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少子女化,切莫濫發現金 我們要公共化托育!

衛福部少子化對策辦公室,切莫濫發現金 請先修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學學教育部,推出三萬個公共托育名額!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回應衛福部少子女化「誤」策聲明

 

衛福部前任部長林奏延上周說,為提振生育率,「六歲以下小孩國家養」;現任部長陳時中回應,會成立「少子化辦公室」並請林奏延擔任召集人,並開始研議加碼津貼及補助私立托嬰政策。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嚴正呼籲——國家不可能完全代替人民養小孩的!政府真正該做的,是建立平價、優質、普及的公共托育服務,「支持人民兼顧工作和育兒」,讓父母都能就業、養得起小孩,使家庭經濟和社會人口結構能夠雙雙永續。

一味發錢或補助私立托嬰,都違反「支持人民兼顧工作和育兒」的邏輯,無法幫助家長安心就業,絕非「正」策。請衛福部前部長、現任部長分辨清楚——托育公共化的要旨,是擴大用得到、用得起的照顧服務,而不是一味濫發現金;更不是卸責給私立托嬰業者,重蹈幼兒園過度市場化的惡果。魚目混珠的政策,不是托育公共化,兩位官員切莫搞錯方向了!

 

魚目混珠(1):錯誤政策「未就業育兒津貼」不能再加碼

衛福部目前主管的「未就業育兒津貼」規定,0-2歲幼兒父母一方未就業(通常是母親辭職)之家庭,每月可領取2,500元。事實上,此政策來自馬英九前總統於競選時提出之「普發兒童津貼每月5,000元」政見,當選後卻發現預算過高,只好推出縮小版本的扭曲政策。這不僅完全違反原始政見減輕家長育兒成本的目標,甚至有鞏固與時代脫節的傳統性別刻板角色,誤導許多小孩在勞動條件普遍不佳又由單薪維持生計的家庭中成長,承受經濟不穩定風險高的負向效應。

研究顯示,台灣只有不到四成的家長希望不工作專職在家照顧,卻有高達六成的家庭請領未就業育兒津貼!可見發津貼的政策一定要改弦易轍,政府必須積極支持有意願留在職場的婦女,不因生育,而面臨被迫辭職在家照顧的壓力,否則現代女性就會視婚育為畏途。

 

衛福部不能自欺欺人,別以為政府只要「加碼津貼」,用錢就可以解決女人不敢多生的問題!

 

魚目混珠(2):現行錯誤政策「五歲幼兒免學費」不能複製到0-2

補助0-2歲私立托嬰的主張,用林奏延前部長自己的話來說,就是「私立托嬰中心費用比照公立,價差由政府補足」。這個方法乍看是利多,實際上卻會複製幼兒園「五歲幼兒免學費」政策的嚴重缺陷:政府實際上管不了私幼,以致違規情況嚴重,收費難管控,教保人員非常低薪,品質也得不到保障。

0-2歲私立托嬰中心的勞動條件,甚至比2-6歲私立幼兒園更惡劣!衛福部2014年的委託研究發現,全台灣私托工作人員平均月薪只有24,720元,年終平均只有0.6個月(14,916元),因此向來人員流動率極高!師資不穩定,品質哪可能有保障?

 

私立托嬰中心托育人員實際薪資(單位:元)

資料來源:衛福部委託《我國托育服務供給模式與收費機制之研究》(2014)

 

 主管2-6歲幼兒園的教育部,就是知道「五歲免學費」政策的缺陷,所以決定用「非營利幼兒園」作為托育公共化的策略,創造沒有營利剝削、教保人員薪資合理的(大學畢業每月30155~48155元)公共托育服務。對家長來說,由於政府墊付成本,收費平價、可負擔;且師資穩定性、品質可信賴度,和私立完全不可同日而語。衛福部若想推托育政策,就該學學教育部,採行公共化的「正」策,而非花錢卸責給不可靠的私立托嬰業者的「誤」策!

