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女人健康網開站 (新聞稿)
台灣女人連線
台灣女人健康網開站記者會
新聞稿
女性健康新主張:超越「三點」男女大不同
長期以來一直認為醫療體系是中立的,無關乎男女,也沒有價值上的判斷,但在醫學的實務操作上,卻屢見婦女健康因為醫學的性別盲而受到影響、缺乏性別觀點的健康政策更是無法滿足女性的健康需求。有鑑於此,台灣女人連線為了平衡醫療體系男性的思考、脫解傳統文化的束縛並傳達男女不同的健康意涵,於2004年10月17日設立了台灣第一個具性別觀點的健康網站--「台灣女人健康網」www.twh.org.tw,希望提供由女性需求、女性經驗出發的女性健康觀點;報導國內外最新的醫療、研究資訊;披露醫生可能沒有告訴妳的話,讓女性可以擁有充分的資訊、建立具有性別觀點的健康權。
為何要談婦女健康?
多數人認為健康是沒有性別差異的,事實上,男性與女性因為身體結構不同、生理運作不同、生命的經驗不同,因此,他們的醫療照護、衛生保健的需求亦有所差異。一般而言,女性的社經地位較低,她的健康需求較不被重視,然而,女性作為一個家庭的照顧者,生命的孕育者,她的健康是不容疏忽的。
醫療中立、健康中性?
國內外的醫療體系,一向為男性主導,因此,不論是基礎醫/藥學的研究(議題的選擇、實驗數據的解釋、結論)、醫療保健、公共衛生的推動、政策的擬定,也深受男性的觀點及偏見的影響,例如:科學家常以
“男追求女”的模式來描述受精的過程,強調男性的精子的主動與英勇,完全忽略女性其陰道活化精子及卵子為精子導航等重要角色;醫藥研發的臨床實驗,女性因為特殊的生育生理,一直被排除在人體實驗之外,雖然近年來,已有所改進,然而1988年發表的阿斯比靈能預防心臟病的研究中,女性仍被排除在22,000個志願試驗者之外,罔顧心臟病也是女性主要死因之事實;鼓吹更年期婦女服用荷爾蒙,是缺乏女性生命經驗的結果。而由對RU486與威而剛的政策,更可見一斑:RU486,女人不得以的選擇,被視為會引起性氾濫;而威而剛,製造性需求,卻不曾與性氾濫有所聯想!
文化裡的價值觀深深地影響女性如何看待、對待自己的身體。傳宗接代的觀念,限制了女性生育的自主性:女人不但必須要生育後代,還一定要生育兒子。這樣的觀念,造成女性心理的沈重負擔;月經是女性身體重要的健康指標,但文化給予了它負面價值,影響到成長中少女的自我評估、自信;年輕貌美的女性價值,常迫使女性罔顧健康地瘦身、塑身、防老,更使中、老年婦女長期陷入追求不可能的焦慮與沮喪中。
醫療領域裡男性思考,忽略女性的生命經驗及需求、過渡醫療化女性的健康及其形成的政策,可能危及女性的健康及生命。
被窄化的女性健康──「三點式」健康
長久以來,台灣的醫療體系將女性的健康需求窄化為「三點式」(乳房與子宮)健康。他們只強調乳癌、子宮頸癌的防治,無視肺癌是女性腫瘤最大的殺手,更忽略了心臟/血管疾病、糖尿病是女性第二、三大死因的事實;他們重視不孕,花費龐大的資源在治療及人工協助生殖科技的研發,而對於女性月經、更年期的關心卻停留在商業利益的思考上;甚至,應該是照護新生兒健康為主的母乳哺育都成了推動女性健康的重大議題!!
