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健康相關政策

2011/03/31這不是我們要的長照服務法 (新聞稿)
2011/03/31這不是我們要的長照服務法 (新聞稿)
這不是我們要的長照服務法 發稿單位:長期照顧推動聯盟                      我國的人口逐年老化,身心障礙人口不斷增加,國人長期照顧服務需求與日俱增。行政院長吳敦義100年1月26日主持「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中,指示為建構完善的長期照護制度,長照分三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持續推動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儘速通過長照服務法,第二階段建置長期照護服務體系與網絡,待服務網絡就緒後,第三階段再推長照保險。 長期照護服務法制定之主要目的是為健全長期照護服務體系之發展,確保服務品質,維護及保障長期照護服務使用者之尊嚴及權益。然而,從行政院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以下簡稱長照服務法),我們不難發現行政院版的長照服務法是一部空洞的法,整個法裡面只有長照機構與人員的管理及罰則,法條過多空白授權,沒有任何承諾。對此,民間長期照顧推動聯盟(以下簡稱長推盟)提出行政院版八大缺失,如下: 一、民眾看不到可以得到什麼服務(第八條、第五十三條) 本法中對於長照服務項目之類別定義不一致,分別以服務輸送方式、時間及對象定義,不僅概念無法一致,更缺乏周延性。尤其只提到長照機構依居家式、社區式、機構收住等服務方式,卻未在母法清楚規範服務內容,嚴重影響服務使用者權益。其實,老人福利法中第十七至第十九條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條中的服務項目,為什麼政府不敢承諾「長照服務」提供什麼服務? 此外,長期照顧服務有80~90%是由家人提供,本法卻只在附則中帶過,且又空白授權子法訂定,忽視家庭照顧者需求。 二、各法規的整合不足 條文中對於目前各法(老人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護理人員法、精神衛生法及退輔條例)間的扞格未處理,未來如何整合?目前上述五法皆有其主管之長照單位及服務人員,行政院版對未來制度法規如何銜接未敘明,僅授權子法訂定設立類型及標準,將嚴重侵犯既有合法立案之老人福利機構、身障機構、護理之家之權利,這些機構以前合法,新法令通過就不合法,對人民的權利影響重大,卻空白授權,民間長推盟不能接受如此粗暴的做法。 三、照管機制開放民間評估,政府圖利醫院財團(第七條) 照管中心之照管專員負有提供個案評估、再評估、核定及初擬照顧計畫(包括資源連結)之責,有利於資源的掌控與整合,不應委外開放民間辦評估者(除後續的服務計畫、服務提供)。尤其未來可能造成醫院大玩兩手策略,同時提供評估與照顧服務(醫院評估;另設立基金會提供服務),一魚多吃。 四、評估工具無法滿足服務使用者需求(第三條) 本法只照顧日常生活活動和使用生活工具失能的人,把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窄化到只有ADL、IADL,容易遺漏某些族群,譬如精神障礙者和失智者,無法滿足不同類型身心障礙者長照需求。身心失能者之評估工具應考量依身心障礙者不同的障別,以ICF概念做為參考來評估,不局限以ADL與IADL做為評估工具,發展多元評估工具,期使身心障礙者的長照服務需求能真正評估出來。 五、以醫療為本位規劃長照服務法(第九條、第十二條) 條文中明定長照人員應登錄於長照機構,並由該機構報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定後,始得提供長照服務;且限於一處登錄,皆是醫事人員的管理概念,長照人員之管理登錄的目的應在於對人力資源的掌握。 此外,對於長照服務體系的規劃更以醫療網的概念出發,甚至對於資源過剩區,限制單位的設立或擴充。