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笨蛋,問題不在『波波』 醫院無視病人安全,醫療暴力...
笨蛋,問題不在『波波』
醫院無視病人安全,醫療暴力的冰山一角
近日媒體報導高雄吳姓婦人因於阮綜合醫院就診,因醫院無視病人家屬九次呼救,導致病人死亡一事,然而錯誤絕非偶然,此案醫院或部分醫界企圖將問題推給醫療階級體系最下層的實習醫生,並且疑將輿論導向是因為波蘭實習生才出錯,加以汙名化最弱勢的病人有毒品成癮,為死因之一,完全轉移焦點,不見反省,企圖推諉卸責!此為長期制度性的漠視病人安全,是一種嚴重的醫療暴力,民間監督健保聯盟與林淑芬立委於今日上午召開『笨蛋,問題不在波波』記者會,任何醫學系的實習生都一樣,依法不能獨立執行醫療業務,我們不允許衛福部與醫界長期漠視病人安全,衛福部應全面清查教學醫院是否違規濫用實習醫師,並應即日起取消違規醫院之教學醫院資格。
『波波』不是問題,問題是醫療暴力之一:強迫學徒變師父
實習醫生『不是醫生』,是『學生』!根據醫療法與醫師法相關規定,實習醫生(包含醫學系五年級、六年級的見習生clerk及七年級的實習生intern與醫學系畢業後六年內尚未取得合格醫師執照之人),都不能單獨執行包含診斷、治療及處方等醫療業務,必須經由住院醫師或主治醫師的指導及確認下,才能執行,更遑論單獨值班。因此問題不在是否為『波波』,在台灣,無論是國外的哈佛醫學院畢業生或波蘭醫學院畢業生,乃至台大醫學院等,即便實習醫生能力再好,都無從例外,依據相關法規,實習醫生必須於實習時佩戴相關證件以供辨識,病人甚至可以拒絕由實習醫生提供診治與服務,故,本案若報導屬實,該院確無主治醫師值班或僅由實習醫師隔空問診開藥,推給『波波』,無疑轉移焦點,企圖推諉卸責。
政府是最大幫兇!全台至少156家教學醫院,經由衛福部評鑑合格後,每年至少提供數千名醫學生實習,而實習醫生的品質與問題,衛福部卻長期漠視,任由許多教學醫院不負起教育責任,長期濫用實習醫生的廉價勞力,強迫『學徒立刻變師父』,不僅違法,更致病人於危險之中,重挫醫療品質與教育!根據台大林煜軒醫師的研究,在台灣的實習醫生每週必須工作近87小時,每月值班至少十班,平均在實習六個月後均出現身心症狀,如憂鬱或是心血管疾病症狀。而不幸的是,根據規劃,今年之後,此一制度將使缺乏實習經驗的醫學生先以考試取得醫師資格後,再進入醫院實習(即畢業後一年一般訓練(PGY)往前推一年),對病人安全之戕害更顯嚴重。
實習醫生難道會不知道依法、依能力不能值班也不能獨立執行業務嗎?難道不知道他們不能申報健保給付?身為醫療階級的最底層,在這龐大的共犯結構下,我們懷疑他們有選擇的權力和勇氣,這就是『醫療暴力』!
漠視病人呼救,醫療暴力之二:病人安全淪為口號
我們難以想像,是什麼樣的痛苦,讓病人家屬持續呼救九次?是什麼樣的弱勢,任病人家屬呼救九次,醫師都不願意到病榻診治?是什麼樣的制度,讓醫事人員漠視病人的安全?