男女大不同
一直以來,社會都以「女人是男人的肋骨」的心態來看待女性的健康,因此男人如何保健、如何診斷、治療、處方,女性也一視同仁,甚至在用藥的劑量上也沒有因為是「肋骨」而有所斟酌。近些年來,國外醫學研究不斷指出男女的差異不只是生理的結構,重大的疾病如心臟病、肺癌、愛滋病,也會因為性別的不同,而產生不同的影響,例如:不抽煙的女性得肺癌的的比例高於不抽煙的男性;女性比男性易得自體免疫疾病,如紅般性狼瘡、類風濕關節炎等;女性得愛滋病的症狀,除了常見的肺囊蟲炎外,亦出現在婦科的疾病;男、女性心臟病呈現不同的的症狀,診斷的方式也有性別差異的利弊。因此,醫師對於病患的治療也應因性別不同而加以調整。
近來,美國出版了兩本新的教科書,強調醫學各個領域的性別差異性。台灣女人連線希望藉由「台灣女人健康網」的設立,除了提供婦女具有性別觀點的健康資訊外,亦希望藉此提醒性別盲嚴重的台灣醫療體系與政府相關機關,應盡快予應加緊腳步,跟上性別主流化的大趨勢,以確實維護女性的健康。(10.17.2004)
+ read more

2004 病人安全論壇分區座談會
病人安全論壇分區座談會
近幾年來,台灣醫療糾紛層出不窮,抬棺抗議的場面更是屢見不鮮,而北城、崇愛及和平SARS事件,使得社會、政府開始重視、討論病人安全的議題,衛生署並於2002年成立病人安全委員會,討論「病人安全」議題。2003年由於民間團體的討論與爭取,2004年年衛生署將舉辦「病人安全論壇」。為了使論壇能真正反應民間的聲音,因此,將由不同屬性的民間團體舉辦前驅會議,瞭解各地「醫療使用者」的想法與
意見。台灣女人連線將從性別角度出發,透過召開座談會的方式,瞭解並收集女性對於病人安全的想法及經驗,以作為日後病人安全論壇討論的方向。
時間
協辦單位
地點
2004/7/14 (三) 9:30-12:30
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02)2351-1678
108咖啡廚房
台北市南昌路一段108巷1號
2004/7/16 (五) 1:00-4:00
宜蘭縣婦幼協會 (03)961-1789
宜蘭縣冬山鄉廣興村永興路2段878號
2004/7/21 (三) 1:00-4:00
台中開懷協會 (04)2350-6112
台中市西屯路三段148之33號2樓
2004/7/27 (二) 1:30-4:30
台南市婦女會 (06)221-7881
台南女書店
台南市忠義路二段41號4樓
2004/8/16(一) 1:30-4:30
台灣女人連線 (02)2322-5038
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102號2樓
指導單位:行政院衛生署
主辦單位:台灣女人連線
協辦單位: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宜蘭縣婦幼協會、台中開懷協會、台南婦女會
+ read more

六要六不要--回應行政院優生保健法修法草案
六要六不要--回應行政院優生保健法修法草案
行政院即將通過母子保健法草案,明訂成年婦女若需自願中止懷孕,不需先生簽字同意即可實行自願中止懷孕。我們對於衛生署刪除父權條款,並更改優生保健法名稱的作法表示肯定,但對於衛生署未能全面思考兩性生育健康及青少女自願中止懷孕的問題,將之納入此次修法內容,表示遺憾。
我們有以下的看法:
1.
我們已經深思熟慮,不要再等待:請尊重女性自願中止懷孕的決定,取消三天等待期之規定
女性在面對自願中止懷孕的選擇時,都會考慮她們自身的信仰、價值觀、身心狀況、生活條件等因素,不是倉促間草率的決定,因此,三天的等待期是「多此一舉」,徒增婦女的困擾與不便。
2.
我們要資訊,不要輔導:婦女需要的是「資訊諮商」,而不是「輔導諮商」
母子保健法草案中規定:成年婦女若需實行自願中止懷孕,必須先經由醫師的「輔導諮商」,此舉不但否定了女性做決定的能力,在執行上,亦有多重問題,如:醫師個人價值觀之涉入、醫師需接受專業的訓練……等。其實,婦女需要的是「資訊諮商」如:人工流產的方法過程風險及費用、人工流產外的其他選擇、社會支持資源等資訊,以利其做決定。
3.
青少女要合法的輔導諮商管道,不要非法暗巷:請增加輔導諮商之第三管道,讓欲自願中止懷孕的青少女有一個合法、安全的人工流產
根據調查報告指出,青少女懷孕後,近七成會選擇中止懷孕,其中只有二成會告訴父母。青少女不敢告訴父母、父母不同意、父母為加害人、父母失聯等情形,迫使青少女尋求非法、不安全的途徑中止懷孕。為保障青少女的身心健康,應引入輔導諮商為未成年少女另一合法施行人工流產的管道,以確保她們的健康及安全。第三管道的介入,除了可作為青少女與父母之間的橋樑之外,還可以提供必要的性教育,避免再度意外懷孕,以真正維護青少女的身心健康。
4.
