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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男人的自私,四個女人的傷痛
一個男人的自私,四個女人的傷痛
昨日,媒體報導「少女狠心殺3歲妹」之事件,少女是因為忌妒妹妹分走了父母的愛,所以痛下毒手,甚而以「雙重性格」及精神狀況形容少女,將此一事件歸責於「少女個人問題」,全然忽略父親外遇的事實和這齣悲劇的關聯。    每當發生社會事故時,媒體輿論就會以「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方式來診斷事件。不論是棄嬰或幼兒被虐致死,一致譴責媽媽狠心、不負責任,沒有人質問孩子父親的角色,更沒有人檢討性/別教育的落實或者是社會支持的系統有沒有功能。這次的事件也一樣,父親在丟下了「他是忌妒妹妹」、「我也很無奈」的話語為這段悲劇下了最不負責任的結語,而媒體也以採訪「專家」的看法,大肆報導「如何開導小孩因應這樣的家庭處遇」。    「少女殺妹」事件牽扯的不是只有一個加害者與一個受害者,而是一個男人的自私,造成了四個女人一生的悲劇。少女的母親面對先生的背叛,還得為了顧全家庭和諧,接受二女共伺一夫及外遇所生之小孩的忍辱及傷痛,而社會還在傷口上灑鹽,讚美她「寬容大量」;外面的女人可能為了顧及小孩的權益及不被污名為「私生子」,只好忍受不能撫養自己孩子的辛酸,而她最終還是失去了幼小的女兒;一個乖巧、顧家、方要展翅飛翔的少女因為父親的外遇讓她的生活整個變調,且每天目睹母親「寬宏大量的假象」,所產生的那種無法排解的情緒,最後成了殺人兇手;一位天真無邪、尚不知世事的小女孩就在這種混亂的家庭環境,失去了她的生命。     要避免這種讓人遺憾、震驚的社會事件再度發生,我們應該要深刻的檢討,這是一個「男人外遇」的事件,因為外遇而影響家庭的作息,造成家人的心理失衡,而不應將之窄化為「嫉妒殺妹」事件,只在家人應如何配合男人的外遇來調適情緒上作文章。如果社會繼續將事件「淺層化」、「個人化」,不思改進與檢討社會結構與扭曲的價值,類似的憾事將會不斷上演。     (本文刊登於2014年7月11日自由時報自由廣場,此篇為文章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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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評脫胸罩 不如檢討社會偷窺心理
批評脫胸罩 不如檢討社會偷窺心理
批評脫胸罩 不如檢討社會偷窺心理   日前雞排妹於凱道上的大腸花論壇現場脫胸罩,引起媒體的注意及社會的評論,有人更質疑是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當眾脫胸罩到底有沒有問題?   每個人擁有決定自己衣著的自由,胸罩和外套、裙褲一樣都是衣服,穿脫之間,是很自然的。然而,因為胸罩及內褲是遮蓋身體隱私的部分貼身衣物,間接地變成是個人私密的一部分,甚至帶有性的意味。因此,當眾脫掉這些貼身衣物,會有意或無意地迎合了社會偷窺慾,也可能讓在場的人們覺得尷尬、不舒服。所以,社會形成了不成文的共識,認為這樣的行為是不妥當的。    過去,許多社會運動為了突破禁忌、抗議政府、爭取權益,參與者會採取比當眾脫胸罩更強烈的手段,如裸奔、裸露身體全部或一部分、集體丟胸罩的方式進行,企圖引起人們對於訴求的關注;母親為了哺育母乳當街解衣,暴露乳房,凡此種種,沒有人會覺得不妥或違法。所以,當眾脫胸罩到底有沒有不妥?這要看這個行為有沒有必要性及正當性而定。    由此看來,雞排妹要脫胸罩應是她的自由,但似乎並非為了某種特定的訴求,反而可能引來怪叔叔的眼光。然過程中並未露點或裸身,並沒有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    對比之前陳為廷脫掉上衣裸露上身,社會對雞排妹脫胸罩出現負面觀感,我們會發現社會以雙重標準看待男女的身體,男人脫去T恤,裸露身體,大家以平常心看待,但當一個女性只是脫掉胸罩而仍著衣,卻必須面對外界批評「負面示範」。因為社會的偷窺心理,而讓女性處處受限,承受的龐大壓力,這是不公平的。當我們在這樣的父權文化現實下,接受「女性當眾脫貼身衣物不妥」的規範,其實更應該檢討的是社會偷窺的心理、父權社會嚴密監控女體的霸道,以及媒體為了收視率或打擊特定對象,不惜附和父權的偏見而大肆渲染的行徑。   台灣女人連線 理事長 黃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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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中天電視台物化女性、要求NCC出面回應
