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健康相關政策

 花錢租肚皮,問題多多
花錢租肚皮,問題多多
花錢租肚皮,問題多多         去年十月台中劉姓少婦因擔任代理孕母導致不孕的新聞引起社會關注,昨日又出現邵姓富商為了生洋娃娃買進烏茲別克孕母一事,除了暴露出人口買賣及兒童權益的問題,代理孕母的問題亦再次浮出檯面。而邵姓富商買進代理孕母一事當中所出現的問題,亦正是部分婦女團體長期對開放代理孕母持保留態度的原因,即—有錢人對經濟弱勢者的剝削。 代理孕母並非單純的出租子宮而已,還包括整體身體健康風險及一整年生命的付出。此外,生產本身亦有其生命風險,如果以這樣的事實來思考,除了至親摯友之外,有哪些人會願意幫別人懷孕生產?從去年的劉姓婦女及今年的烏茲別克女子的例子,我們看到的是缺錢的人來當代理孕母,而有錢人則花錢利用這些弱勢者願意以身換錢的困境。 我們的社會正在面臨一個價值的選擇,原本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價值乃為維護人性尊嚴、避免將人工具化,因此法律禁止器官買賣,也禁止蓄奴,但是,如果一個女人為了生存而選擇「自願」讓別人付費使用她的陰道或子宮時,我們又該如何去面對這個問題?有人選擇爭取這些弱勢女性的「工作權」,有人選擇的則是要避免讓弱勢女性落入這樣的處境。在面對「弱勢者」困境的同時,或者更應該思考的根本問題,是「花錢使用別人身體」這件事情本身是否是如此理所當然要被保障的權利? 本文刊載於聯合報民意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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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者、家庭主婦保費自己出  李宗瑞、林益世、黃季敏保費全民買單?
失業者、家庭主婦保費自己出 李宗瑞、林益世、黃季敏...
新制健保荒謬亂象系列一新聞稿 失業者、家庭主婦保費自己出 李宗瑞、林益世、黃季敏保費全民買單? 草率立法 漏洞百出 民國100年1月,以家戶總所得為費基規劃之二代健保一夕翻盤,不但『喬出』一個極盡不公平又補充不了保費的『趴代制度』,還讓新版健保法相互矛盾、漏洞百出!除了鬧出僑民與外交人員出國停、復保規定違反母法,引起社會反彈外,其中亂象之一便是全國逾50萬失業者、285萬家庭主婦保費自己出,而受刑人保費由政府全額支付的荒謬現象!民間監督健保聯盟(下稱督保盟)今日(八日)召開記者會強烈建議政府儘速補破網,重啟二代健保修法! 受刑人應納保 保費量能負擔較符合正義 基於二公約,健康權為基本人權,督保盟修法之初率先主張受刑人不應自外於健保體系,二代健保以家戶總所得作為費基,受刑人費基與保費負擔與全民相同。然一夕之間翻盤的『趴代健保』,為維持原六類十四目的投保分類,竟倉促的將全國近65000名受刑人,新增第四類第三目,形成必須由矯治機關(如法務部、國防部)『全額』補助保費,具此,若李宗瑞、林益世、黃季敏等人若經判刑確定,入監服刑期間,保費將全民買單,預計政府每年將至少近支出十一億元(依101年7月第四類平均保險費每人1376元計算)為受刑人補助保費,同樣金額,可以全額補助近12萬名失業勞工及其眷屬保費,不公之處顯而易見。全國百萬低薪族、近50萬失業勞工及至少285萬的家庭主婦,都仍然堅守本分繳納保費,明年加上『寧可多收一塊,也不能少掉一毛』的補充保費,情何以堪! 受刑人納保不容質疑,然若依新制健保,則應讓受刑人回歸六類十四目並且量能負擔,若有家人為被保險人,應以眷屬身分依附家人納保,若為低收入戶,則由政府全額負擔,若無法歸類或無被保險人可依附,則應歸為現行第六類,自行負擔60%保費(目前為749元),若因經濟困難需紓困者,一體適用健保費紓困措施,才符合公平正義!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表示,受刑人是自由及人身的空間到處罰限制,但是健康權並沒有被剝削,是受到憲法的保障,所以應納入健保,但是原則上應以家屬身份納保,若無家屬可依附,則以第6類納保,無法繳費者,則由法務部編預算支付。 保障健康人權、確保保費健全 受刑人因無法納入健保,導致入監期間必須視個人經濟能力及病情嚴重程度,才能就醫,為健康權之不足,有受刑人曾因中風需要就醫,因無力負擔醫藥費而必須在獄中痛苦萬分,或小病等成大病,如今納入全民健保體系,由特約院所提供醫療服務,更能保障受刑人醫療權。然健全公平保費結構,使每位國民都能依法合理量能負擔保費,更是健保永續之重要工作,因此督保盟強烈呼籲政府,應加緊補漏,回歸二代健保家戶總所得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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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局:還我資訊自決權--寄存證信函給健保局(新聞稿)