事實上,長期照顧不同於急性醫療,不宜以醫療網的跨縣市思維提供服務,而是提供在地化、可及性、多元的居家、社區、機構式服務選擇,如果服務提供者不願提供,地方政府應主動提供加以補足。 六、對外籍看護工定位及立場不清(第五十二條) 我國引進外勞提供照顧服務已長達20年,目前人數已超過18萬大關。條文中並未敘明訓練是否比照本國照顧服務、受訓地點、是否在職訓練及申請展延許可之外勞是否訓練等。照顧是一種具本土文化內涵工作,行政院不應迴避我國長期照顧體系中外勞服務品質、管理及勞動條件處境等問題。 七、長照、醫療與社福體系間的連結機制未規劃 本法中未明定未來長照體系與醫療體系、社會福利服務體系間之連結機制,包括連結醫院之出院準備、急性後期、呼吸器依賴患者整合性照護、安寧療護、及其他與慢性病相關之照護服務;以及連結身心障礙福利服務、老人福利服務、住宅福利等,實難有效提供服務使用者連續性與整合性服務。 八、對長照服務品質要求未納入法條 長久以來,我國長期照護相關機構分屬不同法規所規範,各法規標準鬆緊不一,造成機構品質難以掌握,服務使用者無所遵循。長期照顧體系中,服務品質是不可或缺的要項,英國長期照顧服務品質的管理體系甚為健全,訂有國家最低標準,所有服務被期待達到其所規範的標準,終結過去健康與社會照顧實務上不同監督作法和混淆的標準,全國照顧服務品質有一套單一標準,讓服務品質的提升往前跨進一大步。 綜上八大缺失,民間長照推動聯盟認為行政院長期照護務法無法滿足長照需求的民眾,「這不是我們要的長照服務法」。 民間長照推動聯盟(簡稱長推盟)是由一群長期關心長期照顧政策的民間團體所組成:有老人福利推動聯盟(115個團體)、殘障聯盟(163個團體)、智總(42   個團體)、居家服務策略聯盟(30個團體)、公平稅改聯盟、台灣女人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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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1/04 健保法修正案三讀 敲健保喪鐘  (新聞稿)
2011/01/04 健保法修正案三讀 敲健保喪鐘 (新聞稿)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新聞稿 沒有『永續』,只有『斷斷續續』--健保法修正案三讀 敲健保喪鐘 今日(2011年1月4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案,完全放棄原二代健保中,家戶總所得與廢除六類十四目之費基與投保對象的規劃,將一代健保資源回收再利用,更創造顯而易見的不公平,建國百年通過的健保法,竟是無法使健保百年『永續』經營,只存在『斷斷續續』的健保,無疑是敲健保喪鐘,全然失去修法的意義! 法案創造階級不平等、所得不平等 有人戲稱:健保不是一代、二代,是政府『爬代、爬代』,且一代不如一代!因為國家花了龐大成本,卻將法案越修越不公平。一代健保六類十四目的分類已經使得民眾因為職業別不同,而有不同的保費負擔率;新法除了承襲一代的不公平之外,竟然創造了同一個人、同樣是所得,卻有不同的保費費率,形成所謂:『一樣是新台幣,白天晚上卻有不同的保費價格義務』的荒謬現象!新的健保法修正案除了將人依職業別分類,使得階級不平等外(有錢人不見得多繳、失業的比就業的繳更多、有所得者和無所得者負擔相同義務等等),也使得所得來源不同,也必須負擔不同保費義務,完全違反社會保險量能負擔之精神,套句年輕人的口頭禪:很瞎! 不健全的費基與費率,恐將健保推入次級醫療世代 由於費基的不健全,即便補充保險費最佳收繳金額為二百億,連要應付每年3%的醫療費用成長率都相當勉強,何況東扣西減的費基金額,加上挑三減四的費基項目,可預期的是不斷下降的補充保險費,與忙於計算該如何規避保費不公的民眾。尤有甚者,更有立委主張一般保險費費率要低於5%,甚至以4.61%開辦,若以任何低於5%的費率開辦實施,不如直接宣布健保倒閉,否則政府的負擔率就至少必須提高至40%以上,才可能維持健保每年至少五千億的基本費用。