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不算重大破綻? 耄耋老婦離婚艱辛」
台灣女人連線 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
聯合記者會新聞稿
分居不算重大破綻? 耄耋老婦離婚艱辛
近日台灣女人連線接獲民眾離婚案件陳情,當事人余女士表示,民國100年她向法院訴請離婚,一審桃園地院以「無法達成實質夫妻生活之目的」判決准予離婚,未料她的丈夫再上訴至高等法院,原離婚判決遭以「婚姻無重大破綻致無法繼續維持」為由駁回廢棄。高院法官無視余女士與丈夫已分居逾20年的事實,以及她年屆90高齡寧冒著離婚的汙名仍要離婚的意志,顯見審判缺乏性別意識及生活常理的認知。同時,我國裁判離婚要件嚴格,即使不堪同居時也難離婚,僅能暫以分居處理,而分居後想要離婚,卻要有「不堪同居」的重大破綻證明,實屬荒謬!
分居中聚會 婚姻無破綻?
根據高院判決書,法官駁回一審離婚判決的主要理由是「兩造分居後仍會出遊或聚會,其間雖曾發生不愉快事件,但都屬偶發,兩造婚姻並未發生重大破綻致婚姻無法維持」。台灣女人連線黃淑英理事長表示,事實上參加這些數得出來的聚會是因為一個弱勢的妻子習慣性服從丈夫的要求或難拒子女的邀約,僅是維持表面的關係,不表示雙方仍有感情!同時,短暫的見面出遊雙方都已產生摩擦,更遑論是一起生活!法官怎能以20多年來總數幾十天相聚的「和諧假象」抹煞8千多天分居的「失和事實」!難道法官認為夫妻一定非得鬧到反目成仇,連朋友都做不成才能離婚嗎?還是,要這些女人再回到丈夫身邊,拿到數張驗傷單,才算婚姻有重大破綻?
除冠夫姓背後不可承受之重
余女士因為先生霸道專制、歧視、外遇、及肢體、語言、精神的家暴,使她長期飽受身心傷害,在婚後與分居後多次向丈夫提出離婚遭拒。分居後也因贏面不大,曾被律師勸退離婚訴訟的提起,因此只好先以取消冠夫姓來表明自己欲斷絕關係的意志。余女士早已決定不願再回到丈夫身邊繼續面對相同難堪、痛苦的處境,但高院法官未思考一個女人除冠夫姓的背後的理由及意義,反以余女士丈夫未提出反對,認為是丈夫尊重妻子的表現。將一個明顯可證明婚姻已生破綻的具體事由做顛倒扭曲的解讀,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為何九十歲老婦仍堅持要離婚!
黃淑英理事長表示,對二〇年代的女人而言,離婚是件充滿汙名、難以見人的事,提出離婚是個非常困難且亟需勇氣的決定。但那個時代的女性,到了90歲的高齡且與丈夫已分居20多年了,她仍堅持要離婚,足見她已完全無法忍受「婚姻關係」的存在。她就是生死都不想和先生有任何瓜葛,更重要的是,就是在這麼晚的晚年也要爭取做一個獨立、有尊嚴的女性!
修改離婚法規減少法官見解差異
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李兆環常務理事表示,我國民法親屬編雖曾因裁判離婚要件過於嚴格,增訂第1052條第2項概括離婚事由,但仍採有責主義,難反應社會的變遷及需求;同時,法官在引用上常趨於保守,使得感情破裂的夫妻只能繼續維持有名無實的家庭或不得已選擇分居。分居後的夫妻因生活上鮮少往來,更加深請求離婚之一方提出婚姻破綻事由之困難,造成分居後要離婚變得是難上加難!
