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與健康

第二十七屆528台灣婦女健康行動會議—幸福更年期 超前部署!
第二十七屆528台灣婦女健康行動會議—幸福更年期 超前...
第二十七屆528台灣婦女健康行動會議 —幸福更年期 超前部署!— 行動宣言 2024.5.28 台灣婦女健康行動網絡長期關心女性健康,推動女性/性別健康相關法案與政策。2024年第二十七屆528台灣婦女健康行動會議以「幸福更年期 超前部署!」為題,關注女性更年期需求,因為更年期是女性生命歷程中重要且複雜的階段,伴隨著賀爾蒙變化、老化及生活形態轉變等身心挑戰,這不只是生理變化的過程,更是重要的人生轉折階段。   一、疏於關注的更年期女性需求 在台灣,因為90年代有荷爾蒙替代療法(HRT)商業利益的操作,更年期被醫療化,成了社會關注的議題。此期間,台灣政府對更年期沒有積極的政策。2002年美國大型研究WHI指出HRT「弊大於利」,衛福部在婦團要求下訂定HRT衛教手冊,此後商業的炒作消失,更年期議題也漸漸被遺忘。   近年來,英美國會議員相繼提出更年期相關法案,期刊發表大量更年期研究。而在台灣,20年來,衛福部更年期預算編列不足,設置作用不大的更年期諮詢專線、有限地辦理更年期成長營及醫事人員教育訓練等,並沒有更多、更及時更新的作為。而此行動會議會前的直播及座談在在顯示台灣女性對瞭解更年期與新資訊的渴望,衛福部應該要瞭解社會變遷下更年期女性的需求並制訂對應的政策。   二、身體健康的維護 更年期健康的改善及促進主要在更年期現象(如潮紅、失眠等)、心血管疾病、骨質疏鬆、尿失禁等,對此期間肌肉流失及骨骼的問題較少著墨。事實上,肌肉骨骼的健康關係著中老年人的活動及行動的自由,是健康老化的基礎。然而,大多數的人並不瞭解。   從行動會議會前的座談會中,參與者瞭解其重要性,表達對肌力訓練學習的熱切;而講師有不同的強調面向,包括人體結構、骨鬆預防、日常姿勢與核心肌群的訓練等,突顯了肌力訓練的範圍寬廣,需要有整合性的內容。政府應提供更年期女性肌力訓練基礎指引,完整涵蓋更年期女性健康需求。   三、重新調整未來生命的經營 從台灣女性平均餘命來看,女人更年期後的存活時間可能長達30年。這對於無論有無婚育的女性來說,都是卸下社會對女性「生子育女」的期待,走向新的人生階段。如何面對及因應空巢、不再被需要、孤獨、生死、人際關係的改變以及如何規劃以自己為中心的生活、人生清單等都是新的課題。   政府應制訂政策,促進女性之間的經驗分享以及與社會的對話,以做出適合自己未來的生命規劃。   四、超前部署─賦能女性EMPOWER 最新研究指出更年期管理應以「賦能」的方式。「賦能模式」強調讓女性獲得知識、建立信心和擁有自我決定的能力,以對健康照護和生活方式做出適當的選擇及規劃。政府應提供中立客觀、正確、容易理解的更年期相關資訊,並營造友善的社會及職場環境,促進更年期女性賦能模式的建立,讓女性更理性、更正向地面對更年期階段的變化與挑戰。   超前部署不應只始於更年期,有些健康問題如能在年輕時就有認知及採取行動,就可以阻止或減緩不可逆的發展,如:年輕時存骨本防老來骨質疏鬆;產後骨盆底肌群的訓練防尿失禁;以及懷孕生產不良事件增加心血管疾病風險的追蹤等。因此,政府政策宣導應更超前擴及年輕族群。   五、正面看待更年期 更年期是提醒女性身體、生命歷程轉變的生理信號。然而,它被疾病化、污名為喪失生育力、年老貌醜,使女性失去自信。現在,社會應翻轉對更年期的看法,我們應重新審視女性的價值及定位,肯定更年期婦女在有酬和無酬勞動力中的技能及付出。更重要的是,她們長年累積的經驗及智慧對於下一代是無可取代的傳承。   綜上所述,為了讓女性更年期更幸福更健康,我們提出以下訴求:   一、衛生福利部應對本土中高齡女性健康研究投注更多資源,包括大型的更年期現況調查,以瞭解台灣中高齡女性的健康現況及需求。 二、建請政府研擬以「女性賦能」為基礎的更年期超前部署政策,以利「認知行為治療(CBT)」及「共同決策(SDM)」的推動。超前部署並應提前至年輕世代。 三、建請衛生福利部提出更年期肌力訓練方案,包含訓練內容及相關的補助及措施。 四、建請衛生福利部研擬提供40-45歲女性骨鬆高風險族群骨質密度檢測補助,以防到老年發生骨折才就診,延誤及早介入改善的時機。 五、政府應提倡正面看待更年期,去除更年期的污名及過度醫療,正向引導社會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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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前線】代理孕母合法!?衛福部你在急什麼?
