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大會中,行政院蘇貞昌院長支持台灣女人連線的提議,提高「生產事故救濟」給付上限,將產婦死亡救濟由200萬提高至400萬。
台灣女人連線(下稱台女連)推動生產事故救濟多年,2016年法案施行後仍不斷關注檢討。對於產婦死亡及重大傷害的救濟額度上限,始終認為有失公允。2018年5月的台灣婦女健康行動會議,提出「檢討『生產事故救濟制度』救濟項目及給付金額的合理性,並做必要的修正」之建言,未獲回應;同年12月於行政院性平小組會議中,建議衛福部檢討救濟金額之合理性並調整調整金額。衛福部於今年5月初公告調高產婦死亡及重大傷害的救濟額度上限各20萬元。
然而,這樣的微調還是無視給付的不合理,及缺乏對受害者的同理。因此,2019年5月甫落幕的健康行動會議,再度提出「再次檢討《生產事故救濟條例》各項救濟金之合理性,並做必要修正」之建議。
昨日(11日)舉行之行政院性平會,台女連再度在大會提案檢討。蘇貞昌院長裁示,同意生產事故救濟給付額度朝增加的方向辦理,例如產婦死亡給付由最高新台幣200萬元調高至400萬元。並請衛福部設想各種狀況,減少爭議,全力辦理,如菸捐挹注經費不足,將編列預算支應。
擔任行政院性平會委員,並於會中提案之台女連黃淑英常務理事表示,雖然一直推動救濟金額合宜的調整,但沒想到這麼快就有進展。感謝蘇貞昌院長看見女性生產的公共性,願意投注國家資源來支持。
什麼是較適當的救濟金額?
生產事故救濟制度立法之初,其事故救濟金額是比照《藥害救濟法》而非疫苗的《預防接種受害救濟》訂出的。「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的給付比「藥害救濟」高出許多,原因是,接種疫苗的人是健康的人,很多時候更是配合國家政策接種,有「利他」意涵,而使用藥物是在治療「自己」的疾病。所以當發生疫苗傷害時,就可獲得較多救濟。
產婦多是健康的人,其生育子女除了是為己,也是延續國家的命脈,更有「利他」的意義。因此,若因生產發生死亡或重大傷害,其救濟金額應比照疫苗救濟,而不是藥害救濟,才符合救濟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