病人的安全與福祉是醫事人員的首要之務,所有的醫事人員對於任何威脅病人安全的情況,都必須慎重以對,不可忽視,更不能包庇,無論是個人的品格或能力問題,還是系統制度性的錯誤,明哲保身的文化,難以保障病人安全!因此在醫療糾紛處理法立法之初,我們便呼籲各界應該關心制度如何在補償病人之際,更重要的是預防再犯的除錯機制,只可惜,醫療糾紛處理法對於保障病人安全、協助醫病釐清真相與預防再犯的除錯機制,都欠缺周延的討論,僅著重醫事人員是否除罪與除刑的議題上打轉。
本案令人心痛的是,病人生前是如此的弱勢與痛苦,醫院卻交由也是醫療弱視的實習醫生來診治,事後在死亡診斷書上面,更企圖以病人為海洛因成癮來汙名化病人,這種不做為與漠視病人安全的做法,是一種嚴重的『醫療暴力』!再度顯示病人安全已經在制度上、實質上淪為口號!
即日起檢討實習醫生教學品質,並取消違規醫院的教學醫院資格
犯錯絕非偶然!為保障病人安全,杜絕醫療暴力,督保盟與林淑芬立委共同呼籲衛福部,即日起全面清查全國156家教學醫院,是否有違法濫用實習醫生,『強迫學徒變師父』的情況,並同時檢討教學醫院的教育品質與制度;在尚未釐清教學醫院是否違反醫療法及醫師法,及是否以實習醫生之實卻假主治醫師之名詐領健保費前,為同時保障病人與實習醫生的權利,應取消違規醫院之教學醫院資格,並應協助本案之病人家屬釐清真相與取得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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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醫療職場暴力 應於刑法修正通案處理
嚴懲醫療職場暴力 應於刑法修正通案處理
為回應醫療機構之醫護人員之執業安全與尊嚴,免受不當暴力侵害,日前立法院社環委員會通過醫療法24條及106條修正案之初審,法略將『以強暴、脅迫、恐嚇等滋擾醫療機構秩序或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者,處三至五萬元罰金之外,觸犯刑事任者,另行移送司法機關;毀損醫療設備致生危險於他人之生命、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另對於對於醫事人員執行業務時,任何人對其施以強暴、脅迫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醫護人員死亡或重傷,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或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引發各界討論!民間監督健保聯盟(下稱督保盟)支持任何得以保全、保護及保障醫護人員執業安全的任何措施,並譴責任何人以任何形式的暴力對待執業中的醫護人員,然而,為了建構更好的病人安全網絡與醫病信任,此一修法是否是最適當的作為?刑責是否有違比例原則?值得立法院進一步收集各方意見。
督保盟與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共同呼籲,為避免有新聞才有法律的『個案性立法』修法之負面效應,正視與嚴懲特定職場暴力,應由刑法中進行一致性規範,追求醫病關係和諧、確保病人安全是國家的責任,如此修正醫療法只會惡化醫病關係並進一步淡化雇主責任,無助保障醫護執業安全的修法目的!
職場暴力嚴重被忽視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指出,職場暴力已是目前全球勞工在職場上面臨的風險危害之一。2010年進行的第五次歐盟工作狀況調查則顯示,11%的勞工曾在過去一個月內遭受語言暴力;在過去一年內,4%的勞工曾被霸凌,2%的勞工曾遭遇肢體暴力,1%的勞工曾被性騷擾。而另根據台大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鄭雅文教授在「台灣受僱者職場暴力盛行率與健康狀況之相關」研究報告中指出: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2010年全國性工作環境調查,發現勞工在職場上遭遇暴力的盛行率高達9.35%,而女性的暴力風險又明顯高於男性。除了醫護人員之外,包含社工師、計程車司機等等在內,也是易遭受職場暴力風險的高危險群,特別是社工師。本次醫療法的修法過程,竟不見勞委會對於醫護遭受職場暴力的發言與看法,特別是今年六月甫通過的職業安全衛生法之修正案中,針對職場安全已增進雇主應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任由醫療法的修正案將對職場暴力的防範導向醫病對立的危險方向,令人相當遺憾與錯愕!