我們感到憤怒的是,國家竟然允許政客將自己的政治利益以健保陪葬,當費率低於0.5個百分點,等於政府少收保費近五百億,若法案通過後二年實施新制,則實施時的醫療費用將近5300億支出,如何能以低於5%之一般保費開始?收不到保費的費基與費率,民眾將可能面臨給付緊縮與自費增加的窘境,而現在『健保給付的比較不好』的傳言,將會一語成讖,健保會面臨無法合理給付新醫藥科技,而醫療院所也會積極推廣自費來獲取利潤,健保恐將進入次級醫療的世代,如何能永續?健保只能苟延殘喘的斷斷續續經營! 新法違反憲法平等權,督保盟擬提釋憲 去年3月份衛生署欲將費率以差別費率方式提高時,便因為違反社會保險精神,遭到社會各界及法規部門的反對,未能實施,然而,今日全民健保法修正案採不同職業、不同費率;不同所得來源、負擔不同保費的作法。除了使民眾產生不同費率、不同義務外,同樣是所得,而某些不取、某些不設限的混亂制度,使得職業別與所得別有不同的價值,有人過度負擔、有人卻能投機的現象,不但違反社會保險齊一費率、風險均攤的量能負擔精神,並違反憲法保障之平等權原則。督保盟呼籲在野立委與民間團體合作,一旦新版健保法通過,應共同提起釋憲,以保全健保永續發展、保障民眾健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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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保法修正案三讀 敲健保喪鐘 (2011/01/04)
健保法修正案三讀 敲健保喪鐘 (2011/01/04)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新聞稿 沒有『永續』,只有『斷斷續續』--健保法修正案三讀 敲健保喪鐘   今日(2011年1月4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案,完全放棄原二代健保中,家戶總所得與廢除六類十四目之費基與投保對象的規劃,將一代健保資源回收再利用,更創造顯而易見的不公平,建國百年通過的健保法,竟是無法使健保百年『永續』經營,只存在『斷斷續續』的健保,無疑是敲健保喪鐘,全然失去修法的意義! 法案創造階級不平等、所得不平等   有人戲稱:健保不是一代、二代,是政府『爬代、爬代』,且一代不如一代!因為國家花了龐大成本,卻將法案越修越不公平。一代健保六類十四目的分類已經使得民眾因為職業別不同,而有不同的保費負擔率;新法除了承襲一代的不公平之外,竟然創造了同一個人、同樣是所得,卻有不同的保費費率,形成所謂:『一樣是新台幣,白天晚上卻有不同的保費價格義務』的荒謬現象!新的健保法修正案除了將人依職業別分類,使得階級不平等外(有錢人不見得多繳、失業的比就業的繳更多、有所得者和無所得者負擔相同義務等等),也使得所得來源不同,也必須負擔不同保費義務,完全違反社會保險量能負擔之精神,套句年輕人的口頭禪:很瞎! 不健全的費基與費率,恐將健保推入次級醫療世代   由於費基的不健全,即便補充保險費最佳收繳金額為二百億,連要應付每年3%的醫療費用成長率都相當勉強,何況東扣西減的費基金額,加上挑三減四的費基項目,可預期的是不斷下降的補充保險費,與忙於計算該如何規避保費不公的民眾。尤有甚者,更有立委主張一般保險費費率要低於5%,甚至以4.61%開辦,若以任何低於5%的費率開辦實施,不如直接宣布健保倒閉,否則政府的負擔率就至少必須提高至40%以上,才可能維持健保每年至少五千億的基本費用。我們感到憤怒的是,國家竟然允許政客將自己的政治利益以健保陪葬,當費率低於0.5個百分點,等於政府少收保費近五百億,若法案通過後二年實施新制,則實施時的醫療費用將近5300億支出,如何能以低於5%之一般保費開始?收不到保費的費基與費率,民眾將可能面臨給付緊縮與自費增加的窘境,而現在『健保給付的比較不好』的傳言,將會一語成讖,健保會面臨無法合理給付新醫藥科技,而醫療院所也會積極推廣自費來獲取利潤,健保恐將進入次級醫療的世代,如何能永續?健保只能苟延殘喘的斷斷續續經營! 新法違反憲法平等權,督保盟擬提釋憲   去年3月份衛生署欲將費率以差別費率方式提高時,便因為違反社會保險精神,遭到社會各界及法規部門的反對,未能實施,然而,今日全民健保法修正案採不同職業、不同費率;不同所得來源、負擔不同保費的作法。