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健康相關政策

對〈婚前守貞教育 擬入法〉之新聞回應
對〈婚前守貞教育 擬入法〉之新聞回應
對〈婚前守貞教育 擬入法〉之新聞回應— 回歸真實經驗的性教育、正視台灣女性真實的經驗及需求     昨日報載立委楊麗環、林岱樺主張推動修正「優生保健法」第七條,要求國高中學校每學年至少提供四小時守貞到結婚的性教育課程,並邀請所謂的「美國專家」來台參與「貞潔教育與生命尊嚴研討會」為這項法案背書。這些專家對於禁慾之後所建築的夢幻美好暢所欲言,並處處強調墮胎後遺症,但他們所不敢說的事實是,這項僅教導禁慾不教避孕的性教育政策早在美國本土飽受批評,而「墮胎會引起自殺潮」這樣的老話,也被最新的研究推翻。 根據英國愛滋雜誌Positive Nation 2004年2月的報導,在布希政府推廣下簽署「禁慾誓言」的年輕人,在一年內有60%已經毀約,其餘仍維持誓言的年輕人當中,一半承認有口交,但這些年輕人不認為口交是毀約行為。除了實際效果不彰之外,布希政府的禁慾課程內容宗教成分過重,甚至教導「自慰、觸摸生殖器就會懷孕」的錯誤訊息,更顯其荒謬之處。   此外,許多人以為女性在人工流產之後容易有罹患憂鬱症甚至引起自殺,但在今年十月的一項研究報告顯示這個說法並不正確。這項刊登在線上英國醫藥期刊(British Medical Journal)的研究是由美國學者Nancy Russo 及Sarah Schmiege所作,主要調查在1970-1992年間1,247位14-24歲第一次懷孕、且是意外懷孕的女性與之後憂鬱症的關連。當時的1,247位女性中有768位決定生下來、479位決定作人工流產。在之後幾年陸續與這些女性面談後發現,生下小孩的那一組女性,罹患憂鬱症的比例比當時有做人工流產的女性高。   相較於美國「不是禁慾便是濫交」這種對性如此單一的想像,瑞典的性教育則顯得複雜且務實的多。瑞典的性教育由該國性教育協會推動,他們的性教育課程肯定性所帶來的親密與愉悅,認為性或性取向不只是做愛或性行為、也不是生殖問題,性是「愉悅」與「身份認同」。要充分感受性的愉悅經驗必須有高自尊、對自己的身體、愉悅的感覺有足夠的瞭解;而性同時也是在尋找自己身份與認同時重要的探索。與其他先進國家相較,成功的性教育使得瑞典的青少女懷孕率、人工流產率與未婚生子人數都達到最低,但瑞典人並不以此成就自滿,他們還在持續努力促使該國成為更具性別平等的社會。   經由婦女團體的長期努力,使得台灣相較於其他亞洲國家,是一個對於女性最為友善的社會,當婦女團體還在努力建構一個更為友善的生育與性別環境時,政府卻在性教育與生育政策上打算複製美國的失敗經驗,甚至由於少數立委與宗教團體的運作,讓協助擬定國家政策的優生保健諮詢委員會成員必須被迫聆聽兩個美國所謂守貞教育專家傳教,卻聽不到遠在瑞典的真實多元的成功經驗。台灣是一個宗教自由的國家,我們不像美國有基督教的背景與包袱,一個國家政策的擬定,不應只遂行少數宗教人士所高歌的夢想,而忽略了台灣女性真實的經驗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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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7 二代健保修法
2005/11/17 二代健保修法
