年前就開始跟反墮胎的宗教界「筆戰」,不過經多年沉澱, 她主張「以對話取代對槓」,此議題並非鐵板一塊,希望雙方能在女性自主權和生命權間找到交集。 現行《優生保健法》規定,未滿20歲青少女墮胎必須法定代理人同意,已婚婦女墮胎則須配偶同意。婦女團體質疑這是「父權條款」,因此主張滿18歲青少女就該有自主權,且應刪除已婚婦女墮胎須經配偶同意的規範;不過宗教界不同意放寬,甚至還「加碼」要求女性墮胎前應有「強制思考期」。   現行《優生保健法》規定。(圖文取自法務部/攝影:曾原信)   盼以懷胎時間長短做區隔   此議題吵了10多年沒結論,黃淑英說,她希望跟宗教界溝通一些修法的「底線」,「例如可思考以時間點做區隔,懷胎4個月以下,依女性身體自主權做決定;懷胎4個月以上,就尊重胎兒潛在的生命。」   前立委黃淑英建議,可考慮若懷胎4個月以下,由女性自主決定是否墮胎。(資料照)   不過黃淑英也直言,在同性婚姻合法化議題後,宗教界態度非常硬,支持方與反對方一觸即發。「目前社會氛圍動盪不安,很難理性討論此事」,因此她希望等局勢穩定下來後,雙方再好好溝通、尋求共識。 黃淑英並建議,「政府最好暫時不要處理墮胎自主權議題,尤其政府已經開了年金改革、稅改、一例一休等戰場」,太多議題一起燒,爭議會更難解。   同黨女立委曾因修法槓上   早在1998年,時任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理事長的黃淑英就開始倡議應修正《優生保健法》,以符合婦女生育的現況。 2006年,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提案修正《優生保健法》,主張墮胎前應強制諮商,且要有6天「思考期」。對此同黨立委黃淑英與婦女團體召開記者會,批評林岱樺的提案把女人視為「弱智」,否定女性有獨立思考與做決定的能力,嚴重歧視女性。 當時時任衛生署副署長的王秀紅,也在立法院委員會審查相關提案時指出,國內曾進行研究,「強制思考期和思考天數,看不出與生育率有關聯性」。     法制局:墮胎罪是最後手段   對於此爭論多年議題,立法院法制局9月初公布「人工流產者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同意權之妥適性研析」報告,其中修法建議部分與黃淑英主張相似。法制局建議,不同時期的胎兒生命,在醫學及社會觀念上有不同意涵,應做不同保護,「在懷孕初期應較尊重孕婦自主決定權,可自主決定人工流產」。   法制局報告指出,《刑法》中墮胎罪的刑罰規範,應是保護胎兒生命的「最後手段」,國家如能採行其他措施,鼓勵或幫助孕婦決定生下胎兒,即不應以《刑法》恫嚇婦女不得墮胎,因此《刑法》中墮胎罪的要件應予限縮。   律師賴芳玉(右一)、交大法學院副院長林志潔(右二)等人曾在司改國是會議分組會議中,提出下修人工流產自主年齡的建議。(攝影:李昆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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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屆婦女健康行動網絡會議暨婦女團體聯合研習營
第十七屆婦女健康行動網絡會議暨婦女團體聯合研習營
台灣女人連線為了平衡醫療體系的男性思考、提供國內婦女完整的健康資訊與促成具性別意涵的健康政策,於2004年11月偕同婦女團體與病友團體共同成立「婦女健康行動網絡」。自2005年起,每年定期於9-10月間舉辦網絡會議,會議中針對各項婦女健康議題蒐集資料,以專題演講方式,進行現狀報導、討論,使地方婦女團體得以結合自身經驗與資源,共同找出可行的合作方式,集結力量向大眾與政府發聲。 2017年研習營課程包含「2017婦女健康重要議題」、「運動與性別」、「婦女常見疾病與保健」及「通姦除罪?」等女性健康議題的分享與討論,並召開「婦女健康網絡會議」,與網絡成員代表共同商議2017年「為女著紅日」及2017年528台灣婦女健康行動主題,經過一番討論後,決議明年528台灣婦女健康行動會議延續以「生育健康」作為重點議題。   活動照片 專題演講一《2017年熱門性別健康議題 》                            專題演講二《運動與性別》          專題演講三《婦女常見疾病與保健》                                     議題探討《通姦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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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衛生局「HPV疫苗與子宮頸癌防治論壇」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HPV疫苗與子宮頸癌防治論壇」