嚴懲特定職場暴力 應一致於刑法修正處理
許多特定職業在執行業務期間,若遭受到暴力等不當對待,將涉及危及廣泛、且不特定第三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其職場暴力之防範與救濟措施更顯重要,如醫護人員、社工人員、公務人員、公共運輸系統之駕駛等等,若發生在其執行業務期間,任何人以強暴或脅迫手段對其施以暴力,影響層面皆不僅僅是當事人本身,因此應予更周延的保障。倘此,就不會只是醫療法修正案的問題,只要有個案出現,我們就會不斷的面臨修社工師法或修其他法規等『個案性立法』的荒謬現象,也會形成諸如互相攻擊的兩造卻有不同刑責或罰則的窘境,實非社會所樂見!
我們呼籲立法院,為彰顯立法價值與品質,無論此類職場暴力是否皆應以公訴罪論處,要採重金行政罰鍰或是涉及刑責刑度之比例原則等,我們支持應在刑法中一致性統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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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衛福部依法妥善使用健保資源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新聞稿
呼籲衛福部依法妥善使用健保資源
針對本週五即將召開之健保會,民間健保會呼籲衛福部及健保署不要成為濫用健保資源的禍首。
衛福部『吃豆腐』,持續以健保費替代公務預算
本次健保會針對總額協商初步成果進行討論,西醫部門(含醫院及基層)提出一般服務之成長率,與付費者代表差異甚大(其中醫院部門提出之成長率為6.039%,付費者代表為2.311%;西醫基層提出之成長率為4.255%,付費者代表為1.062%),其協商決議均兩案併陳送衛福部裁決,在民眾所得倒退,且健保財務困窘、民眾自費增加的情形下,民眾無力負擔過高的總額成長率,民間健保會支持付費者代表所提之方案。然而,在此同時,我們卻也發現,總額協商中主管機關衛福部持續以健保費替代公務預算,讓健保成為衛福部小金庫,首先,很遺憾,即使藥物共同擬定會議做出不同意的結論,總額協商中仍讓原疾病管制署應編列之狂犬病疫苗一億元之年度費用,103年起納入健保給付,尤有甚者,政府持續對健保『吃豆腐』,在其他部門預算中,衛福部『交議』增列一筆22億『專款』,透過補助全國醫療院所擴充『企業型網路寬頻』,用來推動『病歷電子化』,而病歷電子化過去數年皆由衛生署以公務預算推動,有利用健保費偷渡公務預算之嫌。美其名為『鼓勵醫療院所即時查詢病患就醫資訊』,以避免醫療重複浪費,然此案卻未見長期以來各界呼籲推動IC卡改革之重要規劃,顯然『避免醫療重複浪費』仍然只是口號。若僅為補助醫療院所擴充設備,民間健保會強烈反對用健保費替代公務預算,此筆經費應由公務預算或醫療發展基金支應,呼籲健保會委員應該反對該筆預算,並且要求健保署即刻起編列推動IC卡改革之費用,才能解決醫療重複所形成之浪費。
急性後期照護品質試辦計畫應增加居家照護比重
健保署為照顧急性醫療後期,需要復健的腦中風病患,自103年起推動『急性後期照護品質試辦計畫』,病人得以獲取持續性照護6-12週,我們肯定此一計畫之試辦,能為腦中風之病患在黃金復健期,得到積極性照護、降低死亡率等。然資料顯示,急性腦中風之病患多在區域醫院以上層級就醫,且病患之黃金復健期為發病後的半年,而此計畫預計在『區域醫院』與『地區醫院』住院試辦,為免資源過度集中某一層級與病患住院期限過長,並使病患能於自宅熟悉的環境中,同時進行生活重建,我們建議,資源應用在對的地方,應將試辦計畫多數用於鄰近病患居住地之地(社)區醫院,並且增加居家照護(包含居家復健)服務,俾使本案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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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倒退 健保竟拿重大傷病病人開刀 影響百萬人
人權倒退
健保竟拿重大傷病病人開刀 影響百萬人
健保署竟拿重大傷病病人開刀!
