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女性參政作為政黨選擇的指標
此次台灣國會與縣市長大選各政黨從藍到綠非常熱鬧,在政治光譜上可分為屬於認同本土的民進黨、台聯黨與建國黨,另外是認同中國的國民黨、親民黨與新黨,這兩大政治集團除了在統獨意識形態與認同本土與否上旗幟鮮明外,到底還有哪些特性可做為選民投票的判斷準則,這對許多中間選民及重視政策的知識份子來說極為重要。作為婦運工作者的筆者最為關心的無非是在性別意識上,這兩大政治集團內各政黨的優劣,因此本文擬以女性候選人提名比例的觀點分析各黨的社會進步性程度。
從各黨區域及原住民立委提名人數來看,此屆參選人數共有456人,但女性總共只有83人,比例約為18%,比起上屆382名參選人中女性有63名比例為17%,整體比例沒有改變;此次台聯黨推出39位候選人中只有4位是女性,民進黨推派81位候選人中有13位女性,國民黨98位候選人中有24位女性,親民黨61位候選人有10位女性,新黨有33位候選人卻有9位女性,建國黨提名人數太少故無比例上的意義;單純以數字來看,本土派中民進黨的女性比例遠高於台聯黨,而新黨的女性比例也高於國民黨和親民黨,台聯黨是所有政黨中女性候選人比例最低的政黨,這顯示其社會進步性有待商榷。
再以不分區及僑選立委比例來看,台聯黨提出16個名單有1位女性,民進黨是28名中有6位女性,國民黨47位名單中有13位女性,親民黨則是28名中有4位女性,新黨10位中有3位女性。台聯黨的比例也是最低,次低者是親民黨,這兩個首次投入國會大選的政黨顯然在性別比例上都較低,而這兩黨的候選名單也是由黨的領導人欽點,而非依民主程序產生,這顯現出黨領導人的父權意識型態深重,缺乏性別平權的社會思考,此一現象值得現代選民多加注意。
而此次國民黨女性候選人數成長迅速,成長的因素究竟是因為政黨有轉型的思考,還是因為受到一黨分裂為三黨影響所致,許多男性候選人跑到親民黨去,因而國民黨女性終於有出頭的機會,這尚需要再深入探討,但可知的是目前國民黨並沒有明文的具體性別比例原則。而民進黨雖於黨綱中明列四分之一女性比例之規定,然事實上受限於目前選區制度的影響,提名少於四席的選區經常就沒有女性候選人,因而總體女性候選人比例反而連20%都不到;此一比例問題本應以增加不分區的女性人數加以平衡,根據現行的遊戲規則,在民進黨內同志競爭日益劇烈的狀況下,要改變黨內選舉方式無疑是極為困難的,但這也讓許多對本土派政黨有所期待的女性選民感到遺憾。另外採取高額提名力保國會5%的新黨,女性候選人比例直逼三分之一,可惜該政黨政治實力不足,不過對於非本土的政治集團政黨確有重要的示範意義。
以縣市長部分來看,今年有女性縣市長候選人的縣市分別是新竹市、台中市、彰化縣、嘉義市、澎湖縣、花蓮縣等六個地區。比起上屆縣市長只有5位女性參選人數稍有增加,但此次民進黨、國民黨、親民黨都只有1位女性縣長候選人,台聯黨與新黨則掛零,另外有不少無黨籍女性出來參選,可謂在重重『男圍』之中獨樹一格,但根據實力原則,已經能夠預測此屆女性縣長人數將會比上屆明顯減少。其次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民、國、親三黨唯一的女性候選人特別集中在彰化縣,造成媒體不斷強化女人之戰的印象,而忽視其中某些女性候選人的真正能力與特質。例如親民黨女性候選人鄭秀珠就不斷主打她是某人的牽手來取得認同,但她個人過去並無突出的政治表現和自主性,對真正耕耘基層且有政治實力的翁金珠或葉金鳳來說,完全是在不同層次上做比賽,這種現象無寧說是該黨混淆選戰的策略,而非彰化縣民之福。