【議題前線】代理孕母合法!?衛福部你在急什麼?
文: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 黃淑英2024.05.15 國民健康署(國健署)在13日預告「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除了鬆綁人工生殖技術適用者,也納入「代理孕母」。國健署此舉令人震驚且不解。   首先,預告「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違反了政治常規。一個負責任的看守內閣在新舊政權即將交接時,不會也不應去推動一個重大或有爭議的政策或法令。這是基於對新政府的尊重,因為新政府的國家治理理念及立場和舊政府不一定一致。   然而,再7天就是新政府上任,國健署卻在此刻急急忙忙推出20幾年來無法形成共識的代理孕母制度,這是因為有「業績」壓力?還是將新政府一軍,趕鴨子上架?真是令人難以理解。   其次,將代理孕母納入此次「人工生殖法修法」是罔顧社會對「脫鉤」的要求。在此次的修法有兩種討論,一為此次修法先處理人工生殖技術的適用對象,之後再討論代孕的問題;二為代孕納入修法。   代孕涉及委託者、代孕母及代孕子女的權益以及親子關係的建立,更影響人的價值、社會倫理,且與現行的法律多有扞格。議題的複雜性加上這20年來社會有諸多變遷,我們需要更多時間來討論、對話及研議,以形成是否要有代孕的共識。而擴大人工生殖技術適用對象對少子女化有正面的影響,且幾無爭議。若將兩個議題綁在一起,將延誤修法。因此,近30個婦女、勞工及社福等社團於年初連署召開記者會,要求將這兩者脫鉤,修法優先處理「人工生殖技術的適用對象」。在衛福部及立法院的公聽會中大多數發言也是支持脫鈎處理。   在這樣的情況下,國健署至少應同時提出兩種草案版本—不納入或納入代孕—來回應社會。然而我們的國健署卻僅提出納入代孕的草案,完全無視社會對脫鉤處理的呼籲,豪不避諱地彰顯了行政的官僚與傲慢。   最後,代理孕母在國際間也一直是具高度爭議的議題。台灣要不要建立這樣的制度,必須是社會有充分理解,形成共識。一個負責的政府,應該提出「代理孕母」整體的評估報告,說明對當事者權益、性別、人權及社會倫理的影響,分析利弊,讓社會有充分的瞭解,再由立法機制做出最後的抉擇。   但是,近幾年來,國健署除了找學者專家閉門討論,開了兩次有預設立場的公聽會外,沒有提出任何相關的實證研究及政策評估報告,也不見和社會充分對話及溝通,然後就有了這樣的草案內容,真是不負責任!!   我們呼籲國健署回應民意提出沒有代理孕母章節的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讓有需要的女性都能早日使用人工生殖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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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前線】十大違規食藥廣告公布!長輩保健睜大眼!