目前台灣不同縣市在預防子宮頸癌的政策上採取不同做法,有些補助HPV疫苗施打有的沒有。106年9月9日,台南市政府衛生局舉辦「HPV疫苗與子宮頸癌防治論壇」,邀集專家們一同討論有關HPV疫苗的健康政策。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黃淑英也受邀參加討論。 會議議程 時間 議程 內容 相關人員 08:30-08:50 報到 協助簽到 國民健康科同仁 08:50-09:00 開場及介紹與會來賓 開場及介紹與會來賓 司儀 09:00-09:10 長官致詞 長官致詞 陳怡局長 09:10-09:40 專題演講一: 認識HPV疫苗及子宮頸癌 1.HPV疫苗如何預防子宮頸癌 2. HPV疫苗在預防子宮頸癌上的利與弊 引領者:陳怡局長 成大醫院研究副院長 沈孟儒 醫師 09:40-10:10 專題演講二: HPV疫苗的國際經驗 日本在HPV疫苗施打產生之效益及經驗分享 引領人:陳秀熙教授 日本國家癌症中心癌症篩檢評估部部長 Chisato Hamashima 10:10-11:40 專家學者綜合座談及現場意見交流 1.專家學者針對專題演講內容發表意見 2.台下引導人員回收民眾之提問單 3.專家學者針對提問單進行討論 4. 開放現場討論     與談人: 1.Chisato Hamashima部長 2.陳秀熙教授 3.沈孟儒醫師 4.台灣婦產科醫學會郭宗正理事長 5.台灣女人連線黃淑英常務理事 6.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局長 7.國民健康署人員 11:40-11:50 頒發感謝狀 頒發感謝狀 11:50-12:30 與會專家學者政策交流 與會專家學者政策交流 12:30- 賦歸   國民健康科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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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心/血管健康的性別盲!
終止心/血管健康的性別盲!
本文刊登於2017年第38期「心報」   心/血管疾病是台灣女性健康的主要殺手,據衛福部統計,女性心/血管疾病的死亡率是婦癌(乳癌、卵巢癌及子宮頸癌)的3-4倍。但是,心/血管疾病長期被認為是男性的疾病,並以對待男性的方式對待女性;而政府重視女性心/血管疾病的程度也遠不及婦癌。近二十幾年來,國際上已有諸多的研究證實因為男女生理/構造、生命經驗的不同,心/血管疾病的風險、臨床表現都有性別的差異,忽略這些差異容易使女性陷入健康風險,世界心臟學年會更在2014年喊出「終止心/血管疾病的性別盲」!   看見心/血管疾病的性別差異已是國際上多年的趨勢,回首台灣,民眾、政府及醫療領域相對地缺乏心/血管疾病的性別意識。台灣女人連線自2005年開始這個議題的倡議,近年來醫療體系有一些的關注與討論,然而在營造友善女性心/血管健康的環境上我們還有許多工作尚待完成。去年中華民國心臟基金會在林俊立執行長的領導下積極地推動心/血管健康的性別意識,今年和台灣女人連線合作3月的「為女著紅」─主題「為女著紅 為妳心『動』」,鼓勵女性保持活躍生活來促進心/血管健康;更在今年7月及10月的季刊以女性心/血管健康為主題,提昇性別差異的意識。我們肯定並感謝基金會的主動與努力!   除了提升民眾的意識之外,更重要的是在落實有心/血管疾病性別差異的臨床醫療。除了培育醫學生具備健康的性別意識外,而要達到這樣的目標有賴中華民國心臟學會訂定心/血管疾病的性別差異的指引。同時,政府也應編列預算鼓勵醫學領域進行本土心/血管疾病性別差異之研究,以期制定出完善的女性健康照護政策。   提升社會對心/血管疾病的性別意識需要各方力量一起推動,在中華民國心臟基金會的引領下,相信未來會有更多力量投入,例如政府的支持、企業的公益推廣、更多醫療領域的努力及民間團體的積極配合等,讓台灣逐步成為對女性心/血管健康友善的國家。   作者:   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  黃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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