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與健康

二代健保修法
二代健保修法
為什麼要推動二代健保修法?   全民健保自1995年實施以來,透過全民互助與風險分攤費用的方式,大大提升民眾就醫之可近性與降低就醫負擔,增進民眾健康之權益。然而近來年因收支不平衡使得財務出現問題,雖健保局多次以多元調幅費率、加重部分負擔與抑制醫療費用等方向著手,仍無法根本解決財務問題,故於2001年7月成立二代健保規畫小組,目前修法版本已送至行政院審議討論中,預計年底前送入立法院。 二代健保修法的主要內容為何? l、保費收取標準改以家戶所得制:取消原來以職業別分類,改為依照各家戶所得高低計算,使保費收取更符合公平原則。過去以職業別方式分類,無法反應個人真正所得現況,可能會產生有同樣所得卻繳交不同保險費用的情形。例如有將近六成的人是以固定保費在收取,保費不會受到費率調整而有所變動,因此可能產生失業者應繳之保費較有收入者高之情形。 2、兩會合一:將負責審議收入(費用協定委員會)與支出(監理委員會)之委員會合併為全民健保委員會,負責審議保險給付範圍、金額與費率等事宜,以建立財務收支連動機制,使財務收支得以平衡。 3、擴大被保險人(付費者)參與:如被保險人得以參與保險支付項目與標準之訂定;參與醫療品質項目之訂定;此外,全民健保委員會審議重要事項,認為有擴大參與必要時,也將會辦理相關公聽會。 督保盟對於二代健保修法的想法與期待   督保盟認為本次修法,還是著重在財務平衡與考量上,但對於如何增進、確保醫療品質與加強醫療資訊透明化上卻鮮少著墨,故我們認為應於法條第一條明文宣示,健保應以公平性、普及性、可及性、可負擔性及完整性為原則。   再者,督保盟支持保費收取以家戶所得為標準以增進財源之公平性,但是在財務平衡之考量上,不能只增加民眾負擔與責任,而忽略醫事機構相關責任,應加強減少醫療浪費、提升醫療品質與財務資訊透明化等事宜,故建議於法條中明文規定「超過一定數額及醫院層級以上者,並經會計師簽證後,應提報其財務報告,健保局也應定期公布財務給付報告,使民眾瞭解保費支出情形。」   此外,過去民眾於健保法政策制定上較少有發聲的機會,因此督保盟相當重視修法是否能保障民眾之基本權利,特別是對於弱勢者的保障,所以有以下的建議: 1、應於母法中明文規定IC卡應放置項目、保密原則及相關罰則,以確保民眾隱私權。 2、反對急診加重部分負擔。因為急診有其必要性,加重部分負擔可能會影響民眾的就醫權益。 3、反對平均每人每年門診次數超過十二次應採自負額制度。一來這可能會影響慢性病患者的就醫權利,再者,病人就醫次數偏高的問題,與健保制度的設計及醫療行為中專業不對等有關,病人很難自己決定是否需要看醫生與看診次數,因此醫事機構應負起較多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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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  問題不在醫院個別總額」--針對醫院將實施個別總額之回應
「笨蛋 問題不在醫院個別總額」--針對醫院將實施個別...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新聞稿         今日媒體報導,95年度健保醫院部分將實施個別總額,民間監督鍵保聯盟對此出強烈質疑及批評,並感到錯愕與不解!督保盟提出若衛生署執意實施個別醫院總額,若面臨財務缺口擴大、醫療品質失控及重症病患被當人球等後果衛生署一律必須概括承受,並負政治責任。  督保盟表示,醫院一但實施個別總額,除了滿足醫院的「基本收入及利潤」之外,並且違反了費用協定及總額管控醫療費用及浪費的精神,除再度證實衛生署用盡心機圖利醫院之外,醫療品質不受重視之程度更是遠遠超過於醫院收入。醫療成本及費用若有不足,當然可以討論,並且必須回歸支付制度及基於總額之精神下,豈可為確保個別醫院收入,逕而實施個別醫院總額制度,完全置被保險人之權益不顧。督保盟表示,若個別醫院總額只是為了保障地區醫院之生存,不但未能解決醫療資源分配不均及地區醫院於分級醫療的角色與功能,反而惡化分級醫療原有之困境,反而應該回歸醫療資源配置及基層醫療發展方向的討論上才能解決地區醫院之困境。  督保盟對於衛生署與醫界私下協商費用分配感到失望,衛生署帶頭破壞原有制度面的費用協定機制,並且對此主張認為毫無論述基礎,醫院個別總額之額度如何計算?以哪一年的基礎來計算?成長率如何預估?病人的療護對象如何選擇?卓越計畫實施的後果想必大家已經淡忘,但被保險人之權益與醫療品質一再被醫療費用、點值等論述淹沒,督保盟再次強調,當醫院之經營成本及財務未能公開之前,在醫療品質的保障未能有配套措施之前,堅決反對違背現有總額精神及協商制度之任何形式的妥協與暗盤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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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  問題不在醫院個別總額」--針對醫院將實施個別總額之回應
「笨蛋 問題不在醫院個別總額」--針對醫院將實施個別...