【議題前線】十大違規食藥廣告公布!長輩保健睜大眼!
上週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布了112年度十大違規食藥廣告,其中名單多為老年相關保健品,而違規內容大多為誇大療效或為一般商品卻涉及醫療效能,違規產品中最高累計裁處高達1,978萬元。   其中,「A.H.A關捷挺固立」、「PPLs超視王」、「日和安利命EX金強效錠」、「視樂明全方位清晰膠囊」都是常見於電視廣告,且為老年人常用於日常保健之商品。   台灣女人連線在此提醒大家勿輕信過於誇大效果之不實廣告,並協助家中長輩檢視其日常保健品,勿衝動購買,以免花錢受騙。如欲查詢違規廣告產品,請參考食藥署「違規食品、藥物、化粧品廣告民眾查詢系統」及「食藥膨風廣告專區」。   食藥署新聞稿:https://www.mohw.gov.tw/cp-6652-782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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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理事長林綠紅出席立法院「人工生殖法條文修正草案」公聽會
【會議】理事長林綠紅出席立法院「人工生殖法條文修正...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林綠紅今(4/3)出席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舉辦之「人工生殖法條文修正草案」公聽會,表達台灣女人連線對法案之立場。   人工生殖法脫鉤代理孕母 避免延宕修法 關於人工生殖法修正,婦女團體與性別團體於今年2月21日召開聯合記者會,共有近30個社會團體連署呼籲將代理孕母 與人工生殖法脫鉤。先解開人工生殖技術使用對象的限制,並完善相關管理規範,讓願意生育的女性使用生殖技術,以免讓代孕議題複雜的討論延宕人工生殖法的修法。   代理孕母不只是出借子宮 人工生殖法規範的是生殖技術使用對象、程序及相關機構的管理等,「代理孕母」則是涉及委託者、代孕母及代孕子女的權益,以及親子關係的建立等。代孕影響孕母的健康、生命及家庭生活,也與代孕子女的處遇、委託者的需求等層面有關,更與人的價值及社會倫理息息相關,且與多項現存法律有所扞格。代孕雖同樣使用人工生殖技術,但其重要的爭論多與此技術無關,兩者有完全不同的面向及層次。若將代孕議題置入《人工生殖法》修法討論中,是過於便宜行事的作法,且顯然嚴重輕忽代孕議題對現行法制與價值觀的衝擊。並不是如同本次公聽會討論題綱四所說的「代孕生殖技術與現有人工生殖實施過程技術上高度重疊,前者為後者之技術衍生」,代理孕母議題與現行人工生殖法重疊的部分,只有使用人工生殖技術的部分,技術使用是這個議題中最不複雜的部分。   事實上,代理孕母並不是如一般人所說的出借子宮這麼簡單,代孕是孕母10個月,一天24小時無休地工作,供給養分、氧氣,全部身心的投入。不僅如此,她的家庭生活,包含先生、孩子、父母、公婆或其他家庭成員也一起投入;如果她有工作,可能因為工作調整、代班、產檢、生產等需要同事及雇主的配合。因此,不僅是自己的子宮、身體、還有家庭、公司都成了代孕的一環,集體的付出。   代理孕母、委託者與代孕子女的親子關係也與現行民法親屬編的規範全然不同,其複雜程度都不適合寄居在現行人工生殖法當中。這也就是為何婦女團體、性別團體倡議脫鉤處理的原因。   代理孕母完整配套根本不存在 在討論代理孕母的議題時,最常見的迷思之一是「完整的配套措施」,好像只有有完整的配套措施就可以保障一切,但是,對代理孕母言,完善的配套,甚至一個對代理孕母良善的制度並不存在。   代理孕母制度無論如何設計,其最終目的都是為了讓委託者有一個自己基因的子女,對於代孕母並沒有任何益處。