我們要生育健康全面思考的修法,不要狹隘的人工流產法:修法應全面照顧兩性生育健康
修法方向應從整體生育健康方向思考,而不應只侷限於自願中止懷孕等的規定,其中應該包括:生育健康教育、生育健康諮詢的提供、協助生育計畫的落實、孕前與產前檢查、孕產婦與新生兒的權益及友善的生產環境等。
5.
我們要生育基金,不要二度傷害:設立「生育基金」,以照顧產婦或新生兒因分娩致死亡或永久性機能障礙者
在生產過程中,嬰兒或產婦有時會遭遇傷害甚而生命的危險。而這些傷害往往很難認定是生產的自然風險或是人為上的疏失所造成的。再者,生育醫療糾紛與一般醫療糾紛不同,因為生育雖是家庭、個人的事,但對於國家、社會而言有重大意義。因此,生育的風險不應由婦女或家庭獨自承受,為了保護婦女及家庭免於生產及醫療糾紛之二度傷害,國家應設立生育基金,先提供受害婦女或嬰兒補償,而後再由國家進行責任歸屬的確定及求償。
6.
我們要生育保健,不要優生保健:優生保健法名稱應修正為生育保健法
將「優生保健法」改名為「母子保健法」雖立意良好,但忽略男性在促進生育健康上重要的責任與角色,也排除了不想作為「母親」的自願中止懷孕者,故宜更名為「生育保健法」。
台灣女人連線與台北市女權會歷經兩年的討論,提出「生育保健法」以取代「優生保健法」,獲得三十個以上的婦女團體及弱勢團體的連署支持,之後並與高明見立委辦公室合作完成最後版本。目前已由高明見、葉宜津、楊瓊櫻、李永萍等六十二位立委連署,於上會期送進立法院。我們要再次呼籲:政府應加強生育保健知識教育,並提供充分之醫療資源、社會福利及支持網絡等資訊,讓個人或家庭計畫生育時,不論是生育、結紮或自願中止懷孕,都有充分的認知及能力,根據其需求、條件、信仰及價值觀等做適當的選擇,讓每個小孩都是在期待中出生!
+ read more

「醫療社會責任明確化—醫界社會承諾」論壇 (發言稿)
「醫療社會責任明確化─醫界社會承諾」論壇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 發言稿
當3、4年前醫界開始遊說醫師「除罪化」、除刑化時,我多次提出醫界應有內部自我檢討,釋出這樣的誠意,以得到民眾的支持。今天的舉辦這樣的論壇,我非常肯定。但是主題的設定,讓我及許多的同事不解。
因為,在台灣醫療身負社會公益的意涵,是一個非營利的事業,醫療的社會責任在醫學倫理及醫師或醫事人員的誓詞裡,就已經很明確地表達出。所以就醫療使用者的立場,此刻討論社會責任應該是「實踐」的問題,而不是「合理化」或「明確化」的問題。從對論壇主題的醫病認知差異,我們就可以知道醫病和諧的困難,因為在溝通上,不僅有情緒障礙、專業落差的問題,在語言上更是有「雞同鴨講」的困境。
因為醫療糾紛而有這樣的論壇,我就從醫療糾紛來檢視醫療社會責任的落實。
醫療糾紛根本的因子在「醫病互不信任」,醫師不願意道歉,因為怕因此會被認為承認犯錯;病人則認為「醫醫相護」──從病例竄改到調節偏坦到醫事審議徇私──病人都充滿了質疑。我接到一個投訴,其中病人申請用來起訴依據的「診斷證明書」,要了5個月,一直要求,才勉強有「疑有因果關係」的字眼;其接手治療的醫師在偵查庭,只對接手後的病情說明,不願觸及是否與前醫師的醫療行為有關連性;而在場護理師也不說實話,甚而幾天後就離職。許多醫師告訴我,因為他們都是被如此教導的──不要去評論其它醫師的醫療行為。如果是這樣,那麼,醫事審議也好,鑑定也好,會有真相嗎?
醫療倫理的養成,建立醫界公平正義的形象,是醫療專業教育的一環,「醫醫相護」、「作假」的存在,是教育不良,而不是沒有明確化。
醫療糾紛的發生可能是病人心情的問題、一場誤會,或是醫師疏失、過錯。病人的經驗是──醫師的反應常識,我作了應當的處置、醫療有不確定性。然醫師會不會因「錯誤處置」而引起醫療傷害?