譴責中天電視台物化女性、要求NCC出面回應
譴責中天電視台物化女性、要求NCC出面回應    中天電視台新聞台於103年4月4日晚間9點播送之新聞龍捲風節目,媒體人彭華幹與主持人戴立綱以物化女性身體之言論消費並污辱參與學運之女性。婦女團們聯合聲明如下: 一、嚴厲譴責中天電視台新聞龍捲風物化女性之言論 針對媒體人彭華幹與主持人戴立綱於中天電視台新聞龍捲風,就日前反服貿之女性參與者,以「超殺、領口開超低…等」情色化,充斥言語性騷擾之言詞,公開品評其身材、衣著,抹滅貶抑女性參與社會運動之自主性與主體性,是明顯的歧視女性言語暴力,婦女團體嚴厲譴責該名媒體人及中天電視台!   二、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懲處中天電視台 中天新聞龍捲風過度操弄言論自由,主持人與來賓的言論充斥著腥羶色,如此言論已嚴重物化及消費女性,完全抹煞女性站出來為社會發聲之能動性與主體性,在推動媒體的言論自由的同時,卻讓性別平等走倒退之嫌。我們認為,中天電視台已失去媒體自知,枉為第四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既身為主管機關應立即出面回應並糾正此種偏頗言論,並對中天新聞台予以重懲。再者,對於中天作為第四權-媒體,卻一再的失職與失能,我們嚴正要求NCC應審慎檢視中天之合適性,並嚴格審視其換照事宜。   三、監督媒體-應落實性別主流化並維護公民的權益 民國101年我國已通過施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施行法」,要求各級政府機關致力消除性別歧視及落實性別主流化。對於民眾唾手可得的資訊-電視媒體來說,更應樹立起典範,然今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卻任由中天電視台新聞龍捲風發表一連串完全違反CEDAW精神的言論,此翻言論恐加深社會的性別刻板印象、致使性別平等走倒退之路,我們強烈呼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盡到監督、引導的職責,而非以物化、消費等手段提昇收視率,以落實性別主流化。   我們認為,女性要著何種服飾參與學運,仍為女性身體自主權,中天電視台主持人戴立綱與媒體人彭華幹公開在節目討論參與學運女性的身材及穿著,已嚴重侵害了該為女性的身體自主權,也違背媒體人應有的倫理規範,中天電視台應予撤換;另外對於中天電視身為第四權,竟然放任節目主持人及來賓以不當的言論、不雅的指述貶抑參與學運的女性,對當事者造成傷害,引發閱聽大眾抗議,已違反新聞製播倫理,我們也呼籲企業主應停止對不良的中天電視台購買廣告;而一般大眾應拒看中天,拒買中天電視台所刋登的產品。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針對所作之回應:「目前以進入行政程序、正在蒐集各方面的回應與訊息,將於10天內召開臨時委員會進行討論」。與會婦女團體呼籲NCC應盡快針對此事件做出裁決與懲處,而非一再延宕、縱容失能/失職之第四權繼續橫行。   出席名單: 簡舒培(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常務理事) 徐佳韻(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 紀惠容(勵馨基金會執行長) 林秀怡(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 康淑華(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執行長) 葉大華(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 黃芳粉(台北市台灣婦女會) 林秋華(台北水噹噹姊妹聯盟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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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週年募款感恩茶會」勸募活動所得使用公告