以此屆女性候選人數比例結果來看,本次大選女性參政的情況並沒有實質突破,這透露出未來政壇女性需要研發更有效的參政策略來突破目前的提名限制,否則女性將只被限制於某一比例之中,而難以整體改善性別政治的生態,或提升女性參政的實質內涵。同時筆者也希望藉由呈現上述的比例促使政黨走向比較進步的社會思考,而非依循目前的政黨重組邏輯,讓女性參政者只能作為政黨的廉價文宣品,而非成為真正有影響力的參政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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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婦權會
近日民間婦女運動團體炮聲隆隆,主要是對於第三屆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日前召開大會所公佈的委員名單,及婦權會召集人的層級有所不滿,然婦權會功能不彰的問題其實是由來已久。
中央政府於1997年成立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的背景是,因長期以來婦女運動團體的強力要求,以及當時社會與論對執政的國民黨相當反感的情況下成立婦權會,該會一開始即號稱要跨部會協調統整發展國家婦女政策,廣納民間婦運人士的聲音與擴大參與。事實上委員會的成立最主要的目的是希望能透過跨部會的橫向聯繫及協調國家整體的婦女政策,以及對於婦女權益相關預算之編列與執行做評估及監督,並且能夠研究發展婦女權益之相關議題,整體提昇全國婦女的基本人權與地位。
但從第一屆成立至今,這樣的目標還未曾達到過。不但委員會召集人一路由行政院長降低到文建會主委的層級不說,就是委員的代表性與參與度來說,都很明顯是傳統官僚體系的作風,作為委員的部會首長經常缺席,由層級低的行政人員代表出席,這些代表根本沒有決策權限,而且因為召集人的層級過低,根本無法達成跨部會協調與統整婦女政策,文建會主委無權限能指揮內政部,這是婦權會功能不彰的首要結構性因素。再者其他民間代表的委員則多是國民黨系統的團體領導人(如黃昭順與潘維剛立委的團體及女青年會),在婦運團體抗議後才勉強加入一位非上述系統的團體委員,這樣的委員組成如何能夠監督或發展女性政策呢?
作為國家最高婦女政策推展的行政院婦權會在基本結構已有嚴重瑕疵情況下,其實是無法發揮功能為全國各個不同族群、年齡、階層的女性公民改善基本權益的。除了層級過低與委員會成員組成的問題外,開會次數之低也創下紀錄,上一屆(每屆任期兩年)總共只開過一次正式委員會,這樣明白的紀錄顯示婦權會不會有何作用。然而令人稱奇的是,這些無法發揮功能的委員卻可以從第一屆(國民黨時代)到第三屆(民進黨執政)持續連任,沒有更新換血與檢討,也沒有對公眾交代該委員會的具體成效與業績,更不要說在新政府也沒提昇層級,這對已有一位女性副總統與喬釣婦女仁權的阿扁總統所組成的新政權來說,未免太諷刺了。
另外,行政院挹注給婦權會從事相關婦女權益之十億基金結果被登記為基金不得動用,只能靠孳息來推展婦女人權,婦權會所設立的基金會至今也沒有向社會交代其所孳息的金額如何運用,委員有無利益迴避呢?亦或婦權會委員是最主要的資源運用者呢?最需要幫助的女性公民到底有無自婦權會得到助益?因此未來行政院婦權會及其基金會的績效也應受社會監督,相關資源也應該要妥善規劃運用並對公眾交代才是合理。
雖然第三屆婦權會的委員名單已經正式發表聘任,但是新政府若有心要彌補過去的不足與缺失,為今之計是擴大委員人數,增加一定比例民間婦運團體之代表,且將婦權會的層級提昇,讓行政院長親自擔任召集人總理跨部會協調工作,制定年度計劃與定期召開會議,讓委員會之決策具體落實,充分運用已有的資源並將過去資金運用狀況公告社會大眾,如此方能真正使行政院婦權會發揮應有之功能,具體且廣泛改善台灣婦女的處境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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