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婦權會

   近日民間婦女運動團體炮聲隆隆,主要是對於第三屆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日前召開大會所公佈的委員名單,及婦權會召集人的層級有所不滿,然婦權會功能不彰的問題其實是由來已久。

      中央政府於1997年成立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的背景是,因長期以來婦女運動團體的強力要求,以及當時社會與論對執政的國民黨相當反感的情況下成立婦權會,該會一開始即號稱要跨部會協調統整發展國家婦女政策,廣納民間婦運人士的聲音與擴大參與。事實上委員會的成立最主要的目的是希望能透過跨部會的橫向聯繫及協調國家整體的婦女政策,以及對於婦女權益相關預算之編列與執行做評估及監督,並且能夠研究發展婦女權益之相關議題,整體提昇全國婦女的基本人權與地位。

      但從第一屆成立至今,這樣的目標還未曾達到過。不但委員會召集人一路由行政院長降低到文建會主委的層級不說,就是委員的代表性與參與度來說,都很明顯是傳統官僚體系的作風,作為委員的部會首長經常缺席,由層級低的行政人員代表出席,這些代表根本沒有決策權限,而且因為召集人的層級過低,根本無法達成跨部會協調與統整婦女政策,文建會主委無權限能指揮內政部,這是婦權會功能不彰的首要結構性因素。再者其他民間代表的委員則多是國民黨系統的團體領導人(如黃昭順與潘維剛立委的團體及女青年會),在婦運團體抗議後才勉強加入一位非上述系統的團體委員,這樣的委員組成如何能夠監督或發展女性政策呢?

      作為國家最高婦女政策推展的行政院婦權會在基本結構已有嚴重瑕疵情況下,其實是無法發揮功能為全國各個不同族群、年齡、階層的女性公民改善基本權益的。除了層級過低與委員會成員組成的問題外,開會次數之低也創下紀錄,上一屆(每屆任期兩年)總共只開過一次正式委員會,這樣明白的紀錄顯示婦權會不會有何作用。然而令人稱奇的是,這些無法發揮功能的委員卻可以從第一屆(國民黨時代)到第三屆(民進黨執政)持續連任,沒有更新換血與檢討,也沒有對公眾交代該委員會的具體成效與業績,更不要說在新政府也沒提昇層級,這對已有一位女性副總統與喬釣婦女仁權的阿扁總統所組成的新政權來說,未免太諷刺了。

      另外,行政院挹注給婦權會從事相關婦女權益之十億基金結果被登記為基金不得動用,只能靠孳息來推展婦女人權,婦權會所設立的基金會至今也沒有向社會交代其所孳息的金額如何運用,委員有無利益迴避呢?亦或婦權會委員是最主要的資源運用者呢?最需要幫助的女性公民到底有無自婦權會得到助益?因此未來行政院婦權會及其基金會的績效也應受社會監督,相關資源也應該要妥善規劃運用並對公眾交代才是合理。

      雖然第三屆婦權會的委員名單已經正式發表聘任,但是新政府若有心要彌補過去的不足與缺失,為今之計是擴大委員人數,增加一定比例民間婦運團體之代表,且將婦權會的層級提昇,讓行政院長親自擔任召集人總理跨部會協調工作,制定年度計劃與定期召開會議,讓委員會之決策具體落實,充分運用已有的資源並將過去資金運用狀況公告社會大眾,如此方能真正使行政院婦權會發揮應有之功能,具體且廣泛改善台灣婦女的處境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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