醫師執照是60分及格,以平均80分計,有20分答錯。我並不是要求醫師百分百,只是要說,醫師其實是可能因知能不夠「弄錯」而造成醫療糾紛,不是醫療不確定性、疏失或過失。為了促進醫師專業知識的提升,國家要求醫事人員有一定時間的職繼續教育,才能換照。我們觀察到,在醫師接受職繼續教育並不積極。很少人全程聽課,很多人簽了名就走,甚而有代簽名的;一些網路的課程也無法知道是否真正接受。
接受繼續教育是對醫事人員明確的的法律規範。充實新的知識是醫事人員應盡的本分,有實踐、落實嗎?
最後──
很多時候醫療糾紛的原因不是醫事人員的問題,而是醫療體制、系統、環境的問題引起的。機構硬軟體設置或系統不完備會導致醫療事故,某教學醫院,在病患需要時,才發現有葉克膜,但沒有會使用的醫事人員!法令、制度缺失造成過勞、待遇低、流動性高等,嚴重影響醫療的安全及品質,如:台大愛滋器官移植錯誤事件是體制的問題,衛生署是關鍵,而不是一個醫師;醫療機構因為成本、盈餘的考量,實施不合理的醫師輪班制度,要求衝業績的門診量,假造醫院評鑑需要的不實醫療人力配置;更遊說政府,將部分醫事人員被納入勞基法84-1,即奴工條款,工時不受勞基法的保障(至今仍未完全落日);凡此種種,造成醫師、護理師過勞,護理人員的流動率高,而近兩、三年年輕醫師猝死、中風癱瘓的事件更是時有所聞;還有,機構對於醫事人員的剝削:因應某些科別人力的流失,健保提高給付,卻沒有合理反映在醫事人員的所得,門診費提高17%,有些醫院的醫師才拿到一元!
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以「減少醫師被告」為改善醫療執業環境的作為,其實是本末倒置的。營造良好的執業環境,減少醫療事故才是正確的方向。
醫療機構作為醫界的一份子,應該恪守醫療倫理,對相關利害人,如:病人、員工負責,檢討醫事人員合理的工作條件、建立醫療安全系統,營造良好的執業環境營造,善盡它的社會責任!
**文中照片版權所有者為台北醫學大學
+ read more

醫美亂象 沒有安全保證 何來品質認證
台灣女人連線與立法委員林淑芬今日聯合召開記者會表示,美容醫學在商業利益掛帥下,產生許多亂象,違法廣告充斥、醫療資訊被隱藏、醫療安全不足,都嚴重傷害民眾就醫安全。今年1月到4月在媒體上已有4件嚴重醫美醫療事故,其中一件甚至造成死亡。衛生署於今年初大張旗鼓地推動「美容醫學品質認證」,對整體醫美環境的不安全視若無睹,更大談提升美容醫學品質,根本就是本末倒置。不僅如此,外界視為「官方認證」的美容醫學品質認證,其實是由醫策會自營辦理的,該會並未接受衛生署委託,完全不是衛生署的「國家保證」!現在更有醫師表示要自組醫學會自辦認證,跟醫策會互別苗頭。衛生署不做安全保障卻奢談品質認證,是另一種醫美亂象。
醫美不安全一:違法廣告氾濫
林淑芬委員指出,違法的醫美廣告行銷到處充斥,診所大打促銷折扣、買療程送贈品等優惠吸引民眾,還大力宣傳非適應症療效的儀器及產品,甚至連非醫療機構的購物網站都在廣告販售醫療業務,還有部分診所遊走在灰色地帶規避法令。在政府對醫美廣告的消極管理之下,民眾易被誤導去施行不必要的手術,讓健康的身體暴露在可能無效且有風險的醫療處置中。
醫美不安全二:醫療資訊偏頗、不足
曾至醫美診所諮詢的辛同學也提到,她到三家醫美診所諮詢皮膚狀況,都是由諮詢師在幫看她的膚質狀況並建議該用什麼療程,但每間推薦的療程都不一樣,最後她還是不清楚自己需要甚麼樣的治療,她也質疑,這些諮詢師是否有足夠的專業替她診斷。而醫美診所由諮詢師或顧問提供醫療資訊及診斷,不但已經違反醫療法,且諮詢師提供的醫療資訊多為不足,並刻意忽略醫療風險與副作用,即使是由醫師提供,也常未善盡告知義務。民眾在簽訂契約或手術同意書時,也常會被診所人員的行銷話術誘導,而捨棄審閱期之行使,使得花錢卻反陷入未知的風險中。民眾因無法獲得充分資訊,導致術後效果常與期待有落差而產生糾紛,甚至造成身心的傷害。
醫美不安全三:醫美技術、產品問題不斷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同時指出,醫美技術或是整形產品的安全性常缺乏足夠的研究證據,例如:自體脂肪移植有極高的感染及失敗率;PRP自體回春療程尚無完整堅實之文獻證明;微晶瓷及雅得媚超過一年的長期安全性或有效性未知;玻尿酸、肉毒桿菌等針劑有因保存不當而變質、感染等問題;長期、頻繁注射填充物後的副作用或後遺症也缺乏追蹤研究;而衛生署從未核准任何美白療效的針劑,但美白針卻充斥醫美市場。
沒有基本安全 哪有上位品質
對於種種的醫美安全問題,黃淑英表示,當前,對急速興起的醫美產業,歐美國家都提出全面嚴謹管理的政策。在英國,要求醫美業者自律的政策失敗,衛生部公布了研議一年多的醫美規範的立法框架建議,而我們的政府在面對醫美環境的不安全,沒有提出檢討及改善的規範,卻推行「自律性」、「鼓勵性」的品質認證,實為捨本逐末,更何況還是民間自辦的認證!黃淑英也質疑,若有民間醫學團體也效尤自辦認證,衛生署要採取何種態度面對?