健保署於102年10月1日起,為管控藥費,竟由中區業務組拿弱勢的精神科患者開刀,嚴格限制病人處方之日額藥費必須低於55元,一天藥費連一杯飲料都不如!其中包含第六類重大傷病之慢性精神病人,且涉及之精神疾病診斷從老人失智症、重度憂鬱、躁鬱症、精神分裂症、自閉症等十大診斷全數在列,若全台實施,影響百萬就醫人口,以行政手段限制病人用藥,無疑將病人逼入絕境、關回醫院,醫療費用不但不會減少,人權更嚴重倒退!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失智症協會、殘障聯盟、智障者家長總會、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台灣社會心理復健協會等於10月3日上午召開聯合記者會,抨擊健保署作法嚴重失當,違反全民健保精神及人權,呼籲健保署立即停止辦理相關措施。
日額藥費55元毫無根據,絕大多數病人將被迫長期住院
本次中區試辦方案中,依其規劃,病人診斷碼前三碼為290-299之病患(詳見附件),涵蓋層面從第六類重大傷病20餘萬人外,尚包含失智症、自閉症等需使用相關藥品之患者,全國年度就診人數約壹佰萬人,單僅中區就影響125000人左右。十類病患病情、用藥及治療需要不一,怎能單一而論?以特定醫院的病人藥品平均價55元台幣,要求所有醫院比照,簡直不可思議!!更是毫無科學根據。根據台灣社會心理復健協會服務之穩定社區精神分裂症患者藥費分析,每日藥費從38元至139元不等,若日額藥費被迫成為55元,無疑多數病人都會面臨毫無醫學根據的換藥潮,直接影響病情,而醫院或醫師為了符合健保署的要求,只能改回用先進國家甚至已經禁用的1950-70年代、藥物惡性反應強大的極傳統藥物,使病人社會功能急速衰退,被迫失去尊嚴,長期住在慢性療養院中,無法就學與工作。無疑是健保署逼穩定病人入絕境!
限制用藥,人權嚴重倒退
我國已於2009年宣布兩公約及施行法正式生效,其中健康權是作為人權的重要條件之一,而聯合國身心障礙人權公約第25條健康權中,更是明文保障所有身心障礙者必須與他人具備相同的高品質醫療保健服務,諷刺的是衛福部成立之初,除了成立心理健康司之外,本年8月28日部長甚至提出台灣失智症防治照護政策綱領,限藥政策完全背道而馳。因此,基於健康是基本人權、是自由權的價值,我們有必要對這樣威脅病患健康權益的政策提出質疑。我國84年實施全民健保,並且於91年將第二代抗精神病及抗憂鬱症等中樞神經藥物列為第一線給付,並且近年來加入失智症新藥後,使得病人的穩定治療開始出現契機,並且直接促成病人社會參與的能力,此舉無疑是開人權倒車!
頭痛卻醫腳!應進行減床,推動社區治療方案
此案表面看似節省醫療支出,卻會犧牲病患權益與增加健保給付。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報告與衛福部統計,全球先進國家均急速減床,每萬人口甚至低於3床,而我國精神科病床數與世界潮流推動之社區化,反其道而行,每萬人約10床,是先進國家的三倍,病人被迫長期住在醫院,導致台灣社區治療與服務模式無法推展。而健保支付標準中,在不包含其他治療項目與費用下,病房日額給付從714元至1186元不等,而病人日間照護與社區復健給付介於126-714元之間,即便加上日額藥費,都遠較住院給付相對具經濟效益。健保署頭痛卻醫腳,限制過低的日額藥費,不考量個別差異,卻反而將病人推向更花錢的住院服務中。而被降低日額藥費的病人,更增加家屬照顧的負擔,輕則必須以自費維持病情穩定,重則忍受病人發病住院。政府應該做的是進行減床,加速推動各項社區式服務,而不是拿重大傷病病人開刀。
我們呼籲健保署立即停止此一不當措施,以維護病人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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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額協商最大破壞因素:衛福部濫權與不為
總額協商最大破壞因素:衛福部濫權與不為
本週五與週六健保會將進行103年度、高達近六千億健保總額成長率與分配之協商,民間監督健保聯盟(下稱督保盟)於今日(24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說明,總額協商的最大破壞因素便是衛福部本身。
衛福部的濫權與不為將成總額協商最大破壞因素,濫權包含102年公告之成長率違反協商結論、逕自將狂犬病疫苗納入健保給付、依醫學中心給付之醫院家數增加等等,不為則包含蓄意延遲實施DRGs、專案計畫超標又不落日、任憑護理費變成醫院私房錢、支付標準只增不減等等,影響數百億。督保盟呼籲衛福部應以人民利益為最大依歸,尊重健保會協商機制,勿將黑手伸進健保會,並籲請付費者代表堅守岡位,為人民看緊荷包!