此外,地方法院因設有專門的家事法庭,法官的專業訓練讓他們較會做出符合生活常理及性別觀點的判決結果,然而若案件再上訴至高等法院,雖其亦設有家事法庭,卻未明確落實專庭之實質內涵,若法官的性別及專業素養不足,將導致「非專業駁回專業」的窘境,損害受害者的權益。李兆環常務理事表示,處理家事事件與財產糾紛是不同的,因此我們需要由專業法庭與受過專業訓練的法官來承辦這類的離婚案件,以避免與余女士相似的情形一再發生。
有鑑於此,我們呼籲:
1. 高等法院應落實設置家事專庭之實質內涵。
2. 速修離婚法規,將分居納入裁判離婚之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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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中天電視台物化女性、要求NCC出面回應
譴責中天電視台物化女性、要求NCC出面回應
中天電視台新聞台於103年4月4日晚間9點播送之新聞龍捲風節目,媒體人彭華幹與主持人戴立綱以物化女性身體之言論消費並污辱參與學運之女性。婦女團們聯合聲明如下:
一、嚴厲譴責中天電視台新聞龍捲風物化女性之言論
針對媒體人彭華幹與主持人戴立綱於中天電視台新聞龍捲風,就日前反服貿之女性參與者,以「超殺、領口開超低…等」情色化,充斥言語性騷擾之言詞,公開品評其身材、衣著,抹滅貶抑女性參與社會運動之自主性與主體性,是明顯的歧視女性言語暴力,婦女團體嚴厲譴責該名媒體人及中天電視台!
二、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懲處中天電視台
中天新聞龍捲風過度操弄言論自由,主持人與來賓的言論充斥著腥羶色,如此言論已嚴重物化及消費女性,完全抹煞女性站出來為社會發聲之能動性與主體性,在推動媒體的言論自由的同時,卻讓性別平等走倒退之嫌。我們認為,中天電視台已失去媒體自知,枉為第四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既身為主管機關應立即出面回應並糾正此種偏頗言論,並對中天新聞台予以重懲。再者,對於中天作為第四權-媒體,卻一再的失職與失能,我們嚴正要求NCC應審慎檢視中天之合適性,並嚴格審視其換照事宜。
三、監督媒體-應落實性別主流化並維護公民的權益
民國101年我國已通過施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施行法」,要求各級政府機關致力消除性別歧視及落實性別主流化。對於民眾唾手可得的資訊-電視媒體來說,更應樹立起典範,然今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卻任由中天電視台新聞龍捲風發表一連串完全違反CEDAW精神的言論,此翻言論恐加深社會的性別刻板印象、致使性別平等走倒退之路,我們強烈呼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盡到監督、引導的職責,而非以物化、消費等手段提昇收視率,以落實性別主流化。
我們認為,女性要著何種服飾參與學運,仍為女性身體自主權,中天電視台主持人戴立綱與媒體人彭華幹公開在節目討論參與學運女性的身材及穿著,已嚴重侵害了該為女性的身體自主權,也違背媒體人應有的倫理規範,中天電視台應予撤換;另外對於中天電視身為第四權,竟然放任節目主持人及來賓以不當的言論、不雅的指述貶抑參與學運的女性,對當事者造成傷害,引發閱聽大眾抗議,已違反新聞製播倫理,我們也呼籲企業主應停止對不良的中天電視台購買廣告;而一般大眾應拒看中天,拒買中天電視台所刋登的產品。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針對所作之回應:「目前以進入行政程序、正在蒐集各方面的回應與訊息,將於10天內召開臨時委員會進行討論」。與會婦女團體呼籲NCC應盡快針對此事件做出裁決與懲處,而非一再延宕、縱容失能/失職之第四權繼續橫行。
出席名單:
簡舒培(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常務理事)
徐佳韻(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
紀惠容(勵馨基金會執行長)
林秀怡(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
康淑華(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執行長)
葉大華(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
黃芳粉(台北市台灣婦女會)
林秋華(台北水噹噹姊妹聯盟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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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週年募款感恩茶會」勸募活動所得使用公告
本會「十週年募款感恩茶會」勸募經費運用中2012年「女性健康衛教短片28,090元」、「專案人事費348,562元」及2013年「專案人事費53,501元」原擬向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及其他單位申請經費補助,但因未能順利獲得補助,本會在經費短絀情形下,依公益勸募許可辦法第8條規定,召開第八屆第一次理事會通過使用「十週年募款感恩茶會」勸募經費支付前述三項。若捐贈人對此經費運用有異議,得於一○三年四月一日至五月九日期間提出,本會將返還其捐贈之財物。
註:「女性健康衛教短片」之拍攝目的為宣導本會關心之婦女健康議題,完成後擬於台灣女人健康網及性別研習營中播放,因此此短片非獨立於台灣女人健康網與性別研習營之外的個別專案計畫。
*「十週年募款感恩茶會」募款活動所得及收支報告請見http://twl.ngo.org.tw/donate2.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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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強震 老舊核電堪憂—馬政府踐踏除役承諾 延役僅為...