為什麼要推動二代健保修法?     全民健保自1995年實施以來,透過全民互助與風險分攤費用的方式,大大提升民眾就醫之可近性與降低就醫負擔,增進民眾健康之權益。然而近來年因收支不平衡使得財務出現問題,雖健保局多次以多元調幅費率、加重部分負擔與抑制醫療費用等方向著手,仍無法根本解決財務問題,故於2001年7月成立二代健保規畫小組,目前修法版本已送至行政院審議討論中,預計年底前送入立法院。   二代健保修法的主要內容為何?         l、保費收取標準改以家戶所得制:取消原來以職業別分類,改為依照各家戶所得高低計算,使保費收取更符合公平原則。過去以職業別方式分類,無法反應個人真正所得現況,可能會產生有同樣所得卻繳交不同保險費用的情形。例如有將近六成的人是以固定保費在收取,保費不會受到費率調整而有所變動,因此可能產生失業者應繳之保費較有收入者高之情形。        2、兩會合一:將負責審議收入(費用協定委員會)與支出(監理委員會)之委員會合併為全民健保委員會,負責審議保險給付範圍、金額與費率等事宜,以建立財務收支連動機制,使財務收支得以平衡。        3、擴大被保險人(付費者)參與:如被保險人得以參與保險支付項目與標準之訂定;參與醫療品質項目之訂定;此外,全民健保委員會審議重要事項,認為有擴大參與必要時,也將會辦理相關公聽會。        督保盟對於二代健保修法的想法與期待     督保盟認為本次修法,還是著重在財務平衡與考量上,但對於如何增進、確保醫療品質與加強醫療資訊透明化上卻鮮少著墨,故我們認為應於法條第一條明文宣示,健保應以公平性、普及性、可及性、可負擔性及完整性為原則。     再者,督保盟支持保費收取以家戶所得為標準以增進財源之公平性,但是在財務平衡之考量上,不能只增加民眾負擔與責任,而忽略醫事機構相關責任,應加強減少醫療浪費、提升醫療品質與財務資訊透明化等事宜,故建議於法條中明文規定「超過一定數額及醫院層級以上者,並經會計師簽證後,應提報其財務報告,健保局也應定期公布財務給付報告,使民眾瞭解保費支出情形。」     此外,過去民眾於健保法政策制定上較少有發聲的機會,因此督保盟相當重視修法是否能保障民眾之基本權利,特別是對於弱勢者的保障,所以有以下的建議:        1、應於母法中明文規定IC卡應放置項目、保密原則及相關罰則,以確保民眾隱私權。        2、反對急診加重部分負擔。因為急診有其必要性,加重部分負擔可能會影響民眾的就醫權益。        3、反對平均每人每年門診次數超過十二次應採自負額制度。一來這可能會影響慢性病患者的就醫權利,再者,病人就醫次數偏高的問題,與健保制度的設計及醫療行為中專業不對等有關,病人很難自己決定是否需要看醫生與看診次數,因此醫事機構應負起較多的責任。   最後修改日期:2005 / 11/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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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修法
二代健保修法
為什麼要推動二代健保修法?   全民健保自1995年實施以來,透過全民互助與風險分攤費用的方式,大大提升民眾就醫之可近性與降低就醫負擔,增進民眾健康之權益。然而近來年因收支不平衡使得財務出現問題,雖健保局多次以多元調幅費率、加重部分負擔與抑制醫療費用等方向著手,仍無法根本解決財務問題,故於2001年7月成立二代健保規畫小組,目前修法版本已送至行政院審議討論中,預計年底前送入立法院。 二代健保修法的主要內容為何? l、保費收取標準改以家戶所得制:取消原來以職業別分類,改為依照各家戶所得高低計算,使保費收取更符合公平原則。過去以職業別方式分類,無法反應個人真正所得現況,可能會產生有同樣所得卻繳交不同保險費用的情形。例如有將近六成的人是以固定保費在收取,保費不會受到費率調整而有所變動,因此可能產生失業者應繳之保費較有收入者高之情形。 2、兩會合一:將負責審議收入(費用協定委員會)與支出(監理委員會)之委員會合併為全民健保委員會,負責審議保險給付範圍、金額與費率等事宜,以建立財務收支連動機制,使財務收支得以平衡。 3、擴大被保險人(付費者)參與:如被保險人得以參與保險支付項目與標準之訂定;參與醫療品質項目之訂定;此外,全民健保委員會審議重要事項,認為有擴大參與必要時,也將會辦理相關公聽會。 