衛福部慣以政策墊高總額,是屬濫權,影響數百億
衛福部慣以政策墊高總額,並且不經協商屢有前例,首先102年衛福部公告之總額成長率及專款均遠高於付費者代表同意之協商金額,明顯向醫院方傾斜,影響達80餘億,今年之後全部滾入總額成長基期。其二,日前衛福部宣布,現行由疾病管制署負擔之人用狂犬病疫苗,在全民健保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的反對下,仍欲強行明年一月納入健保給付,預估年需金額一億,無疑帶頭違反程序正義。其三,醫學中心家數上限雖未取消,然因衛福部朝向評鑑達醫學中心『品質』之區域教學醫院,依醫學中心給付,實則已然開放醫學中心上限,依健保署粗估此舉至少年增60億元。此三項政策性成長,不僅有違法疑慮,更影響總額超過150億。
健保改革停滯使自費攀升,近300億專案計畫變小金庫
原98年底公告99年實施之五年五階段導入DRGs(住院診斷關聯群給付),因醫界抵制,只施行第一階段,自100年應該逐年導入第二及第三階段等,外傳衛福部因第二階段所涉及影響之自費特材利潤龐大,使部分醫界堅拒改革,導致政策停滯不前,第二及第三階段之DRGs,更佔全部住院費用之22%(約390億),未能如期導入,不但無法改革混亂的住院給付,亦同時惡化民眾自費,顯屬不為。再,為人詬病多年之年度專案/試辦計畫均近300億,不受監督,猶如健保小金庫,其中諸多計畫均試辦十年左右,十年已累計二百餘億,皆未能落日,且部分如慢性B、C肝炎之試辦,甚至每年高達35億,超出協商金額約五成,早已超過試辦計畫之精神,影響總額點值;另如累計逾70億之住院護理費,年年編列25億,若不見積極監督醫院分配給護理人員之機制,形同給醫院私房錢。第三,支付標準之改革迫切,為反映五大科之艱辛,明年預計編列51億元改善急難症之支付標準,然而支付標準之調整卻向來只增不減,
對於支付標準中可能使利潤過高而誘導過度利用者,或對不良之治療方式、醫藥材等退場機制之評估,均不見提出,嚴重影響改革。
籲付費者代表堅定守護民眾權益
協商是健保法賦予健保會之實質權力,任何涉及給付、付費能力與被保險人權益有關的事項,均須經健保會審議。牽涉近六千億之健保總額分配機制,是影響民眾保費費率、支付制度改革、醫療品質等健保永續的最重要手段,督保盟呼籲衛福部應將自己視為『周處』,杜絕將手伸進協商,並且尊重協商機制,不應慣以政策指導破壞協商精神。督保盟
並呼籲付費者代表堅定守護2300萬民眾權益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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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安全大黑洞 全民竟成白老鼠食藥署違法 「藥」命...