【北部強震 老舊核電堪憂—馬政府踐踏除役承諾
延役僅為核工利益】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抗議行動
週三(2/12)凌晨,北台灣一陣天搖地動嚇壞了所有人,許多地質專家都提醒必須正視這起不尋常強震和台灣先天的地質風險。然而,經濟部卻始終刻意忽視這些風險警訊。
2011年福島核災發生後,馬政府發佈能源政策,指出「既有核電廠不延役,並依規定展開核電廠除役計劃」,公開承諾核一到三廠不會延役。然2014年初伊始,經濟部就不斷放出風聲表示「若核四無法順利運轉,將面臨缺電危機,不排除核一到核三延役可能」!這種將核四運轉與老舊電廠除役掛勾的說法,凸顯官方企圖混淆視聽、違背政治承諾,更無視運轉中老舊核電均已位處活動斷層的高風險地帶與人口稠密地區,並進入易發生事故的老化期,延役絕對是禍非福,將台灣置於極高核災風險之下!
老舊核電準時除役應是既定政策
2011年11月3日,行政院公佈新能源政策,承諾核一二三廠不延役。但令人憤怒的是,經濟部從去年(2013)底就不斷曖昧鋪陳延役訊息,表示延役評估「一直以來都在做」,台電也承認核一延役計畫書雖因福島核災曾暫停審查,但已請原能會重新恢復審查。此般作為等於宣告核一二三四「全部都要」,馬政府自打嘴巴、推翻既定除役政策。
台灣老舊電廠,走在核安鋼索上
老舊核電廠的安全問題,是核工界不能、也不願說的秘密。美國憂思科學家聯盟(Union
of Concerned Scientists)以浴缸曲線(Bathtub
Curve)描述核電廠的年齡風險趨勢:核電廠在最開始運轉時歷經磨合期,發生意外的風險最高;在運轉一段時間後開始穩定,風險漸低;然而在機組老化時期,核電廠進入耗損階段,反應爐內的結構因此產生磨損和故障,老化階段的風險又回升到最高值。
簡言之,核電廠在剛開始運轉及最後的老化階段,面臨的安全風險是最高的,在這兩階段中,意想不到的安全問題將層出不窮。例如車諾比、三哩島事故便是發生在電廠剛運轉時期,而福島核災則在電廠老化階段出事,恰恰正坐落在浴缸曲線中的風險最高峰。核一廠從民國67年運轉至今,已邁入第36個年頭,正位處的機組老化期,也遠遠高過全球核電廠28歲的平均年齡。事實上,這兩年老舊電廠的跳機和事故頻率遠超過以往(見後方附表),政府和此一推論,因此,讓老舊核電廠延役,絕對是讓國人面對最高核災風險的錯誤決定。
老舊電廠都臨近斷層帶,安全堪慮
根據台大地質科學研究所教授陳文山的研究,台灣三座運轉中電廠均位在斷層帶附近,全部不符合國際上電廠需與活斷層至少
8公里的規定,其中核二廠在山腳斷層孕震帶上方,若發生規模7的地震,所產生威力將遠超過核二廠的0.4G最大防震能力;而核三廠正下方有2個孕震帶,斷層帶甚至通過大門,反應爐離斷層帶僅800公尺到1公里,若發生強烈地震,後果將不堪設想!