健保局:還我資訊自決權--寄存證信函給健保局(新聞稿)
健保局:還我資訊自決權 --寄存證信函給健保局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民間健保監督聯盟、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台灣女人連線、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台灣受試者保護協會、原住民政策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於今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他們要集體寄存證信函給健保局,要求健保局不得將他們的健保資料作目的外使用。 健保局從1998年起即開始每年釋出身分欄加密的國人健保資料給國家衛生院「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國家衛生院再提供給學術單位、非學術單位作申請使用,多年來已經發表了一千多篇各類論文,從這些申請研究的題目顯示,健保局釋出的資料並未排除某些較容易被汙名化或受到歧視的疾病。 2011年開始,掛在私立中國醫藥大學網站之下的健保加值資料庫,亦是由健保局釋出,其提供甚至還可以結合戶籍檔、原住民身分檔、身心障礙檔、低所得戶資料檔、家庭收支調查、重大傷病檔等資料庫作串聯。未來行政院主導的醫療雲計畫,還要結合健保資料及台大、成大之病患資料作加值應用。 民間社團不斷質疑國家釋出健保及醫療資料的法令授權依據為何,為何研究者可以在未取得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就可以取得全國民眾的健保資料作研究。這些資料又為什麼可以跟其他政府的資料庫作串聯?在這過程中,健保局既不需要取得全國民眾的同意,也未經過立法授權,更沒有一套管理辦法來管制這些資料的流通與加值應用。資料僅作加密處理,而非完全去連結,也並不能保證這些被釋出的資料就無法被破解。 根據原住民基本法要進行原住民研究,必須取得部落同意,但透過這樣的資料庫釋出,研究者根本不需要取得部落同意就可以作特定族群的研究。健保局又要如何確保這些研究都不會對於這些特定族群造成任何可能是標籤化特定族群的研究結果或其他任何傷害。 因此,關注醫療資訊自主權的民間團體及個人,透過這場記者會,正式寄出存證信函給健保局,要求健保局不得將他們本人的健保資料釋出作原業務目的範圍之外的使用,也歡迎民眾下載存證信函範本,響應寄信行動。與會的民間社團也將參與下午立法院舉辦的<健保與醫療資料加值應用公聽會>,表達意見。 寄存證信函給健保局行動網址http://www.tahr.org.tw/node/1026 參與團體: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民間健保監督聯盟、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台灣女人連線、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台灣受試者保護協會、原住民政策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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趴代健保系列(一)--「4.91%無力護航 補充保費趴代無章」記者會(新聞稿)
