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推動聯盟
由身障、老人、婦女、勞工、泛紫等團體及學者成立的「國民年金推動聯 盟」今天召開記者會呼籲行政院以及朝野各政黨,捐棄政黨成見,創造全 民福祉,參酌現行社會及政策條件,儘速完成國民年金制度研議,並於今 年完成立法工作。
聯盟提出整合相關生活補助及津貼,建構第一層基礎保證年金,以及第二 層的社會保險年金,強制勞工配偶強制加入勞工保險的立法構想。並將儘 最大努力與誠意,建構一個協商平台,請行政院相關部會,就政府財務負 擔、政策可行性進行評估,並於政策形成過程邀請朝野各黨派關心此議題 之立法委員共襄盛舉,化異求同。
行政院從民國八十二年起,經過十年規劃,爭議不曾停歇。立法院第五會 期,有三個國民年金版本,都是以目前職業別為分類的各項社會保險所未 涵蓋的一群人為對象,共有384萬人(其中包括八成之家庭主婦230萬人、 農民110萬人、學生約4萬人、雇主19萬人及其他)。看看各版本國民年金 制度所要涵蓋的人口,加入者僅佔25歲以上人口的四分之一。應該叫做「 弱勢國民保險制度」或「無工作無收入國民保險制度」比較貼切。
借鏡於全民健康保險實施以來,讓傷病不再是人生最大風險,未繳保費將 有自負看病的立即性懲罰,如此這般都尚有23萬國民未繳交全民健保費用 ,更遑論保費比健保費率高的國民年金。尤有甚者,必須繳40年才能領取 全額年金,政府是不是太高估年金給付對一般國民的誘因?
「國民年金推動聯盟」聯盟認為制度號稱「國民年金」,就應該有以下四 個思考原則,包括:基本生活保障、基礎國民年金、社會福利原則、普及性原則。
一、國民年金新思維:
基礎年金(津貼)附加社會保險年金
1.以全民為基礎的年金制度,將參加勞保、農民健康保險及未有任何保險 制度涵蓋的老年及未能就業之身心障礙國民,全部納入基礎年金領取範圍。
2.由於目前軍、公、教退休人員的所得替代明顯高於一般平均水準,因此 建議不納入基礎年金請領範圍。
3.基礎年金的領取亦可排除高所得者。
4.基礎年金將針對無保險年金給付者或保險年金給付低於某額度者扮演保 證給付的角色。
二、與其他經濟安全體系的整合建議:
1.由於年金給付並非生活補助或社會救助性質,建議將國民年金給付列為 個人所得。所得(目前係以家戶為單位)合計仍低於貧窮線者繼續給予社會救助。
2.目前國內有一個介於津貼與社會救助之間的所謂「中低收入」的老人與 身心障礙生活補助制度,援引自老人福利法及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符合領 取資格的人,一方面以身分別為考量,一方面須符合某種程度的家庭資產 調查(但是高於貧窮線),不過卻是以個人為給付對象。建議將來年金開 辦前,應先考慮讓低於貧窮線者回歸社會救助體系,其餘部分由國民年金 支持,避免產生制度上的混淆。前提是,新制度的給付水準與資格不得低於舊制度。
3.將老人、原住民、老農等津貼納入國民年金支付體系,不再另行開辦與編列財源。
三、可行性評估:
1.人民接受度:目前領有各項津貼、補助之老人約為全體老年國民百分之 72。且民國九十一年敬老福利暫行津貼的開辦,已經讓國人逐漸習慣基礎 年金,是一種不必繳費即可獲得的一種社會福利。
2.在開辦財源方面:整合各項補助及津貼的累加就已經高達986億。 在不 加稅的前提下就已經有986億財源可供重新調配。 更何況我國尚有公益彩 券發行條例法定的盈餘撥補(每年約100億);軍、公、教優存利息補貼 (每年約600億), 以及稅基流失導致的稅制改革加稅空間。這些經費勢 足以因應國民年金制度的開辦。
3.如以政府公務預算之收取為國民年金財源,符合隨收隨付制、代間責任 連帶及所得重新分配等理念。且可以整合目前相關法規授權各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所發放的津貼或補助,以避免產生「中央請客、地方買單」或「符 合中央規定、跨不過地方門檻」的諸多弊病。
為何民間必須提出一個和現有三個版本不同的國民年金架構,道理很簡單 ,因為政策條件已經不同(九十一年以前並未有老人福利暫行津貼);其 次,經濟安全相關預算已經到了必須檢討整合的階段;第三,人民對國民 年金制度的期待。
立院跨屆不連續,版本重新退回行政院,是官方與民間、在朝與在野,再 一次就政策可行性、財政長短期負擔、人民接受度等因素,進行政策溝通 的機會。聯盟普遍對此契機有高度的期待,希望行政部門、朝野政黨和聯 盟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