「笨蛋  問題不在醫院個別總額」--針對醫院將實施個別總額之回應   今日媒體報導,95年度健保醫院部分將實施個別總額,民間監督鍵保聯盟對此出強烈質疑及批評,並感到錯愕與不解!督保盟提出若衛生署執意實施個別醫院總額,若面臨財務缺口擴大、醫療品質失控及重症病患被當人球等後果衛生署一律必須概括承受,並負政治責任。 督保盟表示,醫院一但實施個別總額,除了滿足醫院的「基本收入及利潤」之外,並且違反了費用協定及總額管控醫療費用及浪費的精神,除再度證實衛生署用盡心機圖利醫院之外,醫療品質不受重視之程度更是遠遠超過於醫院收入。醫療成本及費用若有不足,當然可以討論,並且必須回歸支付制度及基於總額之精神下,豈可為確保個別醫院收入,逕而實施個別醫院總額制度,完全置被保險人之權益不顧。督保盟表示,若個別醫院總額只是為了保障地區醫院之生存,不但未能解決醫療資源分配不均及地區醫院於分級醫療的角色與功能,反而惡化分級醫療原有之困境,反而應該回歸醫療資源配置及基層醫療發展方向的討論上才能解決地區醫院之困境。 督保盟對於衛生署與醫界私下協商費用分配感到失望,衛生署帶頭破壞原有制度面的費用協定機制,並且對此主張認為毫無論述基礎,醫院個別總額之額度如何計算?以哪一年的基礎來計算?成長率如何預估?病人的療護對象如何選擇?卓越計畫實施的後果想必大家已經淡忘,但被保險人之權益與醫療品質一再被醫療費用、點值等論述淹沒,督保盟再次強調,當醫院之經營成本及財務未能公開之前,在醫療品質的保障未能有配套措施之前,堅決反對違背現有總額精神及協商制度之任何形式的妥協與暗盤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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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局新增未經轉診不必增加部分負擔之措施 為德不卒(新聞稿)
健保局新增未經轉診不必增加部分負擔之措施 為德不卒(...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  『健保局新增未經轉診不必增加部分負擔之措施 為德不卒』         健保局昨日公告,自下月一日起,門、急診出院病患一個月內及產婦生產後出院後六周內,首次到各級醫院回診,都不必加重門診部分負擔;B、C肝炎治療計畫及無診所地區的民眾逕赴醫院回診和看病,也視同轉診,不必多付部分負擔;花蓮縣豐濱鄉居民因無基層診所,故逕至署立花蓮醫院豐濱分院就診視同免增部分負擔。至於,督保盟一直提醒健保局注意的的部分特殊疾病患者無法到基層診所就醫的部分(如精障者),健保局以「極少數特殊個案」處理,要求病患檢具個人病史及就醫資料,向所在地的健保分局申請,由健保分局針對實際情形審酌處理,對此督保盟表示健保局此舉為德不卒。          今年七月調漲未經轉診民眾之部分負擔金額時,督保盟便曾對轉診之相關配套不足恐影響民眾權益提出呼籲並且反對把不可歸責於民眾的負擔轉嫁給民眾,其中包含對於出院後回診應以療程為考量、地區未有基層診所或是基層無法診治民眾疾病、藥品在基層醫療取得困難者應免漲部分負擔。督保盟認為健保局本次在實施轉診措施三個月後的檢討,僅僅調整三項措施感到無法理解,民眾的就醫限制早在三個月前督保盟便提出呼籲及提醒,健保局當時未能做全面的考量,已使部分民眾因此被迫多付錢,現在新的配套措施中,竟然未將無法在基層就醫的民眾,例如新陳代謝疾病、血液疾病、特殊眼疾、精神疾病等至少超過12萬的民眾納入,而這只是督保盟限於資訊不足下,所知的在疾病類別上的民眾就醫限制,本於保險人應對被保險人之相關權益有善盡維護及注意之義務,健保局不應以逐步檢討為藉口,繼續忽略被保險人之權益。          