趴代健保系列(一)--「4.91%無力護航 補充保費趴代無章...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新聞稿   趴代健保系列記者會(一) 4.91%無力護航  補充保費趴代無章 日前行政院衛生署宣布新制健保預定於七月上路,引發朝野議論紛紛,當時因為政治因素而倉促通過的健保法修正案,完全背離二代健保精神,簡直就是『趴代健保』。民間監督健保聯盟今(3月21日)日邀集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公平稅改聯盟召集人王榮璋、工作貧窮工作室主任洪敬舒召開記者會,揭露4.91%不可能費率的醜陋真相,而充滿不公平、不正義又欠缺效率的補充保費不但無法填補健保缺口,補充保費的負擔竟有貴賤之別,使近貧者保費負擔不降反升!   4.91%是健保不能碰的毒蘋果 當媒體戳破4.91%是跳票費率時,執政團隊為此一跳票費率頻頻護航之際,日前火熱出爐的衛生署全民健保費率精算報告立刻賞了執政團隊一耳光,再一次證明4.91%是健保不能碰的毒蘋果,是一個無力護航的破產費率!依據衛生署精算報告指出,若以現制計算,自101年起健保費率應為5.59%才得以平衡,而若要符合馬總統所提五年不漲保費承諾的平衡費率更高達5.63%,若將新制補充保險費納入收入(執政團隊充滿樂觀的一年可收取200億的最高上限),每年預估能夠降低民眾的一般保險費費率約0.16%左右,亦即新制健保開辦時的費率至少應為5.01%,而五年的平衡費率更是高達5.47%,不幸的是,這個費率還是必須在能夠『順利且最樂觀可收取最多補充保費』的前提下,才會發生。 執政團隊不斷告訴民眾會有八成三的民眾降低保費,但由於健保將保費依不同階級設定費基的錯誤政策,使得軍公教保費費基十七年來皆未能以百分之百薪資納保,現行軍公教人員費基乃為全薪之93.52%,因此新制健保實施後,為導正錯誤,軍公教改為全薪納保,將使得上百萬軍公教費基上升6.95%,何降之有? 因此,4.91%的跳票費率,只是短暫討好民眾,之後人民依然要在健保破產或年年調漲費率當中被挾持,它更背負著使健保即將拉大虧損、醫界面臨給付緊縮,而民眾卻必須承受自費增加的惡果,是什麼樣的政府團隊能夠說出4.91%是開辦費率,且五年不調漲的可怕謊言?!   補充保費是以政治便利,犧牲人民權益 雜亂無章又漏洞百出的補充保費制度是趴代健保的原形,不但無法實現健保改革的『公平、效率與品質』,更無法實現健保永續的願景,是典型的年前騙選票、年後騙鈔票的趴代政策。新制健保不但無法解決一代健保投保分類的不公平,更進一步使保費繳納出現天壤之別。 補充保費之費基項目非但沒有在母法中定義,於收取與扣繳辦法中,更創造出與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所沒有的『具獎勵性質』之獎金外,亦未列出『薪資所得』之各項內涵,從最近衛生署與健保局越描越黑的津貼與補助是否納入扣繳,就可以知道健保局將面臨無法界定所得的困境,各類薪資所得均以『50』開立扣繳憑單,因此也就無法區分何謂津貼、具獎勵性質之獎金、紅利、補助、超出範圍之加班費等等,因此擔心放過一個,只能錯殺一百! 補充保費的荒腔走板還反應在同樣是兼職薪資所得或是執行業務收入,形成有人要繳,而有人不需要繳納的荒誕現象;更有同一個被保險人,都是賺新台幣,保費義務卻不同的無理現象,形成兼職收入與正常收入的保費費率差距33%(2%與5.17%X30%=1.55%);而單筆計算上限一千萬元的補充保費,更因未採年度累計,使得保費義務與費率可以相差五倍,甚至可能出現必須繳納上百萬保費的離奇案例(請見附件案例說明)。各種不同類別之投保對象,因不同的投保身分與所得來源,竟出現不同的保費繳納義務與費率,也使一部分民眾的補充保費實質費率並非2%,這些不公平的現象,都僅是修法當時的政治便利,使我們有了全球僅見的補充保費趴代制度,最可笑的是,行政效率下降、稽徵成本增加、民怨沸騰的補充保費,犧牲了全民權益,但其所收取的的金額,竟然連菸捐的收入都比不上!   失業勞工將雪上加霜,無以為濟 目前失業勞工以第六類每月平均投保金額24000元左右加保,在補充保費實施之後,竟使得這些失業勞工雪上加霜,保費不減反增!很多失業勞工家庭,一個人一天都吃不到四十元的便當,然而當失業勞工努力打著零工賺取不穩定又微薄的收入以維持基本生計時,連職業工會會費都無法負擔的失業者,卻每筆2000元以上的零工收入,必須都負擔2%的補充保費,叫這些失業勞工情何以堪?     我們呼籲執政黨應立即懸崖勒馬,廢除補充保費制度的趴代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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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允許國家販賣全民健保資料?民間社團聯合記者會(會後新聞稿)
誰允許國家販賣全民健保資料?民間社團聯合記者會(會後...