代孕母於從頭到尾都只有風險而已,無論是懷孕的過程,或者是生產的過程。對於孕母而言,都是不必要的風險,而且是純粹的風險而無任何好處可言。一般我們在探討醫療行為是否進行,其中一個倫理法則是「不傷害」,必須評估風險(risk)與利益(benefit),至少利益必須與風險平衡才能進行,而從事代理孕母的行為,對代孕的女性而言,遭遇的是純粹的風險,好處都是他人獲得,這種不具有公平性的的行為,怎麼會是有配套就能進行?   就風險來說,代孕以人工生殖的技術進行,目前,此技術35歲以下的活產率約為35%。所以代孕母平均要經過2.5到3次的懷孕週期才能成功,對身心健康有很大的影響。懷孕或生產都有一定的風險:妊娠性糖尿病17%、妊娠性高血壓10%、子顛前症2-5%、產後大出血、羊水拴塞、剖腹產、子宮切除、以及胎兒、新生兒、產婦死亡或身心障礙等。   近年來有研究指出,試管嬰兒的孕期及生產併發症高於自然產,而代孕比非代孕的生、心理健康風險又更高。亦有研究顯示,懷孕或生產時有併發症的女性其未來發生心血管疾病或糖尿病的風險更高。總結而言,代理孕母制度,就是將原本不需要承擔的健康風險,轉嫁至孕母身上。而相較於委託夫妻,孕母通常是社會、經濟地位相較低的一群人,在代孕的過程中,孕母只得到完全的健康風險,沒有身心上的益處。就社會階級而言,往較弱勢女性移轉風險,也是不公平的風險移轉。   再者,所謂的配套,配的是什麼制度?代理孕母有兩種:商業型代孕及利他無償型代孕。在台灣,目前倡議者討論的完善制度是「利他型無償代孕」。所謂無償不是完全免費,而是「以成本計費」。事實上,利他無償在我們的社會上是普遍存在的,如:義工、志工。但在代理孕母議題上,在現實發生的可能性很低,因為「利他不利己」!主要的原因有三:1、因為那是10個月每天24小時日以繼夜生活及生命的付出。2、代孕必須承受懷孕及生產的風險,包含身心障礙及死亡;3、在代孕期間家庭生活、婚姻及職場可能因此發生意外的變化。   在這樣的狀況下,委託夫妻與代理孕母通常存在社會貧富階級的不對等,這套制度在「利他」的光環下,包裹的是,利他不利己的階級剝削。這個制度是要讓較為弱勢的女性去當社會階級較高家庭的孕母,沒日沒夜二十四小時工作,投入身心與自己的家庭、工作,當十個月的志工,這種不公平的事真的合理嗎?一旦立法通過利他無償代孕,就是保障有錢人以最低的成本買到窮人的服務。這樣公平嗎?   因此,我們必須要說代理孕母制度不是有配套就可以合法化的行為,因為所謂的有完善的立法與配套並不存在。   單一個案真實性存疑且易產生誤導 最後要提醒與呼籲,之前的公聽會以單一代孕個案經驗分享,沒有背景、沒有脈絡,未說明自己參與的代孕制度到底是商業型的代孕或無酬利他型的代孕,對於探討政策制度與否的公聽會並無幫助,且對民眾產生誤導。既使是美國,近年來被媒體披露代理孕母死亡的案件就有三起,都是因為家屬要求損害賠償而被披露,三位代理孕母都遺留下自己年幼的子女。婦女團體呼籲,探討代理孕母議題,無論是行政機關或民意機構,都能揭露完整的事實,而不要過度美化,讓民眾誤解。   其次,代理孕母涉及的法律、倫理、性別的諸多爭議,應進行性別影響評估,且根據兩公約應進行人權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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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秘書長陳書芳出席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人工生殖法修法議題」第二次公聽會
【會議】秘書長陳書芳出席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人工...