現行民眾至醫院就醫至少有五成以上都是經由醫師門診預約完成,民眾為維持醫病關係及維護自身健康,已經降低了就醫選擇的自主性,而在台灣的基層醫療以專科診所為主的情形下,對於無法至基層就醫的病患來說,就醫的選擇性相較來說就更低。健保局卻便宜了事,選擇忽視這樣的訊息,督保盟除了將持續為這些民眾爭取應有的就醫權益外,並鄭重向健保局喊話:別再對民眾權益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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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局新增未經轉診不必增加部分負擔之措施 為德不卒
健保局新增未經轉診不必增加部分負擔之措施 為德不卒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 『健保局新增未經轉診不必增加部分負擔之措施 為德不卒』   健保局昨日公告,自下月一日起,門、急診出院病患一個月內及產婦生產後出院後六周內,首次到各級醫院回診,都不必加重門診部分負擔;B、C肝炎治療計畫及無診所地區的民眾逕赴醫院回診和看病,也視同轉診,不必多付部分負擔;花蓮縣豐濱鄉居民因無基層診所,故逕至署立花蓮醫院豐濱分院就診視同免增部分負擔。至於,督保盟一直提醒健保局注意的的部分特殊疾病患者無法到基層診所就醫的部分(如精障者),健保局以「極少數特殊個案」處理,要求病患檢具個人病史及就醫資料,向所在地的健保分局申請,由健保分局針對實際情形審酌處理,對此督保盟表示健保局此舉為德不卒。   今年七月調漲未經轉診民眾之部分負擔金額時,督保盟便曾對轉診之相關配套不足恐影響民眾權益提出呼籲並且反對把不可歸責於民眾的負擔轉嫁給民眾,其中包含對於出院後回診應以療程為考量、地區未有基層診所或是基層無法診治民眾疾病、藥品在基層醫療取得困難者應免漲部分負擔。督保盟認為健保局本次在實施轉診措施三個月後的檢討,僅僅調整三項措施感到無法理解,民眾的就醫限制早在三個月前督保盟便提出呼籲及提醒,健保局當時未能做全面的考量,已使部分民眾因此被迫多付錢,現在新的配套措施中,竟然未將無法在基層就醫的民眾,例如新陳代謝疾病、血液疾病、特殊眼疾、精神疾病等至少超過12萬的民眾納入,而這只是督保盟限於資訊不足下,所知的在疾病類別上的民眾就醫限制,本於保險人應對被保險人之相關權益有善盡維護及注意之義務,健保局不應以逐步檢討為藉口,繼續忽略被保險人之權益。   現行民眾至醫院就醫至少有五成以上都是經由醫師門診預約完成,民眾為維持醫病關係及維護自身健康,已經降低了就醫選擇的自主性,而在台灣的基層醫療以專科診所為主的情形下,對於無法至基層就醫的病患來說,就醫的選擇性相較來說就更低。健保局卻便宜了事,選擇忽視這樣的訊息,督保盟除了將持續為這些民眾爭取應有的就醫權益外,並鄭重向健保局喊話:別再對民眾權益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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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女迷思千年戳不破?!(新聞稿)
  處女迷思千年戳不破?!(新聞稿)