然而,科學界發現山腳斷層的實際長度遠超過過去的調查認知,也就是地震強度的威脅將遠超過過去認知,但最高核安管制機關原能會面對此一核安警訊,卻放任台電不斷拖遲提交緊鄰核一二廠山腳斷層的地質調查報告,屢屢延宕核電廠耐震係數改善措施,除了『拍桌斥責台電荒唐』以外,便無積極作為,我們還能怎麼期待原能會為國人把持最高核安標準,相信核安無虞?
事實上,我們更想質問經濟部,台電連新的斷層調查報告都提不出,究竟要如何評估核一、二的延役計劃呢?
廢核不缺電,延役是為了核工業利益
國際能源與核電政策專家麥可施耐德(Mycle
Schneider)2012年來台時分析:福島核災後,國際上對核電廠的安全問題有更嚴格的檢驗標準,使得新興核電廠計畫在建造時間及金錢上都需付出鉅額成本,因此全球的核工業為了維持行業的持續生存,只剩下一種生存策略:讓既有老舊核電廠延役,延多久是多久,以延續核工業鏈的利益。
在核一二三不延役的既定政策下,台電從未放棄延役大夢因此不難理解:核電廠延役,既可推遲除役工作的燙手山芋,又可延續核工業的產業利益,鞏固核工幫在台電的權力,甚至為無法在六月落幕的核四安檢大戲尋求備案,一舉數得,好個算計!
政府應檢討電力規劃降低用電需求不應以延役搪塞
馬政府既已宣布核一二三不延役,作為能源政策的基調,幕僚單位實應積極投入相關政策制定及配套措施,重新檢討電力成長規劃,依據能源政策中「積極降低電力需求」的目標,拿出電力管理的政策工具出來,而不是如現充耳不聞政府內外對電力需求重新檢討的龐大聲浪,反而動輒恐嚇民眾缺電風險,藉此偷渡自身核工電業利益,實在是為政府的失職卸責。
出席團體: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廢核行腳團、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媽媽監督核電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女人連線、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人本教育基金會、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綠色消費者基金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捍衛苗栗青年聯盟、不要核四五六運動、台灣教授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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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堵日交!揭穿日本政府假面具嗆還慰安婦公道!」...
百人堵日交!揭穿日本政府假面具嗆還慰安婦公道!
記者會
針對日本政府至今不願承認二戰期間曾強徵慰安婦的暴行,且更縱容大阪府知事橋下徹等極右派政客,發表如「慰安婦制度為戰時必要措施」等扭曲史實、貶損慰安婦及全體女性尊嚴的荒謬言論,台灣女人連線參與婦女救援基金會於今(14)天「國際慰安婦紀念日」在日本交流協會前舉辦的「百人堵日交!揭穿日本政府假面具
嗆還慰安婦公道!」記者會,以最強烈的抗議嗆聲揭穿日本的假面具,並要求日本政府對慰安婦事件正式道歉,還給慰安婦阿嬤們一個公道!
與會團體及民意代表共同提出三大訴求如下:
一、要求日本首相代表其政府,經日本國會正式批准,給予慰安婦受害者公開、真誠且明確的道歉,並提出正式賠償;
二、要求日本政府承認二次大戰期間強徵婦女充當慰安婦之史實,並且不得反覆其立場;
三、要求日本政府立法禁止所有扭曲慰安婦史實之公開言論。
台灣女人連線黃淑英理事長也於記者會中表示,日本政府過去對慰安婦的虐待與欺騙,絕對不是一種暫時的必要措施,而是戰時的犯罪行為,且對於女性的性剝削與歧視,不能拿任何理由當作合理化的藉口,戰爭更不可以。每一年我們來到這裡,看到的都是傲慢的日本政府,台灣慰安婦現在只剩下6位,許多沒有得到應有的公道與正義已離開人世,但是不公道與不正義不會跟著他們的長眠而一起埋葬,我們都是阿媽的女兒、孫女,只要我們活著一天,我們就會繼續抗爭、爭取,直到日本承認過錯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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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個迴避、十個膨風」記者會
「五個迴避、十個膨風」
記者會新聞稿
6月21日馬政府與中國簽訂〈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開放從食衣住行到生老病死的64大項產業讓中資來台經營,面對各界反黑箱服貿的抗議聲浪,馬總統和江院長近日展開地方開講,印製精美文宣表示服貿協議「五個沒有」和「十個壯大」,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民主陣線)於7月29日邀請學者陳吉仲(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教授)、文化界導演李志薔(《候鳥來的季節》導演)、青年學生代表林郁璇(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一同站出來,於立法院前以街頭劇場踢爆馬政府的惡劣謊言!並舉行記者會說明如下:
一、五個迴避:
台灣勞工陣線孫友聯秘書長指出,馬政府的五個沒有,其實是避重就輕,迴避重要開放項目對台灣的衝擊:
1.
