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人連線、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台灣展翅協會
聯合記者會
在台灣,性騷擾及性侵害雖已有專法規定,然而,性騷擾及性侵害事件仍層出不窮。依據衛生福利部統計,106年性侵害案件有14,217件,依據教育部統計疑似校園性騷擾案件則有4,207件。
在國際Me too 行動風起雲湧之後,在台灣日前有體操選手指控教練長期對女學生性侵害,以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對女助理性騷擾輕判事件,引發社會嘩然。然而這些只是冰山一角,在通報案件之外,仍存在著許多沈默的受害者。
受害者選擇沈默是因為害怕。首先,害怕權勢,亦即社會地位、財富、性別權力的不對等,如:主雇、師生關係,讓她們怯步。其次,怕受到二度的傷害:被親朋恥笑;被抹黑、扭曲,如:政治陰謀、感情生變所致;被揭露隱私,如:網路肉搜;或被報復,如:失去工作。再者,怕司法體系的不友善,常無法還給受害者一個公道及正義,如:在性侵的訴訟中,法官的性別概念卻仍落後不前,只考慮加害者「其情可憫」、「兩造曾為親密關係」等而對加害者輕判,未考量性侵可能造成被害人一輩子陰影的身心創傷。
記者會發言人也紛紛說出自身被性騷擾或處理之個案。黃淑英常務理事就自身被性騷擾的經驗表示,當性騷擾案件發生時,被害者常會擔心破壞原本看似和諧的表面氣氛或關係,擔心自己成為破壞氣氛者;廖蕙芳律師也從自己接觸的個案發現,就算是有責任與義務處理性騷擾案件的主管或裁判者,也常會選擇轉頭,或視而不見,這些都是助長性騷擾案件的幫兇。廖律師亦表示,日前法官性騷擾案,審判法官不但未詢問被害人,就自行判定是兩情相悅,更糟糕的是還上媒體首訪個案,等於是對被害者的二度傷害;莊喬汝律師亦呼籲,當性騷擾案件發生時,社會大眾應停止檢視被害者,而是要問加害者,為何做出違反當事人意願的行為。
車先蕙心理師就其輔導實務經驗表示:常會有人認為只是摸一摸有什麼關係?事實上一個人如果處於隨時會被侵犯的狀態,會導致自我懷疑,或常態性缺乏自信等現象,而加害者則通常不會有對不起被害者的想法,且再犯率非常高,所以我們必須加強性別教育及協助加害者改變觀念以避免他們再犯;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黃怡翎執行長表示,職場性騷擾就是因為社會漠視、加害者行為不會被懲罰,所以加害者才會有恃無恐,性騷擾案件才會層出不窮。
打破沉默,我們就在這裡!
加害者沒有被揭露,可能繼續不斷地加害於你,讓你身心俱傷,也可能加害更多其他的人,而我們也是其他人之一。但是,「Me too站出來」必須面對這許多負面的現實與壓力,這不是一個人有勇氣就可以承擔的。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監事劉嘉怡律師則提醒,不同的性騷擾狀況,依法申訴的管道有所不同,Me too 專線與支持平台都會提供諮詢,給予實質的支持及關懷是「Me too」行動關鍵的一環!
在受害者陸續挺身而出訴說遭受性暴力的經驗並主張權力的同時,我們鼓勵更多的受害者打破沉默。由社運團體、女律師、心理師等成員將成立Me too 支持網絡,設置申訴專線(02-33221350)及各專業領域組成的諮詢平台,讓受害者有支持及陪伴而能勇於站出來。
第一波支持網絡志願服務名單
黃淑英(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
黃怡翎(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
劉嘉怡(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監事、律師)
陳逸玲(台灣展翅協會秘書長)
車先蕙(中華民國臨床心理師工會全國聯合會常務監事、心理師)
林綠紅(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副執行長)
廖蕙芳(鴻毅法律事務所、律師)
李兆環(得聲法律事務所、律師)
莊喬汝(德臻法律事務所、律師)
翁林瑋(文鼎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
王珊珊(李麗芬立委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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