督保盟對於二代健保修法的想法與期待   督保盟認為本次修法,還是著重在財務平衡與考量上,但對於如何增進、確保醫療品質與加強醫療資訊透明化上卻鮮少著墨,故我們認為應於法條第一條明文宣示,健保應以公平性、普及性、可及性、可負擔性及完整性為原則。   再者,督保盟支持保費收取以家戶所得為標準以增進財源之公平性,但是在財務平衡之考量上,不能只增加民眾負擔與責任,而忽略醫事機構相關責任,應加強減少醫療浪費、提升醫療品質與財務資訊透明化等事宜,故建議於法條中明文規定「超過一定數額及醫院層級以上者,並經會計師簽證後,應提報其財務報告,健保局也應定期公布財務給付報告,使民眾瞭解保費支出情形。」   此外,過去民眾於健保法政策制定上較少有發聲的機會,因此督保盟相當重視修法是否能保障民眾之基本權利,特別是對於弱勢者的保障,所以有以下的建議: 1、應於母法中明文規定IC卡應放置項目、保密原則及相關罰則,以確保民眾隱私權。 2、反對急診加重部分負擔。因為急診有其必要性,加重部分負擔可能會影響民眾的就醫權益。 3、反對平均每人每年門診次數超過十二次應採自負額制度。一來這可能會影響慢性病患者的就醫權利,再者,病人就醫次數偏高的問題,與健保制度的設計及醫療行為中專業不對等有關,病人很難自己決定是否需要看醫生與看診次數,因此醫事機構應負起較多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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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1/02「笨蛋  問題不在醫院個別總額」--針對醫院將實施個別總額之回應
2005/11/02「笨蛋 問題不在醫院個別總額」--針對醫...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新聞稿         今日媒體報導,95年度健保醫院部分將實施個別總額,民間監督鍵保聯盟對此出強烈質疑及批評,並感到錯愕與不解!督保盟提出若衛生署執意實施個別醫院總額,若面臨財務缺口擴大、醫療品質失控及重症病患被當人球等後果衛生署一律必須概括承受,並負政治責任。  督保盟表示,醫院一但實施個別總額,除了滿足醫院的「基本收入及利潤」之外,並且違反了費用協定及總額管控醫療費用及浪費的精神,除再度證實衛生署用盡心機圖利醫院之外,醫療品質不受重視之程度更是遠遠超過於醫院收入。醫療成本及費用若有不足,當然可以討論,並且必須回歸支付制度及基於總額之精神下,豈可為確保個別醫院收入,逕而實施個別醫院總額制度,完全置被保險人之權益不顧。督保盟表示,若個別醫院總額只是為了保障地區醫院之生存,不但未能解決醫療資源分配不均及地區醫院於分級醫療的角色與功能,反而惡化分級醫療原有之困境,反而應該回歸醫療資源配置及基層醫療發展方向的討論上才能解決地區醫院之困境。  督保盟對於衛生署與醫界私下協商費用分配感到失望,衛生署帶頭破壞原有制度面的費用協定機制,並且對此主張認為毫無論述基礎,醫院個別總額之額度如何計算?以哪一年的基礎來計算?成長率如何預估?病人的療護對象如何選擇?卓越計畫實施的後果想必大家已經淡忘,但被保險人之權益與醫療品質一再被醫療費用、點值等論述淹沒,督保盟再次強調,當醫院之經營成本及財務未能公開之前,在醫療品質的保障未能有配套措施之前,堅決反對違背現有總額精神及協商制度之任何形式的妥協與暗盤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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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  問題不在醫院個別總額」--針對醫院將實施個別總額之回應 (2005/11/02)
「笨蛋 問題不在醫院個別總額」--針對醫院將實施個別...