馬政府說沒有開放「大陸勞工」,但馬政府沒有告訴人民隨著中資來台的董事、監察人(大陸地區經貿專業人士庚類)、經理、主管、技術人員(大陸地區經貿專業人士辛類),都可能取代台灣勞工的工作。馬政府更沒有告訴人民這些中國籍人士並不適用就業服務法聘僱外國白領最低薪資四萬七千元的限制,無法確保來台者均為高階職務,不影響基層工作權。
2.
馬政府說沒有開放投資移民,但馬政府沒有告訴人民,移民署副署長25日在立法院公聽會表示:只要中資投資的那二十萬元美金不撤資,公司不解散,兩個中國籍董事(加上其配偶及子女),可以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一輩子住在台灣,除了投票權以外,享有一般居民的權利。
3.
馬政府說沒有開放計程車業、小黃不會變成小紅,但馬政府沒有告訴人民小客車租賃(附駕駛或無駕駛租車行)、貨物運輸(搬家公司、宅急便、小貨車、大卡車、聯結車、油罐車)、快遞、倉儲,都在開放項目,陸上運輸業與司機將大受影響
4.
馬政府說沒有開放中藥材零售,但馬政府沒有告訴人民全國所有的零售業,除了藥局以外,全部開放中資經營,全國所有批發業,除了政府與農會經營的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外,全部開放中資經營,此部分的總從業人口高達近兩百萬人。
5.
馬政府說沒有開放出版業,但馬政府沒有告訴人民書報雜誌的印刷、排版、批發、零售全部開放中資經營。
二、十個膨風:
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陳吉仲教授指出:
1.
過去執政者為了配合重大經濟政策,委託研究單位提出評估報告常誇大不實,三年前的ECFA評估就是一例。而這次中經院評估「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會使得GDP增加0.025至0.034%(即9700萬至1.34億美元),而就業人數增加至11,380至11,923人(0.15至0.16%)。這是第一次看到評估效益如此之低,因此可合理懷疑此服貿協議的真正效益是低於成本(即弊多於利)。
2.
由於兩岸語言及文化的近似,中資來台灣投資服務業很可能產生「取代」效果(中資廣東菜vs台資廣東菜),而非「替代」效果(馬政府所舉麥當勞來台灣)。
3.
一般在零售、批發或美髮等服務業,其從業人口教育程度相對較低,這些工作者將較易被取代。模擬分成兩種情境,以國中以下或高中(職)以下各有10%的就業人數被取代,則就批發及零售業,將有34,651人至100,920人可能失業。
4.
受影響產業的勞動市場被取代將導致勞動市場工資水準下降下,假設只針對批發、零售、住宿及餐飲的服務產業有10%的就業人數被取代,模擬結果會讓就業人口減少4.4%
,
GDP會減少2.42%。此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總體經濟影響是弊多於利
。
5.
所謂「十個壯大」告訴我們受益者是少數的企業家,受害者卻是大多數的服務就業人口,千人得利v.s百萬人受損的影響,「十個狀大」對國內經濟無正面影響,它並無法增加國內的就業人數、增加國內的工資水準、經濟成長(真實的GDP)無法被全民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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