     誰允許國家販賣全民健保資料? 民間社團聯合記者會 主辦單位: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受試者保護協會、台灣女人連線   新上任的行政院長陳沖2/17表示新修法通過的<個人資料保護法>要暫緩實施,因為新法對於敏感性個資保護太過嚴苛,要重新修法。然而,新修法通過的個資法,由於個資法施行細遲遲未訂出,早已使個資保護處於某種真空狀態,而未來<個資法>的修法走向,是否打算越修越回去,把個資保護踢到一旁,幫各界業者及國家正在大推的醫療雲、健康加值計畫作出解套呢? 不久前,行政院科技會報召開「公開資料加值(Open Data)推動策略會議」,並對媒體表示已委託台大、成大研擬營運模式,將和美商、日商等國際科技大廠共同建立「醫療雲端運算系統」,企圖打造全球最大醫療雲,藉此創造出數兆商機。 開放資料(open data)的核心精神是透明(transparency),強調的不僅僅是公共資料的公開(publish)而已。但健保資料及醫療資料算不算是公共資料,仍有待商榷。所謂的透明是指政務效能和政策資源,能透過公共資料的釋出,促成民間和政府各單位的自我檢核、重製、回收、以及運用資料的社會發展過程。但台灣政府眼中的open data,卻只著重於商業化跟販賣,而不注重問責(accountability)。 事實上,健保局從1998年起即委託國衛院建置「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將身分欄加密的國人健保資料交給國衛院製作成資料庫及加值資料,販賣給學術界及非學術界,售價從每讀取1G收費200元至每張光碟片收費2500元不等。 2011年才開始上線,並掛在私立中國醫藥大學網站之下的健康資料加值應用中心,其所販賣的資料又比原本國衛院的「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更多,除了來自健保局的資料外,更包括國民健康局及原民會等單位所提供的各種資料,根據衛生署的簡報,這些資料甚至還可以跟其他資料庫(如戶籍資料、原住民檔、身心障礙檔、家庭收支調查檔等)做整合。衛生署也表示計劃將以4年的時間,完成健康資料加值服務雲端化之工作。未來行政院主導的醫療雲計畫,更要結合健保資料及台大、成大之病患資料作販售,其會影響到的個人權益及隱私問題,將更為巨大。 任何的資料上傳到雲端,或是透過資料庫販賣或分享給其他廠商、研究單位,即使是身分欄加密,我們都無法確保這樣的技術,就可以完全保障國人的資料不會遭到駭客入侵或是外洩。倘若當資料真的發生被解密或外洩的情況時,全國人民又要如何向國家求償? 依據人體研究法、醫療法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規規定,政府或醫療機構因公務或業務取得之個人資料,均受到嚴格應用與管理上之管控,違反相關法規更會涉及刑責。依人體研究法之規定,現行「全民健康保險資料庫」內資料之內容完全符合該法所規範人體研究之範疇,而現行全民健康保險資料庫之資料販售供研究之過程,卻均未能依法取得研究對象(即被保險人)之同意。 倘全民健康保險資料庫之擷取與應用未能取得法律之授權,與被保險人之同意,各類族群之被保險人之健康資料,均可能成為權益損害之源。抑或有心人士,例如民間保險公司,取得被保險人特定族群、年齡或性別、疾病等就醫資料之分析,作為商業運用,藉以提高特定民眾保單之保費或將特定民眾列為拒保之對象,更直接形成被保險人權益之損害,不可謂不大! 全體被保險人之健康與就醫資料之應用,應經各界討論,並凝聚共識,非少數人之事,而相關健保資料庫之資料釋出與應用,更應有其法律明確授權。為保護廣大被保險人之權益,更應有積極禁止授權使用範圍之規定。 民間社團並非反對研究,或完全反對資料釋出,但是,到底哪些資料可以釋出,哪些資料不可以釋出,都應該有明確的法令授權及責任歸屬,而非以行政命令便宜行事。因此,在未取得各界共識與健保法之法律授權前,健保局應暫停所有健保加值計畫之資料販售,並應公開向國人說明此類資料庫雲端化之後,到底要如何確保國人醫療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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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地方政府暫緩施打HPV疫苗