「十週年募款感恩茶會」勸募活動所得使用公告
本會「十週年募款感恩茶會」勸募經費運用中2012年「女性健康衛教短片28,090元」、「專案人事費348,562元」及2013年「專案人事費53,501元」原擬向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及其他單位申請經費補助,但因未能順利獲得補助,本會在經費短絀情形下,依公益勸募許可辦法第8條規定,召開第八屆第一次理事會通過使用「十週年募款感恩茶會」勸募經費支付前述三項。若捐贈人對此經費運用有異議,得於一○三年四月一日至五月九日期間提出,本會將返還其捐贈之財物。     註:「女性健康衛教短片」之拍攝目的為宣導本會關心之婦女健康議題,完成後擬於台灣女人健康網及性別研習營中播放,因此此短片非獨立於台灣女人健康網與性別研習營之外的個別專案計畫。     *「十週年募款感恩茶會」募款活動所得及收支報告請見http://twl.ngo.org.tw/donate2.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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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長給大家的一封信:從醫療觀點談服貿協議
理事長給大家的一封信:從醫療觀點談服貿協議
  敬啟者:   近來服貿議題在社會上引起極大的討論。我們長期關心健康的議題,所以對於協議裡有醫療的部分有進行深入的瞭解。    在醫療方面,協議中台灣的承諾: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台灣以「合資形式」「捐助」設立非營利的醫療財團法人醫院、、、;中國承諾:允許台灣人在中國省會及直轄市合資或獨資設立營利事業。看起來好像很有利,其實不然。   台灣醫療是非營利事業,所以,財團法人醫院是不能分紅的。中國醫療資源不足及品質不良是舉世皆知,放著自己的家園、同胞不管,而來「捐助」醫療資源豐富、品質優良的台灣,有這種「情操」的中國人,只有3種可能:頭殼壞去、想辦法套利、政治意圖,或後兩者兼有。    暗藏著的政治意謀是對台灣醫療體系的滲透及統戰;擺明著的營利目的將破壞我國醫療為「非營利」的社會價值。龐大的資金流入,短期內似乎提升醫療服務,長久以往,衝擊醫事人員醫療自主性,將加速醫療的商品化與市場化,台灣人自費比率也恐將一飛沖天。同時,以「套利」的方式,讓台灣的健保資源流向中國,破壞台灣醫療生態的平衡,讓本土的服務業者失據。    在中國方面,目前台灣10家左右的財團設立醫院,近10年下來,因為請不到醫師(中國或台灣)而賠錢經營。    此外,服貿協議更開放專業人士得以自然人名義來台,且初次停留期間為三年,得無限制申請延長,而每一位專業人士皆可根據兩岸相關法規申請配偶與子女來台,除親等限制外,並無人數管制,這些『服貿新貴』恐成為健保『新客戶』。 目前大陸人士來台,除陸籍配偶與依親團聚者外,皆以『第六類』身分納保,現行政府每人每月補助40%保費(目前是500元),納保適格性令人擔憂。大陸專業人士來台之納保性屢遭詬病,因二代健保未能廢除六類十四目,因此政府長期以來容許以投資經營、學術交流、產業交流等名義來台之大陸人士,與台灣失業人口一樣,在第六類納保,損及納保公平性。    因此,服貿簽署對於我們實無正面的意義,實質不利。   服貿簽訂應站在公平、互利的原則進行,同時要有配套機監督機制。以上的疑慮,政府如無法說服社會,就應該修改!      台灣女人連線  理事長 黃淑英   201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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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服貿粗暴闖關   搶救人民生存權益   捍衛民主120小時
反對服貿粗暴闖關 搶救人民生存權益 捍衛民主120...