除了使民眾產生不同費率、不同義務外,同樣是所得,而某些不取、某些不設限的混亂制度,使得職業別與所得別有不同的價值,有人過度負擔、有人卻能投機的現象,不但違反社會保險齊一費率、風險均攤的量能負擔精神,並違反憲法保障之平等權原則。督保盟呼籲在野立委與民間團體合作,一旦新版健保法通過,應共同提起釋憲,以保全健保永續發展、保障民眾健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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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搶救二代健保  勿走回頭路 (2010/12/14)
搶救二代健保 勿走回頭路 (2010/12/14)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 三任總經理與民間團體聯合力挺二代健保 頭痛乾脆砍頭,怕噎到乾脆不吃   『計畫趕不上變化,變化趕不上長官一句話』是二代健保突然大轉彎的寫照,一百多位學者與民間團體,經過十年的醞釀與規劃,完成的二代健保,在即將三讀之際,遭到執政黨翻盤,使各界錯愕譁然!當各界都在為更公平、更好的二代健保而努力,行政院與部分立委竟然主張放棄家戶總所得,欲走回頭路,使改革灰頭土臉,是標準的頭痛就把頭砍了,連醫頭都不必了,根本就因噎廢食!民間監督健保聯盟、消基會、公平稅改聯盟及諸多社會福利團體,及三任前健保局總經理並參與二代健保的賴美淑、朱澤民與劉見祥教授在今日共同召開『搶救二代健保』聯合記者會,不能任由行政院與立法院兒戲,誤殺二代健保,呼籲總統應該在建國百年留給子孫一個永續的健保制度,切勿自斷改革之路! 二代健保精神是健保永續發展之關鍵   二代健保醞釀及規劃十年,不僅僅只有學者參與,期間更與民間團體召開無數會議,做成今日的樣貌,豈是政客口中:『技術不可行、太理想化』一句話可以抹去,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行政院在送出法案之前皆未有部會反應家戶總所得之規劃不可行,立法院更是歷經數月多次委員會逐條審查,與公聽會的舉辦,即便有其他的建議,但都未見有任何立委對家戶總所得提出疑問,使我們不得不問:難道我們的立法品質如此低落?難道我們政府行政不再一體?三位與會的不但是學者,也同時曾任健保局總經理,家戶總所得不但技術沒問題,它更是健保永續的關鍵改革。二代健保要做要做一套,它從支出面到收入面的配套改革,不容許只做半套,十五年的健保,不能重蹈覆轍,當時不得已的妥協,如今還要和稀泥嗎? 要更公平的二代健保所得計費項目,而非摧毀它   各界對二代健保不斷建言,是希望二代健保能更符合公平原則,從七十分邁向八十分,甚至九十分,無論是反對國保設算所得或是支持資本利得納入的批評,無論對資訊公開或是醫藥黑洞管理的建議,都在在要提醒政府與立法院別忘了二代健保初衷,要追求更好的公平,然而這樣的建言與提醒卻被政客玩弄、使政府誤判,我們感到十分痛心,任何奠基在一代健保六類十四目的改良版收費結構,都無法達到改革目標,更無法建構更合理的費基與費率,行政與立法部門應立基於二代健保精神,協商如何讓二代健保的所得計費項目更公平,而不是催毀它。二代健保即將毀滅,這已無關一位署長或院長之去留,更無關立委是否能連任,而是關乎全台灣健保這重要資產,能否永續留給子孫,我們共同呼籲:拒走回頭路,二代健保才能世世代代!建國百年,請馬總統、立法院給台灣子孫一個值得喜悅的禮物:一個相對健全的二代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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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總統:二代健保改革將成史上最大騙局?(2010/12/10)
請問總統:二代健保改革將成史上最大騙局?(2010/12/...