 

教育部預定創造三萬個公共托育名額,衛福部亦應修法、跟進

我國六歲以下幼兒托育分屬教育部(2-6歲)、衛福部(0-2歲)業務。為提供育兒家庭實際的支持,教育部去年已經公開承諾,將推動「四年一千班」公共化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為主、公幼為輔),估計有三萬名幼兒受益。

我們認為,衛福部趁少子化對策辦公室成立之際,應仿效教育部以《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9條推動非營利幼兒園的模式,直接修訂衛福部主管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5條,於其中也劃出一塊政府對品質、收費、人員薪資有充分掌控力的「0-2歲公共化居家托育」。並在此法律基礎上,編列預算,逐步予以擴大。

非營利幼兒園的設計重點是「政府提供空間及設備設施」、「挑選優良委辦單位並督導托育品質」、「人員薪資合理並受政府規範」、「政府墊付成本減輕家長費用負擔」。而在居家式嬰幼兒托育,第一項可轉化並定義為「政府直接出資改善保母托育環境」,第二項則轉化為「遴選績優保母並督導托育品質」,第三、第四項則可直接沿用。

 

《兒權法》應仿效《幼照法》,增訂公共化托育服務條文

 

公共化居家托育的服務模式,可以遴選績優個人保母(一人照顧),也可以遴選優質的聯合托育(兩人照顧,如夫妻、姊妹),更可以將台北市政府柯文哲市長實驗中的「公共托育家園」(三人共同照顧)納入法制。

藉由擴大投資優質的居家托育,衛福部一方面可以穩定保母收入,讓居家托育成為薪資合理的好工作,免除剝削、促進就業;另一方面,把「幼兒公共托育名額」的餅做大,讓家長無後顧之憂、安心就業。

我們認為,若能走出第一步,於未來幾年間扎扎實實創造「三萬名嬰幼兒接受平價、優質公共化托育的機會」,讓家長不再苦於抽不到公托、不再苦於找不到保母,將是衛福部在業務範圍之內,可以支持家庭多生一個小孩的關鍵政策!

特別是,台灣多年來推動公共托嬰中心,但是苦於空間難覓、機構化托嬰設施設備成本過高,政府負擔不起廣設,,並無法滿足民眾的生養需求。故值此「少子化辦公室」成立之際,衛福部實應思考突破性的解決方法,來充分提供平價、優質、普及的0-2歲公共托育。將浮濫、無效的現金補助或津貼,拿來改做平價優質公共托育,綽綽有餘!

 此外,「少子女化辦公室」顧名思義為「促進少子化」單位,無怪眼看著它即將因循助長少子女化之現行「誤」策路線。因此建議正名為「衛福部少子女化對策辦公室」,以明在其權責範圍內妥善設計並執行「正」策,有效減緩少子女化之職志。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再次呼籲衛福部:平價優質普及公共托育,支持父母兼顧工作和育兒,讓人民生養得起、小孩健康成長,是所有催生政策的基本原則。在兒童照顧的面向,應儘可能以實物給付取代現金補助,切實負起責任,以提供設計周全、執行嚴謹的公共化托育服務滿足幼兒和家長的殷切需求,而非因循苟且,一味擴大現金津貼、補助私立業者等等「誤」策。唯有如此,衛福部才能讓各階層家庭在0-2歲育兒的經濟、時間與照顧壓力上,都得到最大化的實際支持!

 

 

附錄:催生政策四大原則

一、支持父母兼顧工作和育兒。

二、家長負擔得起養2個小孩。

三、政府負擔得起普及提供。

四、托育人員合理薪資,政府妥善管理品質

青年低薪,父母沒有雙薪已不足以穩定家庭收入,放任女性勞動力持續流失,更不利國家經濟長遠發展(見下圖)。故少子化辦公室的政策研議第一原則,就是「支持父母(尤其是母親)兼顧工作和育兒」,用實際的照顧服務分擔育兒壓力,而不只是濫用經濟補助。

 

 

 

第二原則,台灣生育率持續在1徘徊,意即女性平均一輩子只生育一個小孩。若要提高生育率至社會、家庭能夠永續的水準,,就必須「讓家長兼顧工作與育兒,以負擔得起養2個小孩」,零碎、分散的小額補助並無意義。第三原則,若政府決心推動托育政策,就必須保證「政府負擔得起普及提供」,否則財政銀彈不足、托育服務能擴張的數量太少,看得到吃不到,催生效果勢必有限。第四原則,有效的公共托育政策必須厲行「合理薪資,妥善管理」,否則無法克服過去托育市場化血汗勞動、品質不穩定等弊端。

具體做法,不是林奏延前部長主張的奶粉券、尿布券,那都是零碎、分散的小額補助;更不是林前部長說的補助家庭讀私托,卻持續放任教保人員低薪、幼兒照顧品質不穩定的私立托嬰中心擴張;也不是陳時中部長主張的育兒津貼加碼,因為那無法支持父母雙薪兼顧工作、育兒,一般收入家庭就很難養得起兩個小孩,生育率依舊不會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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