「捍衛民主120小時」行動聲明  反對服貿粗暴闖關   搶救人民生存權益   捍衛民主120小時     服貿協議將犧牲多數台灣人民生存權益,在馬總統限期通過服貿協議的壓力下,林鴻池、張慶忠等立法院國民黨黨團幹部,計畫在本週3/17-3/21聯席會逕自宣布完成服貿協議審查,或逕付二讀,送交院會處理。民調顯示73.7%的人民支持「服貿協議要逐條逐項審議」,馬政府卻不斷以謊言與恐嚇式宣傳,企圖讓「服貿協議」不經國會逐條逐項實質審議的民主程序,直接包裹表決強行闖關。現在,立法院國民黨黨團竟將自廢國會監督機制,讓國會淪為行政權的橡皮圖章,全力執行馬總統指令,毀壞台灣民主體制,以滿足少數政商壟斷利益。    我們無法再坐視少數執政者與權貴片面決定台灣人民的未來。服貿協議內容不僅攸關全台灣二千三百萬人的工作、生存、尊嚴,其審查程序更將深遠影響台灣國會監督制衡機制的存亡。   簽訂經貿協議應循「國會參與、民主審議」的國際慣例,無論美國、歐盟、韓國都有這樣的民主審議機制。韓國不僅要求經貿協定的簽訂,應有國會事前、事中與事後的參與及審議,更要求有「國民參與」機制。但馬政府為護航「服貿協議」過關,不斷編造假知識欺瞞、恐嚇人民,謊稱「經貿協定專屬行政權,國會只能審議無權修改」、「服貿協議是行政命令」、「服貿不過影響國家信譽,台灣經濟會很慘」、「服貿過關才能簽TPP」。馬政府簽訂服貿協議之前未加評估已屬失職,簽訂後仍不理會民意反彈,不求補救贖過;對於二十場服貿協議公聽會上各界提出的諸多質疑亦不提出任何具體回應措施,逕以宣傳辭令自我粉飾,全然採取威權時期的愚民模式。馬政府與國民黨如果一意要讓國家的民主體制失效,阻絕民意在體制內的發聲與監督,那將迫使人民在體制外與它對決。   服貿協議不能為滿足少數政商壟斷利益,而犧牲大多數人民生存權益。各黨立法委員不能屈從「包裹表決」,必須逐條逐項實質審查,程序上應遵循民主原則,並正視服貿協議對台灣的衝擊涉及台灣基層民生產業的生存、廣大國民的就業機會、健保醫療資源、社福體系、人才技術根基、經濟自主、文化自主、國民的隱私權、言論自由、民主人權價值、甚而國家安全等,進而在確保民生、民主、人權與國家安全的前提下謹慎審查協議內容。   我們嚴正抗議馬政府與國民黨在立法院強力推使「服貿協議」包裹表決、橫柴入灶的粗暴行徑。我們在此集聚各界行動,要求服貿協議的國會審議應遵守以下原則: 1.     不得自動生效,也不得逕付二讀; 2.     朝野政黨應提案回應公聽會的各項質疑,立法院委員會及院會應受理並討論各項提案; 3.     立法院委員會及院會應「實質」的逐條、逐項、逐案審查、討論及表決; 4.     黨紀鬆綁,各黨立法委員應秉持「對人民負責」執行審議行為; 5.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不應阻擋民間團體將提出的「兩岸協定簽訂條例草案」; 6.     逐條逐項討論審議之外,應將「退回並停止服貿協議」等提議列為替代案,並一併討論。   我們要求馬總統、江院長與立法院國民黨黨團必須就以上六項訴求,在24小時內出面給予具體承諾,否則我們將發動進一步抗爭行動。   我們鄭重警告馬政府絕對不可違反「逐條審議、實質審議」,粗暴強行通過服貿協議。如果馬政府與國民黨繼續無視多數民意要求,存心蠻幹崩解台灣的民主,踐踏絕大多數民眾的生存權利,人民絕不會忍氣吞聲、棄守在台灣這塊土地安身立命的權益。我們將發動各式不服從不合作的公民抗爭,全力阻擋此一未經全民同意、違法亂行的服貿協議。   服貿協議「逐條審議、實質審議」的最低底限不容逾越,這是搶救人民生存權益,捍衛台灣民主的關鍵120個小時!請一起站出來!       發起團體:民主陣線、台灣勞工陣線、台灣農村陣線、台灣人權促進會、守護民主平台、台灣教授協會、澄社、永社、婦女新知基金會、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憲政公民團(原憲法133)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黑色島國青年陣線、公民覺醒聯盟、捍衛苗栗青年聯盟、行南文化協會、台灣大學濁水溪社、陽明大學有意思社、高雄市產業總工會、大高雄總工會、台灣勞動政策與社會研究協會、工作貧窮研究室、台灣製造產業大聯盟、文化元年基金會籌備處、民間監督健保聯盟、中華民國殘障聯盟、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勵馨基金會、台灣社會福利總盟、嘉義市桃山人文會館、快樂公民學苑、黨產歸零聯盟、台灣女人連線、台灣社、台灣北社、台灣南社、台灣客社、台灣公義會、台灣公義社、台獨聯盟、公投護台灣聯盟、908台灣國、台灣民族同盟、台北水噹噹姊妹聯盟、台灣21世紀婦女協會、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兩岸協議監督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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