針對上述醫美安全問題,衛生署醫事處許銘能處長回應,醫策會辦理的認證是與衛生署合辦,但對取得認證能否確定安全、有效則無法保證。針對諮詢師提供醫療建議及診斷的部分,已屬密醫之行為,留容密醫的醫療院所與密醫必須移送法辦。
但黃淑英理事長表示,醫策會的認證非衛生署委辦,認證標章也沒有衛生署字樣,認證標準與程序都缺乏公信力與公權力,根本無法落實,且最基本的安全沒有確保,奢談品質認證只是緣木求魚。
因此,台灣女人連線呼籲:面對國內醫美環境的不安全,衛生署應制訂全體醫美院所都要遵循的管理/監督規範,而不是任由醫美院所選擇要不要作品質的提升。
+ read more

回應「《蘋果》探底 醫美諮詢師「看診」形同密醫」一...
蘋果日報於2013.10.20刊載一名女性至醫美診所進行溶脂,但診所只由諮詢師說明療程,醫師僅在手術當天簡單看診隨即手術,未料術後腹部及雙腿變得皮鬆肉垮、凹凸不平。該報記者於是喬裝客人到各醫美診所,發現各家都由諮詢師「看診」,並建議手術項目。
針對諮詢師違法看診執行醫療業務之情事,台灣女人連線於2013年5月25日曾召開記者會質疑,當時醫事處長表示,諮詢師提供療程建議已形同密醫行為,依法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醫事處並承諾針對諮詢師違法行為會嚴加裁罰。然經過近5個月的時間,諮詢師違法情況依然氾濫,透過蘋果日報的報導可知,其查訪的8家醫美診所,每家都由諮詢師解說、建議手術項目,其中更有4家表示於手術當天才會見到醫師。報導中的年輕女性便是在諮詢師建議下決定溶脂,在未獲完整資訊及醫師詳細診斷後即進行手術,導致術後發生不良反應,與原本期待落差太大而產生糾紛。
台灣女人連線表示,因社會普遍將醫美視為個人選擇,對醫美受害者較無同理心,網友對於新聞的評論更是極盡毒舌、傷人不淺,在此種不友善的社會環境下,要將自身經驗曝光需要極大的勇氣及強大的心理建設,才能面對如此被社會評價、檢視的二度傷害。而社會大眾卻能因為她的勇敢,開始關注與重視這個問題,同時也讓未來選擇使用醫美的民眾,獲得保障自己權益的知識。因此,台灣女人連線呼籲社會大眾應給予這些受害者更友善的對待,才能真正使問題浮出檯面,進而檢視並改善醫美醫療環境。
此外,針對醫美診所聘請諮詢師行銷以降低成本的現象,台灣女人連線黃淑英理事長接受蘋果採訪時亦表示,在商業利益掛帥下,醫美已被當成商品在販售,雖然醫美的醫療行為目前已受到醫療法的規範,但對於非醫療疏失、醫療傷害以外的眾多消費爭議卻難以適用,因此呼籲政府對於醫美是否應納入消保法精神進行規範,應儘速召開公聽會凝聚社會共識,以保障民眾醫美的就醫及消費權益。
相關新聞如下:
http://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1020/35377440/要S曲線女溶脂變鬆皮嬤
http://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1020/35377448/諮詢師像客服員沒證照不提風險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