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4
目前立法院所審的「生育保健法」中,「強制諮商」、以及「強制思考期」二點一直受人關注,但其實,在這次所要審的四個版本中,還有一點也不容忽視的,就是一些委員所提出第7條之2:國高中每學年至少4小時「守貞到結婚」的性教育課程,並教導青少年學生「等待到結婚才有性行為是建立幸福家庭的基礎」等觀念。然而從歷史上看起來,女人並沒有因為守貞而有幸福的家庭、也沒有因為守貞而不受家暴的威脅,不禁讓人質疑所謂「建立幸福家庭的基礎」理論從何而來?
這些委員為了推動「守貞到結婚」的性教育課程,曾在2005年11月邀請了所謂的「美國專家」來台參與「貞潔教育與生命尊嚴研討會」為這項法案背書。這些專家對於禁慾之後所建築的夢幻美好暢所欲言,但他們所不敢說的事實是,這項僅教導禁慾不教避孕的性教育政策早在美國本土飽受批評。
根據英國愛滋雜誌Positive Nation 2004年2月的報導,在布希政府推廣下簽署「禁慾誓言」的年輕人,在一年內有60%已經毀約,其餘仍維持誓言的年輕人當中,一半承認有口交,但這些年輕人不認為口交是毀約行為。除了實際效果不彰之外,布希政府的禁慾課程內容宗教成分過重,甚至教導「自慰、觸摸生殖器就會懷孕」的錯誤訊息,更顯其荒謬之處。
相較於美國「不是禁慾便是濫交」這種對性如此單一的想像,瑞典的性教育則顯得多元且務實的多。瑞典的性教育由該國性教育協會推動,他們的性教育課程肯定「性」所帶來的親密與愉悅,認為性或性取向不單純只是性行為、也不是生殖問題,而是「愉悅」與「身份認同」,更是在尋找自我認同時重要的探索。要充分感受性的愉悅經驗必須有高自尊、對自己的身體、愉悅的感覺有足夠的瞭解,而這也是婦女團體一直以來所努力推動的。
經由婦女團體的長期努力,使得台灣相較於其他亞洲國家,是一個對於女性較為友善的社會,當婦女團體還在努力建構一個更為友善的生育與性別環境時,政府卻在性教育與生育政策上打算走回頭路、並複製美國的失敗,卻聽不到瑞典真實多元的成功經驗。台灣是一個宗教自由的國家,我們不像美國有基督教的背景與包袱,一個國家政策的擬定,不應只遂行少數宗教人士所高歌的夢想,而忽略了台灣女性真實的經驗及需求。
本文刊載於自由時報自由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