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給付學名藥 『藥』給民眾好品質
2006/8/17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督保盟)繼上週針對健保提出開源處方後,今日再度召開記者會提出節流措施,亦即合理給付學名藥與確保學名藥品質,以善用健保資源,並且提高民眾用藥品質。
「藥價黑洞」的問題一直是民眾質疑健保資源浪費的主要項目之一,而健保局今年也透過調降藥價來回應民眾的質疑。然而,督保盟表示:根據2003年的健保藥品資料分析,當年藥品支出約計945億元,其中逾專利期學名藥給付約佔當年度之36%,總計約花費335.76億元,然我國在給付逾專利期學名藥品價格遠高於先進國家,使得不合理藥價差的情形更加惡化。舉例而言,同一藥品,以紐、澳、加、日或歐盟等國給付給學名藥均在原開發廠價格之4成左右,美國甚至在多元保險人的制度下,部分僅給付到1至2成,而台灣給付之價格竟高達9成,使得成本與售價之間利差過大,惡化藥價差。督保盟建議應當至少降低學名藥之給付至原廠給付之4-6成之間,以2003年為例,至少可為健保一年省下84億至167.88億之支出,若以2006年藥費1120億元計算,則至少省下99.5億至199億元之支出。
另督保盟同時提出,現行除了學名藥給付較其他國家高之外,另有品質的疑慮。以美國而言,學名藥之品質一律需符合BA/BE之要求,以確定藥效與原廠百分之百相同,且提出申請給付或上市均需附上相關資料及樣品供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審查,並且同時建立查廠及抽驗制度,以避免廠商在送檢與上市時有品質上的差異。然台灣兩者皆無,直接衝擊台灣民眾的用藥安全,造成民眾『藥吃得飽吃不好』,或是吃藥天數拉長,甚而吃上五、六種藥品之情形,除了加重民眾身體代謝負荷,更嚴重危害民眾身體健康。因此,督保盟呼籲衛生署應配合提高逾專利期藥品之品質,建立抽查驗制度,要求學名藥需符合BA/BE之要求,健保局始得給付;將來對於新藥之給付價格,應比照澳洲或韓國同時考量藥物經濟學,以提高藥品支付效益,及民眾用藥品質。
督保盟認為,當給付價格趨於合理,價差惡化現象會趨緩,而學名藥之品質提升之後,不僅民眾用藥安全受到保障,醫師使用學名藥之信心增加,佔率亦隨即提升,對民眾、保險財務及國內廠商之發展均有正面效益。督保盟在此呼籲:政府應儘速調整學名藥的給付方式,以確保民眾的健康及健保永續發展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