藥品安全大黑洞 全民竟成白老鼠
食藥署違法「藥」命三部曲:不為、隱匿、掩蓋
食安問題接二連三,現與民眾健康密不可分之藥品安全與品質管理亦出現嚴重安全黑洞!立法委員陳節如於近月接獲檢舉指出,有許多藥品違法上市,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
不但未能依法處分,反而企圖隱匿與掩蓋!知法犯法!立法委員陳節如與民間監督健保聯盟於今日(8月30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揭發並檢舉食藥署使全民無端成為白老鼠的違法真相,強烈要求食藥署立即公布危及民眾用藥安全的藥品清單,並依法即日下架,而相關人員知法犯法,應接受調查。
藥證疏於管理,3841項藥品涉危及藥品安全與品質
今年一月,食藥署執行GMP查廠時(見附件一),發現諸多藥品「與處方不符」等與許可證內容不一致的現象,涉及違反藥事法、藥物優良製造準則及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嚴重危及藥品品質與安全的現象,例如:仿單、包裝、賦形劑與未做生體相等性(下稱BE,簡而言之,是學名藥上市前必須進行人體臨床試驗,以測試藥品血中濃度與原廠相較是否符合法規要求)等;至三月為止已發現至少高達3841品項不符規定,卻仍允許繼續生產販售,其中衝擊民眾用藥安全最大者為「應做生體相等性(BE)試驗而未做」之項目。
食藥署二十幾年來長期『不為』,忽視全民用藥安全,藥物許可證之管理零零落落,未能強制依法落實藥廠必須在處方變更時報備核准,或應完成BE試驗後才能取得許可證,導致有許多廠商在生產和販售藥品時,發生「與處方不符」的違法現象,違規情形嚴重,已嚴重戕害本國民眾健康、藥品品質與國家形象。
隱匿、掩蓋,一錯再錯,竟以全民用藥反應取代BE臨床試驗
BE臨床試驗可視為學名藥品上市前,藥品品質的基本門票,食藥署未依法要求藥品應完成BE試驗即核發藥證販賣為先,後竟未依法要求有安全疑慮的違規藥品停賣,竟於今年3月28日發文(請見附件二),公然違法放水,罔顧人民生命安全,公文明確指『對於應執行BE之品項,若已上市多年,已有長期使用之臨床經驗,如無重大嚴重之不良反應或療效不等事件發生,其臨床經驗得以取代生體相等性試驗(BE)。』,意圖隱匿並以『上市五年內全民沒有吃出問題』即免做BE就地合法,尤有甚者,上市五年之內,依法應停賣、下架甚至廢止許可證的藥品,可享有兩年『補做BE』的期限,補作BE臨床試驗期間竟能照賣,等同由健保出錢,在醫師不知情下,全民當白老鼠,民眾深陷用藥危機!食藥署『獨步全球』,宣告:藥品即便違法賣了五年沒出事,就等於有效,不作臨床試驗也無妨。對於食藥署掩蓋依法應執行BE的事實,絕不能容許。
食藥署帶頭漠視民眾用藥安全不止這樁,先前有食品廠為藥品代工包裝,接著立法院預算中心102年針對食藥署提出糾正,其中最嚴重者莫過於應對危害藥品下架之回收率,連續三年嚴重偏低(見附件三),其中涉及多項慢性病藥、鎮靜劑、氣喘藥等,顯示食藥署違法、失職,已無能為民眾用藥安全把關!
為健全優質學名藥,要求公佈不合格名單,相關人員接受調查
根據健保署資料顯示,『品質』是健保給付藥品的重要政策依據,目前健保給付藥品高達16654項,其中逾專利期之學名藥為15430項,占藥品品項數達92.6%,顯見學名藥對守護民眾健康的重要性。然一直以來食藥署卻疏於稽查,事發後持續隱匿與掩蓋,帶頭破壞學名藥品質,同時又拒絕公布不合格藥品名單,其心可議!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並支持台灣優質學名藥,不容魚目混珠!我們絕不容許食藥署使全民無端成為白老鼠,強烈要求食藥署立即公布危及民眾用藥安全的藥品清單,並依法即日下架,通告全台醫療院所,相關違法失職人員並應接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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