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要平權、女廁要增建!」記者會

灣女人連線、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吳宜臻立委辦公室

聯合記者會

性別要平權、女廁要增建!」--已經憋了20年 不要再憋六年了!!

 

台灣女廁不足問題已存在許久,1996年台大女學生發起佔領男廁運動,但一直到2006(10年後),內政部營建署才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將公共空間之女/男廁所比例從2:1,增加為5:115年後(201012)通過建築法97條,要求有關建築規劃、設計、施工、構造、設備之建築技術規則,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並應落實建構兩性平權環境之政策,女/男廁所比例正式入法,為讓既有之公共空間有改善時間,附帶決議要求五年內應全部改善完畢。令人遺憾的是,20年過去了,身為國家機關的台鐵局卻未能遵守建築法之規定及立法院之決議,竟然還要再五年才能全面改善88個車站女廁不足問題。

 

依據台鐵內部所提資料,許多大站如樹林、新竹、彰化、嘉義,或是熱門觀光景點如瑞芳、侯硐等車站的女廁數量仍然不足法定數量。況且,足夠的女廁數量僅是最基本的要求,女廁普遍還需要改善的尚有空間狹小、照明不足、安全堪虞、環境衛生、易遭窺視等問題;公共場所更應普遍建立親子廁所、無障礙廁所,以及性別友善廁所,以供親子、行動不便、同志或跨性別者使用。台灣女廁運動迄今20年過去了,法律對於女性廁所平權雖有初步規定,女性實際生活上仍須處於廁所數量不足的困境,令人遺憾。

 

事實上,僅103年台鐵站務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用,扣除固定費用後,約有23億元作為修理保養費用,而6年改善女廁數量之費用僅為1億元,亦即每年改善女廁之費用僅為2000萬元,台鐵顯有失職之疑

 

台灣女性人口已經在102年超越男性,而台灣女性政經排名更名列亞州第二,但諷刺的是台灣女性迄今卻仍未獲得平等的廁所空間。

 

我們呼籲:包括台鐵在內的公有建築物應盡速在今年底前符合法定女廁比例的規定、主管機關應就私有建築物提出積極改善方案、改善女廁安全及衛生問題、提供性別友善廁所,還給女性平等的廁所空間。

 

綜管行政院所所有性別事宜之行政院性平處應主動調查與控管台鐵未積極執行建築法97條之怠職情事。女人無法再等待另一個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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