昨日(3/28)衛生福利部召開「人工生殖法修法議題」公聽會第2場次,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陳書芳代表出席表達意見。   一、人工生殖法修法應與代理孕母脫鉤 人工生殖法多年未修,生殖醫學技術與台灣社會已有許多發展與改變,不僅同婚通過,更不應以結婚與否限制技術的使用。然而,代理孕母多年來仍未有共識,為了避免受代理孕母議題拖延,人工生殖法修法應與代理孕母制度脫鉤討論,儘速處理人工生殖法。   二、是否需要代理孕母影響甚廣,需要社會參與討論 台灣社會是否需要代理孕母制度目前缺乏共識,衛福部用以支持建立制度的的2004、2012年20位代表參與的公民審議會議,還有2015年電話訪問民調,皆以時代久遠,當初的會議與問卷調查方式都有不小的瑕疵。這些會議結論有的將近20年前,這時間台灣歷經許多的變化,社會文化皆有所改變,性別議題也有許多發展,不宜拿久遠的資料來支持。時代變遷下不同意見間需要重新討論、重新調查。   三、健康風險轉嫁、經濟弱勢女性承擔、對性平發展並非正向 台灣女人連線對代理孕母制度持保留態度,主要來自三個層面的憂慮。首先,是懷孕生產的風險的轉嫁,會擔任代理孕母者,多是經濟弱勢女性,成了有錢人將懷孕健康風險轉嫁至貧窮者身上,這是壓迫、是剝削。而代理孕母背後對血緣、對基因小孩的強調,加深「傳宗接代」的態度,開放代孕只會強化傳統父權社會下的血緣迷思,對性別平等發展並非正向。   四、代孕不是國際趨勢 代孕並非國際趨勢,在歐洲超過15個國家明令禁止,包含德國、義大利、法國、瑞士等進步國家,最重要的考量便是來自人權、人的價值,所謂性平的進步不應建立在剝削、壓迫的前提下。甚至西班牙最高法院在去年、2023年,再次裁定代孕是侵犯人權的行為。政府在討論這樣的制度之時,更應該想到要帶社會甚麼樣的價值,怎麼定位女性、孩子、生育與人的價值,這是重要且影響深遠的層次,也是執政者應該思考的。       * 國民健康署「人工生殖法修法議題第2次公聽會」直播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hpagov/videos/355000924209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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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回應】失智症的性別差異,衛福部看見了嗎?
【議題回應】失智症的性別差異,衛福部看見了嗎?
上週衛福部公布了由國家衛生研究院進行的「臺灣社區失智症流行病學調查」最新調查結果,顯示全國65歲以上長者失智症盛行率為7.99%,與13年前(民國100年)委託台灣失智症協會調查之失智盛行率(8.04%)並無太大的差異。同時,這份調查報告亦呈現了失智症類型的前三名,以及情緒行為症狀發生情形。   然而,較為可惜的是,在調查報告中,除了顯示女性盛行率(9.36%)高於男性(6.35)之外,並無針對失智症的性別差異進行分析,進一步去了解女性失智症盛行率高於男性的因素,究竟是平均壽命較男性高?抑或是基因或其他因素使然?   根據台灣女人健康網的國際新訊報導,國際已有多項研究顯示,失智症具有性別差異。女性罹患失智症的風險比男性高,原因可能受到基因、生產經驗、荷爾蒙、心血管健康或女性特殊疾病如紅斑性狼瘡等因素的影響。近年亦有研究指出,女性因語彙記憶能力較男性佳,因此往往在病情惡化時,才能檢測出認知障礙,因而錯失早期治療的時機,故呼籲男女應訂立不同的檢測標準。   此外,目前國際已有多項研究顯示透過飲食、運動、社交等方式可能有助於降低失智症風險。然而在這次的新聞露出中,衛福部對於失智症政策僅強調已發生的失智照護資源運用,並未針對失智症的風險及預防多加著墨,甚為可惜。   因此,為因應高齡化社會失智人口增加,台灣女人連線樂見衛福部對本土失智症的研究調查,但也呼籲政府應投入更多資源進行有關失智症之性別差異及風險因素相關研究,以建立更貼近不同性別需求的失智症健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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