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秘書長陳書芳出席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人工生殖法修法議題」第二次公聽會

昨日(3/28)衛生福利部召開「人工生殖法修法議題」公聽會第2場次,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陳書芳代表出席表達意見。

 

一、人工生殖法修法應與代理孕母脫鉤

人工生殖法多年未修,生殖醫學技術與台灣社會已有許多發展與改變,不僅同婚通過,更不應以結婚與否限制技術的使用。然而,代理孕母多年來仍未有共識,為了避免受代理孕母議題拖延,人工生殖法修法應與代理孕母制度脫鉤討論,儘速處理人工生殖法。

 

二、是否需要代理孕母影響甚廣,需要社會參與討論

台灣社會是否需要代理孕母制度目前缺乏共識,衛福部用以支持建立制度的的2004、2012年20位代表參與的公民審議會議,還有2015年電話訪問民調,皆以時代久遠,當初的會議與問卷調查方式都有不小的瑕疵。這些會議結論有的將近20年前,這時間台灣歷經許多的變化,社會文化皆有所改變,性別議題也有許多發展,不宜拿久遠的資料來支持。時代變遷下不同意見間需要重新討論、重新調查。

 

三、健康風險轉嫁、經濟弱勢女性承擔、對性平發展並非正向

台灣女人連線對代理孕母制度持保留態度,主要來自三個層面的憂慮。首先,是懷孕生產的風險的轉嫁,會擔任代理孕母者,多是經濟弱勢女性,成了有錢人將懷孕健康風險轉嫁至貧窮者身上,這是壓迫、是剝削。而代理孕母背後對血緣、對基因小孩的強調,加深「傳宗接代」的態度,開放代孕只會強化傳統父權社會下的血緣迷思,對性別平等發展並非正向。

 

四、代孕不是國際趨勢

代孕並非國際趨勢,在歐洲超過15個國家明令禁止,包含德國、義大利、法國、瑞士等進步國家,最重要的考量便是來自人權、人的價值,所謂性平的進步不應建立在剝削、壓迫的前提下。甚至西班牙最高法院在去年、2023年,再次裁定代孕是侵犯人權的行為。政府在討論這樣的制度之時,更應該想到要帶社會甚麼樣的價值,怎麼定位女性、孩子、生育與人的價值,這是重要且影響深遠的層次,也是執政者應該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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