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已成神話
公平正義放兩旁 『自利』擺中間?
2012/10/26民間監督健保聯盟新聞稿
『依法行政』已成神話
攸關健保之重要法令--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與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衛生署於昨日(25日)夜間倉促公布,兩部法規之公布無視於各界對於二代健保之批評,執意『違法行政』,於施行細則中竟違法放寬政府駐外人員或其隨行之配偶與子女得以辦理停保,並且短期回國可以免辦復保之規定,更加無可原諒的是,行政院再次將健保當做政治紅包,竟為了『未除籍之僑民』訂定准予以類似『綁約三個月』的可笑例外,只要出國就立即停保,只要回國立刻繳滿三個月,健保立刻『得來速吃到飽』,之後立刻可以打包出國,再辦理停保!行政部門再次帶頭違法,並破壞健保法之納保公平性,其蠻橫與無視於法令之行政令人難以苟同!無獨有偶的是,詬病已久的補充保費扣繳方式,政府同樣隨各界喊價,於扣繳辦法中,亦以違法母法的方式,為某些對象訂出『差額下限』,再次證明公平正義與依法行政早已不再是行政部門的施政原則。督保盟呼籲監察院與廉政署介入調查,到底是誰主導這些違法事實,維護國家尊嚴。
『停復保』規定完全違反健保納保結構
健保法自民國84年3月1日施行以來,停復保規定已是違法行政,二代健保改革期間,最被重視之一即是停復保之規定嚴重違法,應予廢除。健保法第八條明確指出,只要是未除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皆需強制納保,且同條第一項第五款更明文規定,因公駐外之政府機關人員與其配偶及子女,亦必須強制納保,奈何行政院不但無視各界與監理會對停復保規定廢除之強烈建議,任由外交部與僑委會不斷對外放話,並且由政務委員張善政帶頭違法討論,最後竟徹底推翻衛生署的專業建議,執意允許僑民及外交部人員恢復停復保規定,更令人遺憾的是,原先因出國六個月就可以停保過於寬鬆,而改成『二年』的規定,跟著死灰復燃,督保盟強列抨擊,一個違法行政的政府,如何讓人相信健保改革有望?改革就是一個『醜陋的騙子所編織的謊言』。
『不同費率』與『差別下限』已使健保法之精神蕩然無存
新制健保之所以被稱為『趴代健保』,乃因其定出了一個荒謬至極的補充保費制度,而此一制度創造了社會保險中,同樣保費卻有『不同保險費率』的罕見現象,此舉已然破壞社會保險精神,然政府無視於補充保費本質上的的不公不義,竟然於補充保費扣繳辦法中,違法列出六類『弱勢族群』來為補充保費化妝,訂出兼職所得之『差額下限』為基本工資,想要合理化補充保費,然卻更加凸顯出其不公義的本質,難道沒有被列出例外的人就是有錢人?全國五十萬的失業民眾不但被虛擬月所得26000元,竟然每筆逾5000元下限之所得都要計收補充保費,失業民眾不是弱勢?大學生是弱勢,而研究生或四十萬之學貸族不是弱勢?荒唐至極!
督保盟呼籲監察院與廉政署介入調查,調查是否有特定公務員蓄意違法行政,並行『圖利』特定人之實,督保盟並積極與各界合作擬提釋憲,糾正不合憲之補充保費制度與停復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