「處女迷思千年戳不破?!」 拋開處女魔 作自己身體的主人 日前王姓女子因婦產科內診導致處女膜破裂,因身心受劇烈創傷而向院方索取500萬元的賠償。其實類似的醫療糾紛在2003年年底也曾發生過:北市一婦產科黃姓女醫師,因業務過失破壞了患者的處女膜,被判刑6個月。更早在1999年時,一些沒有性經驗的女性因為資訊不足,作子宮頸抹片檢查時造成處女膜破裂,更引起媒體一陣騷動,並出現「6分鐘誤一生」的報導。這些事件除了顯示出醫病關係連最根本的溝通及尊重都出現問題之外,更凸顯了當女性健康碰上「處女膜」時的尷尬處境。但是在我們對這些事件的受害者深表同情時,卻忽略了躲在事件背後真正壓迫女性的的元凶——根深蒂固的「處女情結」迷思。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林綠紅表示:基本上,處女膜的存在並沒有任何實質上的作用,對於女性身體的健康沒有任何意義,然而這層薄膜卻能夠在女性的心理造成如此巨大的約束及傷害,主要原因在於社會賦予它「神聖」的意義,讓處女膜凌駕女性本身的主體性,而成為女性最珍貴的東西,並藉此壓抑女性的情慾自主發展。 台北市女權會副秘書長張明怡也表示:聽起來似乎不可思議,但時至21世紀,從外籍配偶仲介公司的「處女品質保證」廣告;人造處女膜手術的出現,以及網路上一片一千元的處女膜,在在表現出這種壓迫女性的父權價值依然根深蒂固。追根究底,許多男人至今仍然視女人為自己所擁有的財產,而處女膜的「原封包裝」證實這個女人不是別人「用」過的「二手貨」。 立委黃淑英則認為「處女膜」對於男性與女性沒有實質的意義,但對於女性的身體卻會造成傷害與不便。許多女性因為怕破壞處女膜而不敢做內診、子宮頸抹片,直接影響到女性的健康。再者,處女膜情結還會造成女性在行動上的諸多不便,以衛生棉條為例,在國外,由於衛生棉條讓女性在經期時,擁有更多的行動自由,廣受女性的歡迎,而台灣女性卻因為「處女」情結而怯於使用衛生棉條。 衛生署病人安全委員會蔡宛芬委員認為:醫病關係簡單來說應該是一種伙伴關係,是互相信任與溝通的關係,病人有知的權利,而醫生有告知的義務。而這個事件從醫病關係的角度上,醫師並沒有盡到妥善告知及溝通;此外,當病人表示不舒服時醫師就應該停止當下的行為,而非只是一味要求病患不要亂動。但社會的「處女情結」觀念,的確也可能使男醫師面臨一個困境:到底要怎麼解釋才能讓婦女充分瞭解卻不會造成女性醫用者有性騷擾或歧視的感覺?由護理人員告知或內診書面說明書的方式來處理應該可避免此種難處。 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謝卿宏醫師認為,這次事件其實也是醫療品質的問題。醫師也是人,如果在門診量大、看診時間太短的情況下,有些醫師態度不佳甚至出錯多少是難免的,但醫師自己本身還是要先學會道歉。針對此次事件,醫生應該顧及病人的感受,當病患感受不舒服時要尊重病患的感受,畢竟病人是有感覺的人,而非機器。此外,謝卿宏醫師也提到了醫師法第11條: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身為一位婦產科醫師,謝卿宏表示如果不做內診檢查就做治療行為並不完整、且如同是亂槍打鳥,如果病患拒絕內診,以對醫療品質的要求,他會拒絕繼續該醫療行為、並建議病患退診。 此次事件再一次凸顯女性仍受傳統貞操觀念的箝制,因而造成其心理極大的傷害。事件中王女士長期生長在這種道德觀的社會結構之下,會因為自己的處女膜無故破損而心理受創,我們非常能夠理解,也深表同情。然而我們認為,事件背後真正的元凶其實是父權體制下千年戳不破的「處女情結」迷思。我們呼籲女性作自己身體的主人,更應以集體力量打破將女體商品化與壓抑女性情慾的枷鎖--「處女情結」。為了要戳破千年妖怪處女魔,我們發起台灣女性使用衛生棉條運動!鼓勵女性多使用衛生棉條,用具體行動拋開處女膜迷思 、重新認識自己的身體、並取回女性的身體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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