  —請在建國百年給我們百年永續的健保—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 總統應立即表態   適值世界人權日,然關乎二千三百萬人民健康權的二代健保法案,在各界錯愕之下,恐遭執政黨立委摧毀,極為諷刺!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對此表示荒謬與憤怒,我們認為二代健保沒有退路,一回頭就是斷崖,健保終將粉身碎骨,當行政院與立法院已經出現如此大的爭議,甚至要倒頭走回一代健保,此時將二代健保視為政見,並力挺楊署長改革的馬總統應該出面告訴全國民眾,健保改革難道是玩假的?二代健保難道是個世紀大騙局?督保盟強烈呼籲:總統在建國百年之際,公開許諾人民一個能百年永續的健保! 十五年的等待,竟是南柯一夢?   督保盟認為:以一代健保為基礎的收費制度,將加速摧毀健保,1.5代健保便是最好的例子!當1.5代健保規劃將薪資所得與其他所得分列兩個費率計算保費時,即是因為會產生『水往低處流』的效應,而使所得往較低費率一端移轉,或更加誘導民眾隱匿所得,就是因為一代健保無法真正量能負擔,導致財務結構不健全,才會有二代健保的推動,如今政府卻又告訴人民,『因為太麻煩、太複雜,所以我們還是回到一代健保好了』!讓人民等待改革成空,十五年的等待,猶如一場夢,人民沒有等到一個更值得的法案,卻換來更加惡化的費基,百年建國的喜悅,難以延續到健保,病入膏肓的健保終因改革不成而邁向死亡! 立委勿兒戲,臭名或佳話僅在一念之間   經過十年規劃的二代健保雖不是一百分,但督保盟仍自2004年開始積極主張政府應推動二代健保改革,乃因一代健保諸多惡習已經侵蝕並影響到健保的核心價值:公平與品質。因此包含督保盟在內的諸多團體,縱使對二代健保有諸多意見,但那是有如望子成龍般,希望健保更好、更公平。但諸多立委不用功在前,不認真在後,對二代健保所知有限,加上行政部門各部會無法互助、橫向聯繫,與朝野立委及民間團體溝通不良,竟使如此重要的健保法修法過程猶如兒戲,出現匪夷所思大逆轉,令各界傻眼!督保盟堅持人民應享有更公平的健保制度,立法院有責任給民眾更好的立法品質。健保法關乎台灣2300萬人民的健康權益,朝野應積極與行政部門進行協商,這將不僅是個人的連任與否,更是歷史留名的大事,我們呼籲立委們留下的不是『臭名與罵名』,而是足以傳世的佳話! 微調的二代健保仍是最佳選項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再次重申,微調的二代健保仍是改革的最佳選項,二代健保可以在更公平的費基下,趨近完美,讓民眾往後的二十年、三十年都能受用,我們堅定主張,二代健保應在費基盡量公平擴大,將退職所得及部分資本利得納入,並以其他替代方案取代不符合二代健保精神的『國保、農保設算所得』,才能得到合理的費率與健全的量能負擔;並且避免民眾權益受損,成為提款機,應擬定差額負擔三項配套:上限價入法、透明的產品資訊與退場機制,並以藥價調查解決藥價黑洞,在本會期結束前,協商出朝野都能接受的法案,並完成修法,使建國百年,將會有一個百年延續的健保制度!   督保盟再次呼籲馬總統應在世界人權日的今天,對二代健保走向立即表態,守護二代健保,是完全執政的馬總統與馬主席對人民基本的義務!別讓二代健保成為政府『史上最大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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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生署閉門造車、自亂陣腳,將毀二代健保改革契機  (2010/12/09)
衛生署閉門造車、自亂陣腳,將毀二代健保改革契機 (...
  衛生署閉門造車、自亂陣腳,將毀二代健保改革契機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 : 籲立院在本會期結束前,協商通過符合公平正義的二代健保   二代健保在立法院臨時會闖關失敗後,立法院作成了12月7日三讀通過「二代健保」的決議,讓二代健保修法再次成為舉國矚目的焦點。然而,從臨時會結束到現在,雖然衛生署於全國舉辦了無數場"說明"會,而本聯盟及立法委員亦針對牽涉健保公平性及永續經營的費基及費率、差額負擔及藥價差等問題召開公聽會,但衛生署卻始終剛愎自用,不僅不接受各界善意的建議,更提出家庭主婦及失業勞工「設算所得」的荒謬設計欲強渡關山,不僅引發輿論的批判,就連執政黨籍立法委員也稱之為「史上最扯法案」。   督保盟表示:「二代健保修法的挫敗,衛生署必須要負最大的政治責任」。事實上,二代健保的改革應該立基於一代健保的成就及問題之上,追求更符合社會正義的改革,督保盟多年來倡議「二代健保」的修法,就是希望健保往更公平的方向改革,因此,督保盟鄭重的呼籲衛生署應儘速就各界所提出的質疑,提出適當的調整,並向民眾說明;而立法院朝野亦應盡最大的努力,在公開、透明的原則下於本會期完成二代健保的修法。   針對近日來二代健保修法的困境,督保盟有以下數點聲明: 設算所得等於走回頭路,二代健保費基、費率應公平可行:督保盟反對行政院版將「國保」、「農保」設算所得的設計,立法院應協商出一個符合「家戶總所得」精神的方案。而費基應至少納入退職所得外,倘若資本利得暫無法納入,可以採附加捐或資本利得之稅收撥補,讓費基更加的公平。 差額負擔是將人民當提款機:若政府執意通過醫材差額負擔,為避免民眾成為提款機,任由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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