呼籲地方政府暫緩施打HPV疫苗
台灣女人連線 政府預算應做合理分配 —呼籲地方政府暫緩施打HPV疫苗 HPV疫苗(或稱子宮頸癌疫苗)自1996年起陸續在台核准上市後,廠商便強力地對衛生署及中央民意代表遊說公費施打疫苗,不果,遂轉向地方政府及民意代表。在其遊說過程常提供片面、不完整的資訊,誤導政府官員或民意代表對於疫苗的認知及期待。由於疫苗昂貴,僅一個年齡層的公費施打,新北市就動用了全衛生局十分之一的預算!我們對於此種可能會排擠到其他重要公共衛生防治預算的現象感到極為憂心。  台灣女人連線自2006年HPV疫苗在台上市後便不斷追蹤疫苗之相關訊息,亦不斷重申反對公費全面接種之立場。我們至今仍反對公費施打HPV疫苗之理由如下: 1. HPV疫苗有效性到底有多久仍未知,且無法替代子宮頸抹片檢查 HPV疫苗自上市後,各界不斷樂觀看待其有效保護期及防癌效果,但事實上,目前兩家HPV疫苗的保護期就目前人體實驗結果來看,最長只有8.5年,也就是說,一位13歲的少女打了HPV疫苗,在她21.5歲之後可能就沒有保護力,之後是否要再加強注射亦未知。再者,某一疫苗的人體實驗顯示,在施打五年後,其預防18型病毒子宮頸癌的效力已經消失。 此外,施打HPV疫苗後,仍有30%-40%致癌的風險,因此,打了疫苗仍需做抹片。疫苗的經費支出並無法減少抹片的預算支出。在各縣市預算有限的情況之下,將龐大的資源放在無急迫性且仍在觀察中疫苗是否有其必要,需要審慎評估。 2. 施打疫苗並無急迫性 依據國民健康局99年統計,目前在台灣因子宮頸癌死亡的女性從2001年939人下降至2009年657人,反觀乳癌、子宮體癌及卵巢癌等其他女性癌症的死亡人數卻是逐年上升,尤其是乳癌從1149人上升到1588人,上升幅度高達38%,發生率上升幅度更高達50%。再者,子宮頸癌的發展極為緩慢,大約需要15-20年的時間,並不似流感等易爆發之傳染病,且預防子宮頸癌並非只有疫苗一途,亦可透過安全性行為、定期抹片篩檢早期發現癌前病變、加以治療。因此,在有限資源下,為了婦女健康考量,加強乳癌等其他婦癌防治更是負責任的政府的首要之務。 3. 台灣ACIP未建議公費施打HPV疫苗 根據台灣預防接種咨詢委員會(ACIP)之建議,目前在考量施打疫苗優先順序時,HPV疫苗仍被列為自費施打項目。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之下,各地政府如果認為公費施打HPV疫苗有其必要性,應提出足夠評估,向民眾解釋為何施打HPV疫苗應優於其他更急迫之醫療需求,以符合公平正義之原則。 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之下,一個政策的規劃勢必會連帶影響到其他政策的資源。子宮頸癌防治非常重要,但婦女健康需求相當多元,包括年年上升的乳癌或心臟血管疾病等也需要政府相當的關注,如果政府未做全面性的評估就將預算以不合比例的數目分配給單一需求,且無法說出其優先性及必要性,那就只是打著「照顧婦女健康」的大旗陷女人於不義。我們呼籲各縣市政府及重視婦女健康之民意代表,暫緩公費施打HPV疫苗,並全盤考量婦女健康需求,將有限的政府預算做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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