「笨蛋  問題不在醫院個別總額」--針對醫院將實施個別總額之回應   今日媒體報導,95年度健保醫院部分將實施個別總額,民間監督鍵保聯盟對此出強烈質疑及批評,並感到錯愕與不解!督保盟提出若衛生署執意實施個別醫院總額,若面臨財務缺口擴大、醫療品質失控及重症病患被當人球等後果衛生署一律必須概括承受,並負政治責任。 督保盟表示,醫院一但實施個別總額,除了滿足醫院的「基本收入及利潤」之外,並且違反了費用協定及總額管控醫療費用及浪費的精神,除再度證實衛生署用盡心機圖利醫院之外,醫療品質不受重視之程度更是遠遠超過於醫院收入。醫療成本及費用若有不足,當然可以討論,並且必須回歸支付制度及基於總額之精神下,豈可為確保個別醫院收入,逕而實施個別醫院總額制度,完全置被保險人之權益不顧。督保盟表示,若個別醫院總額只是為了保障地區醫院之生存,不但未能解決醫療資源分配不均及地區醫院於分級醫療的角色與功能,反而惡化分級醫療原有之困境,反而應該回歸醫療資源配置及基層醫療發展方向的討論上才能解決地區醫院之困境。 督保盟對於衛生署與醫界私下協商費用分配感到失望,衛生署帶頭破壞原有制度面的費用協定機制,並且對此主張認為毫無論述基礎,醫院個別總額之額度如何計算?以哪一年的基礎來計算?成長率如何預估?病人的療護對象如何選擇?卓越計畫實施的後果想必大家已經淡忘,但被保險人之權益與醫療品質一再被醫療費用、點值等論述淹沒,督保盟再次強調,當醫院之經營成本及財務未能公開之前,在醫療品質的保障未能有配套措施之前,堅決反對違背現有總額精神及協商制度之任何形式的妥協與暗盤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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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0/20 健保局新增未經轉診不必增加部分負擔之措施 為德不卒(新聞稿)
2005/10/20 健保局新增未經轉診不必增加部分負擔之措...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  『健保局新增未經轉診不必增加部分負擔之措施 為德不卒』         健保局昨日公告,自下月一日起,門、急診出院病患一個月內及產婦生產後出院後六周內,首次到各級醫院回診,都不必加重門診部分負擔;B、C肝炎治療計畫及無診所地區的民眾逕赴醫院回診和看病,也視同轉診,不必多付部分負擔;花蓮縣豐濱鄉居民因無基層診所,故逕至署立花蓮醫院豐濱分院就診視同免增部分負擔。至於,督保盟一直提醒健保局注意的的部分特殊疾病患者無法到基層診所就醫的部分(如精障者),健保局以「極少數特殊個案」處理,要求病患檢具個人病史及就醫資料,向所在地的健保分局申請,由健保分局針對實際情形審酌處理,對此督保盟表示健保局此舉為德不卒。          今年七月調漲未經轉診民眾之部分負擔金額時,督保盟便曾對轉診之相關配套不足恐影響民眾權益提出呼籲並且反對把不可歸責於民眾的負擔轉嫁給民眾,其中包含對於出院後回診應以療程為考量、地區未有基層診所或是基層無法診治民眾疾病、藥品在基層醫療取得困難者應免漲部分負擔。督保盟認為健保局本次在實施轉診措施三個月後的檢討,僅僅調整三項措施感到無法理解,民眾的就醫限制早在三個月前督保盟便提出呼籲及提醒,健保局當時未能做全面的考量,已使部分民眾因此被迫多付錢,現在新的配套措施中,竟然未將無法在基層就醫的民眾,例如新陳代謝疾病、血液疾病、特殊眼疾、精神疾病等至少超過12萬的民眾納入,而這只是督保盟限於資訊不足下,所知的在疾病類別上的民眾就醫限制,本於保險人應對被保險人之相關權益有善盡維護及注意之義務,健保局不應以逐步檢討為藉口,繼續忽略被保險人之權益。          現行民眾至醫院就醫至少有五成以上都是經由醫師門診預約完成,民眾為維持醫病關係及維護自身健康,已經降低了就醫選擇的自主性,而在台灣的基層醫療以專科診所為主的情形下,對於無法至基層就醫的病患來說,就醫的選擇性相較來說就更低。健保局卻便宜了事,選擇忽視這樣的訊息,督保盟除了將持續為這些民眾爭取應有的就醫權益外,並鄭重向健保局喊話:別再對民眾權益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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